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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3859-得不到 已失去-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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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想,很多次,他扳着德云的肩,悲伤地问,告诉我,怎样才能使你幸福?    
    她转过头去,眼神望着远方。    
    关于婚期,永远是明年。    
    德云在沈阳还是不快乐,每天都发呆,有时盯着自己的手,一根根看过去,都能消磨半天,也不化妆了,更不去买新衣服,似乎沈阳和株洲,或者任何地方,对她来说都是一样的。她所过的就是这样的生活,不愿意见人,不愿意说话,更不愿意微笑。    
    她只是守着当初的承诺,将自己作为礼物送给齐君,甚至是一种赌注,在2002年那场纷争中,她输掉了自己。    
    她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    
    最后一次谈论婚期是2003年春天,齐君说,不能再等了,五一我们结婚。德云的视线从    
    远处收了回来,盯着齐君的脸,很久很久,泪水无声无息地滑落,越流越多,那么汹涌而绝望。齐君捧起她的脸,后来,他也哭了,额头抵着她的额头,低声问,嫁给我,真的那么痛苦吗?    
    德云用泪水回答了他。    
    她已经不能再勉强自己接受齐君的亲吻,拥抱,爱抚,她怯怯却坚决地躲,这种躲是多么地多么地伤了齐君的心。    
    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齐君终于放手了,虽然他知德云是他的幸福,但他不是德云的幸福,所以,9个月后,他放弃了。    
    他送德云去桃仙机场。    
    他说,如果你愿意,随时可以回头,我永远爱你。    
    德云怔怔地看着自己的手,她想,她不会回头,她与齐君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她使齐君付出了代价,但她自己,也没有逃过惩罚,她一直不快乐。    
    她缓缓褪下了手上的钻戒,交还了他。    
    德云去了上海,在一家软件公司做销售,公司位于复兴中路,她和同事相处得很好,谈了两场无疾而终的恋爱,她再也找不到比端午更适合自己的人了,也找不到像齐君那样疼爱自己的人了。    
    她有时怀疑自己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了,虽然她依然年轻。    
    2003年底,我在网上认识了德云,我们相谈甚欢,后来我说有事要去上海,德云说,有时间的话,见一面吧。    
    2004年1月,我和德云见面了,在复兴中路,穿着黛色衣服一头大波浪的德云向我走来。她身姿窈窕,五官秀丽,朝我莞尔一笑,若汀,你好。喝了一扎啤酒,德云还没有醉意,我不过喝了两杯咖啡,却觉得头疼。凌晨一点时分,我们走出酒吧,站在门口等出租车时,她握起我的手,凝视着我手上的钻戒。    
    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不要为了爱焚身似火,不要为了爱孤注一掷,也不要那么用力地爱,透支自己的力气,太盛大的爱,未必有男人可以承担,而愿意珍惜的男人,偏偏是我们所不要的。    
    对于命运的交错,注定无言以对。    
    我与K在相恋半年后走到了尽头,仍然有纠缠,只是这些不再重要了,也曾遇见某些人,某些事,但那些,也不重要了,后来,我爱上了另外一个人。    
    2003年,我出差去沈阳,遇见了这一生所要找的那个人,我那么爱他,希望与他共度一生一世,但我知,他心里有别人,我与他闹,对他哭,他不为所动。    
    我偷上他的电脑,发现他经常去一个叫“请你给我爱情”的博客日记,日记主人叫德云,这个26岁的女子同时也在他的QQ上,他们很少聊天,看得出来,她很冷淡,有时他问她,过得好不好,缺不缺钱,倘若缺的话,知会他,他可以汇给她。这么深情的话,却换来她一句,不必。    
    有时,他问她许多话,工作顺心吗,有交往中的男友吗,会结婚吗,但她一句也不答。    
    我怀了他的孩子,两个月了,我那么爱他,即使他不愿意给我幸福,我仍然愿意替他生儿育女。起先他要我拿掉孩子,后来我打电话给他年迈双亲,在长辈的压力下,他屈服了,给我戴上了钻戒,钻戒的发票日期是一年前,曾经属于另一个女人,属于另一双手。    
    他要给别人幸福,但被退回来了,而我执意索要幸福,他不得不给我。    
    这次来见德云,其实有一句话想问她,告诉我,怎样才能使齐君幸福呢。    
    但我一早便知,没有答案。    
    爱情是一种缘分,没有理由可言,他偏偏爱了她,我偏偏爱了他,她偏偏不爱他,如此轮回,折磨着每一个人。    
    很少很少能够有彼此契合的爱,即使有这样对应的爱,也会败于各种各样的原因。    
    怎样让自己爱的人幸福呢,怎样让自己的爱不成为桎梏呢,怎样让爱不成为负累而变成生活中的明媚呢。    
    怎样呢,应怎样说,怎样做,才能让两个人都觉得幸福,而不是一方要给,一方想逃,那么的悲哀,那么的悲哀。怎样使所爱的人真心想与自己在一起,而不必使尽心计用足手段,才能勉强捆绑,怎样使彼此的相处更为融洽,使感情变得由衷而真心,使爱能天长且地久,使两个人都能感受到同一种幸福。    
    我所说的,是同一种幸福。


第四部分 偶遇的缘分都欠奉得不到已失去(1)

    初冬的夜晚,陈籍突然想起了沈名,沈名是他第一个女朋友,他缓慢地想着沈名的样子,试图接近10年前,10年前,沈名有一张清淡的脸,头发短短的,穿着白色的衣服,手插在袋子里,站在学校门口等陈籍。    
    陈籍的同学看到沈名,都会起哄,陈籍一直是优等生,他与沈名的恋爱亦是在师长的默许下浅浅进行,沈名在另一个班,比陈籍低2届。    
    一年后,陈籍考上了同济,起初,他与沈名每周通一封信,偶尔沈名会致电来。他回小镇的时候,亦会去沈名家里,沈名的父母都很喜欢陈籍。沈名的母亲很希望沈名也考到同济去。    
    陈籍在同济的林阴道慢慢走着,一双双一对对从他身边经过,他想,等沈名考到同济来,他们便也是这样清新美好的情侣。    
    陈籍现在的女友是伊汀,伊汀是那种典型的上海女人,希望男朋友有钱,将来有机会一定要出国。陈籍难免觉得伊汀俗气,但陈籍仍然同她在一起,伊汀有一张美丽的脸,至少能够带出去。有时候,陈籍觉得自己并不爱伊汀,他所愿意接近的只是伊汀身上的那种世俗的活力,伊汀代表着主流社会的进取,有很多的欲望与梦想。    
    相识3个月后,伊汀搬到了陈籍的房子里,带着父母殷切的期望。    
    陈籍只去过伊家一次,伊汀的母亲有一双洞悉一切的眼,嘴唇薄薄的,这个厉害的女人在饭桌上旁敲侧击陈籍的身家。没有人帮陈籍解围,伊汀亦笑盈盈地等待着答案,陈籍对于这样的局面非常反感,他装作听不见。    
    一分一秒过去了,伊汀父亲有些难堪,举起酒杯敬陈籍,扯远了话题。    
    其实,陈籍并不清楚自己有多少钱。    
    陈籍在同济学的是建筑,有时候他回顾自己的前半生,惘然想起坐在上海街头临摹大厦的场景,车水马龙从身边哗然而过,内心一片清澈的宁静。    
    就像所有人预测的那样,陈籍功成名就,出人头地,完全没有悬念。    
    陈籍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小镇了。    
    陈籍与伊汀已经同居了3年,陈籍熟稔伊汀的身体,就像熟稔手提电脑的鼠标和键盘,有时候,半夜醒来,在隐约的月光下看到伊汀的睡容,陈籍内心会有悲伤泛起,他想,他无法与这个女人过一辈子,他不甘心。    
    他期望生活有更好的变数,但他怀疑自己再也遇不见了,想着想着,他又想到了沈名。那一年春天来得特别迟,3月天,他依然觉得冷,在呼啸的风声里,有一个人走近了他,一直到很近很近的时候,他才觉得自己的心跳已经停了。    
    她有着和沈名一样清新的面容。    
    她亦姓陈,与他同姓,便有人随口说,500年前是一家呢。平常听到这种话,他总觉得是无聊的陈腔滥调,但这一次,他看着面前这张脸,被某种不可知的力量柔软而坚决地牵扯了一下。陈三做灯具销售,陈籍问她要了张名片,于次日知会秘书,以后所有工程中涉及到灯具这一款都直接与陈三联络。当陈三拿到第二张合同时,走到陈籍面前,伸手抚摸陈籍的眉毛,她说,我喜欢这一双眉,陈籍的眉又浓又黑,英气十足。    
    陈籍仰头看着陈三的脸,一种模糊的悲哀慢慢地浮出来,在过去的这些年,无论追求怎样的女人,陈籍都不曾碰壁,太多的成功使他对于追求本身已经失去了期待,陈籍想,陈三也是一样的。    
    想到这里,陈籍轻轻地挥开了陈三的手,陈三怔了片刻,带着些迷惑地微笑着,以掩饰内心的无措。陈三回到了对面的座位,快速地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她说,谢谢你的照顾。    
    两个月以来,陈籍和陈三一直像两个势均力敌的对手,保持着同样的姿势。他们淡淡地交往着,几天通一个电话,半月见一次,陈籍没有给她任何礼物,但他不断地给她合同,使她不用努力做事,亦可得到极佳业绩。    
    有时,陈三觉得陈籍用这样的方式照顾着她,是,她曾经为了订单牺牲过身体,或者谈不上牺牲,而是一单生意成交后,彼此都有轻快的感觉,在酒精的刺激下,她随客户回了房,就算没有订单这个幌子,陈三也会有这样那样的情人。作为一个单身的28岁的女子,在私生活上有一些故事,并不匪夷所思,现在,陈三的生活中出现了陈籍。    
    出现了陈籍。陈三怀抱着自己,乍冷还暖的,不知是幸或不幸。陈籍不急着看结局,她按捺住自己内心的荡漾,同他一齐坐下来,佯装不知将来会有什么。其实,会有什么呢,陈三反反复复地想,她知,陈籍有一个同居女友,亦知陈籍已经厌倦了她。男人厌倦起来是多么可怕的事情,他不说什么,不做什么,只待对方自己慢慢明白过来,而后,掩面离去,是这样吧,陈三想。    
    陈三不想陈籍也厌倦了自己,如果爱情是一段尺寸有限的蜡烛,她希望是一点微光,以此持久。    
    一点微光,以此持久。


第四部分 偶遇的缘分都欠奉得不到已失去(2)

    陈籍有一日带她去安福路看话剧,那一部戏很红,确切地说,原著很红。它使一个做职    
    业经理人的男人转身变成了网络作家,写的是成都。陈三对于成都有微妙的好感,从前,很远的从前,有个男人同她说,将来老了要在成都买一所宅子,因为成都悠闲舒适,有美女,美味,生活舒适,没有压力。用一个专栏作家的话来说,那是一个嗜好麻将的城市,飞机经过成都,能听到麻将的哗哗声。    
    陈三想,她终有一天要去成都,在那里买一套二室居,站在阳台上,捧杯碧绿的茶,看远方淡蓝的天。    
    她亦不喜欢上海,虽然这个国际化大都市给了她很多机会,但快节奏高强度的生活使她感受到了现实的重重压力,而遇到的男人一个个面目模糊,各有算计,探不到一点真心,渐渐地,她已经很少有奢望了。    
    剧院里一片肃穆,演员们清亮的声音回荡在那个黝黑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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