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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苦行记 樱桃版-第3章

小说: 苦行记 樱桃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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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区那些懒洋洋的下午,我常去躺在地上,头钻进山艾树丛里,怡然自得地想象枝叶中的那些虫子是小人国的鸟儿,在那土堆附近浩浩荡荡地前进的蚂蚁是小人国的牛群和羊群,而我就是从布罗布丁纳格来的那个巨大的二流子,等待着捉一位小公民来吃。
  在精巧微型的植物中,山艾树是庄严的森林之王。它的叶呈灰绿色,染绿了荒原和山地。气味就象家养的苏叶,用它的叶子泡制的茶,味道好象孩子们熟悉的苏叶茶。它是种坚毅非凡的植物,可以在深沙或不毛的岩缝中生根,植物界里,除了“鼠尾草”外没有别的植物愿在这里落脚。山艾树高达六至七英尺,遍布西部大平原和山区,直到加里福尼亚边界。在那数百英里的荒漠中,根本没有别的植物,只有山艾树和它的表亲“肉叶刺茎藜”,它们俩的长相极象,几乎毫无差别。在沙漠上,没有这种好客的山艾树,就不可能有篝火,也吃不上热腾腾的晚餐。它的茎干粗如小孩的手腕(大的可达到成人的手臂),扭曲的枝杈有茎干的一半粗细——它是优质、坚硬的木料,很像橡木。
  当一群人扎下营来,第一件事就是砍山艾树,几分钟就可弄到一大堆备用,挖个坑,宽一英尺,长两英尺,深两英尺,把山艾树柴放进去,点起火来,直烧到满满一坑红彤彤的火炭,然后就可以造饭了。这种火没有烟,当然也就不会听到咒骂声。营火可以整夜不息,几乎不需要再加柴;这里便成为一个交际场所,围着火堆,连最不可思议的联想听起来也十分有道理,意味深长,极为有趣。
  山艾树是优质的燃料,但作为蔬菜却是惊人的不及格。除了公驴和它那非法定的孩子骡子,谁也忍受不了它那气味,它们证明山艾树的营养价值一文不值,因为它们吃得下松节疤,无烟煤,铜锉渣,锡烟袋,旧瓶子或任何别的东西,只要顺口,吃完后便满足地走开,简直象享用了一顿山珍海味。骡子、驴子和骆驼的食欲,无论什么都可以暂时解馋,但什么也无法满足。在叙利亚的约旦河上游,有一次我正在搭帐篷的时候,一头骆驼弄到了我的外衣,它用批评的眼光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通,看它那感兴趣的模样好象要照样子再做一件似的。它这样盘算了一番之后,开始思索是否值得一吃。它用脚踏上去,用牙齿撕下一条袖子,嚼了又嚼,慢慢吞进去,同时不断地眨巴着眼睛,似乎它一辈子还没有尝过象外衣这样好吃的美味。而后,它咂了咂嘴又去撕另一条袖子。接着,它又吃下丝绒领子,满意地笑了笑,显然,它认为领子是外衣最可口的部分,再吞进去的是衣襟,还有雷管、咳嗽糖以及从君士坦丁堡带来的无花果软糖。这时我的新闻通讯稿件掉了出来——是为国内报纸写的信件手稿,它又尝了一下。但这次它遇到难以对付的东西了,开始碰到对于它的胃来说是相当沉重的“固体智慧”了。它随随便便开的这个玩笑使它浑身发抖,直到抖松了牙齿;它感到越来越不行了,但仍以巨大的勇气,充满希望地忍着绞痛,到后来,它开始在那些文件上打滚。那些东酉,没有哪匹骆驼吞下去而不倒霉的。它不断抽搐,眼睛爆出,前腿直伸,大约十五秒钟,它就象木匠的镜头一样硬邦邦地倒地而死,其惨状难以尽述。我走过去从它嘴里扯出手稿,发现这头敏感的畜牲是被一篇报道闷死的。后来,我把这篇最委婉、最温和的真实报道提供给我深信不疑的公众。
  在我转变话题以前,我要说的是,有时找得到五到六英尺高、枝叶匀称铺开的山艾树,但通常这种植物只有二到三英尺半高。

第四章



  铺床——大字典的进攻——驿站上——显贵的车夫大人——奇特的前院——膳食供应——双像——传家宝——我们杰出的主人——“餐具和调料”——流放犯——饮料——丰盛的餐桌——主人大吃一惊——席间的礼仪——野性的墨西哥骡子——驿车和铁路
  夕阳西下,夜寒袭来,我们开始铺床。我们翻起那些硬邦邦的信袋和装着印刷品的鼓鼓囊囊的帆布包(它们凹凸不平是因为杂志,盒子和书籍的棱角),翻起来又放下去,使我们的床铺尽可能平坦些。我们还确实使环境有所改善,但它还是那样波浪起伏,如同一小块暴风雨袭击中的海面。接着,我们把原来放在邮包间那些奇形怪状的窟窿中的靴子找出来穿上,然后从拉手皮带上取下外衣、背心、裤子和厚厚的毛线衫——它们在皮带上摇摇摆摆晃荡了整整一天。我们把所有这些一齐套在身上,因为驿站上和马车里都没有女人,天气又热,早晨九点,我们就脱得只剩下内衣,图个舒服。现在,一切都弄好了,把那本大字典打发到一个让它安安静静地躺着的地方,水壶和手枪则安置在闭上眼也摸得到的地方。于是,我们抽了最后一袋烟,交换了最后一次呵欠,然后,把烟斗,烟叶和钱袋放进邮包间那些小巧的洞里,拉下四周的窗帘,照押车那生动的说法,把车箱弄得象“母牛肚皮里一样黑”,简直黑咕隆咚,伸手不见五指。最后,我们象蚕蛹一样,波成一团缩进毯子里,安稳地入睡了。
  马车一停下来换马,我们就会醒来,还估计来到了什么地方——每次都猜对了——一两分钟以后,马车又载着我们继续前进。这时,我们来到了乡间,不时穿过一条小河。河岸高耸陡峭,每当马车俯冲下河去,又在对岸往上挣扎时,车内的人都给搅成了一团。下冲时,我们给堆在前头,身子几乎立起来,上爬时,又立刻把我们弹回后头,两脚朝天。我们手脚挥舞着,抵挡那些向我们劈头盖脸打来的邮包,骚动骤起,尘土飞扬,大家都来个喷嚏大合唱,三分之二的人都叽叽咕咕地抱怨,很不耐烦地说上句,“手肘别抵着我的胁骨呀!”——“别挤好不好?”或其他什么的。
  每当我们从一头被扔向另一头时,那本大字典也来趁火打劫,它每一次飞过来,就有个人要遭殃。它飞过去“咬”破了秘书的手肘,飞过来击中了我的肚皮,再飞回去打得白米士先生鼻孔朝天,据他自己说,弄得他眼睛看得见鼻子。手枪和钱袋沉了下去,但烟袋、烟斗、烟丝和水壶却随着字典劈哩叭啦,摇摇摆摆地向我们发起进攻,烟丝撒进我们眼里,凉水泼到我们脊梁上,给字典助威。
  尽管如此,总的说来,那还是个很惬意的夜晚。黑夜慢慢逝去。当透过窗帘的皱折和缝隙,看见寒冷的鱼肚白色的时候,我们满意地伸伸懒腰,打着哈欠,抖掉了茧壳,觉得已经睡了个够。不久,旭日东升,阳光温暖着大地,我们扒掉衣服,准备吃早饭。这个准备活动来得正是时候,五分钟以后,车夫那古怪的号音将回荡在荒凉的草原上,接着,就会看到远处的一两间低矮的茅屋。于是马车颠动的嘎嘎声,六匹马扬蹄的嗒嗒声,车夫那清脆的吆喝声,将闹得更欢,闹得更凶。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向驿站扑去。多么迷人啊——那往日的横越大陆驿车上的旅行哟!。
  我们穿着内衣就跳下车去,车夫将一把缰绳甩在地上,满足地打了个哈欠,伸伸四肢,脱掉鹿皮手套,尊严高贵得叫人难以忍受——丝毫也不理会那五六个粗俗不堪的、半开化的驿站看守和马倌们七嘴八舌的请安问好,卑躬屈膝的阿谀奉承和讨好卖乖的周到服务。他们敏捷地把马卸下,再从马厩里牵出新马换上。那时,在马车夫的眼里,驿站看守和马倌是呱呱叫的低级动物,很有用,世界上也少不得,但却不是他那种有身份的人值得一顾的。相反,在后者的心目中,驿车车夫是伟大显赫的英雄豪杰,天之骄子,人民的骄傲,民族的希望。他们对他讲话时,温驯地接受他的傲慢的沉默,以为这是大伟人自然而得体的风度,而当他一开口,大家一齐品味他话语(车夫从来不恩赐某人一句话,但对马厩、马匹、周围的乡村以及下手马倌们却慷慨得要命);如果他肯滑稽地辱骂哪个马倌一顿,这个马倌就可以幸福一天了。每当马车开到驿站时,如果车夫肯用这种龌龊的字眼对他的听众开个玩笑——哪怕象山丘一样粗糙,荒唐,自相矛盾——这些贱人们也会拍着屁股大声欢呼,赌咒发誓说这是他们一辈子听到的最有趣的俏皮话。每当车夫要一盆水或一瓢水,或是要点个烟,他们就会飞也似地跑去跑来。但倘若哪位旅客忘乎所以,想沾点光,立即就会受到侮辱,这种侮辱是他们从车夫那里照搬下来的——记住,车夫对马倌和旅客是同等蔑视的。
  马倌和驿站看守对真正的实权派押车只不过客客气气,而车夫才是他们崇拜得五体投地的人物。当车夫高高坐在车上,故作慎重地,慢腾腾地戴手套,一个幸运的马倌高高举起缰绳,耐心地等待他接过手去,他们是多么崇敬地仰视着他哟!当他啪的一声挥动长鞭,马儿飞驰而去的时候,他们又是怎样用赞叹的欢呼向他轰击哟!。
  驿站的房屋就是几间长型的矮屋,用太阳晒干的土坯垒成,土坯间没加泥灰(西班牙人把这种土坯叫做“阿多比斯”,美国人简称“多比斯”)。屋顶几乎是平的,先铺上茅草,再抹上草泥或垫上一层厚厚的土,上面长着相当茂密的杂草。我们还是第一次见到一家人的庭院开辟在房顶上。这种土坯房屋包括车房,可关十二至十五匹马的马厩和一间供应旅客的饭堂,饭堂里还放有驿站看守和一两个马倌的小床。你的手肘可以放在屋檐上,进门时得弯腰屈背,提防着脑袋吃苦。窗子是个大方洞,足够爬进一个壮汉,没有装玻璃。屋内没铺地板,地面却搞得结实硬邦。没有垒火炉,但有个烧火的地方,这就解决了一切问题。既没有木架,也没有碗柜,也没有壁橱。角落里放着一袋打开的面粉,挨着面粉袋搁着一对黑黝黝的、已经很用了一些年月的咖啡罐,一把锡茶壶,一小袋盐和一块熏猪肉。
  驿站看守住的那间小屋,门前的地上放有一个铁皮洗脸盆。旁边放着一桶水和一条黄橙橙的肥皂,屋檐上还吊着一件破旧的蓝色羊毛衫,真有意思——但这东西是驿站看守的专用毛巾,这个集团中只有两个人有胆子享受——车夫和押车。不过押车不会用,因为不体面;车夫不愿用,因为他不愿意抬举驿站看守。我们有毛巾,是放在旅行袋里的;它们也许给放在索多姆和戈摩拉完全一样。我们(还有押车)用自己的手帕,而车夫则用他的灯笼裤和袖子。紧靠着门,钉着个老式小镜框,它的一个角上还残留着两片玻璃,你往里一看,镜子里就会出现一个滑稽的双镜头的人像,脑袋的上半和下半相隔两英寸远。镜框下用绳子吊着半把梳子——但是如果要我选择去死或者去描述这个老掉牙的家什的话,我相信我肯定宁愿去要一副棺材。它是以扫和参孙传下来的,上面有从那时起历代积存下来的头发——还有一种不干净的东西。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靠着三四支步枪和滑膛枪,还有些火药筒和子弹袋。驿站看守们穿的是手工编织的粗布裤子,裤子屁股上和大腿内侧还缝上大块的鹿皮,便于跪着干活和骑马——这样,裤子就成了一半是晦暗的蓝色,一半是黄色,说不出的奇形怪状。裤脚塞进长统靴里,靴跟上装有大号西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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