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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5563-中国商道-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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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部分。徽商把“贾而好儒”的特色发挥得淋漓尽致,铸就了一代儒商的形象。    
    一、见利思义,信守契约    
    “无商不奸”是中国封建社会商人形象的生动写照,但徽商则信守儒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信条,高举诚信的旗帜,本着先义后利、义中取利的心态走进市场,恪守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奉公守法、互惠互利、信守契约等基本道德,博得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费的欢迎,因而在生意场上左右得利,处处受益。    
    1财自道生,利缘义取    
    徽商源自深山僻壤,却声名远播。徽商为何能在天南地北落地生根,站稳商埠,久久立于不败之地?徽商之所以能在众商帮中称雄,重要的还在于他们的商业道德和经营理念,徽商把见利思义、诚实守信作为立商之基。    
    徽商的商业道德主要表现在:以诚待人,以信服人;薄利竞争,甘为廉贾;宁可失利,不可失义;注重质量,提高信誉。徽商之所以形成这种商业道德,得益于他们的“贾而好儒”,受到传统文化的熏陶,自觉地用儒道经商。徽商注重商业道德,主张义中取利,因义而用财。这种义利观提高了徽商的信誉,有利于竞争;巩固了商帮的团结,有利于发展。    
    清朝年间的徽商舒遵刚,精算计,善权衡。经商之暇喜读《四书》、《五经》,把书中的义理运用于经商之中。他曾说:“钱,泉也,如流泉然。”他还说:“对人言,生财有大道,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国且如此,况身家乎。”徽州商人李大皓告诫他的继承者说:“财自道生,利缘义取。以此严于律己,做到视不义富贵若浮云。”    
    徽商之所以被称作“儒商”,贵在其讲求义利之道,讲利重义,从不取不义之财。以义取利,德兴财昌,舍义取利,丧失了义也得不到利,为商者应深以诫之。如果一个经营者有长期的理性和智慧,他必不会用恶劣、卑鄙之手段去获利,用恶劣的手段去做任何生意,最终将会失去已获的利润。徽商在商业交往或人际交往过程中,能从仁义道德出发,追求正当的商业利润,尤其是不趁人之危,欺诈顾客。    
    为了一个“诚”字,徽屯老街“同德仁”这家制售中药材的百年老店,在炮制特色名药“百补全鹿丸”时,该店每临秋末冬初都要举行“虔修仙鹿”仪式,即在抬鹿披彩游街之后,让众人现场监督鹿丸制作的全过程。    
    为了一个“信”字,清末胡开文墨店发现有批墨锭不符质量要求,老板胡开文发现后立即令所属各店停止制售此墨,并将流向市场的部分高价收回,倒入池塘销毁。    
    为了一个“义”字,休宁商人刘淮在嘉湖一带购囤粮谷,一年大灾,有人劝他“乘时获得”,他却说,能让百姓度过灾荒,才是大利。于是,他将囤聚之粮减价售出,还设粥棚“以食饥民”,赢得了一方百姓的赞誉和信任,生意自然也日渐兴隆。    
    发财不忘乡邻,惠及故里,奉献社会,也是“义”的表现。清初歙县大盐商江演致富后捐银数万两,开通绩溪镇头到孔灵约30里路,又捐巨资疏浚扬州河。一朝事业有成,就要实现造福社会的目标,这是儒家思想倡导的最高境界。    
    徽商巨富胡贯三经商数十年,毕生最讲究的就是商德和修养。他主张“以诚待人”、“以信处事”、“以义取利”的商德;他遵守“以善为本”、“以和为贵”、“以德为基”的十二字箴言。由于胡贯三“贾而好儒”,生意越做越大,门路越来越广,利润也越来越厚。上至武汉、九江,下至芜湖、南京,中到苏州、杭州都开设了当铺、钱庄、布店、作坊、土特产货店……经过数十年的辛苦经营,胡贯三的家当已拥有“七条半街”、“三十六典”,成为“江南六大首富之一”。    
    胡贯三继承祖先遗训,崇文尚义,仁恤可风,恤灾扶困,修桥补路,修建书院,造福桑梓。他曾捐重资修造黟、歙、休、祁四县大路九处一百六十余里,重建歙县河西桥、休宁齐云山登封桥和黟县渔亭永济桥;捐银一万五千两兴建碧阳书院。胡贯三乐善好施的故事流传数百年,至今仍为人们所称道。    
    徽商胡雪岩经商也是以“义”为根本。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是清末轰动全国的四大奇案之一,100多年来,被竞相编成戏剧、电影、电视、小说、曲艺,孰不知,胡雪岩与伸雪这场旷世奇冤有着重大的关系。    
    为了争取京官们对杨乃武一案的同情,唤起他们扶正祛邪的良知,胡雪岩专门拜访了回杭州老家办理丧事的翰林院编修夏同善(曾任兵部右侍郎、江苏学政),向他诉说杨乃武、小白菜的冤情,要求他回京后寻找适当的机会向同僚进言,帮助重审此案。    
    杨乃武、小白菜一案发生之时,胡雪岩已有道员兼布政使衔,并担任上海转运局委员,有财有势。这样一位人物的介入使杨乃武小白菜案有了转机。


徽商经营之道(上)以德治商以信接物(2)

    同治十三年(1874年)农历九月,杨菊贞陪同杨乃武之妻詹彩凤、杨乃武之子荣绪与姚贤瑞,经过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再次来到北京。她们首先拜见了夏同善,送上其弟夏缙川的书信及控诉状。经夏同善介绍,又遍访了在京的浙江籍大小官员三十余人,接着又向步军统领衙门、刑部、都察院投诉。    
    夏同善不忘胡雪岩之托,多次访问大学士、户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翁同和(龢),恳求他去刑部查阅浙江审理该案的全部卷宗。后在翁同和(龢)与刑部分管浙江司刑狱的林文忠(林则徐第五子)的共同努力下,慈禧、慈安两宫皇太后亲下谕旨,重理此案。    
    由于办案人员一拖再拖,案子悬而未决。慈禧太后指派正在浙江选才的浙江学政胡瑞澜,以钦差大臣的身份赴杭复审。科班出身、不懂刑狱的胡瑞澜滥施酷刑,杨乃武、毕秀姑被屈打成招。    
    光绪元年(1875年)给事中边宝泉上奏异议,夏同善等浙籍京官联名上书,奏明此案不明,只恐浙江将无人肯读书上进了,一致要求提京复查。清廷下旨刑部,于1876年(光绪二年)底,将葛品连棺木移往京师,当众开棺验明死者实系病亡,至此,这一历时三年多的大案才真相大白。杨昌溶以下的审办官员都受到处分,杨乃武和毕秀姑出狱。杨乃武回杭后叩谢了患难相助的胡雪岩,回乡后以种桑养蚕为业。    
    杨乃武、小白菜案轰动朝野,胡雪岩以自己特殊的声望赞助钱财、运动京官,为争取重审此案并最终昭雪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毋庸置疑,随着此案的广泛流传,胡雪岩的义声善名更加深入人心了。    
    除了开设钱江义渡、开胡庆余堂药号、捐输赈灾、支持昭雪杨乃武小白菜案等善举,胡雪岩还两次东渡日本,重价购回流失在外的中国文物。有一回,他一次就购回七口古钟,后来一口放于西湖岳坟左庑,一口放在湖州铁佛寺内,上面都刻有“胡光墉自日本购归”的字样。寺庙本是人口流动之地,这些古钟作为成功的广告创意,使驻足观赏的人们对胡雪岩其人、其店也都刮目相看。    
    由此可见,以义取利既体现了徽商对中国传统伦理原则的恪守,又反映出徽商对“义”、“利”辩证关系的深刻领悟和具体把握,从而赢得了广阔的市场和弥久不衰的声名。徽商在数百年经商历史中的实践证明,见利思义、诚信为本的经营思想,对于我们今天规范市场经济行为,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和现实意义。2以信接物,童叟无欺    
    讲究商业信誉,是徽州商人崇奉的信条,所谓“经营信为本,买卖礼当先”,“买卖公平天经地义,童叟无欺诚信为本”便是他们在商业实践中的经验总结。由于在经营上徽商坚守“不欺”二字,注意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互惠互利的长期关系,不做“一锤子”买卖,从而营造了“财源茂盛达三江”的商业繁荣格局。    
    信誉是中国人处事立业的根本,是人际关系的重要准绳。“谨而信”,“言而信”,“言必信”,“信则人任焉”,这些格言警句一直是中国人立身行事的指南。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徽州商人,恪守“信誉”二字,并自觉地将信誉贯彻到商业交往中去,在经商过程中树立起牢固的信誉观念。在商业经营中,徽州商人大多薄利多销,货真价实,讲究信誉,甘当廉贾。    
    赚钱、求利是商人的目标,徽州商人当然也不例外。但徽州商人往往怒斥那些乘人之危、牟取暴利的“贪贾”,而以“廉贾”为榜样,持价平实,以薄利多销的手段获取合理、正当的商业利润。这样,徽商便赢得了信誉,占领了市场,得以发财致富。    
    清代嘉庆时歙县商人鲍直润曾说:“人人都有占便宜的心理,如果经商者一味抬高市价,使顾客觉得自己吃亏,那么顾客就不会来买你的东西,最终商人也就会失去顾客,失去市场,这是不善于经商的人所使用的方法。”这是徽州商人在长期的经商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与现代商业心理学的观点也是相吻合的。因为从经营的角度来看,商家与顾客的关系是互惠互利、相互依存的关系。    
    徽商在商业交往的过程中,重然诺,守信用。凡借贷银钱,收取存款,或为他人做事,或答应过别人的事情,徽商中的正直者都守信不渝。正因为如此,所以当时的官府衙门、朝廷官员、地方士人百姓都乐意向徽商提供贷款,或者将存款交给徽商经营生息,其他商人也愿意与徽商合作,从而使得徽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左右逢源。    
    在商业经营中,有人靠欺诈生财,有人靠诚信致富。大多数徽商在商业活动中能够做到诚信不欺。歙县商人吴南坡在商业经营中贯彻“人宁贸诈,吾宁贸信”、“宁奉法而折阅,不饰智以求赢”的原则。他童叟无欺,市不二价,尤重信誉,所以其出售的货物如同今天的“免检”产品,赢得了顾客的信任,商业经营大获成功。    
    清代婺源茶商朱文炽在广东经营茶叶生意,每当出售的新茶过期后,他总是不听别人的劝阻,在与人交易的契约上注明“陈茶”二字,以示不欺。这样的例子,在徽州历代的史籍里俯拾可得。胡仁之大灾之年不为“斗米千钱”所动、平价售粮的举动。胡庆余堂悬挂的由“红顶商人”胡雪岩亲笔题写的“真不贰价”匾和“戒欺”匾额,无不彰显了徽商诚信的品格和着眼长远的良苦用心。这些事迹都使徽商“诚信”的风格得以彰显。


徽商经营之道(上)以德治商以信接物(3)

    在胡庆余堂的大厅里,“戒欺”匾黄底绿字,正对着药店坐堂经理的案桌,朝里悬挂。匾上的文字是胡雪岩亲自拟定的:“凡是贸易均着不得欺字,药业关系性命,尤为万不可欺。余存心济世,誓不以劣品巧取厚利,惟愿诸君心余之心,采办务真,修制务精,不致欺余以欺世人。是则造福冥冥,谓诸君之善为余谋也可,谓诸君之善自为谋亦可。”    
    这块别出心裁的匾额既标榜了胡庆余堂的经营宗旨,又给顾客以诚实可信的印象。经过多年的发展,胡庆余堂“胡记”招牌成为与北京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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