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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牵着猫的童话-第4章

小说: 牵着猫的童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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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芊看着他写在病例上的字,在她的印象中,医生写字都是龙飞凤舞,正常人根本看不懂,而他的字……她能看懂耶。他大概还没有练成那种常人看不懂的字体吧,五年之后应该就能练成了。
  “要量血压吗?”古以笙用下巴指了一下血压计。
  “可以吗?那麻烦帮我量一下。”凌芊怎会放过这个机会。
  古以笙又重新挂上听诊器,边摆弄血压计边问:“上次量的血压是多少?”
  “只记得高压是95。”
  古以笙似有似无地点点头,专心量着血压。
  凌芊抬眼看着他,只见他的白袍很干净,扣子也扣得很整齐,肤色偏白,虽然不是那种令女生尖叫的大帅哥,但他的脸看上去感觉很舒服,与其说是斯文,还不如说有着一股学者的气息,另外,透过镜片,他的眼神很清澈,又或者说是……干净。算了吧,这世界上有哪个男人是干净的,凌芊撇撇嘴,有意甩掉自己的念头。
  “高压88,低压60,偏低了。”古以笙推推眼睛,收起听诊器。“有空去内科医生那里看看吧。”
  这时,女医生把X光片传过来,与古以笙一起研究着患者的病情,对于那张X光片,凌芊连正反都搞不清楚,她回想自己那部关于医生的小说,只是把男主角的职业设定为医生,至于医学知识嘛……她就忽略不写了。她听见他们在说什么“胃溃疡”、“胃体”的,好像很高深的样子,接着又一个病人进来,那个女医生出诊,古以笙则自己一个人看着那几张X光片。
  “姐,我好像舒服一点了。”婕云进来之后说。
  “但还是要住院观察一下……你去拿药吧。”古以笙将单子交给凌芊,勾了勾唇角。
  婕云走出外科诊室,好奇地问凌芊:“你认识那个医生呀?”
  “不认识。”凌芊淡漠地回答。
  白色为主调的病房里,散发着消毒水的味道。凌芊挺不喜欢这种味道的,小时候经常生病,一闻到这种味道就条件反射地觉得要打针,心里毛毛的。婕云躺在病床上挂瓶,百无聊赖,跟凌芊聊着天。
  不一会儿,几个医生来巡房,凌芊抬眼一看,古以笙的身后跟着几个实习医生和护士,一个实习医生来看婕云正在挂的药水,然后在纸上记录着什么。古以笙看见她们,走了过来,几个实习医生正要跟过来,他就对他们轻声说了什么,他们就各自散开观察其他病人了。
  古以笙看了一眼药水的剩余量,然后问:“感觉怎么样?”
  “好很多了,谢谢医生。”婕云点点头。
  “晚上可不可以陪夜的?”凌芊不放心妹妹一个人留在医院,打算今晚也留下来。
  “像她这种情况,家属是不能陪夜的。”古以笙双手背在身后,转向凌芊,“一般有动过手术的才可以。”
  “这样啊……”凌芊轻叹口气。
  “姐,你这么想陪夜,就送我去挨一刀,这样你就可以留下来了!”婕云拉拉凌芊的手,一脸正气,貌似作出很大牺牲的样子。
  “那么医生,把她的肚子破开放一个西瓜进去吧。”凌芊用手指捅了一下婕云的肚子。
  古以笙一笑,“就是在医院睡一觉,不会有什么事,恢复得比较好的话,明天就可以出院了。为了陪夜放一个西瓜进去,有点得不偿失。”
  “哈哈哈……”婕云忍不住大笑起来,结果因为胃痛又缩成一团。
  “活该。”凌芊白了她一眼。
  古以笙上前探视了一番,“不要有过激的情绪起伏,另外,家属可以在这里呆到六点半。”说完,就转身走了。
  确定婕云没有什么事之后,凌芊六点半离开医院,步行回家。路过一个看上去干净且舒服的简餐店,她想,干脆吃完饭再回去好了,于是进去叫了一份咖喱鸡饭。虽然过了下班时间,店里的人仍很多,凌芊在角落找到一张唯一空着的桌子坐下了,环视店内装修,以橙色为主色调,还贴了许多张美食的图片。等了几分钟,餐点送了上来,咖喱鸡为主菜,另有一份青菜、一小碟红烧豆腐、一碗酸菜肉丝汤和一碗米饭。凌芊尝了尝味道,觉得还不错,比她自己做的咖喱鸡好吃一点……
  “不介意我坐这儿吧?”一个貌似熟悉的声音,正在喝汤的凌芊差一点没呛到。她抬头,看见了古以笙。“没关系,请坐吧。”她下意识地看看旁边,其他桌子确实没有几个空位。“你、你……刚下班?”她觉得医院不可能这么晚下班啊。
  “我今天值班,下来吃个饭还回医院。”凌芊才看清楚,古以笙脱掉白大褂之后就没那种医生的光环了(她总是觉得医生头上有个发光的圈),穿着一件淡绿色的休闲衬衫,米色的裤子,看上去很是清爽的样子。他坐下以后,抽了张纸巾,很细心地擦着桌子——医生多多少少有一点洁癖。
  他该不是随身还带着一瓶消毒水吧?凌芊冒出一个想法。唉,管他那么多!
  “我上次……”古以笙开口了。
  该不是要提捡胸罩的事吧?男人都是同样低俗的。凌芊竖着耳朵等着他说下去。
  “看见你站在书店门口说牵着猫逃跑新书的海报……”古以笙善意地盯着她,“你看过她的书?”
  “牵着猫……”凌芊迟疑了一下,点点头,“看,经常看……很熟悉。”何止是看,那就是我写的……“你觉得怎么样?”
  “不错。”简单两个字就给概括了。
  凌芊想起以前自己给别人看小说之后都会缠着对方问个不停,最经典的行为是逼着一同学写了三千字的读后感给她,最可喜的成就是一好友自动写了一篇读后感给她——那个好友就是小琼。现在呢,她把邮箱标在每本书的后面,读者会给她发读后感,她读得不亦乐乎,开心得不得了。
  “具体呢?”恶习改不了,凌芊开始问古以笙感想了。
  “感觉不错。”四个字。
  跟理科生交流起来真是困难啊……凌芊放弃了自己想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念头,安静地吃饭。去超市买一瓶咖喱粉和鸡翅,这周末也做一次咖喱鸡吃……凌芊的心里跃跃欲试,以前试着做了一次,汤汁浓了一点,这次一定要比上次做得更好!
  一顿饭将近吃完的时候,古以笙扫了一眼凌芊的餐盘,“你挑食哦……”
  凌芊毫不在意地回答:“我不爱吃胡萝卜。”
  “哦。”他没有长篇大论说什么胡萝卜里有什么什么元素,而是认真地说:“刚才碰见一个内科医生,问他低血压的人怎么食物调养,他告诉我个方子。”
  凌芊有点惊讶地眨眨眼。
  “用红枣、栗子跟鸡一起炖,效果不错……”
  凌芊像个学生一样点点头,寻思着把咖喱鸡的计划改成红枣、栗子炖鸡好了。“谢谢你,我一定试试。”人家都说到这份上了,她如果不照做,就有点太顽劣了,毕竟身体是自己的。
  “不谢,我先回医院了,再见。”他扬扬手,自觉收起餐盘。
  凌芊撇了一眼他的餐盘,发现……他也不吃胡萝卜。怪不得他没有长篇大论,原来医生也不是什么都会吃的呀。
  凌芊在接到进德中学面试通过的消息,并被要求讲一堂课——十有八九是能去进德中学工作了。她讲课的时候很是认真,认真得跟高考一样,夸张一点,她把自己四年学到的东西几乎都贡献出来了。
  终于,她获得了在进德中学教书的机会,她——成了一个老师。接下来的一个月,她最大的收获就是——她的生活变得跟学生时代一样有规律,但是,小说却难产了,编辑像怨妇一样催稿,她挤出时间构思、写作、构思、写作,就像个机器人。不过,这样的生活还挺充实的。
  然而,最让她恐惧的一天来到了——她被父母安排着去相亲了。
  相亲前,她跟要好的几个朋友说了,得到大家一致的嘲笑,还帮她出了各种馊主意,什么装不良啦;装傻子啦;只不过……一个都不能用!
  穿着黑色长袖T恤,淡色牛仔裤,运动鞋,背着个条纹斜挎包,凌芊像个还在读书的学生一样,走在街道上。一阵秋风吹来,树上的叶子被吹得“哗哗”响,地上的树影也随着曼舞。过几天就又是所谓的“光棍节”,不知道是哪个无聊的人发起的这个节日——十一月十一日。凌芊忽然想起一个诗句:在这个世上秋已深了,该得到的尚未得到,该丧失的早已丧失。这几年,她究竟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她也说不清楚,她的心变懒了,在逃避,因为怕被伤害,写小说究竟是在麻痹别人还是在麻痹自己,这一刻她发现应该是后者。她一个人活得更自在些……
  不知不觉已走到了约见的咖啡馆,透过玻璃墙,她看见一个穿着黑色衬衫的男人坐在一个靠窗的双人座上,头发整齐地向后梳,让她感觉他很成熟——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可事实就是,那就是她要相亲的对象。她慢吞吞地走进去,觉得自己跟他的打扮一点也不相配。她勉强自己微笑着,坐在了那个男人的对面。
  “你好,我是陆禹城。”对方微欠欠身。
  “你好。”她不想跟这个男人交往,错,是不想跟任何男人交往。凌芊冷漠地打量着他,同样的,对方也在打量着她,一小段时间里,他们没有任何交谈。直觉上,她对他没有任何好感,并不是说他这个人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是因为……感觉这东西,就是这么奇怪。
  “在哪里高就?”陆禹城好像很随性的样子,一会儿后就适应了这气氛,马上开口打破沉默。
  “进德中学。”
  “那是个不错的私立学校啊……女孩子当老师好,工作轻松,还有寒暑假,不像我们,你们在放假的时候我们还在上班呢。”陆禹城似乎是个很健谈的人。
  凌芊点了一杯伯爵红茶,耐心听他讲话。他找各种话题试图跟她聊天,但是她的反映仍然很淡漠,可以说,他们根本说不到一起去。其实凌芊也是很健谈的人,只要她想聊天,都可以与对方聊得很愉快。但是,她现在没有兴趣聊天。
  “你很文静呢,我觉得。”陆禹城把她的冷漠理解成了“文静”,不知道是他的可悲还是凌芊的可悲。
  “呵呵。”凌芊浅浅一笑。她看着陆禹城找各种话题和她攀谈的时候,她好像在他身上看见了几年前的自己——为了和自己喜欢的人交流,拼命去了解对方感兴趣的东西,以便有话题可以聊下去,即使那根本不是自己感兴趣的事物。她忽然有点同情当时的自己了,以现在的自己看来,当时的她简直是另一个人。现在呢,风水轮流转,轮到别人找话题跟她交流了……真讽刺啊。
  “你会做饭吗?”
  “不会,以后也不想学。”其实,她会。她很无奈地,为什么陆禹城总是勾起她以前不好的回忆——她又回想起自己周末跑去男朋友家为他做饭的事……她一个从未做过家务事的大小姐像保姆一样照顾一个男人,洗衣服、打扫房间,还在一个月内自学了各种菜肴的烹饪法。她再也不愿意想起自己为什么会做饭,所以,干脆否认自己会。她越来越觉得以前的自己爱得很卑微,只要那个人高兴,她什么都愿意做,甚至还把生活费拿给他用。可是,结果呢?分手很久后她才发现,他接近她的唯一目的就是想让她一个那时在读中文系的人帮他写论文,她后来的转系,多多少少是受了这件事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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