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59-得不到 已失去-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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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着他们心中那个烂熟的故事,无非是才子佳人,男欢女爱。某个寂寞午后,我在这样小家碧玉式的天地里,心想,如若用评弹来演绎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想来亦有一番风味。
无论是乱世或盛世,爱情终究是生活中惟一的光。请允许我这样狭窄,因为我是一个以爱情为生的女子,我必须坚信确有其事,倘若偶作疑虑,辗辗转转,仍要举帜欢呼爱情的坚贞,纯真,与高贵。我们的媒体需要这些,或者说读者需要,再确切地说,是脆弱的人心所需。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爱情经常被牺牲,践踏,撕裂,所以在一地狼藉时,诸如我这样的人拿起了笔,来细细修补爱情,使之有完美的可能。即使这些粉饰尽皆虚枉,亦能慰藉那些破碎的心,或者说,保留某种神圣的美,告诉你,天堂是有的,虽然你没有去过,但真的有,大家各人好好修行罢。
笑。
我常常觉得自己是一个职业骗子。
不,这些话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心,这只是我在行骗时保持的自我清醒而已,在理智的框限里,感情依然一次次轻叩探寻,就像我的读者那样,膜拜着无以证明真假的天堂。
是谁说,真爱是条龙,都说有,可谁又亲见。
我想,也许终有一天,这半生的流离会从自己的笔尖流淌出来,掺杂着主观意愿的删与选,取与舍,然后那些我爱过的人或者像个君子,或者面目全非。有一点是肯定的,像我这样冷漠的人,一旦没有了爱,便只有刻薄了,在种种细节上的瑕疵,我都不会放过嘲讽的可能——这多么可怕,我替他们感到担忧。
当然,这只是偶尔无聊的自娱自乐,更有可能的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去写这些真实发生的事件,我会眼睁睁看它们烂在心里,胃里,肺里,哪怕内心沸腾翻滚,我都安之若素,只字不提,像个烈士般。
一如未曾发生。
我爱的人,我的龙。
不得不重申一个事实,我已经25岁了,人家林黛玉14岁就谈过了可歌可泣可生可死的爱,然后魂归离恨天,我却整整苟活至25岁,而且经历过的感情统统不过是鸡毛蒜皮,这是事后才发现的。
我25岁了,可以毫不羞惭地将之冠以“我的前半生”,在那间20平方的小屋里,我对着电脑屏幕幽幽地过滤着我的前半生,我应承了某家媒体的一个合作计划,即在半年内写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他们将为此支付一笔不菲款项,这可以保证我能去海南或者丽江住上半年,而不是周庄这样的小镇。
周庄的900年长梦,经由陈逸飞的画笔唤醒。一时恍惚,多少楼台烟雨中。是否曾经亦有女子如我,走过小桥流水,走过花样年华,走过面容模糊的爱人。而周庄日见老去,随着富贵及身,人流如潮,我也日见老去,随着这桥,这水,这清平闲适。
我保持着一种恒定的状态,每天中午起床,带本书去三毛茶馆闲坐,或者去听昆曲,在最初的一个月,我的足迹踏遍了周庄每一处,我想,我已经可以胜任一个导游了。
事实上我也确实做过两次导游,用蹩脚的英文和老外进行缓慢而艰涩的沟通,一边说一边还比划着。那些手势比语言更为词不达意,纵然这样茫乱,我仍能感觉到不远处有很多崇敬的目光。这种感觉让我既羞耻又欢喜,当然,我并不曾从中获得真金白银,只是蹭过两次下午茶,并成功地赢得了程喜的好感。
程喜把我想像成一个满腹经纶学贯中西的才女,对此我不打算作徒劳的辩解。用张爱玲的句式来说就是,我将只是欣然地接受了——对不起,我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提到张爱玲,理由可能有二,首先,她确实比别的什么作家高明,其次,她在上个世纪辞世了,对于已故的人我们总是不吝赞美,这种赞美是安全的,甚至带些高尚,而批评则显得不够善良,因死人无法回应。
我不知道你们能不能意会这种感觉,我承认,我永远做不到昆德拉那样将微妙感觉剖析透彻。对于我的无能之处,我常有不负责任却理直气壮的言论,因为我是女的,女的,在我力有不逮时,我就是女的,性别的弱势是无须论证的真理。我是女的,我有理由沉沦,颓废,我有理由哭泣,或者在命运中随波逐流。当然,我是那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自私,我希望我所寻找的那条龙是强悍的,坚定的,霸权的,更确切地说,我所寻找的是一棵树,不管春夏秋冬都是同一个挺拔姿势,向阳生长,不惧风寒,而我就心安理得地做起了倚他为生的
藤蔓,幽幽叹息,不思进取,以爱为此生惟一线索。
我不爱这些或那些,我只要爱,在年轻的时候,25岁,青春薄凉,我不能想像衰老,虽然那无可避免。我始终不能相信真的会有人重复杜拉斯的镜头,穿过大堂,走到我面前,吟一句,我更爱你备受摧残的容颜。
这是虚伪的,如果非要说这是真实,那它实在需要非凡勇气与不可度量的爱意,其含义即是无论你是怎样的肉身,哪怕成灰,我亦爱你。
这就是所谓的龙了。
第三部分 让所爱的人幸福惘然记(2)
我和程喜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富安茶馆,当时我正断断续续地向老外讲述沈万三这个人。我肤浅的历史知识和天马行空的想像使老外如坠雾中,当然,他碧蓝眼珠子里闪动的只是纯真迷惑。
程喜站在半圆形的吧台里,穿着一件淡灰的衣,表情很诚恳,一看就是那种小富即安胸无大志的人。这个只有3000人的周庄几乎家家经商,小至老太太蹲在地上卖虾米,大至开旅行社,为各地旅客提供连锁服务。如果不是周庄偶然地成为旅游宝镇,我想,程喜这样的人只是随便找份糊口工作,闲时当街打麻将,一生不会有何变数,娶一个女人,安安分分厮守至老,半步也不会走出周庄,他的世界只有这么大,容易自足,守着视线所及处。
现在,由于周庄的发迹,程喜遇上了我,他的眼神那样专注,不是肆意,而是不懂得掩饰。我之于程喜是神秘的,高贵的,新鲜的,可以提供某种因无法掌握而产生的痛楚,这让他在平静如水的生活里体味出了从未有过的辛辣。
程喜其实是有女友的,他们从小隔河而居,他在双桥这头,她在那边,定亲的时候,他母亲送去了祖传的首饰,用大红帕子裹着,当时程喜19岁,戚敏17。
戚敏的父亲早早就看出周庄的商机,开了家旅馆。戚敏眉目清秀,是典型的江南女子,但神情间有一种凛然气息。戚敏不见得看不出程喜对我的暧昧,但她什么也不说,坦坦然然地朝我微笑。一直到后来,我才知戚敏自有另外的思量,所谓的婚约,不过是双方长辈的一厢情愿。确实是这样,在很久很久以前,爱情起先是没有的,有的只是彼此父母的一拍即合。
戚敏性格里有很多坚硬的东西,她说话不多,眼神却透亮。说到这里,我要表达一下我对话痨的愤怒,从
城到周庄的途中,我遇上了一个话痨,他坐在我对面,除了前10分钟还保持着陌生人的缄默外,整整两小时的路程他都没有停止过嘴皮的翻动,他喋喋不休,宛如一江春水向东流,决意不再回头。我无法拒绝这种声音的骚扰,握紧拳头,满腔怒火,升了又灭,灭了又升,反反复复,折磨得我心绞痛。最后,我忍无可忍地闭上眼睛,作假寐状,在过了很久很多之后,耳边的聒噪声才沉寂了下来。我悄悄眯开一条缝,看见对面那个话痨左顾右盼坐立不安,活像一座随时就要爆发的火山。
戚敏留着一头优美的长发,发梢烫了些许,常常穿很素淡的衣。她是那种即使穿白衬衫依然好看的女子。以前是做空姐的,与程喜的婚约被推敲了两次,她恋上了别人,都是在飞机上结识,然后于繁华都市上演轰轰烈烈的恋爱版本,最后,都没有成为生命中的必需,而经历了这些,戚敏也平静下来,辞了职,回到周庄,闲闲适适地待嫁。
她或者种兰花,偶尔做羹汤,她说,我什么都看过了,尝过了,一颗心是定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分明还有一些不甘与惆怅。
我和戚敏经常一起散步,在周庄慢慢地走,她比我高一些,嗜穿软底平跟鞋,走起路来悄无声息,裹了团雾一般。而我较多的是穿中跟黑皮鞋,永远是黑的,蒙了灰时,只需俯身擦一下即可。
比起和程喜,我对戚敏另有一种感情,我不知是什么,也许是欣赏,也许是,我一直想成为这样的女子。家境阔绰,独女,受过良好教育,不愿勤力工作,便坐着飞机往往返返,最辛苦的也不过是问一声,要喝什么饮料,微笑着,没有一丝委屈。长辈多的是溺爱,而男友诚恳本分,即使有一些心的游移,最终也没有胆量走出方圆百里。只要自己想,总能战胜任何新欢,这份婚姻是天长地久的笃定,而自己呢,走遍千山万水,看过世间风景,在厌倦的时候,可以干干净净地退场,舒舒服服地与某人谈及婚嫁,且终身没有经济上的困顿,这样的女子,不优雅也难。
婚后倘觉无聊,大可重新走向社会,生得好,又有钱,走到哪里都阳光万丈,而丈夫,像程喜那样的人,是不会干涉妻子的,最多睁一双叹息的眼。生活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宽容度,可供华丽转身,没有一般女子接踵而至的压力。
但我便这样行云流水地描述下来亦觉乏味,物质没有缺失,生活应有尽有,却依然不够丰盈,看着戚敏的身影,我怔了许久。
一直走到了周庄古戏台,我才猛然醒悟,原来这么多妥帖与温善里,竟没有爱,没有灵犀互通彼此懂得的爱,亦没有慈悲可言,我所说的慈悲,是那种由爱而生的怜。
因为爱,所以管束,因为管束,所以在乎。
程喜清清淡淡,连表情都是安静的,看着她起起伏伏兜兜转转,她离去,他不见得有多沉痛,她回来,他不见得有多欢喜,一句话,就是她于他不具影响力。
他们是那种凭多年熟稔而维系的伴侣,彼此都是静的水,没有风,亦没有辗转,似乎往后的日子可以预见。选一个双方长辈认为吉祥的日期,搬至一处,做了世俗意义上的夫妻,然后日子没有什么不同。
她的成长与他无关,她种种领悟都由别的男人给予。戚敏左手戴着一枚戒指,是银的,而且戴在食指,据说有教养的女孩子都不会戴在这里,其含义是求爱,但戚敏戴得那么自然。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便去问她,她笑着说,戒指太大了,只有食指适合。
我迷迷惑惑地看着她,两秒钟后我明白了,那是一款男式戒指。可以假设某个场景,他们决定分手,确切地说,她决定结束这段感情,拎着行李准备离开,回头看熟睡中的男人,心一疼,走回去,俯身亲吻他的额头,然后,想要拿走一些东西,视线停留在他的左手那一枚并不值钱的银戒。她取下了它,戴在自己手上,想念他的时候就转动戒指,或者亲吻。凝视戒指,回想过去种种恩爱的细节,俱往矣。
我这样的想像力,不做作家都是暴殄天物。
戚敏经常用手帕很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