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生意动-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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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我好想出国玩喔!
不知道是不是年纪越大,野心就越小的关系,从前的雄心壮志就是要赚很多钱、花不完的钱,在天母盖一栋很溧亮的别墅,穿着香奈儿或纪凡希的名牌服装,优雅的抱着波斯猫在阳台上喝下午茶。
现在呢?
我想要到澳州去牧羊。
早上在偌大的牧场里放羊吃草,三不五时理理羊毛,顺便帮羊儿做造形;晚上窝在小木屋里,升上一壁炉的火,看自己喜欢的漫画或小说,那该有多棒!
赚钱那么累,干什么这么虐待自己呢?
我一直以为金钱可以代表一个人的身分地位,可以买到所有的东西。
可是我错了!
人之所以要工作,其实只是因为需耍花钱买食物填饱肚子,顺便打发活着到死亡的这段时间而已。
如果说有什么东西比赚钱更重要的话,那我觉得就是“经营人生”吧?
★★★
除了工作之外,我近来最努力去做的事,就是开始去喜欢一个人。
以前老觉得花时间去喜欢一个人是很费力的,就像照顾小盆栽一样,天天都要去浇水灌溉,若是疏于照顾的话,花朵就会垂头丧气。
那跟恋爱是一样的。
原本这本》要写的是轩子和初恋情人的爱情故事,预计用60%的真实、30%的虚构、10%的美化来完成这本书。
但是我发现写到后来,女主角的形象跟自己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远,所以故事走了样,变成了10%的真实、80%的虚构、10%的美化。
也就是说——…这本书跟一般的罗曼史小说没什么两样,各位看倌们就不要拿书中的情节来印证轩子的初恋了,因为那根本是两回事(尴尬的笑)。
从前初恋的心情是很难忘怀的,而且我很难得对工作以外的事情认真,但我觉得现在这么努力、这么不顾一切的去喜欢一个人的自己很可爱。
我不知道是我比较容易满足,还是我比较呆,哪怕他给我的只是一张卡片,还是一颗糖,(可恶!难不成我还是被当成小孩子?好吧!算了,不追究。)我都会很高兴。
吵吵嘴、闹闹小别扭、撒撒娇,受委屈的时候哭一哭,哭到他手足无措为止……□傶丁甉像自己也会这样的情绪化,好像回到学生时代谈恋爱的那种心情。
人类分成两种,一种人渴望被了解,一种人则不愿被了解。
渴望被了解的人害怕孤独寂寞,不愿被了解的人是绝对的自我,不愿披牵制、主宰。
我想,我就是邢种渴望被了解的典型吧?如果不是他太了解我,我也不会被他制得死死的。
每次轩子闹牌气的时候,我一定会跟他讲一句话————
“我绝对不要理你了!”
然后呢!他总是温柔的笑着回应:“你不会的。”
我会尽可能维持我的怒气,“我是说真的!”
“你一定不会,因为你一看到我就会心软了。”
真是受不了啊!他居然好意思这么说。
不过,我的那句“我绝对不要理你了!”最好好像变成“狼来了!”一样,一次比一次更没有说服力。
只有在这个时候,我会觉得被人了解也是一件不太好的事。
我是不是一个没什么原则的人啊?
★★★
我喜欢的邢个人啊!不太浪漫。
就连“我喜欢你”这句话,到现在为止他也才讲过三次两而已。
每次我都会装出一副哀怨小可怜样,弃妇似的说:“你一点也不关心我!”
他会瞪大眼睛,“我怎么会不关心你?”
“那你怎么都不说‘我喜欢你’?”
轩子很无赖吧?说实在的,关心与否跟说不说甜言蜜语基本上是不太相干的。
然后,他就会搬出“男人的感情都是放在心里的”之类的话来四两拨千斤,让我拿他没辙。
真的是这样吗?哪有这回事啊!
男性读友们,请站出来勇敢的推翻他的说法吧!
当然,恋爱的时候难免吵嘴,然后倒楣的就是我的好朋友,他们要陪我疯、听我发泄垃圾情绪,还要想办法让我觉得失去他没有什么好难过的,不要为了一棵树放弃整座森林……云云。
不然就和凯璃一样写些悲情的诗篇,然后两个女人就在那边自以为可怜、哀怨到了极点,想想真的是满无聊的,还不如一起打拚小说比较实际。
不过,那个时候写出来的东西会特别有感觉喔!
无论会不会受伤,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勇敢的去表达自己的感情,不要觉得难为情。加油喔!希望你们都能找到一段美好的恋曲。
有关下一本书的新书预告,轩子还在苦思中……啊!真是苦恼呀!
我想,应该会从清装系列下笔吧?
有关于宣豫贝勒和芷菱格格之间的爱情故事——…
红唇情话六月新作——…》。
敬请期待!
轩子的邮政信箱是:(300)新竹邮政10271号信箱电子信箱是:tkclover@kimo。tw别忘了捎个信和我聊聊喔!
紧急插播!!!
原本轩子因为要赶稿,脑细胞已经死了大半,并且开始觉得写罗曼史一点也不浪漫,对于只剩下九千字的稿子望而兴噗的时候,电视萤光幂突然出现一个帅翻了的男人,把我从悲惨的赶稿地狱深渊给救了出来,让我的心跳指数狂飙上扬突破120!
你知道吗?你知道吗?我一直以为在我的标准里,竹野内丰已经被我评上九十五分的高分,他的帅很难有人再出其右,但是!我想也没想过居然会出现一个一百分的帅哥耶!
我相信大家看了三月五号的SuperSunday之后,就绝对不会忘记这个帅得毁天灭地的超级帅哥——…费翔。
他是十四年前的偶像歌手,我对他一无所知,只知道他是个混血儿,有一双勾魂摄魄的蓝眼眸,有一副让我垂涎三尺的好体格,有一副会使我心跳破百的好歌喉。
啊啊!他真是我的美梦!
最让我扼腕的是——…当他出道的时候,轩子还只是个六岁大的奶娃娃!
天——…啊!六岁大的奶娃娃能记得什么?
我居然就这样让他在我的记忆中错失,呜……悔恨啊!
轩子很能够了解陶晶莹忘不了他的心情,当我看见费翔对陶子唱情歌的时候,我也几度热泪盈眶,心里想着:如果他是对我唱该有多好!他就是不折不扣小说中男主角该有的样子啊!
当我满脑子充满“看见心目中一百分恋人”的亢奋时,我蓦地惊觉————明天一早要交的稿子还没写完啊!
更糟糕的是——…我居然忘记扎那一集的SuperSunday录下来了!
天哪!这真是太太太惨了啦……童年记事(下)
不知道昏迷多久,冠臣醒了过来,他撑起双臂从地上站起来,肩上子弹的擦伤仍像灼烧般地疼痛着。
“这是什么地方?”他暗忖。
他被关在一间看起来像是书房的地方,门从外面被反锁住,看样子,目前还没有人注意到他醒过来了。
看了看表,已经是下午一点钟,换句话说,他整整昏迷了将近五个小时。
从窗户向外看去,发现这里的景色是他从未见过的,也许是偏远的郊区吧!既然偏远,向外界求援也就难了。不过,要他就这么放禀,似乎还太早。
“阿道夫。班尼迪克先生应该通知冠磊了吧?”
要弄垮这帮人,还需要冠磊帮忙才可以,不过,等事情结束之后,免不了会被冠磊狠削一顿,尤其他还受了伤……唉!这回要冠磊不发火,难啰!
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现在办正事要紧。
冠臣拉开档案柜,发现里面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文件。又找了几个柜子后,他发现有一部手掌大小的超级微电脑藏在抽屉的暗格里。
冠臣微微一笑,立即开机着手找寻存在电脑中的组织继承文件与武器制造图。
一开机,正如冠臣所料,一切档案均受保护中,除非能破解密码,否则也是徒然。
破解密码对冠臣来说原本就不是一件难事,花了十五分钟,冠臣轻而易举的便破解了三道密码进入该档案,而后预备着手进行COPY,再将电脑中的档案予以销毁,但是,他发现这些档业正以快得惊人的速度正被不知名的电脑高手存取。
慢了一步!
竟然有这么多人要盗取这些文件,倘若文件外流,阿道夫的组织就会有麻烦,而武器制造图若是落入恐怖分子手中,那麻烦将不只是现在的千百倍。
冠臣没有多想,随即下达繁复的指令从中截断正在被读取的档案。
对方一察觉档案无法再读取,随即给手回应。
“是冠臣吗?我是冠磊。”
“是冠磊?”原来阿道夫已经通知冠磊了,但他没想冠磊的动作这么快。
不过,破解密码的功力原本就是冠磊略胜一筹,他早该想到除了他之外,没有人能比他破解得更快了。试想,破解十二道密码只花了他半小时的时间,三道密码对他而言实在是小意思。
“是的,我是冠臣。”
“你在哪里?没事吧?”
“给我三分钟,我会确定你的位置。”
冠磊对于设计一些电子小玩意儿颇有兴趣,所以冠臣的手表被迫装了他发明的发信器,原本只是好玩,没想到真的派上用场了。
游标闪了闪,然后他跳开了。
冠臣微微一笑,他相信冠磊一找到他的位置,马上就会赶过来。
五分钟之后,档案全部复制完毕,冠臣将极小的晶片放进口袋中,再按了DELETE键,执行清除工作。
大功告成!现在只要将微晶片交回给阿道夫即可。
不过,事情偶尔总会有个意外,就在这个时间,书房的门被打了开来,为首的是一个美艳女子,她身后跟着十几个手下。
美艳女郎在看见桌上掌上型的微电脑后,明显地一怔,她快步走过去,看见电脑正在执行清除指令后,不禁露出冷冷的微笑。
“果然……我不该把你关在书房里的。”美艳女郎将电脑往墙上一丢,砸了个四分五裂。
她没想到这个男孩不但能够破解她设下的密码,她太轻敌了。
一名戴墨镜的男人慌忙叫道:“大小姐!也许我可以试着救回资料————”
“不必了,这个小男孩大概有备份吧?是不是?”女郎的最后一句话是对着冠臣说的。
冠臣笑容可掬的回答,“阿姨,你真聪明。”
美艳女郎用涂着黑色蔻丹的修长手指轻轻抬起冠臣的小脸,千矫百媚地微笑道:“把微晶片给我,我就放你走。”
“真可惜,我在这里住的挺舒服的,不怎么想走呢!”
一个魁梧的摔角型选手般的男人沉不住气地冲上前咆哮,“小子,你找死?!”
“阿德!”美艳女子斥退了他,而后回过头对冠臣绽出一朵微笑。“小男孩,你要那晶片也没什么用吧?乖乖交出来,我不会为难你的。”
冠臣一笑。“原来你要的是晶片啊?没问题,我家还有很多,统统给你也没关系,不过,就是这一个不行。”
说了一堆,反正他不给就对了。
“你这么拒绝我,我可是会伤心的。”
“真抱歉伤了你的心,但是,我还是不能给你,这是原则问题。”
打了半天的太极奉,美艳女郎终于了解冠臣不像他的外表那样温文无害,这个漂亮的小男孩是个厉害的角色。
“你真的很漂亮哪!又聪明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