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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形而上学-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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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不异于苦的,于其它诸对成亦然,于是万物之含存于各物者不仅为其潜能,又且是各别的实现。
    相似地,这不能说一切叙述全假,也不会全真,因为若说一切是假,则连他那原理也该是假,而若说全真,那么,我要是说“这全是假的”也不能成为假了;从这样的论题更可演释其它种种的困惑。

章七
    每一门学术各为其范围内所可认识的事物觅取某些原理与原因——例如医学与健身以及其它制造之学或数学,都是这样的。各门皆自限于其所研究的各类事物之中,似若勤求诸事物之所由存在与成实者,——揆其实际则不然;研究存在与实是者乃另一门学术,全不同于这些学术。上所提及各门学术于各类事物之何以成其“怎是”者各有一得之见,而于努力阐明其它真理亦往往各臻于专精。可是,它们所得的“怎是”或出于感觉,或出于假说而已;总之,归纳这一类的学术,曾无一门可得为本体及其怎是作证者。
    有一门自然学术显然与实用之学及制造之学两皆不同。
    以生产知识而论,动变之源在生产者,不在所产物,这动变之源就是艺术或其它职能。相似地,于实用之学而论,动变之源在有所作为之人,不在所作之事。但自然哲学所研究之事物类皆自身具有动变原理,所以自然学术既非为实用,亦不从事制造,这就成为一门理论学术(凡学术,三者必居其一)。每一门学术必然知道一些“怎是”〈“这是什么?”〉,而执此怎是为原理,我们因此就该注意到自然哲学家怎样来界说事物而为其“怎是”制成公式——而这些就有如“凹鼻”或如“凹性”两类公式。“凹鼻”包括物质,“凹性”离于物质而独立;凹鼻得之于鼻,我们必不能舍鼻而另致其公式,凹鼻就是一个具有凹形的鼻。于是,明显地,肌肉,眼睛以及其它部分都不能舍弃物质而制成公式。
    因为专研实是之为实是的学术是能够独立的一门学术,我们必须考虑到这门学术与物学相同抑相异。物学所讨论的是自身具有动变原理的事物;数学是理论学术,讨论静止事物,但数学对象不能离事物而独立存在。那么异乎这两门学术,必是专研那些独立存在而不动变事物的学术,这样性质的一类本体,我们以后将试为证明其实存于世间。世上若真有这样一类的实是,这里就该是神之所在而成为第一个最基本的原理。于是显然,理论学术有三——物学,数学,神学;
    理论学术为学术所共尊尚,神学尤为理论学术所共尊尚;每门学术各因其所研究对象之高卑为优劣,而神学所探索者,固为世上最崇高的存在,是以优于一切学术。
    人们可以提出研究实是之为实是的这门学术应属普遍抑非普遍这问题。数学各科各研习某一级数学对象,但普遍数理则通论各科以应用之于一切数学对象。自然本体若为一切现存事物之首要,则物学必为学术之首要;但世上若更有独立不变之本体与实是在,那么这一知识必先于一切,而普遍于一遍一切,亦必异乎物学而先于物学。

章八
    因为“实是”诸命意之一为属性〈偶然〉之是,我们必须考虑到实是的这一方面。明显地,传统诸学术均不管偶然属性问题。建筑术不考虑那些将要住在那屋内的人们(例如他们住此屋内一生或吉或凶,或乐或悲的问题),纺织,或制鞋或缝衣,亦然;每一门学术所考虑的只是各自范围内自身的目的。至于辩论题目,如“凡现有的常为先未曾有,是故‘无’可为‘有’”,所以苟有谁能识曲而成为能文者,就应是先不识曲亦不能文,而一朝就既已识曲又且能文,这类忮词——除了诡辩家以外,已成立的各门学术都不会去管这些问题;因为这些都是属性之是。所以当柏拉图说诡辩家以“非是”为业,他说得不算错。
    我们若试体察属性〈偶然〉之是究属何物,就可明白属性之学该是不会得有的。我们说每一事物或谓常然,或谓必然(必然的意思不是说出于暴力,只是可以诉之于实证而知其必然),或大多数如此,这是一类,另一类是并不大多数如此,亦非常然,亦非必然,而只是出于偶然〈机会〉;例如伏天可以寒冷,但不会常然,亦非必然,亦不大多数的伏天如此,虽则这可以有时而遭遇。于是,偶然属性可以释为遭遇,而不是常有,必然,或大多数可有的遭遇。现在我们已将属性之是说明,大家也该可懂得这样一门学术不能成立;因为一切学术只能研究常常或大多数如此的事物,而偶然属性不是这一类事物。
    显然,属性之是不象本性之是那样,具有原因与原理;如其具有原因与原理,这将成为必然的了。如有B就有A,如有C就有B;假令C不是偶然存在而为必然存在,则凡以C为因者,B亦将成为必然,节节之因所引起节节之果,直至最后之果而后已(但这果是跟着那假设之因而随附着发生的)。
    于是,一切将尽成必然,一事物之可遇或不遇的可能性,亦即“机会”,便完全由这一系列中删除。假令这初因尚非现成而便将出现,同样的果也将跟着出现;各个事件也将必然次第发生。明天将见月蚀,倘先见A;A将见,倘先见B;B将见,倘先见C;在此系列中,若于现在与明天之间的有限时期内减去各段时间,我们就将获见那预定的开端。若此前因诚有,则各个后果自会遭遇,而一切事物也就成为必然的遭遇。
    “真实之是”与“属性之是”之所以各为其“是”,前者依于思想〈理知〉的结合,也是思想的一个演变(因此我们所探索的原理就不在实是之本义而为实是外在的客观义理);
    后者之为是既非确定(亦即偶然),便非必然;凡偶然事物,其原因既不确定,亦无统系。
    事情之出于自然或由思想听肇致者,必可见其适应于目的。这样的事情若忽而发生这就是机遇〈运道〉。因为一事物之存在该得有一个原因,或是出于本性自然或是出于偶然。
    某些事情原来常是出于某种作用,符合于某些目的,兹乃忽然发生,此类事物其起因不能不归之偶然者,便是机遇,这样机遇与思想照顾着相同的范围;因为那些作用原来应该是凭依思想而发生的。引致机遇结果的原因是无定的;所以“机遇”幽隐,非人智所能运算,这种偶然缘由可算是无原因的原因。其结果为善为恶为吉为凶,就说是好运道或坏运道;倘所遭遇的后果规模很钜大,这就说兴盛或衰败。
    因为偶然事物均不会先于本然事物,所以偶然原因也不会先于自然原因。如有以“机遇”或“自发”为物质宇宙之原因者则“理性”与“自然”当已先之而为原因。

章九
    有些事物只是实现地为事物,如某一个本体,有些只是潜在地为事物,如具有某一个量,又有些则是潜在地与实现地为事物,如其它各范畴。离开事物就没有运动,变化常按照实是的范畴进行,各范畴间不相通变。每一范畴中一切事物之成是者,必于两个方式中择取其一,例如,于个体,其—类为“正面形式”,另一为其“阙失”;于“质”,其一为“白”,另一为“黑”;于“量”,其一为完整,另一为“不全”;于空间运动,其一为“向上”,另一为“向下”,或是一物为“轻”,另一为“重”;这样,有多少类实是就有多少类动变。
    在潜能与完全实现之间,别有一级事物,我称潜能的这种实现过程为动变。由下行列事实可以见到我们所言为不误。
    当砖石正在被用于建筑时,亦即在建筑过程之中,我们认为这些砖石是“可建筑物”,这些可建筑物就正实现地为“可建筑物”。正在学习,正在医疗,正在步行,正在跳跃,正在长大,正在成熟,皆相似。动变结束之时,亦即完全实现之时,不先不后。所谓动变,就是潜在事物〈砖石〉非以其原身分〈砖石不作为砖石〉而以其可动变身分〈砖石作为可建筑材料〉转成为完全实现〈房屋〉。这里,η〈作为〉我以指示这样的涵义:铜,潜在地是一雕象;可是雕象的完全实现并不是“铜‘作为’铜”而进行之动变。因为“铜‘作为’铜”与“作为”某一潜在事物并不相同。假如这在定义上完全相同,那么铜之完全实现为铜就得算为动变了。但这并不相同。(这在对反的例上是明显的;能够致健与能够致病不相同——倘“能致”为相同,则正是健在与正在病中也将相同,——真正相同的只是健康与疾病的底层,那底层或是血液或是体液则确乎为同一的血液或体液。)有如颜色与可见物之不同那样,事物与潜在事物并不相同,动变是事物作为潜在事物而进入完全实现。这么,“动变终了于完全实现的同时,不先不后”,该可得明白了。因为每一事物,例如可建筑物之作为可建筑物者,可能有时实现与有时不实现;可建筑物作为可建筑物而进行实现,则为建筑活动。实现就或是这个建筑工程,或是房屋。然而当房屋存在时,这可建筑物就不再是可建筑物;这恰已成了被建筑物。所以,实现过程必须是建筑活动,这就是一个动变。同样的道理可应用于其它一切动变。
    从别人关于动变的议论看来,可以明白我们所说不误,事实上也没有其它方法来界说动变。第一,这不能安排在其它级别中。这从人们的议论中可以见到。有些人称动变为“别异”,为“不等”为“不实”;可是这些都不是必然会动变的,变化或从这些发生与变向这些,却也一样可从它们的对反发生与变向。人们把动变安排在这些级别中的缘故,是因为这些被当作为“未定”,而“未定”之成为诸对反两行列中的一列则因为它们全都不是“这个”,也不是“如此”,也不是其它任何范畴,而是阙失。至于动变为何被看作“未定”,是因为这不能归入事物之潜在或其实现;因为可能成为某一量与实现为某一量都不是必然会动变的。动变可拟想为实现,但未完成;动变虽出于潜能之进行实现,却也不完全。所以这很难捉摸动变究竟是什么;我们必须把它归之于“阙失”,或“潜能”,或“实现”,可是明显地,均不适宜。所以剩下的唯一安排就得依照我们的意见,归入我们所叙述的实现活动——这是一级难于察见而可得存在的实现过程。
    动变显然涵存于可动变物之中;因为被那动变原因所动变而成为完全实现的正是这可动变物。致使动变之活动不异于可动变者之活动。两者的活动结果就是完全实现。一事物称为主动者,是因为它具有致使动变的能力;但实行动变的还得是那可动变者,所以两者的实现是合一的,有如一个段落,可说是从一到二,也可说从二到一,有如一个山坡,可以说是上坡,也可以说下坡,段落还是那同一段落,山坡还是那同一山坡,只在活动上看来不相同;主动与被动的例与此相似。

章十
    无限〈无尽〉,或(甲)是不能达到尽处的,因为它的本性就是不可尽(这于声音总是看不到的有所类似)或(乙)是容许无尽地进行的,或是(丙)很难进行到尽处,或是(丁)虽则自然地可到尽处,却从未到过这尽处。又,一事物可以在加法或减法上为无限,或是在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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