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兰猫的复生-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及底脏止尽�
“这些书都是林琪的?”莫兰指着门口的那堆书和杂志问道。
“是啊。”韩音冷淡地点了点头。
本来白发人送黑发人应该悲痛欲绝才对,但莫兰没有从韩音的脸上看出半点悲伤的表情。这倒让她有点不知所措。
“我是林琪以前的朋友,我可以看看这些东西吗?”莫兰问道。
“你看吧,这些都不要了。”
“不要了?”莫兰从那堆杂志里翻出一本旧的照相簿来,打开一看,里面全是林琪小时候的照片。
“可是这些照片都是林琪的。”莫兰想提醒这位麻木不仁的母亲。
“我那里也有。”韩音平静地说。
“请问您是……”虽然一开始已经介绍过,但莫兰忍不住再次问道。
“她的母亲。”她再次用普通话字正腔圆地回答。
的确是韩音,但她为什么要用普通话回答,莫兰觉得别扭极了。
“还有别的东西吗?”
“有,在里面。”
“那么,这些东西是否可以给我?”看情形,韩音大概不会拒绝她接下来的请求。
果然,她答得异常痛快。
“你要出钱买的话,就可以。”她说。
莫兰从林琪的住处共搬回来3箱杂物,当乔纳知道客厅里这些破破烂烂的纸板箱都是从林琪家搬来时,吃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还好你老妈不在,要不然她一定气得半死。”乔纳说。莫兰的母亲有洁癖,目前正在法国跟莫兰开中医诊所的父亲团聚。
“那就别告诉她。”莫兰打开箱子开始兴致勃勃地瞧着自己的战利品。
“这些玩意儿是谁给你的?”
“林琪的母亲韩音。”莫兰答道。
“怪了!她怎么会让你把它们带走?”乔纳抓了抓头发。
“我出钱买的,10块钱一箱。”莫兰得意洋洋。
“神经病,只有你才会花30块钱买这些破烂!”
“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母亲才会出卖女儿的遗物呢?林琪才不过只有死了几天而已,她就站在门口跟我讨价还价一心想卖掉她留下的所有东西,她才不关心我是否真的是林琪的老朋友呢,开价15块一箱,我还价5元,最后我们两个纠缠了十多分钟才最后以10块钱一箱成交。”莫兰回想起韩音那张象是被浆糊粘得硬邦邦的脸,不禁打了个寒噤,“我想她们母女倆的关系好不到哪儿去。”
“高竞昨天去找过她。她有没有跟你提起?”
“她说警察拿走了一些东西。她说话的表情好像是在为没有把那些东西一起卖给我感到遗憾。”莫兰确实这样觉得。
“你们还谈了什么?”
“没什么,只是在那里讨价还价而已,她正在打扫房间,林琪的房间象个狗窝,她根本没有心情跟我说话,我们就站在门口说了几句。她对女儿的生活一无所知,她们不住在一起,她说自己已经有半年没有见过林琪,其实我看还不止半年,如果她知道什么,嘴巴也紧得出奇,高竞别想掏到任何东西。”
“她长得跟林琪象吗?”
“不象,她比林琪长得丑多了,但话说回来,难看的母亲生出标致的女儿也很多。”
“她有没有哭?”
“哭?哪儿的话?我怀疑她的泪腺早就被摘除了。”莫兰禁不住尖刻地评论道。
“流眼泪也不一定能代表她很悲伤。”
“可她一点真的都不悲伤,一点也不。”莫兰加重语气说道,“按照你给我的户籍资料,林琪的父亲林国栋是在1985年去世的,也就是说,林琪1岁的时候她的父亲就死了。她是由韩音独自带大的,韩音后来没有再婚,所以她们应该是相依为命的母女,但是她们的关系却冷漠到这种地步,你不觉得奇怪吗?”
“不奇怪。你别忘了林琪还有个哥哥,她老妈很可能重男轻女。”
“还有一点,”莫兰从乔纳给她的文件袋里抽出林琪的户籍复印件,“林国栋出生于1940年,而韩音出生于1960年,他们两个之间足足差了20岁,1982年他们结婚时,韩音不过是个22岁的年轻姑娘,而林过栋已经是个42岁的中年人了,而且他还结过一次婚,当时正病退在家。你不觉得奇怪吗?韩音又不是嫁不出去,她为什么要嫁给他?”
“林琪有没有养猫?”乔纳打岔问道。
“我没看到。”莫兰摇了摇头,继续刚才的话题“她为什么要嫁给他?”
“发神经呗,或者是因为一时冲动,也可能林老汉在‘那方面’很厉害吧,”乔纳歪着嘴奸笑道,“反正总有让她投怀送抱的理由。”
“别逗了,她看上去根本不是那种会被爱情或是性打动的女人,倒更象是买卖婚姻的女主角,不过做买卖的是她自己。她看上去很有主见。”
“户籍资料里有那么多内容吗?”乔纳怀疑地看着她。
“我让我在民政局工作的朋友帮忙查了他们的结婚记录。”莫兰坦言。
“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如今老夫少妻正常得很。”
“如今是没什么了不起,但在1982年,连自愿同居都会被抓起来的年代,年轻女孩嫁给病怏怏的半老头是会遭人非议的。所以,如果没有特殊的理由,她不会嫁给他,因为她要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这不符合她的性格。
“即便如此,那又怎样?”
莫兰顿了一顿才说,“我想她跟那个男人之间一定有一桩交易。”
“交易?”
“她不得不这么做。”
“你究竟想说什么!”乔纳一脸好奇地朝她吼道。
“她怀孕了,不得不找个男人嫁掉,否则她的脸就丢大了。我查过他们结婚登记,他们登记的日期是1982年3月结婚的,而林琪的哥哥林志忠出生年月是1982年12月,他显然是个早产儿。”
“所以呢?”乔纳似乎已经猜出她的弦外之音。
“所以,林志忠很可能是韩音跟别人生的私生子。为了遮丑,她不得不嫁给比自己大20岁的林国栋,她根本不喜欢这个男人,虽然为他生了女儿,但为了报复这个男人,她就对这个女儿不闻不问。”莫兰顿了一顿,才把自己真正想法说出来,“也许她还不止生了一个女儿,她生的是一对双胞胎,为了以后少一个女儿跟她的儿子争财产,所以她只给一个女儿报户口。另一个孩子就是那个猫女。”
乔纳瞧着莫兰半晌,哑着嗓子笑了起来。
“不知道高竞听到你今天的这番高论会有什么感觉。”乔纳说。
“他会问我要证据。”莫兰泄气地说。
“猫女的尸体已经被火化了。没法提供证据。”
就算尸体还在,韩音也不会肯去做亲子鉴定的,莫兰想,有哪个傻瓜会愿意主动为自己多年前的丑事提供证据呢,而且她自己也说不清,韩音有两个私生女究竟跟林琪的案子有什么关系。
4。乔纳的情报
虽然高竞对自己掌握的线索讳言莫深,但乔纳还是很快就从高竞的下属那里打听到了林琪坠楼案的最新进展。
莫兰得到的情报是,当晚12点半左右,林琪从住处上了一辆出租车,大约半小时后,她到达六月大楼的门口。出租司机对她的印象深刻,因为她的装束很奇怪,白色风衣里面套着一件连体的黑色紧身衣,他问她是不是要去参加化妆舞会,她没有否认,到达目的地后,她爽快地多付了两元车费就下车了。
由于她坐在驾驶座的旁边,脸一直正对着前方,而且大半个头都被罩在黑色紧身衣的头套里,所以司机没法看清她的脸,但他说,她曾从风衣口袋里掏出口红把玩了一阵,但没有涂在唇上;他曾目送她进入大楼,他看见一根长长的黑尾巴从她白色风衣的下面露出来,这让他觉得很好玩。
(附:在林琪的坠楼现场,警方没有发现她的风衣和口红,因此警方判断这些物品已被凶手处理,但在附近的垃圾桶内也没有发现相关可疑物品。)
有人看见林琪上了电梯。有一个住在10楼的居民跟她一同搭乘电梯,他说,他在9楼出了电梯,这时候电梯里就只剩下林琪一个人。因此警方判断,林琪的目的地应该在10楼以上,于是马上派人寻找10楼以上的目击者。但询问了一遍,警方的收获不大,有一名住在10楼的居民说,他曾经在楼道里看见白影一闪而过;另有一名10楼的住户称,在午夜12点左右,他听到隔壁有人开窗的声音,但他不知道是从哪个方向传来的。
但后来警方拿着林琪的生活照(据说是从林琪家找到的)挨家挨户地询问六月大楼的居民,却有了惊人的发现。有好几个人都说曾经在附近见过她,有一个人还坦白自己曾经跟她说过话。最后经过总结,警方的注意力集中在三个人身上。
有证据表明林琪跟六月大楼的三个人有过较深的接触。他们分别是1001室的董斌,1104室的王俊以及1202室的张重义
一位住在底楼的居民说,他曾经看见林琪跟王俊走进上了同一部出租车,她面带微笑,神态娇媚,还有人看见林琪跟董斌在书报摊边说话,他们的谈话至少进行了一刻钟,因为目击者在报亭旁边的银行取钱,大约花了20分钟,当他走出银行的时候,他们的谈话仍在继续;另外,据张重义的邻居说,林琪去过他家,她去的时候他恰巧不在,她在门口等了足有半小时,张重义回来后,两人一起进屋,看上去他们关系亲密,象男女朋友,因为“她进屋时,张重义在背后扶着她的腰”。
三个都是单身男人,都住在10楼以上,所以警方认为那天晚上林琪搭电梯上了10楼,必然是去找其中之一。根据法医鉴定结果,林琪身上有多处淤伤,脸上曾遭受重击,根据出拳的力度判断,不大可能是女性所为。所以警方已经锁定凶手是三者之一。
经过几天的调查,警方很快就摸清了三名嫌疑人的大致情况。
董斌:27岁,在一家流行杂志当美术编辑,未婚,女朋友在同一家杂志社的广告部供职,两个人恋爱2年,感情稳定,准备年底完婚。董斌对自己被问及与林琪的关系十分吃惊。
以下他的原话被警方记录在案。
“不错,我见过这个女人,她就是那个跳楼的女人吗?哇,真是没想到。那天上午我10点才起床,等我下楼的时候,尸体早就被清理掉了,我只听到楼下有很多人在议论这件事,可是不知道就是她,真是太SHOCK(震惊)了!”
“对,我们是聊过一次,就在我们那里的书报亭,她起先向我问路,她问我知不知道七月大楼在哪里。我说这里只有六月大楼,没有七月大楼,我想她大概是搞错了,其实她要找的就是六月大楼。随后她就拿出一张纸条来给我看,她说那是别人写给她的地址,她要去找上面写的这个人,我很惊讶地发现,那纸条上的姓名居然跟我同名,而且那地址略有差别,我在1004室,而上面却写着1204室,我马上怀疑她要找的人就是我。于是我老实地向她承认我就叫董斌,她显得很惊讶,随后她就问我是不是在杂志社当美编,我说是的,于是我们就聊了起来。她说她想做一本关于健身的书,有个杂志社朋友向她推荐了我,她掏出一张名片给我看,但我没什么印象,其实我也不太在意这些,因为干我们这行的,经常有朋友介绍私活过来,不认识的人接触一次也就认识了。”
“我们在马路上聊了一会儿,我不记得有多久了,大约超过10分钟,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