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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顺生论-第13章

小说: 顺生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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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如果相信笛卡尔“我思”的判断,总不得不承认,那觉知不是来自对象的我。总之,“我”就是这样神妙莫测。    
    但是它也有不神妙的一面,是一个人无论如何神通广大,想离开“我”是办不到的,因为能想和所想都来于觉知,觉知不能离开那个能觉知的整体(即反观时的“我”)。不幸是这能觉知的整体“生而有欲”,有欲就不能不求,求而常不能得,于是有苦。苦与“我”难解难分,为了离开苦,有些人无力对外,就想在“我”上打主意。如庄子就有这样的设想:    
    南郭子綦隐机(凭几)而坐,仰天而嘘,荅焉似丧其耦(躯体)。颜成子游(名偃)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今者吾丧我。”    
    (《庄子·齐物论》)    
    丧我是“我”没有了;可是还有个“吾”,吾也是我,至多只是个造诣高超的我,可见还是没有离开我。佛家也有这种想法,认为“我执”是一切烦恼的本原,所以想除烦恼就要破我执。如何破?似乎只能乞援于万法皆空的认识。如果是这样,那就又是走向觉知,而觉知,显然只能是“我”觉知。就我的孤陋寡闻所知,真正丧我,只有一则笑话的故事可以当之无愧。这故事是:    
    一和尚犯罪,一人解之,夜宿旅店,和尚沽酒劝,其人烂醉,乃削其发而逃。其人酒醒,绕屋寻和尚不得,摩其头则无发矣,乃大叫曰:“和尚倒在,我却何处去了?”    
    (明·赵南星《笑赞·和尚》)


第三部分 己身自 我(2)

    这自然是笑话;至于实际,蓄发变为秃头,如果生疑,是只能问,我的头发哪里去了。这就可见,人,生年不满百,情况也许如邯郸卢生之梦,外,环境,内,身和心,什么都时时在变,只有“我”却像是始终如一,总跟自己的觉知纠缠在一起,除去丧失知觉,是绝不能离开,哪怕是拉开一点距离的。    
    因此,我们就只好不问究竟,考虑人生问题,对付世间的诸多大事小事,都由自我出发。自我,与身外的无数自我,即他人相比,有类的同点,有个体的异点。如一首二足是类同;同是一首,有大小、胖瘦、美丑等区别,是个体间必有差异。这就自我说,是生来就受“天命之谓性”的制约,只能顺受。昔人称顺受为认命,命指命运,包括得于先天和遇于后天的。这里只说得于先天的,也包括无限花样。不能不化简,只算作举例,可以分为身和心两种。两方面,都有得天独厚和得天独薄的;厚薄之间,自然又必致有若干等级和无限花样。只说厚薄。就身说,项羽力能扛鼎,西施有沉鱼落雁之容,是得天厚;相反,刘伶是“鸡肋不足以当君拳”,无盐甚丑,就得天不厚了。心也是这样,世间有神童,也不少弱智儿,这是同受自天,而厚薄相差很多。这差异,受生的“我”不当负责,却不能不承担。有违公道之义吗?老子早已说过,“天地不仁(无觉知)”,我们,以及外面的大环境,都来自天,而并非来自公道。如屈原,作《天问》,吐一点点郁闷,结果还是不得不跳汨罗江。所以说,既已有了“我”,这“我”就带来“天命之谓性”,不幸而不厚,甚至很薄,怨,难免,却没用,上策是用荀子的办法,求以人力补天然。如何补?显然,具体的必千头万绪,只好说几个原则。    
    一是“顺应”。上面已经说过,“我”之来,我不能负责,却不能不承担。这里说顺应,是要求“知道”有此情况。古今中外许多贤哲都重视这样的知。深思冥索,所求不过是想了解,外看,大千世界,内省,方寸之间,究竟是怎么回事。有些人明白说出这种心情,如孔子说“畏天命”,斯宾诺莎说人的最上德是知天,等等,都是。知天然后才可以知命。知命,我的理解,可以包括三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外推,姑且限于有生之物,要知道,不只近邻,如五伦及路人张三李四,就是远邻,鸡犬蚊蝇,直到单细胞生物,都是在同一个天命的笼罩之下,所谓“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说可怜就同样可怜。


第三部分 己身自 我(3)

    另一方面是知止,就是要安于自己的能力有限,具体说是接受天命而不强求了解天命之所以然。《礼记·中庸》篇就是这样处理的,它说过“天命之谓性”之后,接着不问“何谓天命”,而说“率性之谓道”,意思是,生之谓性,已如此,逆,无力,也许还有大麻烦,那就顺着来吧。对付“我”当然也只好这样,逆,如自杀,非绝不可能,总是太反常了。还有一个方面是知足,是感知有“我”之后就不要嫌弃。这种态度是由务实的精神来,例如生来不聪明,你嫌弃也不会变鲁钝为聪明,也就只好用庄子的办法,“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当然也可以尽人力图补救)。幸而天命同时也赋予人知足之性,愚而自以为智,中人而自以为至美,老子天下第一,都是这种天性的表现。这种性对天(假定为也有觉知)有好处,是不会有人向他造反;对人也有好处,是集为“我”的一体,由生到死,都亲亲爱爱。    
    二是“自知”。这是因为过于在“我”的范围内亲亲爱爱,就会如俗话所常说,无自知之明。一个人,得于天,很少能够,或说不能,独厚,至厚,各方面都厚;后天也一样,不可能各方面造诣都最高。不厚不高而自以为厚为高,对人对己都无利,或说有小害甚至大害。所以应该有自知之明。这明来于多往外看,然后虚心比较。其结果就有如把自己放在衡器上衡量,一看明白了,本以为超过一斤,原来只有几两。这有好处,一是可以自谦,二是可以自励。其结果都会是造诣的向上,烦恼的减少。    
    三是“珍重”。这是由另一个角度考虑的,既然有了“我”,而“我”又至亲惟一,而且生涯只此一次,就应该珍而重之。如何珍重?还是率性,尽力求活得好。何谓好?不过是经历丰富且有价值而已。丰富,有价值,仍需要解释,为省力,用举例法,如某甲目不识丁,某乙古今中外读了数十万卷书,我们说某乙的生活比某甲丰富;汉武帝大量杀人,司马迁忍辱写《史记》,都忙累了一辈子,二人相比,我们说后者的生活有价值。这看法是常识也承认的,好说。难说的是为什么要看重活得好,或说为什么要珍重“我”。可以由认识论方面找些理由。柏克莱主教说存在就是被觉知,罗素认为最确实的所知是感觉所收(构成感知的材料),这能知的显然是“我”,没有“我”,外界如何,甚至有没有,至少是我不能知道了。这是说,“我”最质实,还最亲切,因为苦乐、是非等等,都是以“我”为本位的。为本位,就值得珍视吗?理由难说,只好信任情意,是活得好可以心安,反之就心不能安。人,碌碌一生,瞑目之前,难免算浮生之账,如果所得(丰富和有价值)不少甚至很多,总比毫无所得好得多吧?有哲学癖的人或者会说,这也是自欺,因为难于证明有究极价值。这是又往上追问天命;我们既已只顾率性,那就珍重自我,算作安于自欺也好。    
    四是“超脱”。这不是要求如佛家理想的能破我执,而是遇见某种情况,宜于向这个理想靠近。这某种情况指欲的对象利禄之类和欲而不得之后的苦的情绪。人生于世,受天命之谓性的制约,总难免要,或多或少,见世俗的“可欲”而心不能静。于是而求,世间不只一人,僧多粥少,因而不能常如愿,或说常不能如愿。其后跟来的必是懊丧,苦恼。为“我”的活得好计,这不合算,所以要改弦更张。理论上有抓紧和放松两条路。抓紧,如果有成的机会不多,就会火上加油,越陷越深。所以不如放松。办法是跳到身外,视“我”为一般人,一时冷眼看,如叔本华所说,不过都是苦朋友,不如意乃当然,也就可以一笑置之了吧?能够反观也一笑是超脱,虽然有近于阿Q之嫌,如果以活得好为处理自我的目标,就,至少是有时,不能不用它。


第三部分 己身机遇(1)

    三八机遇    
    我小时候住在乡下,男女婚配还是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且大多是未成年,甚至三五岁就定亲。常听见这样的幽默话,某家有女儿,相识的人说闲话,有时问家长,“有婆家了吗?”答,“有啦。”再问,“哪庄?”答,“碰庄。”这是表示还没许配,将来嫁到谁家,凭机会。有悲天悯人之怀的人会感到,这里面包含不少辛酸,因为自己的未来自己不能决定,要受命运支配,不幸而命运不佳,就女方说就无异落入苦海。人生,或缩小到某一个人,由出生到老死,原来就是这样一回事吗?有人也许会想,现在好了,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变为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最后成与否,还要取决于自己的点头或不点头,总是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了吧?这要看怎么样理解所谓命运。举例说,甲男与乙女结识,是因为在大学同年级,又同在一个读书会,于是有情人成为眷属,由自己做主方面着眼是全部主动;由多因致成一果方面考虑就不尽然,比如说,你报考此大学,如果命题的和看考卷的不是这些人而是另外一些人,你也许就不能录取,那就不要说成为眷属,连有情也不可能了。这样说,卿卿我我的同样是借了机会之力,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至多只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差。说凄惨一些是,我们有生之后,不管怎样如孙悟空的能折腾,终归不能出天命这个如来佛的手掌心。    
    天命是概括说,表现为切身的具体,是无数的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机遇。甲男凭机遇与乙女结合是大,某人凭机遇与另一人在大街上对了一面是小;某人凭机遇上了青云,另一人凭机遇入了监狱,是各式各样:相加就成为无数。机遇与哲理有纠缠,是对应某些(或说绝大多数)情况,我们不得不信因果规律。信,才种瓜可以得瓜,种豆可以得豆,小至按电灯之钮,才确信可以变黑洞洞为亮堂堂。可是这样一确信,则一切出现的事物都成为前因的必然结果,还把机遇放在哪里呢?常识所谓机遇是碰巧,如果一切都是必然的,还有所谓碰巧吗?一种解释是,客观的必然联系,广远而微妙,我们所能觉知的只是小范围的一点点,那就像是来无踪,去无迹,我们姑且名之为机遇。这样讲,我们不管客观现实,只管主观印象,承认有所谓机遇,像是没有问题了。其实还留个不小的尾巴,是能不能连意志自由也不给一点地位。就算是也凭主观印象吧,我们都觉得,对于某事,点头或不点头,我们有选定的能力。就凭这种觉得或信仰,我们建立了道德系统和法律系统,说立德者应该不朽,杀人者应该死。立德,杀人,能够跳到因果规律的锁链之外吗?誉为不朽,杀,至少是这样行的时候,我们只好不求甚解,信常识并满足于常识。也是以常识为依据,我们在上一篇接受了自我,这一篇接受了机遇。    
    以自我为本位看机遇,已然的不可改,未然的不可知,而这些,即使相信有所谓意志自由,也总不得不承认,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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