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花儿,那些青春-第1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说她是在酒吧做〃托〃的,我问什么叫〃托〃?
她说就是男人请我们喝酒的时候,我们从酒水里拿提成。
所谓的〃托〃,实则诱饵的意思。酒吧拿年轻漂亮的女孩来做诱饵,就叫做〃托〃。有了〃托〃,男人就会慷慨解囊,开路易十三,开皇家礼炮,开瑞典伏特加或者杰克丹尼。
所以说,这是个美女经济时代!
第二部分 生活真他妈没意思透了第14节 学校开招聘会
我想我之所以会再提起酒吧里度过的那些日子,是因为有一种模糊的情愫在里面。而这样的感觉,我从前不曾有过。
我在那里认识一个30岁的男人,他常常来酒吧独饮,所以认识了我。我常常会用一种比较异样的眼光去欣赏那种坐在角落里特显孤独的男人。在温柔催眠般的音乐里,桌上的蜡烛跳跃着橘红的火焰,周围有的人醉了,有的人醒了,惟有他一人,还在独饮,而他有着干净的脸庞和一身品位的打扮。
他第一次来到酒吧的时候点了一瓶苏格兰威士忌,喝不完存了起来,下次来的时候就找服务员要个杯子,三分之一扎的冰块儿,兑了,然后慢慢喝着,像是在品。他的一瓶酒总要喝很多次才会喝完,所以每次他都存起来,说明他过几天又会再来。那段日子我习惯了看他,像习惯了看家门前的一道风景。
我在冯桥轻柔的吉他声里唱完《恰似你的温柔》后他让服务员递上一张纸条,礼貌地问我表演结束是否愿意和他聊聊?我看了他一眼,他有成熟男人的稳重和干净的魅力,他的脸总是干净的,而我喜欢干净的男人。
我也觉得他这样的邀请方式挺好,不像有的暴发户直接摇摇晃晃端着酒杯上来要求歌手和他干杯,那样实在太粗鲁,何况唱歌的人是不宜喝酒的。
于是我下去了,坐在他身边的位置上,他说请我喝一点他的酒,我说我喝不惯纯的,他说加点冰块就好了,可以试一下。于是他给我倒了比杯底高出一点点的威士忌,加了两三块冰,我抿了一口,有一种麻醉的感觉。
曾经一段时间这个男人是我的一个梦,我现在仍然觉得那叫梦。因为他离我仿佛又远又近。我跟他聊天的时候很愉快,也很轻松,常常在晚上表演结束后都和他聊一会儿,然后我才告别离去。
有一天他问我:舞台上的那两个男孩哪个是你的男朋友?
我让他猜猜看,他说两个都像,但是两个又都很像我的好朋友。
我笑得咯咯咯的。然后陪他喝了半杯加冰快的威士忌,喝完后我走了,从那天起再也没见过他,因为从那天起的第二天我们就再没有去酒吧演出了。
原因是冯桥突然说他太累了,要全心全意对付期末考试了,这就是现实。虽然这个现实试图把我从梦境里拖出来,可至今仍然常常想起,一个干净的男人,一段轻柔的曲调。
于是我们没有再去,这段回忆在我的心目中,就像轻轻咬了一小口苹果,嚼在嘴巴里,微甜,也酸酸的。
我没有给他留过任何电话,我也没有任何他的联系方式,后来我们就这样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再也没遇见过。
我跟朝晖说起这样的感觉的时候他说觉得这像初恋。
从酒吧离开的时候我们刚好唱了两个月的歌,从邓六那里拿到七八千块钱,后来这钱用来买了一把吉他,但在买吉他之前我们还是坚持着去大吃了一顿,叫民以食为天。
我和冯桥还有朝晖在巴国布邑吃了一顿川菜,听着里查克莱德门的钢琴曲,喝了两瓶九四年的长城干红。吃饱喝足了,朝晖就来劲儿了,要我和他玩两只小蜜蜂。我说去去去,我又不是十八岁的小姑娘。朝晖说就玩一把,无论如何也玩一把。于是我说那我给你出一脑筋急转弯儿,你答对了我就跟你玩。
朝晖说我还不信了,我猜了22年的脑筋急转弯了,还没人难倒过我呢。放马过来
三点水再加一个来字儿念什么?
〃涞〃呀,傻瓜。
那三点水再加一个去字儿呢?
这念溜达的溜呀。
为什么?
在水里来来去去的不是溜是什么?
我和冯桥同时大笑了起来,我说朝晖,圣人,你找别人跟你玩小蜜蜂去吧,本小姐不奉陪了,没有心思跟一个智商等于二百五十的人玩。
朝晖沉思了半刻,突然懊恼地自拍脑门儿道:〃靠!真傻B,不就是一法字么?〃
笑过之后我们突然陷入了平静,一时间找不出话来说了。停顿了大概五分钟后,冯桥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句:〃其实生活没意思。〃
我知道他说这话的意思。
有个晚上我们演出的时候,一打扮妖艳的中年女人走上台来,死活要冯桥和他喝酒,冯桥接过就喝了。她说要喝交杯酒,一瞬间把我们弄得挺尴尬,而台下那帮傻B则一个劲儿的欢呼〃要得要得〃。
冯桥接过酒,二话没说,跟那女的手挽着手喝了,台下又是一阵骚动。那女的下去了一会儿,让身边的小姑娘送来了三百块钱小费。
突然间觉得我们像一群可怜的小丑。
邓六说过,在这样的场合,顾客永远永远,都是上帝。
在那里,我眼睁睁的看着上帝对卖啤酒的小妞儿动手动脚,上帝把手伸进小妞的胸罩里边,小妞只是笑笑,陪笑着说你是我的上帝。
有一次有个客人喝醉了,告诉我说他是高级白领,月薪三万,让我下了班跟他走,他给我钱,一次两千。
我把酒泼到他身上,我说滚你丫的。
他挥起手来就给了我一巴掌,打得脸生生的疼。我操起啤酒瓶就给了他一下,当时就看着血从他额头上流出来。
后来邓六当中间人,我赔了医药费,才把此事了了。否则那孙子临走时还闹嚷嚷的要请我蹲监狱呢。为了这事,我们也觉得挺对不住邓六的,于是请他吃了一顿饭。他一个劲儿憨笑,说在这块地盘上,不会有他摆不平的事儿。让我们有什么事儿尽管找他。
尽管这样,尽管生活很没意思,我仍然很怀念那段日子,可惜从前的日子是一去不返了,过去的时光再也唤不回来。有些东西一生只能在某个人的身上出现一次,像童贞,像青春。
我们真的回不去了。
学校开招聘会的时候,已接近12月。
12月的成都的天空像个寡妇的脸,阴沉沉的,不苟言笑,却能让人感觉到她的伤悲。
走在12月的成都大街上,除了觉得苍凉外,就是有些凄凉。我来到成都后,习惯了比较,在我的记忆中北京的冬天特寒冷,冷得接近于残酷,走在下过雪的大街上,脚底下喀嚓喀嚓的响,不过这样的感觉居然很快乐。
风飕飕的往脖子里边灌,却也觉得这样的感觉很单纯,单纯得就一〃冷〃字儿。不像这个城市,有许多的多愁善感。
我换上了棉质的厚外套,我一向比较喜欢纯棉的东西,穿在身上舒适,贴心。
贴心的感觉真好,就像妈妈经常说我是她的小棉袄。
自从上次东窗事发后朝晖跟变了个人似的,不仅拥有了良好的卫生习惯,还变得会体贴人起来,居然会知道在月初的时候给我买红枣补血。我问他:〃怎么着,讨好我呢?〃
他傻笑,不回答我。我想人都是会犯错的,只要在犯了错还知道改正,就还是一好青年。所以我也很少再提这事儿,省得大家都甭着脸过日子。
朝晖还是像以前一样,整天带着我东蹿西跳的,没有了自行车,我们干什么都得靠双腿。
我妈打来电话说,签工作的话一定要签北京的。实在找不着的话,也别着急,以后回去了再找,还来得及。
我们宿舍又乱成了一团糟,每人手中做的简历就不少于10份,按大伙儿的意见,遇到中意的单位都投一份,最后撞着哪家算哪家。不就诚心去撞运气么?说实话我们专业是比较空洞,给人一种眼高手低的感觉。小公司养不起我们,大公司又不要本科生,因此择业进入了一个进退两难的地步,就像生活一样,有的时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朝晖他们家的意见和我们家的差不多,也就是不同意我们留在外面,还是建议回到北京去工作,说好歹那里是皇城根儿,天子脚下。我们宿舍有俩女孩居然勇敢地参加了援藏大军的队伍,让人特敬佩他们,又觉得特感动。看着她俩娇小的身子,我老想起天高云淡下面长着高原红的牧羊女孩。我把这事儿跟我爸说了,我说要哪天我对生活彻底失去信心了,我也去西藏,一去就不回来了。
我爸不仅不难过,反而特赞成,他还夸我思想道德情操高尚,并连着表扬了我们宿舍那俩女孩是新时代下党的好女儿。其实我没告诉我爸她们都还没入党呢!
不知道怎么的,一提到西藏,我爸就特兴奋,跟他是打那儿出来的似的。他在 电话里滔滔不绝的跟我说西藏如何如何,并说要是我去援藏他会很高兴很骄傲,其实他也特别想去,只是老了,没机会了,所以觉得特遗憾。
我想他说这话儿的时候我妈肯定买菜去了,否则要我妈在,肯定觉得我爸是在误导我,那肯定在我爸诉完衷肠之前就生生把电话线掐掉了,说不准以后还严格限制我跟我爸的通话。兴许还一怒之下,把我跟他一块儿赶到西藏放羊去。
也奇怪,听到我爸特真诚的跟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居然有些许感动。
冯桥他爸回来了,到四川开会的时候来学校看了冯桥,请我们吃了顿丰盛的晚餐,我们又跟过年似的活蹦乱跳了大半天。他爸看到冯桥的时候眼泪从眼睛框底下浸出来了,隔着厚厚的眼镜片我读到他内心的伤悲。冯桥一句话也没说,他爸走的时候告诉他别的先甭想,注意身体。
招聘会上人山人海,几千家企业,密密麻麻的占据着风雨操场上的每一小块地盘。我进去转了一圈,找了几家像样点的公司投了几份简历,心里也没多大底儿,就跟完成了差事似的松了口气。反而被挤得够呛,无数学生黑压压的一大片,有的还故做成熟,死活要把一件件宽大而廉价的西装生生往自个儿身上套。一个个竟是张略显成熟,又还带着纯真的笑脸。
我想这就是我的大学。我四年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我的青瑟时光。
张囡签了广东的一家中日合资的企业,他男朋友签到了南京,从此俩人便开始忙着分别,为了分别,做好一切准备。比如张囡签了工作后就变得多愁善感多了,大冬天的晚上在楼道昏暗的灯光下忙着给男朋友织围巾,她流着眼泪说这是织给他明年冬天戴的。
晓晓顺利通过了建设银行的公务员笔试,正焦急地等待着面试结果。
从此我们宿舍的电脑里就尽放些离别的歌曲,跟那个年代有点像,就是八九十年代的时候有点像。那会儿是宿舍里的录音机也天天放着爱你爱你,我们这会儿是宿舍的电脑也天天放着爱你爱你,恨你恨你,舍不得离开你。
我在这个时候又听起张学友的歌来,我自从小学六年级疯狂喜欢过一阵他的歌后,就很少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