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东方探案-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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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稍停片刻,点燃了烟斗,然后接着说:〃在去爪哇的路上,轮船在安达曼停了几天。〃
〃斯默因为在阿格拉参与了红堡谋杀案而被关押在安达曼。但您以前可没跟我提过在安达曼停留的事。〃我说。
〃啊哈,华生,在我的讲述中省略的部分很多,否则,你那些故事的篇幅足以跟亲爱的撒克里抗衡了。说说我被允许在布莱尔港下船的事就够了。我在岛上闲逛,常常想起斯默以及其他关在那个凄凉之地的阴谋家。我爬上哈里特山,离斯默在后普镇的小茅屋已经很近了。我看见了很多像汤加那样的人,安达曼人帮助他逃跑,又到伦敦来行凶作恶。斯默叫他嗜血小毒蛇,没错吧?我看见当地居民像伦敦人一样平静而有条不紊地工作、生活。我混迹于他们之中,并没有感到害怕。我们总是认为他们不信仰神灵、不识数、原始得不知用火、野蛮而残忍,见外国人就杀。不过我呆在那儿几天却没有感到任何威胁。
〃我正要离开,却看见有一群人被带到海边一间小工棚里,准备运往荷属印度群岛充当劳工。我们的船长告诉我,那间小工棚里挤了一百一十个男人和女人,一百多个汤加人被人从他们生活的岛上带到陌生的地方。他们中间有几个能活着到达?〃
福尔摩斯停了一会,沉思起来。
〃后来,我继续北上前往锡兰,〃他继续说,〃在阿格拉停留期间,我又一次体验了斯默对我们说过的那些可怕的事情,他的同伙策动的兵变,以及商人安克梅特谋杀案。我对此类案件从来都很有兴趣,在杰萨梅尔,我在兰达人的矿井里看到有很多个子矮小、棕色皮肤的安达曼人在干活,他们是方朵姆上尉的奴隶,也是她的同类。就是在这儿,我开始区分罪犯和帝权的不同臭味。〃
他露齿而笑,把报纸朝我扔过来。第一页上报道了一桩总督去安达曼访问视察时惨遭杀害的案子。这起耸人听闻的罪行是一个被关押在岛上的犯人制造的,那人来自旁遮普。他出手迅速,总督和他的随从完全没有觉察到。总督只嘀咕了几句,说背上有点疼就身向前倾,倒在了水里。
〃真是件可怕的案子,福尔摩斯。〃我说。
〃是的,华生,只不过是又一起另人厌恶的罪行,本身没什么意义,但是却会有各种不同的反应。我敢说我们的政府会把事情搞得更糟,他们一直都是这样。你知道,华生,这不是一场我希望获得胜利的战役。我战斗只是因为我必须,但我知道没有最终的胜利,从中我也找到了安慰。亲爱的医生,我们会说我们都被关在一个铁笼子里却找不到出口吗?我感觉到刮起了东风,极地的黑夜就要降临。但不要绝望,免得我们不再努力。〃
福尔摩斯不再说了,他脱掉鞋子,走到外面的沙滩上,我看见他大步流星地走着,浪花拍打在他的腿上,他的长裤挽到了膝盖,衬衣松松地垂到腰际。这时,我想,他似乎无牵无挂,只等着这个世界再来扣门。
约翰·H.华生医学博士
详细说明
读者应该了解这些故事是怎样为我所有的,因为长期以来,大家一直以为,柯南·道尔写的关于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书早就出版了。甚至是克里斯托弗·莫雷,上个世纪的福尔摩斯迷之一,他也相信华生在叙述中提到的很多故事,以及其他没有提及的故事都不会公诸于世了。这吊足了我们的胃口,道尔离开了这个世界,看到那些故事的可能性也随之而去了。他在九泉之下,再也不能写作,那些故事始终未能成书,莫雷在介绍《歇洛克·福尔摩斯全集》时,无限悲痛地写道:〃现在我们再也看不到它们了。〃
关于这些故事以及它们怎样为我所有,我的亲身经历至少可以说明它们是怎样被发现,又为什么直到现在才出版。1962年12月末,我坐船去伦敦。我是12月27日乘坐USS美国号从纽约起程,四天半后到达南安普敦的,中途曾在加来稍作停留。
穿越大西洋极其不易。在北大西洋我们遇上一场冬季强烈风暴,海浪不停敲打甲板,我们只能呆在船舱或一些大房间里。沿着走廊系满了绳子,这样我们行走时可以抓着绳子,而不至于被轮船经常的猛烈摇晃掀到海里去。在餐厅吃饭是一项锻炼平衡的运动。一开始,几乎不可能把叉子或勺子举到嘴边,但两天过后,我们就能用得得心应手了。风暴偶尔给我们几个小时的间隙,我们中比较富有冒险精神的人便大起胆子走到甲板上去,但是,外面寒风刺骨,天空布满阴霾,海水又黑又粘,不一会儿我们就被赶了回来。尽管风暴猛烈,但船长拒绝减速。他对自己这艘不可思议的轮船充满自信,我们几乎是正点到达加来的。我们午夜时分到达,天亮前离开前往南安普敦。当天晚上,我乘火车到了伦敦。
后记后记(2)
虽然旅途艰辛,但我结识了几位旅客,其中一个是伦敦人,因母亲生病回家探亲。他名字叫麦克斯维·史密斯森。我以后再没见过他,但他告诉了我很多伦敦的情况,在漫长的旅途中,我们无事可做,不是聊天就是设法保持身体平衡。我以前来过一次伦敦,但只是稍作停留,所以我基本不了解这座城市。我告诉史密斯森,我去伦敦是去上伦敦东方和非洲研究学校,我第一个问题就是得找个合适的住处。我没有钱,路费都是由奖学金支付的,剩下的就只够维持生活了。史密斯森很同情我,他建议我别住在拉塞尔广场附近,虽然学校在那儿,从那儿往东到芬斯伯里,租金比较便宜。虽然这样走路去学校很远,但我一点儿也不介意。
我到了以后,首先去了卡特赖特花园的一栋寄宿公寓。史密斯森说这里离学校较近,应该先去一下,我可以在那儿找个长期住处。那年冬天是伦敦最糟糕的一个冬天,寒冷而潮湿,积雪很快就被煤灰覆盖。那栋寄宿公寓可提供食宿,里面住的大部分都是非洲和亚洲的学生。这正是那里的有趣之处。但是,房子又脏又吵,房东哈德逊太太(是的,正是哈德逊太太)很胖,穿得邋里邋遢,给我们吃的东西糟透了,还不给我们安宁。她粗声粗气地叫嚷,花销大,帐单没付,学生不诚实,佣人不勤快,还说她在伦敦经营这栋公寓费用可不低。那里根本没有地方工作和学习。我呆在那儿得到的惟一快乐就是坐在大客厅里,把我潮湿得快冻僵了的双脚伸到大火炉上去烤一烤。
我到达的当天,就第一次走路去了芬斯伯里。我先沿着贝德福街走到格瑞旅馆路,然后爬上沃顿街的山坡。我第二次去时,走进了山下的一家小杂货店。老板是个灰头发的中年妇女,叫玛丽。她穿着一件兰色的衣服,有点像制服,让她看起来很像护士,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说话有伦敦东区口音,她也马上听出我是美国人。店内商品并不丰富,但在那一带独此一家,因此玛丽几乎认识所有的人。我告诉她我正在找住处,她说我应该去找贝莎·米尔斯小姐谈谈,她是个老姑娘,住在沃顿街上端的罗伊德广场。米尔斯小姐有时出租房屋,只有一个麻烦,她是个〃健谈的人,说起话来滔滔不绝,但绝对是个好人〃。
我感谢玛丽告诉我这个消息,然后爬上沃顿街的小山坡,向右一拐,敲响了米尔斯小姐的门。她来开了门,我介绍了一下我自己,告诉她我是来找房子的。她请我进去。她说,现在有一个房间,是她这里最好的,前一个住户刚搬走,如果我长租的话(最少六个月或一年),她要每周两几尼。那个房间很舒适,家具齐备,可以远眺广场。我当即决定租下来。米尔斯小姐叫我下楼到她的餐厅来,我们一起喝了点茶,吃了点小饼干,最后定下了租房事宜。
那是我第一次跟米尔斯小姐喝茶,后来就成了家常便饭,在她家里,喝茶是每天例行的仪式。下午四点她就坐在餐厅里,面前一张旧的圆桌上摆着一套银茶具,还有一盘新鲜的普通饼干、黄油和果酱。当然,还有香烟和一只烟灰缸,米尔斯小姐可是个烟瘾极大的人。她的唇齿和手指上都留有吸烟的痕迹,这个习惯伴随了她一生。
米尔斯小姐真的上了年纪,我想她有七十好几了,除了她嘴边的烟草渍,她脸上根本没有什么血色。她满头银发,皮肤苍白,瘦得皮包骨头,通常穿一件破旧的黑色毛衣。不过,她非常活泼,精力旺盛,她说话声音很大,嗓音低沉,听见从她那瘦弱的身躯中发出这种声音,我总是感到很惊讶。她不断地发出这种声音,滔滔不绝地讲着,我的眼睛和大脑在下午黄昏前的迟钝中变得呆滞起来。
这样几次之后,我开始逃避她,但她却一点也不体谅我。如果我在下午茶时间回来这是我的习惯她就会站在门边发出邀请。如果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就能听见她高声叫道:〃该喝茶了!〃其他的房客是怎么避开她的,我直到后来才有所耳闻,我刚搬来的那段时间,总是只有我一个人坐到她的桌边,除非我带来一个朋友。
我发现几乎不可能避开她,于是决定好好享受跟她一起喝茶的时光,我不想再听她唠叨邻居们,什么最近的举动,什么某某怎样了,什么特拉维斯太太有一栋房子她很羡慕等等,我开始问及她的家庭以及她住的这栋房子。她告诉我,这栋房子本是她父母的,父母死后就留给她们姐妹了,两人都没有结婚,另一个年轻时就死了。她一生都是在这里度过的,朋友就是她的房客们。她惟一一次远行是在二十年前去新西兰看望她的一个堂兄,那是她惟一在世的亲人。她一直过得很平静,读书、闲聊、喝茶,还有抽烟,而且她很满足。她眼神欢快,这让我相信她很幸福,尽管有时也感到孤独,她的财产足够她维持眼前的生活。她不必为将来操心。而且她写信成癖,她把很多时间花在跟朋友们通信上,那些朋友分散在各处,住在她没去过也不想去的地方。通过报纸、BBC,她了解这个世界。不过就是在那儿谈谈而已,没有其他现实意义。惟一一次打搅了她的生活是在二战期间,希特勒的一颗〃该死的V型飞弹〃落在7号前面,震碎了每家的窗户。
喝茶渐渐成了习惯,我竟然开始期待起来,因为我发现米尔斯小姐把她的每一位房客以及他们在伦敦的活动都记得清清楚楚。有的人在她这儿住了很长时间,有的只是有时来这里。有一些人很有名。亚历山大·弗莱明爵士在这儿进进出出了大约四年。不过,对她来说,最高兴的却是谈起阿瑟·柯南·道尔爵士以及他的到来和离去,不是写歇洛克·福尔摩斯时的柯南·道尔,而是后来的对灵魂研究感兴趣的柯南·道尔。她记得有一天晚上,道尔请求她、亚历山大·弗莱明跟他自己手握手地就坐在这张桌子旁,希望召唤一些鬼魂。〃结果什么也没招来,〃她开心地说,〃道尔有点生气。〃
道尔只是短期到这儿来住住,他晚年讲课,想避开成群结队尾随而来的惟灵论者时,他就来住在这儿。他再也不能呆在城里的大宾馆里,虽然那里条件优越。他反而坐上一辆出租马车,离开崇拜他的人群,到罗伊德广场来找米尔斯小姐。我开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