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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5903-冷血     :犯罪实录-第10章

小说: 5903-冷血     :犯罪实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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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饰。它不是我们的戒指。你知道,两个星期前,她冲我发火了,说要把我们的戒指摘下来放一段时间。当你女朋友这么做时,那就意味着你要经受考验了。我是说,的确,我们是有过争吵,谁没吵过架?所有结成稳定伴侣关系的年轻人都吵过。起因是我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在招待会上喝了一杯啤酒,被南希知道了。有人嘴快,说我喝醉了大喊大叫。唉,她真是铁石心肠,一个星期都没和我打招呼。但是最近我们又和好如初了,我想她正打算重新戴上我们的戒指。    
    “好吧,第一个节目是十一频道的《人与挑战》,讲的是几个人在北极的故事。然后我们看了一部西部片,看完西部电影,我们接着看的是一个间谍的冒险故事《五个手指》。九点半时演的是《麦克·海默①》。然后是新闻。但是这些节目凯尼恩全不喜欢,之所以如此,很大原因是我们没让他选节目。他批评每一个节目,南希一直叫他闭嘴。他俩总是拌嘴,不过实际上他俩是很亲密的,比大多数兄弟和姐妹都要亲近。我猜,部分原因是他俩单独待在一起的时间很多,因为克拉特太太经常不在家,而克拉特先生也经常去华盛顿或别的什么地方。我知道南希很爱凯尼恩,但是我认为即使是她或者别的人并没有真正理解凯尼恩。他似乎有点古怪。你永远也别想知道他在想什么,甚至也不会知道他是不是在看着你,他有一点儿轻微的斜视。有人说他是一个天才,这话也许是真的。他确实读了很多书。但是,正如我所说,他当时很不安静;他不想看电视而想练小号,当南希不让他练时,我记得克拉特先生对他说,为什么不去地下室的娱乐房间里练习小号呢,在那儿没有人会听见。但是他也不想去地下室。


《冷血》 第一部分第三章(2)

    “电话响了一次。或者两次?哎,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有一次电话响了,克拉特先生是在他的办公室里接的电话。门———客厅和办公室之间的滑动门———是开着的,我听见他说‘冯’,所以我知道他正在和他的雇员冯·弗里特先生谈话,他说他有点头疼,不过正在好转。还说他要在星期一早晨见见冯·弗里特先生。他回来时,《麦克·海默》刚播完,然后是五分钟新闻,接着是天气预报。每次一到播天气预报的时候,克拉特先生就会来精神。实际上,他一直在等的就是天气预报。这就和唯一吸引我的是体育节目一样,接下来就是体育节目。体育节目结束时已是十点半了,我起身要走。南希送我出来。我们说了会儿话,约定在周日晚上一起去看电影,一部所有女孩都盼望看的电影———《蓝色工装裤》。然后她跑回了屋里,我开车离开。外面像白天一样明亮,月亮如此皎洁,天有些凉,有点微风;无数风滚草随风飘荡。这就是我所看到的一切。只是现在我回想起来,我才想到一定有人一直躲在那里,也许就在那边的树丛里。有人就等着我离开。”    
    迪克和佩里在大本德的一家饭馆前停了下来。因为身上只剩十五块钱了,佩里打算点一份饮料和三明治,但迪克说不,他们需要的是一顿实实在在的“盛宴”,不必为费用发愁,他来付账。他们点了两份半生的牛排、烤土豆、法式土豆丝、油煎洋葱、豆煮玉米,还点了意大利通心粉、玉米粥、千岛色拉、肉桂面包卷、苹果派、冰淇淋和咖啡。吃饱喝足后,他俩还去了一家杂货店挑选雪茄;在同一家杂货店里,他们还买了两卷厚厚的胶带。    
    黑色的雪佛兰汽车重新上路,急匆匆地穿越乡村,悄悄地向更加寒冷、更加干燥的种植小麦的高地平原驶去。佩里闭目打盹,进入了酒足饭饱后昏昏欲睡的状态,当听到播放十一点钟的新闻时,他醒了过来。他摇下车窗,让清冽的空气吹拂着自己的脸。迪克告诉他已经进入芬尼县境内。“我们进入县界十英里了。”他说。汽车跑得飞快。指示牌上被汽车前灯照亮的广告词句突然一亮,便一晃而过:“瞧北极熊!”、“伯蒂斯汽车”、“世界上最大的免费游泳池”、“麦地汽车旅馆”。终于,一转眼,路灯亮了,“您好,陌生人!欢迎来到加登城,一个友好的地方。”    
    他们沿着城市北面的边缘前进。将近午夜时分,路上空无一人,除了一排孤零零的加油站还亮着灯外,没有一家商店还开着门。迪克拐进其中一间赫德的菲利浦66加油站。一个年轻人出现了,问道:“要不要把油加满?”迪克点了点头,佩里从车里出来,走进加油站,他把自己反锁在男厕所里。他的双腿像平时发作那样令他疼痛难忍;疼得好像是以前的那场事故才发生五分钟一样。他从一个瓶子里倒出五粒阿司匹林,慢慢地嚼碎(他喜欢阿司匹林的味道),然后从洗脸盆的水龙头里接水喝。他坐在马桶上,伸开腿,揉了揉,按摩着那几乎无法弯曲的膝盖。迪克说过他们差不多快到了,“只要再走七英里就到了”。他拉开防风上衣的一个衣兜的拉链,从里面拿出一个纸盒;纸盒里是刚买不久的橡胶手套。手套上粘着一层薄薄的胶水,黏乎乎的,他一只手指一只手指地伸进去,有一只破了,但破得不是太厉害,只是在两个手指间裂开了,但对他而言是个预兆。    
    门把手转动了,格格地响。迪克说道:“想吃糖吗?他们这儿有一台自动售糖机。”    
    “不。”    
    “你还好吧?”    
    “我很好。”    
    “别在里边呆太久。”    
    迪克往自动贩卖机里投了一枚硬币,拉了一下杠杆,拿起一包软糖豆;他一边吃着糖,一边向汽车走去,然后斜靠在汽车上看着那个年轻人清扫风挡上的堪萨斯的尘土和被撞扁的小昆虫。那位年轻人名叫詹姆斯·斯波尔,他感到有点不安。迪克的眼睛和阴沉的表情,佩里在盥洗室里长时间不出来,令他心烦意乱。(第二天,他向加油站的老板汇报说:“昨天晚上,我们这儿来了两个粗鲁的顾客。”他没有想过,很长时间以后,也从未把这两个人和霍尔科姆的惨案联系起来。)    
    迪克说:“这里有点不景气。”    
    “的确有点,”詹姆斯·斯波尔说,“两个小时来,你们是唯一在这里停留的人,你们是从哪儿来的?”    
    “堪萨斯城。”    
    “来这儿打猎?”    
    “仅仅是路过而已。我们要去亚利桑那州,在那儿找到了工作,正等着我们去呢。是建筑工作。你知道从这里到新墨西哥州的图克姆卡里有多远吗?”    
    “说不上来。一共三元六角。”他接过迪克的钱,找了零钱,说道:“失陪了,先生。我正在工作,给一辆卡车装保险杠。”    
    迪克边等边吃糖豆,不耐烦地打开发动机,按了按喇叭。难道他判断错了佩里的性格?在所有的人里,为什么偏偏那个佩里会突然“血脉不和”?一年前,他们初次相遇时,他认为佩里有点“顾影自怜”,“多愁善感”,太富于“梦想”,但仍不失为一个“好小伙”。他喜欢佩里,但并不认为他值得自己花力气去交往,直到有一天,佩里给他讲了一起谋杀案,告诉他仅仅是“为了好玩”,他在拉斯维加斯怎样杀死一个黑人,用自行车链条把他打死。这件奇闻改变了迪克对小个子佩里的看法,提高了他对佩里的评价;他开始在佩里的身上看到更多的东西,像威利·杰伊一样,虽然考虑的动机不同,但渐渐断定佩里具有不同寻常的有用的本领。在兰辛监狱里,有几个吹嘘自己杀过人或敢于杀人的谋杀犯或别的犯人很吃得开;但是迪克确信佩里是罕见的一个,“一个天生的杀手”:心智绝对健全,但却毫无怜悯之心,不管有没有动机,都可以实施最冷酷的致命打击。迪克认为,这一能力在他的监督下可以得到最完美的施展。在得出这个结论后,他向佩里展开了追求攻势,大拍佩里的马屁:比如,假装相信所有埋藏宝藏的故事,说自己和佩里一样渴望流浪、喜欢海港,但实际上,这些事情没有一件是迪克喜欢的,他想过上“正常的生活”,有一份自己的生意,一间房子,一匹马,一辆新车以及“很多的金发女郎”。在佩里以自己的才能帮助迪克实现野心之前,无论如何不能使佩里对这点产生怀疑,这是至关重要的。但也许迪克估计错了,被耍了;如果真是这样,如果事实证明佩里不过是个“平常的流氓”,那么,“伙伴关系”就到此为止,数月来的计划就算白费了,除了转身回去,就别无其他可做的了。绝不能发生这种事;迪克返回了加油站。    
    男盥洗室的门仍然锁着。他砰砰砰地敲门:“看在上帝的份上,快点,佩里!”    
    “马上就好。”    
    “怎么了?你病了?”    
    佩里抓住洗脸盆的边,支撑着站了起来。他的腿在发抖;膝盖的疼痛令他汗如雨下。他用纸巾擦了擦脸,打开门,说道:“好了,我们走吧。”


《冷血》 第一部分第三章(3)

    南希的卧室是家中最小、也最有个性的房间,充满少女的情调,像芭蕾舞女演员的短裙一样显得活泼可爱。除了柜子和写字台外,所有的墙壁、天花板等,都是粉色、蓝色或者白色。粉白相间的床上堆放着蓝色的枕头和一只很大的粉红色的泰迪熊,这是博比在县商品交易会的射击游乐场上赢来的奖品。在镶着白边的梳妆台上方挂着一块刷着粉色油漆的写字板。梳妆台上系着一些干了的栀子花,这是旧式女子服装上用来装饰的饰品;还放着已经变旧了的情人节卡片、报纸,她的女友———苏珊·基德维尔的快照、博比·鲁普的快照,博比的快照是选取十几种姿势拍摄的:有挥球拍的、有打篮球的、有开拖拉机的、有穿着游泳裤在麦金纳湖畔玩水的(这是他所敢走得最远的距离,因为他一直没有学会游泳)。还有几张是两个人,南希和博比在一起的照片。其中,南希最喜欢的一张是他们俩在郊游时坐在树阴下的合影,照片上两个人彼此凝视着对方,虽然没有微笑,但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却非常愉快,充满了欢乐。其他是些马呀猫呀的照片,虽然它们已经死了,但却没有被遗忘,比如“可怜的布波斯”,它是在不久前神秘死去的(她怀疑是被人毒死的),这些照片堆满了她的书桌。    
    南希一直是全家最后一个休息的;正如有次她对朋友和家政学老师波利·斯特林格太太所说的那样,午夜时间是她“既得意又自在的时间”。这个时候,她会像例行公事一样做美容,先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擦上晚霜,如果是周六夜里,还要洗头发。今晚,她在把头发吹干、梳理、用一条薄薄的印度班丹纳大花头巾扎起来后,拿出了准备明天早晨去教堂时穿的衣服:尼龙长袜,一双黑色的鞋子,一套红色平绒礼服,这是她最漂亮的一件衣服,是她自己做的。她下葬时穿的就是这套礼服。    
    她总是在开始祈祷前在日记中记下几件发生过的事(“夏天来了。我希望永远都是夏天。苏来过了,我们骑着宝贝去河边。苏吹起了长笛。有萤火虫。”)和偶尔迸发的情感(“我爱他,真的”)。这是一本可以记五年的日记,在现存的四年日记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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