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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粉色年华的困惑-第14章

小说: 粉色年华的困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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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    
    ——《红楼梦》    
    小D,一个进校刚两年的女大学生,此刻正怀着万般懊悔而痛楚的心情办理离校手续。当她即将跨出洋溢着欢声笑语、充满着明媚阳光的校园时,她感到从未有过的痛悔。她想抱着每个老师和同学痛哭,哭尽两年来自己无数的耻辱,然而四周一片空荡荡,由不得她心里滋生出一股“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苦涩,她一下子觉得自己好羡慕她的同学们呀!然而,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两年之前,当小D在父母的陪同下从边远贫穷的山村来到北京某高等学府时,她给人的现象是非常的纯朴、憨厚、不善言辞的。那时的她,穿戴土气,说话夹着浓重的方言,这常常惹得她的同学们大笑,并指指点点,她的头深深地埋了下去,两颊绯红……小D的心在第一脚踏上北京这块许多人朝思暮想的土地后,便激烈地跳动着,一切对她来说都那么新奇:宽敞的街道,闪烁的灯光,华丽的衣服,馋人的饭食……她心里开始埋怨造物主不公平,“为什么偏让我出生在土里土气的山村,生在城里该多舒适,多惬意呀!”时间不长,她的注意力慢慢从学习转移到了其他方面,穿戴吃喝玩乐越来越占据她的心了,她渐渐觉得每天上课、自习、吃饭、唾觉、太泛味了,太无聊了。人坐在教室里,可心却早飞向了繁华的闹市;眼睛在看书,思想却在漫游四海……她在日记里写道:“她们都争着入党。入党有什么意思,党员要比别人多吃苦,少享受,有什么好处呢?名誉上、表面上的东西有什么可羡慕的,我追求实在的物质的东西。”她变得越来越敏感,任何一点小事都可以在她的心中引起无尽的烦恼,一件新衣服,一点可口的食物,一次开心的旅游都能够令她整日闷闷不乐。偶然的一粒石子,在她不平静的心里激起了阵阵涟漪。她跟踪了同宿舍的一位女同学,见她和她的男朋友一块幽会,下餐馆、去舞厅,一种莫名其妙的嫉妒从她的心中燃起,并且越燃越旺。她在心底呼唤着:“我也需要爱,也需要钱,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爱和钱是真正的幸福。”她开始了苦苦的思索,并迫不及待地把思索付之于行动。她的目光在校内搜索、筛选,直到她得出一个无奈的结论:“他们太穷,我不可能从这里得到真正的幸福。”于是,她把视野扩展到校外,噢,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可是一个全新的境地。    
    她开始出入于北京饭店、华侨饭店、国际俱乐部;她开始品尝各种西式糕点,畅饮各种饮料;她开始穿戴各种考究的衣服……人们不明白,她为什么一夜之间变得珠光宝气?其实不过是几个狐朋狗友。然而,谁会无故“慷慨”、“大方”呀!她有的是年轻、美貌,还有块响当当的大学生“招牌”。有人开始为她大把大把的花钱,有人与她勾肩搭背,也有人与她小动手脚……思想上仅有的一丝防钱和警觉时隐时现地提醒她谨慎。然而,沙土怎么可以阻拦汹涌的洪水。一场销魂的迪斯科舞会,一顿丰盛的佳肴,一件新款式的衣服,都可以使她的“防线”全部崩溃。她为她不该得到的一切献出了一个年轻姑娘最可宝贵的东西——贞操。只要肯出钱,一切都可以出卖的!……邪恶的道路上,她越滑越远了。    
    她觉得中国人不够“气派”,不够“阔绰”,她开始把目光移向“洋佬”。白人、黑人、黄人、欧洲人、美洲人、非洲人……谁出的价钱大,她就把美貌和胴体献给谁,她完全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小D的变化引起了慈爱的老师和友善的同学们的关注,而她则认为这样的关注和帮助是“眼红”、“嫉妒”。“走自己的路,让人们去说吧!”决不是但丁怂恿了她,而是她玷辱了但丁的话。小D终于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了。鉴于她的表现,学校不得不把她开除学籍。人的心灵向往幸福,憧憬玫瑰园。然而,幸福从社会和伦理的角度来说,是跟美好的情操和高尚的德行相联系的。    
    一个放任自己的欲望和贪婪,从而不惜靠各种卑劣龌龊的手段来获得新谓幸福享乐的人,埃里希·弗罗姆称它为“虚假的幸福”和“虚假的享乐”,因为它只存在于自己“虚幻的错觉里”。正是“曲终人散有谁留?为甚萦求,只爱蝇头!”    
    


第二章 逐出伊甸园污秽校园的血

    明妃去时泪,洒向枝上花;狂风日暮起,漂泊落谁家?    
    ——欧阳修《明妃曲》    
    2003年9月20日,晚。湖南某大学学生宿舍四楼厕所里。血,殷红殷红的血在淌。一个生命挣扎着脱离了母体,溜出了那片灰暗的小天地,赤条条来到这个世界。小生命万万没想到这个世界如此冷寞、孤寒,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不受人欢迎的人,甚至连小妈妈也那样恨自己。小生命不能享受襁褓的温暖,只好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滚动在那片殷红的血渍之中。沉寂的夜,没有月光,天穹仿佛泼撒了浓浓的墨汁,漆黑一片,风撼着枯枝,发出阵阵悲鸣。一场悄无声息的分娩,没有撕心裂肺的喊叫,更没有开怀惬意的笑容,小生命似乎也感觉到了自己的命运,他没有惊动痛楚的小妈妈,只是眯着那双似乎没有睡醒的小眼睛,蜷缩在那冰凉的角落里……年轻的母亲显得手足无措了,但她却不敢声张。她必须偷偷地、悄悄地处理眼下的一切,痛苦、悲戚、怨恨……一切的一切都只能由她独自来承担。她拖着虚弱的身子,擦干小生命身上的血迹,将胎衣从下水道冲走……她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自己干的,一个刚刚生下孩子的母亲,怎么会有这种勇气,这是怎样的一种勇气啊!她下意识地看了一下四周,然后,她抱着沾满了血污的孩子(她多想给孩子洗洗身子啊!),踉踉跄跄地向楼下走去。“啊,多可怜的孩子!可是……你千万别怨妈妈,看看妈妈这副狼狈样,妈妈也是没有办法呀!”便池黑咕隆咚的,像一座地狱。“不,我不能把孩子扔下去,他是我自己身上掉下去的肉,他是无辜的啊!”    
    理智与情感,责任与痛苦,灵与肉在激烈地挣扎着、搏斗着……最后,她用自己的一件内衣把赤条条的孩了裹起来放在便池旁的地板上,她的喉咙在剧烈地哽噎,她颤抖着拖着产后虚弱的身体,忍着嚎啕大哭的悲痛走了……第二天早晨,环卫工人发现了这个赤身裸体的男婴,他嘴上沾满了泥土,脐带还未剪断,此时他已奄奄一息,只有手脚在微微摆动。    
    卫生部门进行了抢救,但终未挽回这条可怜的生命。27小时,一个短暂的生命。是谁的孩子?外语系86级学生H。从小失去母爱的H考入大学后,很快与中文系84级学生乙谈起恋爱。她沉湎于爱的温暖之中,不久她便怀孕了,而乙毕业后却与另一个姑娘结了婚。H处于极度的的痛苦和矛盾之中,她不知该么办,她采取了对自己极不负责的作法,一位腹中的小生命一天天长大。生的节律不因人的痛苦而停止,怀胎十月,一朝分娩。    
    H的“死婴事件”引起了全校师生的惊悸,震动了每个静寂的角落,H被开除了,但是那无声的悲音仍在校园里回荡着。爱情并不要求立即实现性接触,而许多堕入爱河的女大学生却把献身或在对方的要求下实现性接触当做加固爱河的提防,岂料在大多数情况下却为爱情伏下最危险的一笔。既已怀孕,又采用消极、草率、迟缓的态度对待,直到婴儿坠地后方悔莫及,不能不说是无知无法的表现。悲剧的诞生往往是由于过分的大胆和草率。    
    


第二章 逐出伊甸园荒唐的杂居恋人

    让人的思想成为自己无谓的灵魂。让那丑恶的力量朝着这里下跪,让圣明裁判这里的一切!    
    ——雪莱    
    故事发生于成都一所堂堂正正的高等学府,由于少见的荒唐和离奇,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陈新华,一个来自偏僻的川东农村的男孩,个头不高,戴一副与其面庞、皮肤形成极大反差的乳白色眼镜。他倒不一定追求真正的爱情,但他却要有一个异性,以排遣他的寂寞,显示他的男性的力量。林艳,一个来自山城重庆的女孩,聪明伶俐,秀丽端庄,她的家庭是个高知家庭。她高傲、任性,一进校门,无数的痴情者便投寄了无数封情书,而她却追求一种浪漫的惊心动魄的爱情,对于那些痴心的追求者她一概不予照顾。船至中游,人们惊异地发现那个其貌不扬的陈新华竟完全控制了这场争夺战的主动权,人们感到困惑,那么多英俊少年不爱,怎么就偏偏爱上了这个初中就参加过“青龙帮”的“流氓”?其实,知道内幕的人是不会大惊小怪的。陈新华虽然不愿读书,却是个心高气傲的人,他一心想出人头地。    
    初中时,死了父亲,他便自由了,随后参加了哥儿们的“青龙帮”。他大开眼界,既参加“组织”的行动,又私自出击,大量的色情小说“陶冶”了他,在潜移默化中他起了变化。后来,他的一个在大学教书的姑姑知道后,便把他接到身边,严加管教,让他好好读书。在这种情况下,陈新华脱离了那个黑窝,开始硬着头皮读书。机遇把他送进了大学。他陶醉了,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在一次集体活动中,林艳第一次撞进了他的心灵,他为这位气质高雅的姑娘所迷醉了。陈新华深知追这样一位众星捧月的小姐是有困难的。    
    但一种不服气的心驱使着他去闯一闯“禁区”。一天晚上,他跟林艳聊了起来。说实话,陈新华有一股豪爽气,这点颇受女孩欢迎,包括林艳在内。“我很喜欢一个姑娘,她很漂亮。”“哟,谁呀?”“你。”“我?”林艳不禁大吃一惊,她对这突如其来的答语感到恐慌。“对不起,大学期间我不想谈恋爱,你喜欢我,我很感激!”说完她扭头便走了。这种冷漠的情形,犹如雅科布森的小说《尼尔斯·伦莱》中的女主人公直言不讳地对钟情者说:“我帮不了你的忙……如果您因此而感到不幸,那也只好让你不幸了;如果你因此而痛苦,也只好让你痛苦了,反正得有人痛苦。”陈新华见自己未能打动她的芳心,颇不服气,更不甘心。几天后一封情切切、意绵绵的情书寄给了林艳,而林艳仍不理睬。巴尔扎克说:“如果一个年轻人遇到一个并不爱自己的女子,他的生活就被破坏了。”    
    此刻的陈新华完全感到了生活的苦闷,内心的空虚。他一口气喝了500克白酒,酩酊大醉,在醉意矇眬中,他发疯般地狂呼着林艳的名字。住在楼上的林艳以为有什么事便来到陈的宿舍,刚一进门,就被同宿舍其他男生推了出去,他们怕陈新华见到林艳之后会发生什么意外。    
    目睹这一切,回想那一封封情书,她感到震惊,她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狂热地爱过,她感动不已,一种醉酒般高超的冲动袭遍她的周身:答应她,他不是一般的人。单纯和幼稚,高傲和幻想都不是过错,却往往引起过错。陈新华很快就使林艳迷上了自己,他用自己的聪明而不是用情感牢牢地拴住了姑娘的心。她再也不会讨厌他了,反觉得他豪爽大方、办事果断、感情深沉,两人如胶似漆。他俩一会不见就感到孤寂,此刻,谁也离不开谁。除了白天上课,他们都几乎呆在陈新华的宿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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