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童正史(16岁作品)-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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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没有鸽子,只有大雁,但是大雁的服务区有限。苏武放的大雁,总是被他老婆抓回来吃掉,苏武只好把大雁送到大漠的边缘,再庄严地放飞。有一天,皇帝出外打猎,打到一只大雁,它腿上的纸条写着:“救命呀!苏武还活着!月饼已送到,请指示。”大家支着脑袋想了好久,终于想起苏武是谁了。
苏武早早地站在边境上,神态庄严。直到下午,远处才有几个人影,苏武悲伤道:“当初我到匈奴,有几百个随从,现在只有9个人来接我,这世界真是没什么意思呀!”
生活又恢复了十九年前的样子,不过,他成了一断严肃的呆木头,每天拄着那根光秃秃的拐棍上朝,像来皇宫大厅放羊。每当皇帝问他:“苏爱卿,请问你对治水怎么看?”他就杵杵拐杖,什么也不说。有人喝醉了之后,在餐桌上笑他:“你啃雪吃毛的,真是可怜。不过还是为胡人妇女生了小孩,性生活过得不错嘛!这说明人还是要有性生活呀(苏子卿啮雪啖毡,可谓了死生之际矣。然不免为胡妇生子,而况洞房绮疏之下乎!乃知此事不易消)。”苏武还是像呆木头一样,把拐杖杵了几下就走了,大家停止了哈哈大笑。
人们对于九死一生之后像断呆木头的人,是忌惮的,他们可以越过“治水”和“性生活”的话题,笔直地走向跟死有关的哲学话题。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短信息,很重要。
宫女都有“月奴”“彩衣”“入画”等妖娆的名字,但是也有在宫里干粗活的,叫个“三妹”,或者“老王”都可以。老王主管洗衣服,她每天要洗十脸盆以上的衣服,洗了皇后的,洗宫娥的,最后才洗自己的。洗完自己的,天色已经很晚了,她往盆盆里扔了点洗衣粉,胡乱揉了几把,把裙裙晾起来,就睡觉去了。
到了第二天,老王才想起自己的衣服,那是一条碧蓝的绉纱裙裙,经过露水一夜的淋染,就褪色了,变成奇怪而不均匀的颜色,老王又没有多余的裙裙换,就穿着这条全是水渍而且皱皱巴巴的裙裙走去走来。可巧皇帝李煜和小周后出来散步,就看见了。要是其他皇帝看见了,肯定觉得她丑,但是李煜吧,审美观特别奇怪,他当场就写了两句诗:“这个裙裙真漂亮,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并且给这条裙裙起了个名字,叫做“天水碧”。
宫里的女孩们对时装的品味忽然进入了新的洞天,意识到穿一身绣品把自己搞得像个漆木盒子一样,是落伍的。懂一点外语的,就到欧洲去定范思哲的晚装,不过范思哲的衣服到货太晚,要等一千多年,等不及的宫女还是用最简单粗鲁的办法——衣服过夜不收,让露水淋,有的衣服还互相串色,变得五花斑斓的,晃得皇帝眼睛都睁不开。
老王脱离了洗衣妇的身份,专攻染织,她把衣服染得乱七八糟的,可确实好看。老王在这项魔术中,完成了许多未遂的少女梦想——把自己打扮成俏公主啦,花仙子啦,小精灵啦。她最出色的发明,是搜集了许多荷花,红的粉的,深浅不同,用荷花汁一层一层地染色,染出来的裙裙,叫“不肯红”。
老王还在皇宫派对上搞了一个服装展演,主题是“把水穿在身上”。最让人眼前一亮的裙裙,是用冰染成的,该项技术老王研究了三个冬天,裙裙几乎透明,骇世惊俗。李煜看了又写诗道:“屋子里的宫女多,穿的衣服露肉肉(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染坏的裙裙,不仅可以生成老妇的聪明,也可以培养做诗的兴致。
王妓女是清朝的一个妓女,但又不像一个妓女。
她小时候就不理人,每天蹲在妓院门口甩骰子,别人跟她打招呼她也不理,一甩就甩一天,甩得手脏脏的,妓女们都不喜欢她,她也更不理人了。
王妓女长大了,长得很漂亮,像个天人,还是不理人,完全符合我对自己面貌的设想——“艳若桃李,冷若冰霜。她因为小时候光顾着甩骰子,所以既没有学唱歌,也没有学跳舞,还不肯陪人睡觉。
妓院的管理人员看她虽然长得很好看,但是却不赚钱,十分生气,限她三天之内想出一个赚钱的法子。结果不到三天,王妓女就成了第一红牌妓女,料你们永远都猜不到她致富的方法,我就直接公布正确答案了——她立下了一条规矩:凡来嫖她的人,必须甩一把骰子,谁要是甩中了六个六,就可以娶走她,要是甩不中,就要交十两银子。按照专业人士的计算,要甩六百四十万次才有可能娶走她。
这一下呀,可了不得了,全城人(不管是不是嫖妓爱好者)都挤在妓院门口等着赌博,那妓院里像拉斯维加斯一样热闹,许多过气妓女丫鬟都成了专业庄家,那时候的人们不懂耍老千,很久都没有人甩中,王妓女赚翻了。她赚得越多,来赌博的人也越多,因为奖金是不断积累的,要是甩中了便是人财两得,可以娶一个揣着几百万白银的、漂亮的、不理人的处女呢。唉!这种故事的结局总是偏袒穷书生的,某穷书生借了十两银子一投,就投中了啦。
我崇拜这个姐姐。她对于自己要干的事情整个想明白了,简单而又严谨,能在众多结局中一眼望见最好的结局。可惜人们对这个发明六合彩的姐姐没有多少智力崇拜,只在野史里面称赞一声“嗯……巧思”就完了,转而赞扬勾心斗角把自己搞成皇帝身份的人。
王妓女婚后不理穷书生,自己在家潜心修行,主要是研究各种彩票,特别是足球彩票,小赚了一些,用来做自己和穷书生的日常开销。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研究彩票也有不好的一面,那就是变得不爱搭理人。
清朝就有律师了。那时的律师只要滔滔不绝就可以胜诉了,因为不正当的行为总有正当的理由,可以把人性阐述得很复杂。人性一复杂,县官就傻了,然后就稀里糊涂地把原告或被告拖出去斩了。所以,清朝律师的工作应该是比较轻闲的。
有一个笨律师,像我一样,总是把事情搞得特别艰难复杂,办案子的时候,他喜欢到处找线索——“被告的二姨子有没有糖尿病史呀?”“被告那天穿的什么衣服?”——还到街上做民意调查。回到家里,还要在草稿纸上画案子的主线索,然后一点点推理出关系,有一天,他在草稿纸上推理的时候,他老婆正在洗衣服,洗衣机呼噜呼噜地响,他嫌他老婆烦,把老婆撵出去了。老婆呆在门口转悠,一转就转到邻居家去了。
你不知道吧,她早就和邻居家的有妇之夫互相看上了,但是每天洗衣服做菜忙死了,也没有时间偷情,这下可好,她乐滋滋地去偷情了。
以后,每次笨律师在草稿纸上理关系的时候,她都故意把锅碗瓢盆弄得咣咣响,让笨律师把她赶出家偷情。最后,老婆就怀了邻居的小孩儿呗,笨律师知道了又好像不知道,还是天天在草稿纸上钻研。最后,还是与律师相熟的县官实在看不惯,对他老婆提起公诉,把她押到大牢里去了。
哼!我很不喜欢这个律师的老婆,因为她用怀孕偷情之类恶俗的小事打断了律师的思考。古代没有人重视把问题复杂深入化的能力,他们羡慕能够从艰涩中迅速脱身,大事化无的人,这样不好不好真不好,能够持续艰难思维的人,最后都成了有智慧的人。大部分人,一进到智慧的胡同里,就吓得撒腿就跑,一掉到复杂的泥潭里,就急忙把自己拔出来,赶紧洗个澡。还有的人,只是在搞外遇的时候,才显得有头脑,有智慧。
这个故事的结尾是:律师休妻以后,赶紧奔回家,在纸上画呀画,他已经研究完了整个犯罪心理学。可他自己并不知道,还在为最初的问题没有得到解答而闷闷不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律师工作的时候洗衣服。
梁元帝是一个瞎子,从小就瞎,一直就瞎,一只眼瞎。他瞎但并不影响他的聪明,他五岁时候,就能背诵《古典歌曲全集》(《曲礼》)的上半部,他的诗虽然有点小资,不过写得挺好的。他真心喜欢读书,举行了好多次抄书活动,他的图书馆里有十四万卷的书。
恐怖点说:十四万斤书的重量也抵不过一颗眼珠子的重量,从小就有好些无聊文人笑他,有一次他和一群文人出去玩,有一个文人说:“今天可真是‘帝子降于北渚’呀!”这是《楚辞》中的诗句“帝子降于北渚,目渺渺兮愁予。”目渺就是瞎子的意思。如果梁元帝像我一样是个傻子,什么讽刺话都听不懂就好了,但他很聪明,知道在说什么,很不高兴。
有一个诗人叫王伟,专门写了一句话,说“项羽有两层眼睛珠子,都有了乌江之败;你只有一只眼睛,肯定连一个红县都得不到(项羽重瞳,尚有乌江之败;湘东一目,宁为赤县所归)!”最气愤的是他和大臣下棋的时候,大臣公然说:“哈哈!你只剩一目了(围棋有“目”和“星”),还不快点死啊!”
他老婆叫徐妃(著名的“半老徐娘”),每次梁元帝看她的时候,她都只画半个脸的妆,好像一只眼睛只能看到半个脸一样。这样做,真是没有科学道理又恶毒,梁元帝很生气,但是很软弱地等徐妃死了以后才休了她。
我一直在想梁元帝对于这些笑他的人是怎样的态度,是厌恶,极度厌恶。但又自恃是一个有智慧的人,所以不跟这些无聊的人计较,只是气一气,又窝回图书馆看书去了。
亡国前,敌人跑到皇宫门口的时候,他忽然以少有的决绝一连干了好几件事情:让士兵穿着军装,坐在广场上,听《老子》的讲座。又一把火烧了图书馆,他换了一身白衣服,想扑到火里去——为了给他的智慧做一个惨烈的结束吧。结果自杀没成功,后人气他没把古代的言情小说留下来。因为他是个亡国皇帝,又瞎了一只眼睛,于是他的特殊智慧没有人稀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皇帝也好,普通人也好,都不要对他们开恶毒的玩笑,因为一点也不好笑。
明朝的张岱写过一本百科全书,但我强调的是,他是声援我们少年作家的人。
张岱也是从少年作家起家的。他六岁就掌握了我一直向往的超能力——对诗,他会说“笔中花朵梦将来”啦,“荷叶如盘难贮水”啦。
有好多古人,长大后忽然翻脸耍赖,说“少年作家,无耻无耻,无耻矣”,“小时好,大时就不见得了。”但是张岱没有,他老了以后,和一群好朋友组织了一个“噱社〃,就是专门讲噱头,说笑话的社团。有个人说:〃少年读书就像在门缝,中年读书好比庭院中看月亮,老年读书好比楼上看月亮。〃张岱反驳:〃才怪,少年读书好像小李飞刀,刀无须发;老头子好像拿指头掐字,掐着一个是一个,大多数都掐不着。〃〃少年作家好,翻翻白眼睛看天,天上就有文章砸下来了;老年人写东西好比用指头抠着吐,吐出好多渣滓来(少年做文字,白眼看天,一篇现成文字在天上,顷刻下来,刷入纸上。老年如恶心呕吐,以手扼入齿哕出之,出亦无多,总是渣秽)。〃
张岱的这句话虽然恶心,又不得要领,但我愿意以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