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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感情用事-第16章

小说: 感情用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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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蠢


  有一个人,他很年轻,所以当一个小妞抛给他一个媚眼——还不是很靓的妞,仅仅是妞,有一个凹进去的身体——他便死心踏地为妞卖身了。
  妞要过生日了,广撒英雄帖。钱归妞收,酒自然得归他请,还得是五星级的。他向几个哥们借钱,借得一个个鼻青眼肿,仍不够,还得送生日礼物,送鲜花与蛋糕那叫俗,没新意,不能让妞眼睛发亮,不能让妞在女同胞里趾高气扬。
  他在街道上溜达一整天,琢磨如何办,琢磨得唇干舌燥,恨不得立马从哪里找只雌性动物来灭一灭腹中的邪火。最后没法,就去卖血,一个星期转悠了三家医院卖了三次血,卖得头晕眼花,走起路来像练凌波微步,东摇西摆,见人就打喷嚏。钱仍不够,怎么办?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他捡来一件破烂衣衫套身上,往脸上涂墨汁,再用绷带绑起一只胳膊来,上天桥一跪,面前铺一张“残疾青年回乡办学遭遇暴打”,结果乞丐还真是一门前途远大的职业,几个晚上下来,收入着实不少。然后他找到一个做鞭炮烟花的人,鼻涕眼泪,在陌生人面前倾诉自己对妞的爱。那人感动了,给他做烟花连成本都没有收足。
  那烟花真棒,当晚十二点,焰火在夜穹中升去,每一朵焰火的形状是一个字,连在一起,就是他和妞的名字。他心潮澎湃。他热泪盈眶。他搂紧妞,还真觉得自己是天才。
  当一干喧哗都远去,当夜色里只剩两个人的心跳,当他用手把妞揉得像面团,当妞把嘴唇从他额头移开,妞说,我们是不是相爱?他点头。妞说,结婚时,再把身子给你。好吗?他摇头。妞说,爱是需要一个仪式的,譬如婚姻。结了婚的人才可以做那个。妞的声音很细,像蚊蚋叫。月光把妞的脖颈洗得比一只煮熟了的虾还要红,这可真奇怪。他就点了头。然后,他们大眼瞪小眼眼睛里水汪汪了好一阵子便各自回去睡觉。
  他真蠢。等到他明白身体便是爱所能举行的最好仪式时,妞已把初夜出售给了系主任。
  这是一只晕头转向的青苹果,给点时间让他成熟。只愿熟时,他还没被虫蛀。
  


他往另一边跑去


  有一个人,那年,他才七岁吧。他妈妈每天都在街头兜售手工缝制的鞋袜。有一天,老师问他,长大后想干什么?他说,做城管。老师奇怪了,问他为什么不想做科学家又或雷锋什么的?他说,做了城管队员后,若遇上妈妈摆的地摊,就可以慢慢追。
  老师听了非常感动,就向学校申请减免他的学费,用心教他,还掏自家口袋为他买作业本、铅笔。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他从大学毕业了,也真的做了一名城管队员。当然,他妈妈早已经不摆地摊了。
  有一天,因为省领导马上要来市里检查工作,他就跟同事一起去天桥检查。那里的环境是特别脏乱,聚集着很多无证营业的小贩。同事说,得包回饺子,抓一次狠的,让他们知道点厉害,也多管几天用。就吩咐大家先堵住四周的出口。他被安排去守东边的一条小巷。果然没多久,天桥边炸开锅,小贩瞥见城管队员后,哄的一声,就飞窜。
  他拦下几名小贩,厉声喝斥,让他们蹲下。
  突然,他听见同事喊,那边还有一个。北边的垣墙边有一个试图攀越想逃跑的人。他当即大喝,扑过去,一把拽住那人脚踝,下拉。那人摔下,却是一个瘸腿中年男子。他一脚踹去,正要踹上第二脚,愣了。中年人正是当年的老师。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铭记老师的眉眼。
  老师怎做了小贩?他不明白。他拿不定主意是否要把老师扶起,同事已赶来,又是几大脚。他扭过头。他不敢确信老师是否认出他。
  他往另一边跑去。
  往另一边跑去,他在躲蔽什么呢?是自己曾经的诺言,还是老师曾经的恩惠?跑到另一边,他还会再抬起大脚踹另一个人吗?
  有很多话,是只能当疯话来听听的,说的人当时当真,事后就忘了。听的人如果当真,说明你傻。
  好人常常都有点傻,并且不全有好报。可他们还是愿意犯傻,也不会为那凌空踹来的一脚有更多伤感——对于瘸腿的他来说,道路本身就是不平的。
  


他女儿感动了中国


  有一个人,二十来岁,是弱智,父母因车祸双双死去,街道上安排他去扫马路。简单的生活让他非常满足。他把这条街当成了自己的家,不仅每天早中晚各打扫一次,而且因为天生的正义感,他看见小偷就去抓,看见流氓斗殴就站中间去,因此,常被打得头破血流,受尽侮辱,可渐渐的,这条街上的流氓小偷越来越少——或许是因为与白痴较劲实在丢脸吧。
  有一年冬天的凌晨,很偶然,他在马路边发现一个衣不蔽体的女子,就脱下衣服裹起她,给她食物。流浪来的女人开始跟在他身后,不说话,他上哪,她就上哪,还帮他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她可能是哑巴,也从不抬起头看人。这样过了个把月,街坊邻居开玩笑,说这是天上掉下来的田螺姑娘。有热心人就说,干脆让他娶她做老婆吧。于是,虽没去领结婚证。也没法领。热热闹闹的酒席还是开了十几桌。女子换上新娘服饰,美得令人咋舌不已。大家说傻子有傻福,当真是娶了一个天仙,可惜这天仙的举手投足有点像木偶。他嘿嘿地笑。
  八个月后,女子生下一名女婴,突然丢下父女俩不告而别。他独自抚养女儿,虽然常闹出笑话,因为大家的帮助,还算顺顺当当。他也乐在其中。女儿很健康,聪明伶俐,漂亮可爱,到八岁入小学一年级时,智力已远超父亲,为此,女儿在同学与老师面前深感自卑。女儿的成长让他吃尽苦头。他与女儿的同学打架。他在地上学狗叫逗女儿开心。当女儿成绩不好时,他还努力去学习那些对他显然过于艰深的问题。这种无条件付出的父爱终于感动了女儿,就不再以他为耻。
  那年,他女儿考上大学。街坊邻居们敲锣打鼓地庆祝。他带女儿去学校报道。准确说,应该是他女儿带着他。因为他病了,是积劳成疾,病症不无古怪,全身乏力、舌焦,语言能力逐渐丧失。这也幸亏街道上的照顾,仍给他发了百分百的工资。他女儿在学校附近租下间小平房,在申请助学货款的同时,一边求学一边四处求医。日子清苦得令人落泪。女儿为照顾他,尝尽冷眼,并饱受学校师生的误解,但仍苦苦坚持。
  有一天,也很偶然,女儿带着轮椅上的他,去几位美籍华人艺术家搞的展览上做临时工,遇上当年失踪的女子,自己的亲生母亲。不过,她已是颇有声名的华人艺术家。女艺术家认出他,也认出女儿——母女俩确实太像了。女艺术家流着泪把往事告诉女儿,女儿的父亲并不是这个傻子,另有其人。当年,女子是因为被遗弃而几近崩溃。女艺术家请求女儿跟她一起去美国。
  女儿拒绝了。她要照顾他。母女俩的谈话被旁边一位来咖啡馆寻找灵感的记者听见。就这样,过去,他感动了女儿。今天,他女儿感动了中国。
  弱智又如何?爱给了他以无上的智慧,竟把女儿养育成心身健全的人。
  自作聪明的母亲断然想不通,多年以后,她会被自己的亲生女儿再一次遗弃。因为她的心里没有足够的爱。别人给她的,或她给人的,都不够。
  


同性恋的由来


  有一个人,有一个好友,比亲兄弟还亲的那种。俩人一起穿开裆裤长大,同桌从小学念到高中,还考上同一所大学,住同一间寝室,毕业后,又来到同一个城市,俩人所在的公司一个在十层,一个在十二层。他为好友被流氓打断过腿,好友为他被流氓打断过手。他们的交情比老庙黄金的成色更足。
  但有一年,十一楼来了一个女孩儿,很不巧,在上上下下的电梯里,她挤入他们中间。他俩都爱上她。一开始他俩决定让女孩儿选择,但女孩儿显然是一个热爱男人为她斗殴的主。他俩决定谈判,劝对方退出竞争,地点就选在大厅里的咖啡屋。一腔废话后,他感觉到好友的铁石心肠,一咬牙,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他好友立即回敬,满大街没见谁脱光衣服,残疾人倒是一个接一个。他差点噎死。于是,一番拳脚后,最后,俩人还是决定抛硬币。
  他赢了,他乐呵呵地与女孩儿约会。女孩儿很惊异地问他好友为何甘心退出。他说了抛硬币的事。女孩儿顿时勃然大怒,说,让一枚硬币来决定我的爱情?荒谬。女孩儿拂袖远去。他如丧考妣。他找到好友,俩人抱头痛哭。
  就这样,他们成同性恋了。
  与其两个人一起失恋,倒不如做一对同性恋。这是对衣服的失望,对手足的依赖。
  他们不知道,靠一枚硬币去决定去留的时候,他们已经对女孩儿视同硬币了,那不是真正的爱。而他们之间昏迷了的感情,借此事得以醒来。
  除了同为男性而外,有什么阻碍他们成为恋人的呢?既已相恋多年,同性又有何妨?
  


农村女孩


  有一个人,是从农村来的,笑声很大,眼睛很亮。
  她在餐馆做事,端菜倒茶抹桌洗碗,老忙得脚不沾地,招呼客人嘴又甜,叔叔阿姨大伯婶婶,若遇上老人家,爷爷奶奶更是喊得欢。
  很多顾客因此成了回头客,便有人打她主意,想请她做保姆,委婉地把意思一讲,她就抿嘴笑,睫毛忽闪忽闪,说,我哥不肯哩。
  她嘴里的哥,是个憨厚的人,整天闷声不响,不过,菜确实烧得好。有人打趣,是亲哥哥还是情哥哥?她红了脸,就匆匆忙忙奔入厨房勾下头捡菜。她哥只好自己端菜出来,脸上赔着笑。
  有一天,她与她哥吵架,吵得很凶,就用脚踢墙壁,踢得咣当咣当响。那墙壁并不牢实,再踢怕是要塌了。她哥虎着脸压低嗓门骂她。他们说话的语速非常快,用的是城里人听不懂的方言。她的泪水一滴比一滴大,砸在地上,让外面那些客人瞧着也心疼。就有人喊,喂,一个大老爷们咋欺负小女孩哇?你还是不是男人?还有人说,你再骂她,我就要把她领回家了。
  她哥闭上嘴。她仍不依不饶地扭动身子。她哥没法子了,突然拎起她,往胳膊下一夹,到客人中间,放下,扳直她的身子,盯着她的眼睛,扯起嗓门,大声说道,我爱你。她哥这回说的是普通话,发音还挺标准。大家一下子全傻了眼,马上有人回过神,噼哩叭啦地鼓掌。掌声顿时掀起浪。她的脸更红了。原来,她一直在逼她哥说这三个字呢。那天晚上,他们早早地关了门,去看了一夜的星星。
  城市里也有星星,一闪一闪,亮晶晶。
  再闷的人,多打几棒子下去,终要敲出些响声来的。而今不意竟敲出了这脆生生的三个字,谁说农村人不懂浪漫?在霓虹闪烁的城市里,或许只有他们还能看到星空的璀璨!
  


紧紧拥抱


  有一个人,只有一个词才能腆着脸出来形容他,完美。长得俊就不说了,那是爹娘给的。小小年纪就能把圆周率一口气背到几百位后,初中尚未毕业,就能别出蹊径解开让大学教授也为之皱眉的数学难题,上了大学就连续在国内几大重点期刊上发表了几篇分量颇沉的论文。他还会弹很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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