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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那些花儿,那些青春-第22章

小说: 那些花儿,那些青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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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眼药水还是为那天的辩论大会准备的,准备用来煽情的,结果根本就没用上。我最后被我爸说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得特凄惨,跟一小丑似的。     
    那天我爸妈一回来就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儿,二话没说端起碗来就吃了,场面一点也不煽情,相反特现实和平常,跟我想的一点也不一样。     
    我先咳嗽了一声,没人理我;我又咳嗽了一声,还作出领导有话要说的样子,还是不理我。等我咳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妈放下碗筷儿,在厨房的抽屉里一阵乱翻,弄出一板康泰克来,直接就放我面前,〃别说话,吃完饭赶紧吃掉!〃     
    我忍无可忍,无须再忍的时候就开口了,刚说了句称呼:〃爸,妈〃我爸就打断了我,弄得我特丧气。我爸就开始滔滔不决的发言了,我和我妈就看着他,一开始还是边吃饭边听他讲,后来听到中心部分我和我妈同时都把筷子放下了,特紧张的等我爸下结论。     
    我爸先把目前教育部的招生工作分析了一遍,比较了一下今年和往年的招生不同,估计了一下未来的趋势;再结合劳动部的有关文件,把就业形式结合中国的经济形式以及整个亚太的经济形式比较分析了一遍,通过归纳演绎推理等各种逻辑思维方法后,终于得出了一结论:结合目前国家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来看,成都是一个比较有发展潜力的城市,加上那里的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不算很高不利于贪污腐败等堕落现象的滋生,比较有利于一个年轻的孩子成长成为一个优秀的青年。所以他以一家之主的身份决定并宣布:同意我的选择!     
    我和我妈同时鼓起掌来,无比崇拜地仰望着我爸。鼓完掌我妈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什么我是她的心啊肝的这等肉麻的话都说出来了,我和我爸顿时措手不及手忙脚乱,又是安慰又是教育的,最后不行连批评打击都上了,我妈情绪才勉强稳定下来。     
    当时我爸特正式地对我妈说:〃张蔓同志,你这样的态度是不对的,你应该尊重孩子的选择而不应该以你那样狭隘封建落后的思想来阻碍她的发展。你那样的人生观不是科学的人生观,是以个人本位为基础的狭隘的亲情观。〃     
    我妈还是一个劲儿哭得特伤心,跟我马上就要漂洋过海了似的,跟再也见不着了似的。这时我爸也心软了,坐到我妈面前来,语重心长的说:〃这俗话不是说得好么?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不是?〃     
    我妈扑哧一声终于笑了出来。一边抹眼泪一边说吃饭吃饭,接着吃饭。     
    我却怎么也吃不下饭了,看我妈伤心成那样,我还真的不忍心。于是我想我就去成都呆一两年,然后我就回北京来,守着我妈过日子。     
    于是我又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哭得心啊肝的都抖了起来,连〃妈妈我舍不得您啊〃这样肉麻的话都说了出来,我爸没有办法,只有把他从6岁起便学会了自力更生的故事又再给我说了一遍,到目前为止,我爸大概是第一万遍说这个故事了。    
    我把成都通信公司寄来的合同给签了,洋洋洒洒地写下了我的大名儿:林朝。     
    心想为了对得起我爸给我取的这名字,我从今往后一定要朝气蓬勃,好好当一都市小白领儿。     
    签完合同后觉得松了口气儿,也第一次感受到了我上大学的意义,居然有一种找着了归宿的感觉。想起那个城市,远在千里之外的城市,有点莫名的伤感起来。     
    有时候我觉得我有一种城市情结,我打小就只喜欢北京,虽然从小到大也跟着我爸去过很多个城市,可就是找不着安定的感觉,一回到北京,就有了安全感,甚至觉得北京的空气跟别处的就不是一个样儿。后来到了成都,奇怪的是我明明很讨厌这个城市,到了最后却还舍不得这个城市。     
    这只能说明,在我内心的深处,成都是一个牵绊着我的城市。想想如果不是因为在那儿度过了四年的青春时光,不是生命中的无数个第一次都奉献在那片热土了,我还会去么?我说那是我的一个梦,是在和朝晖分手之后,我本能地逃避现实,我不再积极的地追求一切我想要的东西,我只想回到那里,静静地回想我曾经和一个我爱的男人有过的点点滴滴。    
    生活就像光怪陆离的舞台灯光。原本以为回到了北京我就从此过着太平安生的日子,可我没天没日的睡了一个多月以后居然又找不着方向感了。又遇见了朝晖,遇见了冯桥,觉得生活特没劲,来回兜着圈子,让人厌烦。     
    我跟我爸妈说,我走了千万别告诉朝晖我去成都工作了。除了成都,可以告诉他我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城市。     
    我妈含着泪点点头,说我明白。难怪人人都说母女连心呢,从来我想什么,一说我妈就明白。     
    第二天一早我就把合同拿去邮局寄了。     
    接下来我们一家就开始准备着离别了,每天都伤感兮兮的。我开始练习起早,否则我一个月那点点薪水还不够用来扣早上上班迟到的罚款。我妈说工作了可不能像现在一样懒散了,那些穿起来跟盘丝洞里妖精似的衣服就甭穿了,还有那些穿起来跟小学生似的也甭穿,得穿点正式的如白衬衣黑西装之类的。     
    我妈还特地强调,你这头发,跟一金毛狮王似的,要么你把它弄一下,要么你干脆再把眼睛染成蓝色假装外国人得了。     
    得,就我那一点点小破英文水平也能装外国人?那以前我们班那些就全是英美土著了。于是我特别不忍心地,把头发染成黑色,再拉直。然后照镜子的时候,发现还是一长发飘飘的美女,所以弄得我特自信,觉得生活也美好起来。     
    我妈看了头发后勉强点了一下头,说还成。接着说我脸上死皮太多以至于皮肤看起来没有活力让人觉得我跟三十多岁的女人似的,于是天天拉着我往美容院疯跑。美容小姐对我这张脸又是修剪又是刮的再用水蒸汽蒸了半天,最后又把我脸当一气球似的抱着捏了半小时,再打上白色的石膏,又过了半小时把石膏取下来刚好是一面具型,又抹上这样水儿那样露的,才告结束。     
    离开的时候我妈给了她两百块大洋还一个劲儿跟她说谢谢。我说就丫们把我在哪儿当一玩具似的玩了半天你还给人两百块?     
    我妈冷不丁的甩过来一句话:小屁孩,懂啥呀?这叫投资。     
    终于明白我爸说的那话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呀。     
    之后又去了几次美容院,经我妈这么一投资,我也还变得人模狗样儿了的,已经跟大学里那个青不楞登的傻丫头不太像了。我妈又给我买了一套护肤品,说皮肤重在保养,花了三四百还不甘心又买了几套衣服。前前后后折腾了一星期,花了几千块钱我妈才满意地对着我微笑了起来:〃成,拿得出手了。〃     
    也就是说以前我是一村儿姑。想起冯桥他妈还骂我是妖精,敢情是夸我呢!


第三部分 有钱人的日子真他妈爽第27节 正式录取通知

    我很快接到了成都那家通信公司的正式录取通知,其实以前我去面试的时候他们就对我挺满意的,人事部的那老头把我全身上下盯着看了一遍,又问了一堆不着边际的问题之后就点头了,然后说过几天请我正式签合同。     
    上大学时候的我爱幻想,爱把生活中一些特平凡的际遇幻想成特紧张刺激的过程。一直以来我都以为面试是一个特紧张又特严肃的过程,没想到我的第一次面试却是如此的无聊和索然寡味,就觉得跟一陌生人随便聊了两句,一点实质性的意义都没有。     
    以前不是说面试方要想方设法给我们设门槛儿么?于是我开始怀疑他们是不是横着竖着看我不顺眼就随便找几个问题把我打发得了,以此来犒劳我在他们公司门口排了一早上的队。     
    没想到人事部那满脸皱纹像松树皮儿的老头倍儿和蔼,就问了我芳龄几许?家有几口?周围良田几亩,是否学会了牛耕等就让我过了。     
    我中学的时候表姐就大学毕业了,她去上海的一家公司面试找工作,他们年轻的老板看了她的简历后莫名其妙的挥起手来打了她一耳光,然后问她:〃什么样的感觉?〃     
    表姐也特牛掰,不假思索的反着手给了她老板一耳光,然后笑着说:〃就你这样的感觉〃。然后那男的就正式地说:〃你被录取了!〃     
    她跟我说这段经历的时候我对她充满了敬仰和崇拜,直到现在她已经成了一个拖着孩子的黄脸婆了,我看到她的时候都还点着头想说:成啊,小样的,牛掰!     
    这也正说明了一个问题,生活本就是一特平常的过程,惊心动魄的大起大落只是瞬间或者偶尔的事情,接下来的只是平淡。所以我应该把人生的重逢或者分别,也看成了一特平淡的过程,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朝晖问我想不想见一见他的新女朋友,我说成啊,正乐意着呢,看你丫又找了一什么样的货色,要是连我都还不如的话你就打地洞算了。     
    朝晖笑得格外淫荡,说小样,你见了面就知道了。     
    我想他说这话有两层意思:一是我见了肯定会大吃一惊,接着自卑得口吐白沫鼻喷鲜血倒地而死,因为我面前站的是一惊世骇俗的超级大美女;二是他已经跟大美女有过一腿儿了,说不准这大美女我也认识。     
    我挂完电话,看看我的周围,竟然抓不到一个可以前去助阵的朋友,便心生悲凉。我想要不把我妈拖着一块儿去算了,省得我单枪匹马的被人害了还不知道咋回事儿呢!可一想朝晖要见着我妈,还不得把大美女跟一内裤似的团一团,然后往沙发底下塞?于是我把目标转向冯桥,但又怕他不会去,因为朝晖见着他又得跟吃了苍蝇似的难受。     
    回过头来一想,我还真是一开着大扇子尾巴的孔雀,既然朝晖都有新女朋友了,那他哪还会在乎冯桥喜欢我那点破事儿啊,说不准他早把那些青葱岁月抛到九霄云外的地方去了。    
    于是我厚颜无耻地给冯桥打电话,电话一接通我的眼泪就转了出来,说话也是带着哭腔,十分凄惨。冯桥在那边以为我被绑架了正在给他打永别电话,紧张得要命,一个劲儿的吼着问我到底怎么了,我在哪儿?     
    我顿了半天都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冯桥的声音也越来越大,心想完了,估计挂了电话他得操着家伙去北京的某个黑暗的仓库里寻我的尸体去了。     
    于是我鼓足勇气说了句:丫有女朋友了。     
    冯桥不说话了。     
    我歇了口气又有气无力的说出了一句,跟要死了留临终遗言似的,上句接不了下句。     
    丫欺负我,让我去见她。     
    冯桥冲我咆哮:你傻呀,那种场合是你这样的人去的么?     
    可是我还真想去见她。你就让我傻一回吧,最后傻一次。     
    还没见过你这么执着的。好吧,几点?     
    你不怕朝晖?     
    我从来就没怕过他,我一直把他当我兄弟,包括现在。     
    不知道怎么了,我觉得冯桥越来越成熟了,我心目中那个穿着白色纯棉T恤总带着点点忧伤的冯桥离我越来越远,而正在向我靠近的是一个我从来就没接触过的冯桥,是时间改变了一切还是其实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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