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面埋伏-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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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变了。
我的口诀是一慢二看三放过——在能放过的时候。
奇怪的是,我越不爱拔刀,治下的百姓和同衙的弟兄们反而越敬畏我。
等到认识小金,我愈发觉得我的刀慢得有理,符合我这人的性格。
立刀刘——什么意思?就是把刀藏在身上嘛。
小金的性格放肆,刀法也放肆,快如泼风,就像他的人一样。
我记得第一次看他使刀,是在一片夕阳下,对方是一批持械劫道的无赖。小金这个人,出刀根本不看对手,只一昧快攻,仿佛不把刀使快,他的手就不爽,心里也不痛快。
那帮家伙当然不是小金对手,片刻后便大呼小金是“好汉”。
其实小金根本没必要出手,他们双方打完,我慢慢踱上,无赖中有人认出我是刘捕头,顿时害怕得筛抖起来,要请我和小金喝酒。
小金反而笑了,说喝酒很好啊,喝了酒你们就不抖,大家可以再打一次。
我抱着刀,一言不发。我慢慢地看,决定把这些毛贼先放过。
有一回同事们喝酒,桌上有人喝高了壮起胆问:“刘捕头啊,你的刀法可有名称?”
那天我喝得也有些高,便回答他:“抽刀断水——”
不错,刀再快,刀法再好,也断不了水。
所以你抽刀断水之前,就得想清楚,这一刀果真能把水断了?
退一万步讲,果真要断水,也得把刀慢慢地落下,那简直不是断,而是挡——落得慢了,姑且还能挡一挡。这刀法好无奈,可再退一万步说,人生在世,不也是这般无奈吗?
所以,慢刀如此。
我当然不会把这番道理在酒桌上全讲出来。可同事又问了,涎着脸:“刘捕头,你再给小金的快刀取一名称,可好?”
同事之间嘛,必要时得开开玩笑,于是我就开玩笑:
“小金的刀法叫——千金散尽!”
我记得他夕阳下那阵阵金光闪耀的刀风。
千金散尽,用来形容小金刀法的豪爽。
可千金散尽还复来——招法中也隐藏寓意。刀能放不能收,不算好刀!小金的快刀收放自如,能看出这点,才是我慧眼识货的本事。
可惜,满桌皆醉,没有谁听出我这两句话的深意!
——有时候我一个人禁不住想:究竟快刀好呢,还是慢刀好?
究竟小金的“千金散尽”厉害,还是我的“抽刀断水”略胜一筹?
——没有答案。
我跟小金姓氏不同,性格不同。我长他十岁,彼此又是兄弟,当时我想,我们不会拔刀相向,也就没有机会比试一场,反正各人乐得其所吧。
咳,说远了。说到底,我们两个是连名字都不被人记住的捕头,我们使的刀,也是普普通通的朴刀。
……
天下还有更厉害的刀……
……
不仅仅是一把刀,而是千把万把刀!
一门刀!
那时候,我已从京师调赴了小小的县城,时间一晃,不知不觉已在小县城里干了三年。
县城很普通平凡,离京师也就几百里。
然而那境内藏着天下最可怕的刀。
我是慕名而去的。
不要忘了我姓刘,立刀刘,我姓氏里流淌着刀的血液!
我渴望见识一下最可怕的刀法。
但三年过去,我才发现仅凭我一个人,根本见不着。
因为在对方核心的刀法外围,还有许许多多的刀护卫着。与对方相比,我手下的大狗、二马、屎坨子完全是窝囊废。
好汉难挡众拳,个人难敌江湖啊!
于是我想到了小金——
以小金的脾气,不管是捕头还是捕快都干不长。我派人打听,果然得知没有我的庇护,小金在京师混不下去,沦为闲人。我便写信去,请小金来帮我。
我告诉他,就像原来一样,我做正捕头,他做副捕头。
因为,我们是兄弟!
小金来到县城那天,满城晚霞,天空像被血染红了。
街红,人红,风也红。
我抱着刀,慢慢站在衙门口看他过来,不由暗暗心惊:难道召来小金真是一个错误,会给他带来血光之灾?
小金却满不在乎,远远一笑:“兄弟,我来了!”
“各位,见过金捕头。”
我不动声色,朝身旁的大狗、二马、葫芦和屎坨子等人吩咐。
屎坨子赶紧按我事先叮嘱,捧上了一柄带鞘朴刀。
“这是衙门里找到最快的一把刀,比刘捕头使的都强!”屎坨子奉承道。
小金哈哈一笑:“我大哥的刀,根本不出鞘,要他拔刀比脱裤子都难。”
大狗、二马、葫芦、屎坨子等都一阵爆笑,觉得小金风趣可爱。小金和他们顿时混了个自来熟。
“大哥,我从京师来,就拿这把刀来招待我?”小金又朝我笑。
“不,弟兄们商量好了,晚上去牡丹坊给金捕头接风!”大狗说。
“这才是好兄弟!”小金笑道。
牡丹坊,是城里最好的妓院。
大唐治下,不能没有捕快,同样也不能没有妓院。
待吃完,喝完,玩完,第二天见过县太爷,小金就做起了金捕头。
两个捕头,两把刀。
要面对千把万把刀。
那些刀,合成一门,令天下捕快闻风丧胆!
——“飞刀门”。
我转身望去,晚风呜咽中,天边残阳似血,殷如刀割。
神秘女郎星河灿烂(1)
“看到这件袍子,我便想脱掉官服,换上它去痛饮一番……”
小金懒洋洋地说。
“兄弟,看你该看的,袍子先让我看。”
我冷冷地说。
说这话时,我和小金正呆在县衙捕房里,各自干着奇怪的事:小金在读诗,而我则站在架子前,盯着一件崭新镂金的绿袍,努力把自己想像成花花公子。
难道不奇怪吗?小金这么个爱玩、好动的小混混,居然手持诗卷!
而我这个以古板闻名的刘捕头,却瞧着件新衣裳作风流遐想!
我可以告诉你:对捕头来说,无论干出什么事情,你都不该感到奇怪,因为这里边有捕头的职分。
我继续凝视绿袍。
它颜色发亮,仿佛刚熟的青苹果,上面绣着的缕缕金线,像是照在果实上的束束阳光。
小金斜躺在榻上,肚皮上搁着一壶酒。他一边饮酒,一边瞅着手里的诗册,不停地唉声叹气。
我不理他。
那是卷李太白诗集。
我塞给他读的。
几名捕快弟兄在旁边穿皂色公服,是大狗、二马、葫芦和屎坨子。他们穿好,到兵器架上取了黑鞘朴刀,转身向我俩行礼。
“刘捕头,金捕头,属下们先外出巡视。”大狗说。
我点点头。
小金继续苦叹。
大狗他们走了。
我朝小金踱去。
小金抱怨道:“你一过来,我便知道这酒更饮不痛快了!”
“兄弟,你从京师公干回来,一直在饮。”我微笑道,“读到哪一首?”
小金懒懒地将诗册朝我一晃,我发现他在读的那首《行路难》,正是李白的绝唱之一:
“金樽清酒斗十千,
玉盘珍羞直万钱。
停杯投箸不能食,
拔剑四顾心茫然。
欲渡黄河冰塞川,
将登太行雪满山。
闲来垂钓碧溪上,
忽复乘舟梦日边。
行路难!
行路难!
多歧路,
今安在?
长风破浪会有时,
直挂云帆济沧海。”
“好诗,壮志难酬,却不失其豪迈之气。”我轻轻赞叹道。
“好你个头,”小金道,“就头一句说饮酒还不错。”
我微笑。
我决定等待,不与这小兄弟计较。
果然——“大哥,你逼着我背这个,莫非有什么想法?”小金按捺不住问道。
“和‘飞刀门’有关。”我淡然道。
“‘飞刀门’?”小金一脸迷茫。
——我与小金这番交谈时,距牡丹坊之变,柳云飞之死已经有一个月了。
——那一夜我目睹的事,终究太过离奇,所以我只有选择地对县太爷和小金透露了一些,跟别的弟兄都没有说,跟“飞鹰营”也没有说。
——我讨厌“飞鹰营”,他们声称奉了圣旨,到我的地盘上来肆意行动,还胡乱杀人。既然他们瞧不上我,我也不想同他们合作。
——柳云飞被杀,说起来当然是“飞鹰营”与州府“八队”的功劳,可柳云飞气绝时,在场的毕竟是我,而不是随后赶来的“飞鹰营”,所以大狗二马等喝醉了就在外面乱吹,说干掉柳云飞的是咱们县衙的两位神刀捕头!
——“飞鹰营”没有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恼火极了。所以第二日,我便让县太爷派小金赴京师公干,我怕小金脾气大,跟“飞鹰营”冲突起来。
——小金一走便是一个月,这期间,发生了许多意外不到的事……
“‘飞刀门’死灰复燃了!”我对小金说。
“嗯。”
“而且这一回,连‘飞鹰营’和‘八队’都没办法。”
“哦?”
“以前,毕竟知道帮主是柳云飞,如今连谁是新任帮主都不清楚。”
“哼。”
“县太爷也很头疼,因为州府限我们十日之内,火速查明。”
我愁眉苦脸地说。
小金看着我,笑了。
他居然一点头疼的样子都没有。
“还有呢?”他问。
“还有就是——牡丹坊重新开张了。”我告诉他,牡丹坊自从满门被“飞鹰营”屠杀后,前几日换了主人,鸨母妓女全新,听说装璜得非常气派。
“谁说的?”
“大狗。”
“哦,那我们兄弟应该去乐一乐!”小金说。
“大狗还说——”我故意一顿,小金好奇地等着。
“——那里面有个新来的舞伎,大狗怀疑是‘飞刀门’派出的奸细!”
我把话说完,小金看看我,再看看架子上那件袍子。
他又笑了。
“大哥,你今日想去察探?”
“是。”我承认。
“可这玩艺又是怎么回事?”
小金朝我晃晃那卷诗,我只好坦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