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水流年-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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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处,还是她的身体在有意识地自我完善,总之她比起我刚见的时候,更和谐了,那种可爱已经浑然一体,长长的直发如流星雨一般泄下来,椭圆形的脸蛋娇嫩可人,圆圆的眼睛闪耀这灵动的光,还有那圆圆的鼻头依旧恰如其分点地缀着整个面容。张娴在变,鑫月也在变,只有我还停留在原点。同时在这我没有仔细感受的断层中间,鑫月似乎又增加一种我无法言喻的东西,这种东西模糊不清,如果不是带着某种可预知的成分,我是无法说清楚的,即使它带了这种成分,我也不敢深入去想,一些先入为主的观念令我只能隔着一段很近很近的距离,再把它包上一层永远不能打开的纱布,怀念,落泪。
我沉默一阵,而娴则微笑着回答了我的问题:“很像啊,跟你很般配的哦。”
我心一冷,经分析,从她毫不介怀的态度和口吻来看,首先,见我领着这么一个可爱的美女,她毫无醋意,其次,她很高兴我有个女朋友。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她误会了,一旦误会,挖墙脚的机会就灰飞烟灭了。我赶忙解释:“这是我表妹,我爸爸同学的一个女儿,我暂时辅导她的功课,她马上就要中考了,所以带她出来放松,放松。”
“哦。”她应了一声。好像是明白了,相信了。
我问她:“你在这儿干嘛?”
“我等我男朋友,下午我们在那里吃东西,他手机搁在那里忘了拿了,现在折回来找,我走地累了,也不想再到那种地方挤,所以在这里坐着等他,诺,他出来了。”
转过头,就看见一个牛高马大的人推开玻璃门出来了,长相怎样,我无从留意,因为他一直低着头懊恼地以掌击拳,大概是在练习周伯通的“双神互博”吧。据我多年的生活经验,再根据行为心理学分析,这种拳只在遇见倒霉事情后才练习的,更甚者呼天抢地,捶胸顿足,嚎啕大哭。现在我已然没有心情去研究那个人的动作到底代表什么了。然后张娴向我们摆摆手,说了声“再见”就走了过去。我怔怔地看着他们牵着手离开,她传说中的男朋友终于算是活生生的摆在我面前过了。我呆滞的双眼被堵截在悄然离去的身影之外,满心都是失落,半宿回不过神来。鑫月见我一脸的落寞之情,叹了一声长长的气,然后念道:“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我好半天回过神,把鑫月一顿海扁,以惩治刚才冒认我女朋友的“欺君大罪”。然后满腔悲愤地对她说:“走,回去做作业。”
第一次我亲自慢慢地灭掉心中的火,这一次我突然让欲火烧到一个巅峰时刻,猛然间被某个人无情的灭掉。这罪魁祸首是谁呢?张娴还是她的男朋友?突然有种被骗的感觉,是她引诱了我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我明白了我不过是自己跟自己谈了一场恋爱。差点还越陷越深,幸好我还有自知之明,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如果把张娴的位置换个角色来看,看成朋友,就像她第一次说的:“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那么这一切都显得合情合理,而且相当的完美,但是突然要我转变观念,我无法接受,想象着她幸福的拥在别的男人的怀里,心里就有种痉挛性的疼痛,我突然明白了关旭的“既希望她幸福,又嫉妒她的幸福的矛盾心情。”不过我想这种感觉远超过了嫉妒的心里,也不能用占有欲得不到满足来说,虽然也又这么一点意思。怎么说呢?它类似于童年对不可能得到的玩具的单纯渴望,也类似于明知道没有上帝的基督信徒对耶稣的信仰,即可以简单到没有,也可以复杂到令人精神分裂。
越想越迷糊,索性什么也不想了。
第39章 郊游
高二快结束了,我们班组织一场郊游,主题是放松,主要内容是烧烤,主要目的是为高中画上可留念的一笔。不过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可留念的东西。回忆起这样的画面更像在茫茫无际的大海里打捞坠毁的飞机残骸。
那时候鑫月已经考完了中考,在成都呆了几天就回到邛崃躲她所谓的“情债”。郊游前天,她和保姆一起在电视机抹泪,听见我提起了这件事情,因为我对保姆说了,早上不用给我准备早饭了,明天去烧烤,鑫月就缠着我,一定要去。还说:“我帮你吸引其它男生,让那些臭男生转移火力,你不就有机会勾搭张娴了吗?”
第二天,鑫月正像她说的那样——逗得一大群男生围着她转。那天她的头发是直发,就像黑色丝缎带一样,乌黑亮丽。她穿了格调高雅的黑色连衣裙,加了长长的白色腿袜,还穿了双黑色的高跟鞋,稍微画了一下妆,那份略带幼稚的可爱顿时变成了一种成熟的味道。
可惜张娴仍然被一群恐龙围着,这是我想要是我还有个英俊的弟弟那该多好啊?郊游不久,一辆黑色的别克向我们驶来。鑫月接了个电话,就向我扔下一句话:“杜宇哥,我去成都填志愿去了,我要考进你们这个学校,再见!”说完,就跑向那辆黑色的别克。之后一大群男生就围着我问长问短。
早饭没吃,烧烤的产量又少,味道也不济啊,害得我饥肠辘辘,头晕目眩的,只好偷偷地跑到小卖部买了几根火腿充饥。
吃完火腿,同学早就跑了个精光,我正纳闷,他们怎么消失这般迅速,简直如同风卷残云一般,只剩下好多好多的垃圾。龙二见到我就如同见到救星一样,拉着我:“哎呀,杜宇,还是你懂事啊,那帮臭小子,明明叫他们留下来收拾一下这里,可我上一个厕所的功夫,他们就跑的一个不剩,幸好还有你啊,我们过去帮着张娴一起清理一下。”本来我也打算拍拍屁股走人的,可听见张娴的名字,于是就留下了。
还没有收拾到一半,龙二接了个电话,跟我们说他又急事,先走了,还嘱咐一定要把那里收拾干净。我们点头称好。好不容易收拾完,累得我们满头大汗。洗完手,买了两瓶可乐,一路走,一路喝,除了简单的寒暄之外,我找不到其它的话说了。我们往市区里面走。
“布谷鸟同学,怎么不见你说话呢?”
在她开口之前,我还没有意识到她会因为两个人的沉默尴尬。如果两个人会因为沉默而感觉尴尬,那么他们的关系不可能是恋人关系,至多算是普通朋友。我有些悲哀,但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只是我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我实话实说
“哦,记不记得我跟你承诺过我要讲一个故事给你听的?”
“唔……”我陡然记起那个“以后”,忙说,“记得,从来就没有忘记过,我还记得故事梗概是:这是一个凄美绝伦的爱情故事,故事里男主人公必须抛开世俗的眼光和背负着背叛信仰的恶名来换取这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是这样讲的:……”
话还没有说完,张娴就接过茬:“主持方丈对一个尼姑说:”师太你就从了我吧“。”然后我们一起哈哈地大笑。
笑声消失后,她表情凝重起来,喝了口可乐,清了清嗓子,娓娓道来:“小时候大多数的事情都忘了,只是偶尔还记得一些琐碎的小事,比方说为了买一个玩具整整哭了一天啊,或者因为放了一个电光炮,炸得满手鲜血啊这些事情。要是一个长长的故事我肯定将它忘记了。故事太长了就像置身在一个大大的山中,根本看不清山的全貌,就是”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个道理,更何况是那么小的年龄。回忆起这个故事来还真有点不可思议,要不是用现在的语言和见识把这个故事连接起来,我还真怀疑它的确是发生过。”
“它是不是发生不太真实?”我惊讶的问她
“恩,大概有点,有点像令人记忆深刻的梦,时间越久,这种感觉越强烈,而且最主要的部分也慢慢沉淀下来,让我认得更清楚了一些,尽管是我不愿意认识的。”
她顿了顿,望了望前面,似乎想从此刻眼前的情景得到一些启发性的东西,以便她将要讲的故事很好的表达出来。此刻我们已经过了西桥,前面就是市区了。人群熙熙攘攘,叫卖声,喇叭声,自行车铃声……混成一团让人心烦意乱的嘈杂音,街道旁无数的红红绿绿的广告牌连成一条线,一直伸延到看不见的地方,形形色色的饭馆、小店铺、超市、网吧充当着城市的主角。一个小伙子行色匆匆冲冲同我们擦肩而过,唯留下一股震荡的浊气滑过脸庞。我望着他的背影不禁在想:“他在忙碌什么呢?他为什么这么忙碌呢?难道就不能平心静气地赶路吗?”拐角突然出来一辆摩托车,车主和那个小伙子都相互吓了一大跳,车主骂骂咧咧,小伙连声道歉,然后继续赶路。我又联想,他们说不定会在某个地方再次碰见,然后彼此突然回想起他们的这一幕,最终成了莫逆之交。“呵呵,真奇怪,我为什么会这么想呢?”我不禁对自己幻想哑然失笑,而且,这次全心投入幻想的情景还是在有张娴的情况下。
她听见我的笑声,很疑惑的问我:“你为什么笑啊?”
“没什么。自己笑自己呗。”我本想向她解释一下我为什么会笑,可是我怕解释不好,反而坏了这次谈话的主题,这次谈话的主题是她的故事。
“是不是觉得我的记忆很可笑啊?很幼稚对吧?”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我的跟你也差不多。像梦一样。”
“像梦一样,唔……”她喃喃地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仿佛在掂量这句的话的诚恳度,“是啊,每个人童年都像梦境一样。”说完了,她用郑重的眼神望了我一眼,我毕恭毕敬地点了点头表示赞成,她表情释然了好多。
很显然,街上不是谈话的地方,我们选择了学校,在这个时候只有校园是唯一的清净地方,那天星期五,除了毕业班的同学其他人都不在。我们围着操场一边转圈,一边讲。
“这个故事发生在我的童年,正如我先前说过的,梦一般遥远,梦一般逼真。那时候我还很小,家做的还是四合院那种,很大一帮人围着一个比足球场还大的院子住着。吴叔叔有一个小女儿和我同岁,我们长的都很可爱,尽管长的路线是不同的,我偏于清纯大方型,她属于小巧可爱型。就长相方面而言,那时候我们俩在方圆百里是无与伦比的,就如同村上描述的像是从油画上剪下来的般的漂亮,讨人喜爱,但是我们都很正常,没有心里上的疾病。我们俩也非常争气,小小年岁就能记诵很多诗词,而且算术、电子琴也特有天赋,还没有上幼儿园之前就是远近文明的神童才女了。那时候我们俩是好朋友,虽然那时候还没有这个观念,但是总在一起玩,一起给邻居朋友们唱歌,一起向大人们要零食吃,等等,那么回想起来称之为朋友一点都不过分吧。那时候我们很受欢迎,简直是人见人爱啊,邻居们都羡慕我们这俩家生了这么可爱聪明的女儿。父母也溺爱的不得了,说是掌上明珠,捧在手里怕碎了,衔在嘴里怕化了一点都不为过。但是有一次,应该是国庆吧,大家都出去旅行了,假期都过了快一个星期,他们才回来,而他们的女儿却没有一起回来,像是忽然之间就人间蒸发了一般了。而他们回来之后就没有再出过们,偶尔在夜半三更的时候会听见吵闹声,砸东西的声音,还有哭泣的呜咽声。那天我想去找他的女儿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