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雨梧桐叶落时-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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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出多篇批评余秋雨文史知识的文章,余秋雨不是置之不理,便是“毫无道理地反驳”,更不肯在再版的书中做任何修正。他认为,对文章中充斥文史细节的余秋雨而言,其处理方式是“把这种自己赖以发迹的劳什子贬得一钱不值”。《石》书出版后,在大陆媒体引发了一阵子的口水战,最后在余秋雨的选择沉默下落幕。随着远景的引进,大陆文坛也猜测,这个战场会不会转移到台湾?批判余秋雨的书,《石》不是第一本。《余秋雨现象批判》、《余秋雨现象再批判》、《审判余秋雨》、《抹着文化口红游荡文坛:余秋雨批判》……这些名字宛如文革标语的“余秋雨副产品”,数量是“正品”的好几倍。
围绕在余秋雨身旁的“争议”也不只“文史错误”这一项。大到他在文革期间是否担任“打手”、小到他是否过度吹捧自己的妻子马兰(大陆黄梅剧当红小生),都会是大陆文坛闹得沸沸扬扬的八卦话题。这些书反映大陆文坛强烈的批判性格。不只“余秋雨现象”,还有“王朔现象”、“韩寒现象”……当红作家往往“誉之所至、谤亦随之”,赞美与攻讦的声浪共同汇成一种“发烧现象”。攻击者往往也一“批”成名、出书跻身作家之列。金文明虽然不是第一个指正余秋雨文史错误的文人,然而《石》却是“倒余”书中第一本专门针对文史错误“揪辫子”的书。与大陆文坛相较,台湾知识分子的炮火向来只对准政坛,对作家手下留情。大陆的“余秋雨现象”吵了十多年,“温情主义”的台湾文坛也只引进过“挺余者”徐林正所写的《文化突围:世纪末之争的余秋雨》。《石》书既是台湾第一本“倒余”的战帖,也是文坛少见的“吐槽”之作。
对于《石》书的引进,十年前将《文化苦旅》引进台湾的尔雅发行人隐地表示忧心。他认为,在台湾,“文史错误”要比“文革打手”等人身攻击,对余秋雨的形象更具杀伤力,尤其当《文化苦旅》等书已被引为多所学校的文化教材与课外读物。隐地说,《文化苦旅》在台出版十年以来,前六年每个月有一千本的销量,这几年每个月则有三四百本的销量。上个月则退到两三百本的量。他担心是受到《石》一书引进台湾的影响。他会向余秋雨提议在《文化苦旅》再版时刊登一小篇“说明文字”,目前余秋雨还在审慎考虑中。
余秋雨:从没看过他的书 陈宛茜
对于金文明挑战 认为是“把文化革命送到台湾” 对于《石破天惊逗秋雨》一书的引进台湾,在上海寓所接受电话采访的余秋雨形容是“把文化大革命送到台湾”。他表示,书中列出的文史错误,许多只是“文献考证版本的不同”,然而一般读者“一乏对照版本,二无充分的文史背景知识”,很容易便被作者唬弄了。余秋雨坚称自己“从来没有看过这本书”,因为周围的朋友都劝他不必看了,对于金文明的挑战都是从报纸或朋友得来的资讯。他要记者去查查,金文明出《石》书之前,在大陆写过什么学术文章?“如果他学问真的这么好,为什么之前在学术界没发表过任何文章?”他认为,此书“与学术无关,只是一种操作方式”,就是要靠骂他出名。
余秋雨表示,大陆文化界有一种要不得的现象,就是借骂名人出名。而他在多年前卸下校长职位后,成为一个“没有靠山”的名人,正是最好的目标。对于金文明提出的一百三十多个问题,余秋雨决定以沉默回应。他形容自己“就像是一个老教授被拉上台批斗,面对前头几万个摇旗呐喊的群众,问他是否承认错误”,这时候老教授该怎么办?“当然是不说话 ”。 你逗秋雨,秋雨斗你 陈宛茜
早就听说余秋雨被揪出文章里有一百多处错误,且出版了简体字版。起初我兴趣缺缺,想起近几年中国书市兴起的批判风潮,名不见经传的作者,一个个冒出来,紧咬某位成名作家,一批成名,跻身作家之列,张牙舞爪,令人反胃。我一度怀疑该书作者金文明也是同一挂的,大概是指控余秋雨担任“文革打手”的后续火力。直到今年八月远景发行台湾版,透过《联合报》报道,我好奇地在网络搜寻相关资料,读到金文明的访谈,读到书摘,读到余秋雨的答辩,终于了解如果被批斗的中国作家集拢为一张箭靶,余秋雨会成为箭靶红心的原因。在余秋雨强词夺理的答辩中,在余秋雨扣帽反咬的回应中,我看到文化人很坏的一面。虚矫有余,虚心不足。浪漫的文风,傲慢的作风。且看余秋雨对于误用“致仕”一词的辩解。
余秋雨在《山居笔记·十万进士》中写道:“大量中国古代知识分子一生最重要的现实遭遇和实践行为便是争取科举致仕……”显然,余秋雨把“致仕”当做“获得官职”的意思来使用。从字面看来,“致”是“获得”,“仕”当动词用是“当官”,当名词用是“官职”,合起来就是“获得一官半职”,有什么问题吗?
有的。问题在于“致”又有“归还”、“辞去”的意思。自古以来,“致仕”只有一解,就是“辞去官职”。
台湾学子何其有幸(或不幸?),联考引导教学,高中国文课本的作者栏不得不细读,“致仕”两个字前后出现好几次,于是我们明白它的意义,指的是古代官员年老退休。有过则改,无则加勉,本来用错字词、写了别字,没有什么大不了,但看余秋雨如何回应:
“……从两千多年前的儒学典籍起确实有把退休说成‘致仕’的,因为在‘致’字的很多含义中,有一个接近于‘归还’;一个人归还官职、禄位给君王,那就是退休。但这是早已不用的古语,而‘致’字的常见含义是达到、给予。我并不是在文章中讲解某个古代术语,而是在用现代话语写现代散文,因此必须服从现代规则,岂能将退休说成是把什么‘归还给君王’。古词变义,比比皆是。在现代写作中,虽是一些同样的字,却完全可以不去考虑它们的古义。例如我们今天写‘行走于大野荒原之间’,不必考究在古代经典中‘大野’是指山东巨野县北的湖泽。这个问题,胡适之先生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前就有不少主张和实践,清楚地划分了‘死文字’和‘活文字’的区别,建议金先生去认真读一读。”呜呼,硬拗到这种程度,胡适不从坟墓里跳出来再死一次才怪。如此让人叹为观止,咱
《古文观止》也不用念了,从此字词大解放,语文大翻新,国文老师放假去,作文不必再批改,一切依字面的意思,想当然耳,跳过约定俗成的过程,自己认定了就算,爱怎么用就怎么用。且看以下句子:“我的母亲徐娘半老,风韵犹存,每天忙着房事,她讲话口吃,常含着那话儿吞吐。”
误用成语君莫笑。余秋雨昭告我们,“要用现代话语写现代散文,因此必须服从现代规则”,这不就是范例吗?
顺着阅读余秋雨其他的辩驳,只读到满纸怨怼。自己错了没有?没有。都是出版社的错,校对不精,害他背了黑锅;都是电脑打字的错,很多冷僻字造不出来,用了别字;都是金文明的错,有些孤本秘笈,金文明没读过,少见多怪;都是读者的错,“书中列出的文史错误,许多只是‘文献考证版本的不同’,然而一般读者‘一乏对照版本,二无充分的文史背景知识’,很容易便被作者唬弄了。”(2003。09。03联合报)都是其他批评者的错,文史差错,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是“记忆性文化族群对创造性文化族群的一种强加”,而且“年轻人热爱文史知识并不错,但是大量非专业的年轻人没有必要过度地沉溺在浩如烟海又真伪难辨的古代文史细节间。因为这样做既是个人的不幸,也是中国文化的不幸”。
总之,都是别人的错,就算自己有错,外人也不能批评,否则就是中国文化的不幸。真的都错在别人吗?好奇心起,本来不想看的书,买了。还算好看。没有原先担心的红卫兵杀伐气焰,反而透过金文明引经据典、深入浅出的文字,上了一课文史补充教材。
第七部 台海回响(2003年9月初——9月中旬)第3节 余秋雨作品史实错误的争议
金文明这本22万字的《石破天惊逗秋雨———余秋雨散文文史差错百例考辨》,引用170种古籍,举出余秋雨《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和《霜冷长河》三本散文集中126处差错,7个有待商榷之处。有几则说实在的,或一时疏忽,或手民误植,情有可原;有些本有争议,无可厚非。但扣一扣,却仍有太多则错误。其中不少属于文史常识,已脱离“细节”的层次,失手之处,足以暴露出作者文史底子不足和态度粗率的毛病。例如,尧的女儿兼舜的老婆“娥皇、女英”,变成舜的女儿;例如,道士吕洞宾变成道家始祖(把道教混同道家,是另一个大错);例如,“不能设想,古希腊的雅典没有亚里士多德……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巴黎没有雨果”,偏偏法国大革命时期,雨果还没出生。
这一则更离谱:“一次他(阮籍)漫不经心地对司马昭说:‘我曾经到山东的东平游玩过……’”天啊,魏晋时期哪来的山东省?《晋书》原文但说“东平”,到了余秋雨笔下却变成“山东的东平”,为什么?余秋雨还写了一位名叫“钱 常”的人物。钱 常如何如何,写得非常顺手。但钱 常是谁?不是谁,正是五代十国时期的国君钱 。这个“常”字怎么衍生出来的?金文明翻遍史籍,找到答案,原来《龙华志》一书有句:“吴越忠懿王钱 常夜泊海上。”“常”是副词,钱 是主词,被接龙成为历史新人物钱 常,就这样一路常到底。然而,不管余秋雨犯的是大错小错,不管是自己的错或别人的错,都不影响他的散文名家的地位,毕竟余秋雨是文学作家,不是历史学家,他赖以起家的,是散文,不是论文。文学评价容或有争议,却不因引据失误而身败名裂,何况许多余秋雨所引用的中外书籍,所参考的文史资料,一般读者连听都没听过,遑论旁征博引。坏就坏在余秋雨以倨傲的态度拒谏在先,以抹黑的手段还击在后。殊不知百科全书、辞典字典也会有错,又岂能独责作家、学者?碰到读者私下去信或公开为文指正,上策是闻过则喜,知错则改,疏漏难免,谢谢赐教,不仅展现气度风范,也结交诤友,友直友谅友多闻,不亦快哉?中策是摸摸鼻子,为了面子,不声扬,偷偷改。(金文明在书里坦诚交代,这些错处,“只要余秋雨改正了,这本书也就没必要出了。”)下策是不认错,硬拗,反击,抹黑,扯一堆阴谋论。不幸余秋雨即行此途。甚至把台湾出版金文明的书,视为“把文化大革命送到台湾”。这和贪污入狱就高喊“政治迫害”的台湾政客有何两样?
余秋雨接受《联合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对于金文明提出的一百三十多个问题,决定以沉默回应。但愿如此。先前余秋雨的辩驳,反击力道强劲,说服力量薄弱,反而内伤加重。本想露两手却露出马脚,本想发泄不满却反泄了底。正应了一句玩笑话:你不说,人家怀疑你不懂,你说了,人家确定你不懂。不如不说。
据《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