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那芳华 by 秋梦如-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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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心理承受能力不好的,跪请不要进来。OK???
本文的世界是作者臆造的。请不要对号入座。
第一部是普通清穿越文,十四比较出彩;第二部是情感小说(有点亦舒风格),四四很有魅力;第三部是玄幻+恶搞。某书友评论。
你穿我穿大家穿,等各位大大的穿越文等到无力,自己也挖一个坑算了。一样的清宫穿越文,可能会不一样的穿越女主角。谢谢捧场。谢谢
人生如果能够重来无数次,我当然愿意穿越。
爱情如果能够原谅任何事,我当然愿意去爱。
人生能够重来吗?能,所以,我穿越了。
爱情能够包容吗?能,所以,我爱上了两个男人。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四四和十四,谁是白饭粒,谁是蚊子血?
作者友情提示:不喜欢恶搞的书友可以不用看第三部,我个人觉得第二部也可以只看到60章即可。呵呵。
【正文】
生命也可以重来
又是一天,这一天同昨天以及前天一点分别也无。
呻吟一声,挣乱起床。
站在浴室大镜子前,开始涂脂抹粉,面子工程相当重要,如今世道,须得以色伺人。何况,十八年老了王宝钏。我已不再是当年十八九。
张颍婕,二十六岁,未曾婚配,没有男友,工作单调枯燥,生活乏善可陈,终日奔波劳碌,不过为三餐一宿。
开着自己小小的奇瑞QQ,穿梭在都市人流中。工作五年,有房有车,就算没有男朋友,其实也不能说遗憾了。
匆匆赶到办公室,同事齐齐同情地看着我。一问方知,年度报表不得上意,主管招我见驾。
忍无可忍,重新再忍。炮轰到渐渐麻木之时,终于逃出生天,代价不过是报表重做而已。我知道同事都说我的脸很占便宜,可是便宜嘛,不占白不占不是。可惜遇上女主管,也没什么大用。还好,大老板是男的。
工作至焦头烂额之际,手机又响,母亲已订好相亲,晚上务必出席,不由更加焦燥。这职场胜过战场多多,我那来时间精力恋爱结婚,何况婚姻于我不过是出钱出力照顾男人的一头家而已,等到十年八年之后熬成黄脸婆,还要担心男人改弦易辙。实在是吃力不讨好的事嘛。奈何家母牌搭甚多,三姑六婆,无不以做媒为乐,这一年来,我相亲不下数十起,早已精疲力竭。如今,我是不想再敷衍了。淡淡对电话那头说了NO。挂上电话,投入工作中。
不知不觉,日已过午,正欲吃同事代买的冰冷盒饭,忽然听闻母亲已在前台等候。无奈中,只好迎出相询。为了不被扣上不孝的帽子,我割地赔款,出尽百宝,终于哄走她。
走入电梯,又该上楼为饭碗奋斗了。正感慨间,突然发觉电梯急速下降,我连忙按铃,却听轰隆一声,我便失去知觉。
恍恍忽忽间,我似乎听到哭声,心底不禁一阵柔软,母亲虽说重视哥哥姐姐胜我多多,毕竟还是骨肉相连。正欲开口安慰她,眼睛睁开,映入眼帘的却是几个穿锦缎大襟衫子的女人。
“影儿啊,你可醒了,可急死为娘了。”
这是什么话!我四下一打量,不由目瞪口呆,满室尽是古老中式木器,床帐亦是古色古香。“这是那里?”我问。“傻孩子,你可是病得不轻呀,这是你的绣房啊。”
我心如雷震,我记得我在公司啊,电梯从十七楼坠下。我死了?又借尸还魂?还是有人恶搞我?
一把掀开被子跳下床,我跑到铜镜前一看,天,这么漂亮一MM,肤色白腻,眼波流转,五官精致,容色娇艳,这是我吗?使劲捏着两颊,我看到镜中女孩可笑的脸,可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了。“现在是什么时候?谁当皇帝?是那一年?”我急切地问。
“康熙四十二年呀,儿啊,你……(以下省略N字)”不是想偷懒,实在是太震憾,我跟本就没听见她后面说什么。
还好,还在地球上,没到什么外星异世,拜起点晋江所赐,我对穿越这种事并不陌生,只不过没料到自己也成其中之一罢了。
想了想,我对她们说:“娘亲(其实我也不知道那个是娘),孩儿没什么大碍,只是身子有点乏了,现下觉着还好,就是想静一静。”先让这群人出去再说,我可得好好理理思绪,想想现状。
终于连丫环也给我赶了出去。慢慢坐下来,心里乱乱的。也不知道还回不回得去,就算能回去,那个身体还在不在还是问题,用这个身体回去的技术难度太高,不予考虑。回去了又要上谁的身?真是头痛啊。算了,既来之,则安之,看来这个家也颇有些钱,应该不会吃什么苦,就在这里重新开始也不错。
环顾四壁,书画林立,题跋全是“沈氏颍儿“,窗下一架七弦琴,看来这丫头真算得上色艺双绝。我原本也自负容色,跟她一比,真是逊色多多。
咦,对了,这时代的女人好像全是小脚,怎么我行动并无不便,低头一看,分明一双天足,虽说比较小巧,可怎么也不像是缠过的。这是什么原因?
考虑半响,得出结论。回去是不可能的了,利用这个身份,好好生活吧。
忙忙碌碌,我来这个世界已经两天了,除开每天战战兢兢地晨昏定省外,我都在剌探有关这个身子的事情。经过煞费苦心的旁敲侧击,我终于有点明白了我的身份。
现在是康熙四十二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也就是公元1703年,太子与索额图谋逆好像就在这一年,这时代也尚算多事之秋了。表问我为什么会知道,因为我有看穿越文。
现在的我,名叫沈颍,现年一十四岁。父亲沈尔璟,字凤于,浙江乌程人。母亲冯氏,为人慈和,浙江嘉兴人。我还有个哥哥,大我七岁,名叫沈俊,字元长,举人,已经娶妻,尚无子嗣,嫂嫂也姓冯,是母亲娘家侄女儿。还有两个姨娘,是父亲妾室,并无所出。因此上,我甚是得宠。
我家虽是汉人,却入了旗籍。盖因父亲大人当年进士及第,结识了大学士明珠之子纳兰性德,二人一般风流蕴籍,惺惺相惜之余,父亲也被拐入汉军旗。可惜性德死得早,未能提携父亲平步青云,父亲便一直在湖北当个小小知县,我们一家也随在任上。不过祖产甚丰,小日子倒也还滋润。所以,怪不得我一双大脚。
现下我到了年龄入宫选秀,正当家里紧锣密鼓准备送我上京之际,我却不小心受了风寒发高烧昏迷了几天。
看来我运气蛮好,人家昏迷着我也能附身啊。不过反过来说,那个小沈也太倒霉了,不就生个小病昏迷一下嘛,就搞得成了另一个人了。
唉。大家都倒霉。不然我也不会来到这里了。
怕什么来什么,正在我一门心思回忆清史的时候,父母进来了。连忙学看林心如一样温柔的施了礼(唉,清宫戏俺就看过还猪,各位表BS我)。
“颖儿呀,虽说你大病初愈,须得好好将养,可这选秀之期也不好耽误,若是你身子还禁得住,收拾一下后日就上路了吧。”上路?又不是去死。我心里翻个白眼。
“儿呀……”未语泪先流,这当然是我那娘亲,拉拉杂杂说了一大串,无非就是不舍得我。听着听着,我脸上凉凉的,天下的妈妈都是一样的,来到这里几天我第一次痛哭失声。搂住我娘,心里想着的是妈妈,唉,这天人永隔,妈妈你可要多多保重。还好姐姐就要生孩子了,总算她有事做,也许就不会太伤心了。
“爹爹,娘亲,孩儿这回去了,你们可要多多保重,女儿在外会小心的,你们也不要太担心。”其实不管古今中外,儿女都永远是父母放不下的心吧。入京
天色刚刚破晓,我就起来了。没有了夜生活,晚上睡得就好,我的精神越发好了起来。唤来小丫环给我梳头,这古代的头我可不会梳,从小到大我只会梳辫子。对着铜镜,我看到一双桃似的眼睛,唉,没办法,来到新地方,换了新身份,一切都是未知数的我都打定主意从头开始了,可也架不住一家子七八个女人在身边哭吧,就这样,把我眼泪也招出来了。可是就算是眼睛红肿,我的脸仍旧是丽色无限,还平白添了些楚楚动人,还没见过哭过也好看的女人呢,我直是赚了。
看着这张比张柏芝还俏的脸,我心里一惊,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进宫已是势在必行,要是老康一不小心选了我可咋办?他老兄八岁登基,如今不也四十七八了,我可不要跟这种老伯那个耶。
算了,想太多也没用,走一步看一步。变美整容要花钱,变丑毁容可方便着呢,端看我舍得不舍得了。
看了看四壁,这位小姐颇有才学,琴棋书画都不错,我可得认真点儿,至少也得把毛笔字写好一点啊(唉,经过现代生活的磨练,我可是连硬笔都写不好了,还提软笔,都是电脑惹的祸啊,各位书友有没有同感?)诗词歌赋倒是无妨,当年学校抽筋,把我一学财务的放在了中文系寝室,在五个古典MM的凌辱下,我能把红楼梦背下来。实在不行不是还有陈毅元帅跟毛主席两位诗词大家吗?他二位是我老爸的偶像,我小时候就是用他们的诗词启的蒙。
找好柳公权的《玄密塔碑》和《神策军碑》(这小姐书还挺多,我要的她都有)。我准备在备选期进行地狱式特训,务必使毛笔字能拿得出手。繁体字我倒不怕,网上偷看港台黄色网站的情色小说早练出来了,看是不成问题,写难一点,可以跟书法一起练嘛。
收拾好了东西,去拜别了女性亲属。在父亲书房,我终于见到了镇日埋头苦读的沈俊,也就是偶大哥啦。他是刚刚从城外庄园里回来的,一直在那里专心读书,一心想考个状元,连大嫂都被冷落了好久。给沈俊见过礼,只听他声音温润,抬头看看,容貌俊雅,身材修长,倒是一副风流书生的样子。
乱轰轰地拜完这个拜那个,终于两辆马车一前一后出了门。门口等着一群大汉,是城里镖局子的,家里雇他们送咱们上京。这些年虽说海晏河清,可小心驶得万年船不是。
走了几日,大家混了个脸熟。大概因为我是官家小姐,众人相当客气,都把我敬着,我也没架子,加上肖想人家的中国功夫,也很奉承他们。一来二去,几个年轻的跟我交情都不错。那天一问名字,把我吓一跟头。有个帅帅的酷酷的小伙子,不是本地人,因为没了盘缠在镖局里“打工”的,功夫一流,名字居然叫洪熙官,想起了李连杰,我对小洪那个热乎。
从知道那天起,我一直缠着小洪学功夫,直到把金梁古温的武侠理论搬出来,他才开始有点敬意,开始教我。
他倒是个不错的老师,耐心好得很。只是会常常脸红。真是个纯情大男生。
这期间,哥哥训过我,可我虚心接受,坚决不改。他大概是可怜我从此进宫不见天日,也就默许了我。
知道这时代女子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