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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清末四公子-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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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又托致靖劝照往芦台夺聂提督军,以卫皇上,照力辩其不可,谓太后本顾名义,无废皇上之心,若如此举动,大不可也。康又托谭嗣同、徐仁镜与照言,照大呼曰:“王小航能为狄仁杰,不能为范睢也。”伊等默然。自是动兵之议不复令照知……    
    至七月二十八日,忽闻徐致靖请召袁世凯入都,照大惊,往问徐,答曰:“我请召袁为御外侮也。”照曰:“虽如此,太后岂不惊?”于是照急缮折,请皇上命袁驻河南归德府以镇土匪,意在掩饰召袁入京之计,以免太后惊疑……照七月三十日始往颐和园上请袁兵南去之折,八月初二日袁到京。    
    于此可知,武力夺权,虽为预定的计划,但策动什么人,却一直有不同的意见,如林旭诗句:“欲为君歌千里草,本初健者莫轻言”,则是主张用董福祥。黄彰健据梁启超《戊戌政变记》卷六林旭传,以及康有为自编年谱,说戊戌八月初三,康约梁启超、林旭、康广仁、徐仁录、仁镜兄弟开会,决定派谭嗣同游说袁世凯。林旭鉴于东汉何进利用外兵清除宦官,导致董卓专政,因以此诗代致谭等,表示反对。因而下一断语:    
    梁(启超)既系与会人士,则其释林此诗“千里草”三字,应较陈衍所释为可信。    
    此即表示黄彰健相信“千里草”虽为“董”字,但指董卓而非董福祥。此说不然,仍以陈衍所释为可信。按:《石遗室诗话》:    
    是时余居莲华寺,暾谷无日不来,千里草二语实有议论而主张之者。但以诗论,首二句先从事败说起,后二句力追溯未败之前,君谋如是。不待咎其不用,而尤咎之用在其中。如此倒戟而出之法,非平日揣摹后山绝句之深有得者,岂能如此?舍暾谷,无他人也。    
    又:陈石遗《近代诗钞》载林旭此诗,题作《狱中示复生》。黄彰健认为:    
    林在狱中以此诗示谭,似不可能。而且林作此诗,如被搜出呈堂,将使同党无辞脱罪,而林氏亦无承认同谋,其罪仍不轻,林氏当不致出此。    
    因而相信林旭此诗,作于八月初三,亦即相信梁启超所记为不虚。但黄彰健又说:    
    戊戌政变记林旭头两句作:“伏蒲泣血知何用,慷慨何曾报主恩”,其言“报主恩”,与撰谭嗣同传酬圣主语气相同,恐系梁有意窜改。    
    则目光如炬,烛照无隐。事实上梁启超还改了第一句。而且以我的看法,梁启超还曲解了“千里草”。为了要曲解,又不能不说此诗作于八月初三。    
    先谈究为狱中所吟,还是八月初三所作?这一点,当然是陈衍的话可信,因为他其时身在京师,与林旭过从极密,于其身前死后诸事,无不关心,确知为狱中所作,方在《近代诗钞》中录为林诗之殿。至于黄彰健所说,似无在狱中作此诗示谭嗣同的理由,言之成说,但事实并非如此,兹述其情况如下:    
    一、狱中作诗,不必题壁。“四京卿”系狱,其实是住在所谓“火房”,饮食起居,并不受虐待。传诗相和,事所恒有。如杨深秀自八月十一至十三日皆有诗,十一日所作为七律:    
    久拼生命一毛轻,臣罪偏由积毁成,自晓龙逄非俊物,何尝虎会敢徒行?圣人岂有胸中怒,下土空思身后名。缧绁到头真不怨,未知谁复请长缨?    
    语气激烈,已抱必死之心。林旭亦复如此,就刑时“含笑口微哄”(见《唐恒虞渊集》),如此从容,则根本未存脱罪之想,亦无所谓“将使同党无辞脱罪”。因为此案只论利害,不论是非,脱罪不脱罪,根本不在承认不承认。    
    二、其时刑部司官,或与“四京卿”有旧,或则敬服其人,所以狱中甚受优遇。即使此诗笺落入狱卒之手,亦绝不致“呈堂”。按:是时刑部提守厅主事为乔茂萱,对系狱的“四京卿”颇为照顾。唐恒诗中“幸赖乔公贤,为收无家骨”的“乔公”,即指乔茂萱。    
    如上所述,此诗确为《狱中示复生》,而非八月初三以诗代简,劝阻以东汉何进、董卓之史事为鉴。而梁启超所以要作此解释,原因很简单,是替他的老师康有为掩饰一大错。这一错就是:早有人说过袁世凯不可靠,主张用董福祥,而康有为不听,出之以鲁莽,派谭嗣同说袁,以致一败涂地。岂非康有为要负最大责任?


第二章必死之心(3)

    至于陈石遗说此诗的技巧,自是专家的见解。但是此诗故典今用的特殊涵义,则以未暇深考,故亦不能搔着痒处。    
    林旭此诗之妙,在活用“健者”一典。而“青蒲”意何所指,尤须确切掌握,始能明其主旨。主旨既明,始知此诗章法,如水就下,流畅无比,固无所谓“倒戟而出”。    
    “青蒲”典出《后汉书•;史丹传》:    
    史丹,字君仲,鲁国人,元帝即位,为侍中。时定陶共王有才艺,子母俱爱幸,而太子颇有酒色之失,母王皇后无宠。上寝疾,皇后太子皆忧,丹以亲密臣,得侍疾,候上闲独寝时,直入卧内,伏青蒲上,涕泣言曰:“皇太子以适长,立十余年,名号系于百姓,天下莫不归心,臣子见定陶王爱幸,道路流言,以为太子有动摇之议。若审此,公卿以下必以死争,不奉诏。臣愿先赐死,以示群臣。”天子素仁,见丹涕泣言又切至,大感曰:“皇后谨慎,先帝又爱太子,吾岂可达旨?”太子由是为嗣,成帝立,累迁左将军。    
    此传下注“青蒲”:    
    孟康曰,以青蒲为席,用蔽地也。应劭曰:以青规地曰青蒲。自非皇后,不得至此。    
    如上可知,青蒲本指御寝四周,则惟皇后可到,但引申为天子燕息之处,则亦为近臣可履之地。由于此处警戒特严,所以造膝独对,不足为外人道的一切机密隐私,不虞外泄。切谏者乃得尽其依慕的私情,呜咽难言,出于饮泣,不须顾虑顾瞻,与庙堂之上,君臣析疑辨难,必应顾及体制者,情形不同,效果亦各异。    
    然则林旭之“青蒲饮泣”是向谁切谏?当然不是光绪。如是光绪,则向用方殷,不必泣谏,所谏必从,岂得谓之为“知何补”?    
    既非光绪,自是慈禧。自甲午年起,撤帘归政的慈禧太后,复又过问大政。此一太后与其他深宫颐养,不见外臣的太后不同。是故“青蒲”之典不适用于其他太后独能适用于慈禧。林旭此时的身份,等于军机大臣。而汉人中的军机大臣、上书房行走的师傅、南书房翰林等,向来为太后、皇帝视如家人,所以林旭是够资格踏上“青蒲”的。    
    自拟史丹,而以汉元帝拟慈禧太后,则泣谏之事为何,不问可知。意谓即使请见慈禧太后,无论怎么样地痛哭流涕,苦劝两宫母子和好,慈禧亦绝不会谅解光绪,更谈不到放手不问,任光绪独裁大政。    
    第二句的意思最为显豁,“国士待我,国士报之”。今以格于母子不和,新旧冲突,凡所展布,窒碍难行;徒以国士自许,终无以酬答深恩。慷慨有两义:一是“发言慷慨,至于流涕”;一是慷慨轻生。此句中的慷慨,兼赅两义。    
    因为如此,兵谏乃不可免。此为自然形成的结论,隐在第二句与第三句的空白之中,是则“千里草”指董福祥,断无可疑,此典出《后汉书•;五行志》:    
    献帝初,京师童谣曰:“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    
    如照梁启超的解释,以为董指董卓:乃林旭鉴于东汉何进清君侧,导致董卓专政,“遂以此诗代致谭等,表示反对”,则此事所关至大,不容误解,何不径用拿“卓”字拆开来的“十日卜”?如谓“十日卜”代“千里草”的“十”字,在平仄上虽可通融,但诗句不响。这是论到诗法,我亦别有所说。    
    陈石遗指出,林旭诗学陈后山,则当以宋诗的义法来探究此诗的内蕴。周弃子先生曾向我说:唐诗末流,至为空泛;陈套烂语,摇笔即来,人人可吟,处处可用,空有架子而内无其人,是为“假唐诗”。如画坛某巨匠所作者是。矫唐诗末流之弊,惟有宋诗,宋诗讲究切实,所以不但动词、形容词讲究,副词更不轻下,必千锤百炼,求其至当,此为宋诗的特色,亦为宋诗的精义。准此而论,则“我为君歌千里草”的“歌”字,应该从好的方面去看。“歌”字虽从“童谣”之“谣”而来,但亦有歌颂之意,衍化为称许、推荐,自然是指董福祥。复以末句相参,更为确定。    
    第三句、第四句,密切相关,但亦可视作倒装句法。依语言的习惯来说,如是“这个人不好,我推荐那个人”,则应作:“本初健者莫轻言,我为君歌千里草”而所以用“我为君歌千里草,本初健者莫轻言”者,因为重点在“莫轻言”。    
    兹先研究“健者”一典,《后汉书》一百四袁绍传:    
    卓议欲废立,谓绍曰:“天下之主,宜得贤明。每念灵帝,令人愤毒。董侯似可,今当立之。”绍曰:“今上富于春秋,未有不善宣于天下。若公违礼,任情废嫡立庶,恐众议未安。”卓按剑叱绍曰:“竖子敢然!天下之事,岂不在我?我欲为之,谁敢不从!”绍诡对曰:“此国之大事,请出与太傅议之。”卓复言:“刘氏种不足复遗。”绍勃然曰:“天下健者,岂惟董公?”横刀长揖径出。    
    “天下健者,岂惟董公”是肯定了董卓为健者,袁绍作此言,虽有以健者自居之意,毕竟未正面说:我亦健者。因此“本初健者”四字,如科举时代考八股所出的“截搭题”,字面固有完整的意义,却非四书五经中的原文。了解到这一点,本初是本初,健者是健者,须先确定其个别的意义,再看它综合起来会产生什么样的新义。    
    “本初”犹如“千里草”,只是切一个姓氏,故知指袁世凯。“健者”则如上所论,指董卓无疑。“袁世凯”加“董卓”,意谓袁世凯是董卓,故“莫轻言”!    
    “健者”只能作如是解,否则就不通。倘谓“健者”应望文生义,照字面解释为“有力量的人”,则以反对废立的袁本初拟袁世凯,正当极力拉拢,为何“莫轻言”?    
    从逻辑上去解释“青蒲”与“健者”在林旭意中的涵义,不但整首诗可以说得通,而且亦可解决传述纷歧的问题,确定了这首诗二十八字的每一个字。为醒豁起见,录正如下:    
    狱中示复生    
    青蒲饮泣知何补(非用)?慷慨难酬国士恩。我(非欲)为君歌千里草,本初健者莫轻言!


第二章必死之心(4)

    第一句缘何是补非用?因为林旭在基本上是想调和两宫,亦即弥缝慈禧与光绪母子间的裂痕,故应用弥补的“补”。此亦正是宋诗练字讲究之处,倘用“用”字,语气较强,与全诗温柔悱恻的风格不合。    
    第三句是“我”非“欲”,则以“欲”字为文法中的现在进行式,或未来式。“我”字则无文法上时制的限制,可用于过去式。此诗盖事败入狱后,追忆过去,仅谈事实,不加论评。哀而不怨,即怨亦不怒。林旭之温恂敦厚,诗中可见其人。    
    以上解决了个别的疑难之点,以下就诗意作一综合解释:    
    皇帝发愤图强,推行新政,而太后为旧党所包围,加以小人挑拨,误会推行新政完全是为了与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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