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雨梧桐叶落时-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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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书屋》杂志第2期发表了萧夏林先生一篇8000字长文《文化中的文化》。文中,萧夏林认为余秋雨在担任深圳市文化顾问期间,对深圳文化作了不切实际的吹捧,说余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他一套豪华别墅。文化在这里已是具体的名利。
2003年初,余秋雨以萧文中的上述说法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萧告上了法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审理,于9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余秋雨的诉讼请求。诉讼费用八十元由原告余秋雨负担。”原告代理律师表示不服。随后,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三个月后,北京二中院作出了上述终审判决。
12月6日,余秋雨深知北京官司的彻底败诉,使他在公众面前丢尽了脸,无法再把自己过去多次扬言要罚得别人倾家荡产的连环官司打下去了。为了混淆视听,挽回影响,他匆匆忙忙地炮制了一份《余秋雨声明》,声称“我的法律行动已经圆满结束”,通过广泛传送,从12月8日起,先后在上海和外地的一些媒体上发表。在这份声明的最后部分,余秋雨突然把矛头指向了和这场“名誉侵权案”毫无干系的我,用极其荒唐的逻辑和言辞,对我进行肆意的贬损和攻击。我的学生丘 忍无可忍,立即撰写长文予以批驳。全文转录如下: “法律苦旅”的彻底破产报复情绪的无奈宣泄
余秋雨先生在12月6日宣告他法律苦旅“圆满结束”的声明中,最后写了这么一段话:我的法律行动带有示范性质,多年来社会上大量起哄式诽谤,我将不予一一追究。不少记者问我:为什么不起诉那个借着对我“咬文嚼字”而牟取暴利的人?我说:这个人在自己极不熟悉的领域冒充判官,有点可笑,其实他那么多阅读障碍,打个电话问问我的任何一个学生就能获得解答,却偏偏写了这么厚的书卖给读者,那就不好了。他的问题是经济炒作,并没有损害我的名誉,不必起诉。对于这一段话,人们褒贬不一。有的说:这是余秋雨法外开恩,对所有的“起哄式诽谤”者实行大赦,一个都不再起诉。这样宅心仁厚、宽大为怀的“受害者”哪里找去?有的说:这是余秋雨在北京官司失败后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对批评者报复情绪的宣泄。
我是赞同后一种说法的。
无数事实表明,余秋雨先生是个心胸狭隘、睚眦必报的“文化名人”。他早就扬言,要把连环官司一场场打下去,让所有冒犯过他的人一个个倾家荡产。可现在随着对“公众人物”应当加强监督的法律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这官司他已经打不下去了。法院的终审判决无法推翻,又咽不下心头的这口怨气,就只好寻找他认为可以出气的对象来发泄了。众所周知,金文明先生历来反对将学术上的是非之争诉诸法律的。他跟余秋雨“法律苦旅”中的任何一场官司、任何一个当事人都没有任何干系。余秋雨的这个声明,也毫无理由去涉及他。但是《石破天惊逗秋雨》一书的出版,正如台湾尔雅出版社隐地先生所说,对余秋雨造成的杀伤力最大。它以无可辩驳的史料和事实,揭露了秋雨散文中大量的文史差错和造假作伪的手法,使他无所遁形,无法诡辩。在金先生这样博闻强识、一生治学严谨的老学者面前,余秋雨根本难以置喙、不堪一击,只好用“金文明不是搞学术的人”,“都是胡言乱语”,“我不看他的书,看了是抬举他”之类的空话来搪塞读者,贬损对手,让人们特别是众多“秋雨迷”的心中,长期保持道貌岸然的正面形象。但金先生的书还在继续扩大流布,产生越来越深远的影响。有些媒体报道,鉴于余秋雨顽固地拒绝一切批评,金先生和其他不少学者还在进一步查找差错,出版新的批余著作。这不能不引起余秋雨的恼怒和恐慌。所以他才在上述“声明”中,说出那些完全违背学者的良知、肆意贬损和攻击金先生的话来。下面我就对余先生的这段妙论,逐一进行分析和批驳。(一)“多年来社会上大量起哄式诽谤,我将不予一一追究。”
既然定性为“诽谤”,那就已经触犯了刑律。而且发表“诽谤”者文章的媒体、出版“诽谤”者文集的出版社,都是有案可查、有迹可循的,自称“法律卫士”的余秋雨,为什么竟然放纵“罪犯”、不予追究呢?其实说穿了,所谓“诽谤”,都是文化学术界从学术以及人品、文德上对他进行正常的批评和帮助。他无法据理反驳,只好一概诬之为“诽谤”。就像金先生的《石破天惊逗秋雨》出版后,媒体不过作了一些报道和评论,余秋雨就在香港《明报》上危言耸听地说:“这是文化革命打出的大批判”。如果真是这样,金先生早该被公安部门追查了。可见“不一一追究”,无非是在虚张声势,自我解嘲。他不是不想追究,而确实是无法追究。
(二)“不少记者问我:为什么不起诉那个借着对我‘咬文嚼字’而牟取暴利的人?”这是余秋雨一贯使用的影射攻击法。他表面上似乎没有点名,但谁看了都知道他是在攻击金文明先生。他还经常信口编造谎言来虚张声势。例如:为了证明金先生冒充《汉语大词典》编委和《辞海》编辑欺世盗名,他在6月25日《深圳商报》的访谈中说:昨天至少有五位学者来长途电话,说《辞海》的历届编写者名单中没有他的名字,《汉语大词典》编委的名单中也没有他的名字。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段话,一看就知道是他自己瞎编的。这“至少五位学者”都是吃饱了撑的?他们怎么会不约而同地去查《汉语大词典》和《辞海》名录中数以百计的人名,而且还在同一天内打长途电话给余秋雨通风报信呢?余秋雨的这一杰作现在又被他用上了。他说“不少记者”问他,天底下竟有如此法盲的记者吗?而且人数不止一个,还有“不少”呢!谁会相信这种穷极无聊的谎话。“咬文嚼字”是一项清苦的工作,只有耐得住寂寞、不图名利的人才会乐意去做,怎么能跟“牟取暴利”联在一起呢?余秋雨的几本散文集,在台湾一地拿到的版税就达2800万台币(合人民币700余万),至于在大陆的稿酬则更要远远超过这个数字。而金先生的《石破天惊逗秋雨》,将大陆和台湾的版本加在一起,也不到5万册,所有的稿酬都拿到手,恐怕只及余秋雨的千分之一。这样一比较,谁是真正的“暴利”获得者,不是一清二楚了吗?
(三)“这个人在自己极不熟悉的领域里冒充判官,有点可笑”。余秋雨既然在这里谈判了金文明“极不熟悉的领域”,那么就让我先来向读者介绍一下金先生的治学经历吧。金先生是已故词学专家胡云翼先生的高足,早年喜欢古典诗词。后来专攻训诂,旁及文学、史学,在中国古代文史典籍中沉潜了40多年,曾经手抄过《尚书》、《诗经》、《左传》等经籍。他服膺清代乾嘉学派严谨的治学作风,身体力行。为了研究《左传》,他读遍了《皇清经解》、《续皇清经解》中所有有关的著作,整整花去了两年时间。1972年他到上海辞书出版社工作,当时正是“文革”期间,许多人无所事事,他却规定自己每天晚上苦读4—5个小时,至1979年借到汉语大词典编纂处为止,整整7年里,把唐代以前的重要典籍都读遍了。有个青年编辑曾统计过他的借书卡,他一共借过2000多种图书(当时他自己藏书近万册),至少一半通读过。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功底,所以他才受主编罗竹风的委托,为《汉语大词典》起草了《收词原则》,并负责审查、改定了《编写体例》。他曾应邀审读北大王力教授的《诗经韵读》、《楚诗韵读》、复旦大学刘大杰教授的《中国文学发展史》和上海人民出版社《章太炎全集》(七)等名著,从学术上提出了数以百计的修改意见,受到了这些前辈学者的充分肯定和赞扬。他在1985年出版的学术专著《金石录校证》,被南京大学古籍研究所博导程章灿教授指定为研究生必读参考书。10多年来,他被上海新闻出版局聘为图书质量检查组审读专家,检查的图书已有数百万字。遗憾的是,他当年没有检查到《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否则那100多处差错早就发现并责成出版社改正,余秋雨最多内部通报一下,今天也不会在全国范围出那么大的洋相了。
金先生虽然博通古籍,但并不是一个食古不化的老冬烘。他非常喜欢现当代的散文和诗歌。鲁迅的杂文他就通读过两遍。闻一多、冯至、闻捷的诗歌他都爱读。小说基本读短篇、微型的,但几位名家如王蒙、贾平凹、霍达、谌容、刘亚洲、周梅森等富有生活气息的中长篇小说,他也都购买和阅读。我曾经到他那间以客厅改作的书房去看过,光是现当代作家的全集和选集以及单本的文集就有5000多册。当然现代的作品读起来就不必像古籍那样专心了,大多为消闲而浏览。由于时间少,一般都放在深夜12时以后洗完脚准备睡觉前看。有时碰到新买的好书,他甚至会一口气看上两三个小时,连脚泡在凉水里都不觉得,还要老伴醒来催他才歇手。邵燕祥先生那本《史外说史》的杂文选集,就是他一口气看到天亮才看完上床的。痴迷如此,真让人感佩!
金先生每年自费订阅的文学和语言类杂志就有《文学自由谈》、《随笔》、《书屋》、《读书》、《杂文月刊》、《杂文选刊》、《中国语文》、《语文学刊》、《汉语学习》、《汉字文化》、《古汉语研究》等10余种,加上4种报纸,费用超过1000元。不管名家或非名家的作品,他都浏览,碰上好的文章,还会放在身边一读再读。
第八部 波澜迭起,方兴未艾(2003年9月——12月末)第11节 石破天惊逗秋雨
我之所以详细地介绍金先生的治学经历和读书涉猎的范围,主要是想用这些事实开导一下余秋雨,让他看一看真正的学者是怎么生活和学习的。余秋雨说金先生“在自己极不熟悉的领域冒充判官”。你那《文化苦旅》、《山居笔记》、《霜冷长河》三本散文集,其中有什么东西是金先生“极不熟悉”的呢?你说金先生“冒充判官”,我认为对于你这样文史功底浅薄的作家来说,他就是个货真价实的判官,根本用不到冒充。你把叶昌炽倒成“叶炽昌”,把钱 错成“钱 常”,让没有出生的雨果参加法国大革命,让肆虐于大西洋沿岸欧美各国的飓风乱刮到中国的敦煌,难道金先生不能判定你这些荒唐低级的差错吗?你说金先生“有点可笑”,可笑的究竟是谁呢?最近,有人送了一部上海辞书社出版的《文化苦旅》线装本给金先生,我粗粗地翻了几篇,见《文化苦旅·道士塔》中的“叶炽昌”已被改正为“叶昌炽”,《家住龙华》的“篇后附记”也被抽掉了,抹去了“钱 常”的差错。这部书定价380元,只印了1000册,初版日期为2003年7月,实际上市已在8月,分明是看了6月初出版的《石破天惊逗秋雨》以后所作的改动。你不但不表示感谢,反而倒打一耙,说金先生“冒充判官”,难道你不感到害羞吗?
可能是由于时间的仓促,这部线装本《文化苦旅》中大部分文史差错都没有得到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