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95-在路上 -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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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车主人——两个明尼苏达的农民小伙子,决定在北普拉特停下来吃饭,我很高兴;我想见见他们。他们从驾驶室里出来,朝我们大家笑笑。“下车解手!”一个说。“吃饭时间!”另一个说。可是一车人中间惟有他们两人有钱买食物。我们蹒跚地跟在他们后面,进了由一伙妇女经营的餐馆,我们坐下来吃汉堡包,喝咖啡,他们两人仿佛回到自己母亲的厨房似的,买了大量食品打包带走。他们两人是兄弟;专门把农业机械从洛杉矶运到明尼苏达,很赚钱。因此,他们空车驶往西海岸时,一路上见谁都愿意捎带。到目前为止,他们这样干了五次;十分快活。他们喜爱一切。老是满脸笑容。我想同他们交谈——向我们船上的船长表示好感——我得到的回应只是两人灿烂的笑容和两副啃惯玉米棒子的雪白的大板牙。
除了两个流浪汉,吉恩和他照管的小伙子外,大家都陪两个司机进了餐馆。我们回来时,两个流浪汉仍旧百无聊赖地坐在卡车里。天色暗了下来。司机在吸烟。我抓紧机会想去买一瓶威士忌抵御夜里的寒气。我向司机打招呼时,他们笑笑。“去吧,快去快回。”
“你们也可以喝两口!”我向他们承诺。
“哦,不,我们从不喝酒,你请吧。”
蒙大拿的瘦长个儿、两个中学生和我一起在北普拉特的街上瞎转悠,找到了一家卖威士忌的铺子。两个小伙子凑了一点钱,瘦高个儿也凑了一点,我便买了一瓶五分之一加仑装的威士忌。大街两旁都是盒子似的、方方正正的建筑物,门面倒修得挺豪华,一些高大阴沉的男子冷眼看我们从那儿经过;每一条凄凉的街道后面都可以看到广袤的平原。我觉得北普拉特的空气里有些与众不同的东西,起先说不出所以然,五分钟后才恍然大悟。我们回到卡车上,卡车轰鸣着出发。天色很快黑下来。我们大家都喝了一口酒,我蓦然抬眼一看,普拉特绿油油的农田开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望无际的、平坦的、艾草丛生的荒漠。我十分惊讶。
“这是怎么搞的?”我嚷嚷着问瘦高个儿。
“这里是放牧地的开始,伙计。把瓶子递过来,让我再喝一口。”
“哈哈!”两个中学生喊道。“再见啦,哥伦布!假如斯帕基和那帮小伙子在这儿的话,不知他们有什么感想。哟!”
驾驶室里的司机交换了座位;新开车的兄弟把油门加大到了极限。路况也有变化:路面中央隆起,路肩松软,两边各有一条四英尺深的沟,卡车摇摇晃晃从路的一边颠簸到另一边——幸好没有迎面开来的车辆,真是奇迹——我觉得我们都在翻跟斗。兄弟二人的驾驶技术确实高明。卡车对付内布拉斯加州伐木后的残根的情形值得一看——那些残根简直可以同科罗拉多州满山满谷的残根媲美!我很快就觉得自己已经在科罗拉多州了,虽然事实上并非如此,可是朝西南望去,丹佛只在几百英里之外。我高兴得大叫起来。我们把酒瓶传来传去。天上出现了硕大的彗星,迅速退后的沙丘逐渐模糊。我觉得自己像是一支永不停息的箭。
《在路上》 第二部分《在路上》 第四节(2)
密西西比的吉恩从他盘腿冥思的状态中突然回过神来,开了口,挨过来一些对我说:“这些平原叫我想起了得克萨斯。”
“你是得克萨斯人吗?”
“不,先生,我是密西—西比州格林—威尔人。”他把地名分开来说,那是他的说话方式。
“那孩子是什么地方的人?”
“他在密西西比老家惹了一些麻烦,我主动提出帮他一把。那孩子没有单独出过门。我尽可能照顾他,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吉恩虽然是白人,身上却有饱经沧桑的黑人的智慧和同纽约的瘾君子埃尔默·哈塞尔十分相似的品质,哈塞尔吸毒成瘾,他对铁路旅行也上了瘾,每年要在全国跑几个来回,冬天到南方,夏天到北方,正因为没有立足之地,他对任何地方都不会感到厌倦,正因为无处可去,他任何地方都可以去得,他老是在星光下行进,一般是西部的星光。
“我到过奥格—登几次。假如你想去奥格—登,我有朋友在那里,可以解决住宿的地方。”
“我从夏延去丹佛。”
“你干吗不直接去,搭上这种顺路车的机会不是每天都有的。”
这个建议很有诱惑力。奥格登有什么?“奥格登是什么地方?”我说。
“那是大多数哥们的必经之地和见面的地方;你想见的人在那里都可以见到。”
早年我曾同一个名叫大瘦高个儿哈泽德的路易斯安那人一起出过海,那人本名威廉·霍姆斯·哈泽德,是个出于自择的流浪汉。他小时候看到一个流浪汉上门向他母亲要一块馅饼,母亲二话没说就给了他,流浪汉走远后,小孩问道:“妈妈,那人是谁呀?”“是个流浪汉。”“妈妈,以后我要做流浪汉。”“你给我闭嘴,哈泽德家的人不做流浪汉。”但是他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长大后,他在路易斯安那大学足球队踢过短时期的球,后来就成了流浪汉。大瘦高个儿和我晚上多次一面闲聊,一面嚼烟叶,往纸制容器里吐唾沫。密西西比的吉恩的举止有许多地方让我毫不怀疑地想起大瘦高个儿哈泽德,以致我有一天说:“你有没有在什么地方遇到一个名叫大高个儿哈泽德的人?”
他回说:“你是不是指一个高个子、喜欢哈哈大笑的人?”
“哎,有点近了。他是路易斯安那州拉斯顿人。”
“一点不错。有时候人们管他叫路易斯安那的大高个儿。对了,我肯定见过大高个儿。”
“他是不是在东得克萨斯油田干活?”
“不错,是东得克萨斯。如今在牧牛场。”
他说得完全正确;可是我仍旧不相信吉恩会认识我多年来一直在寻找的高个儿。“他是不是还在纽约的拖轮上干活?”
“嗯,那方面我不清楚。”
“我想你只在西部同他见过面。”
“大概是吧。我从没有到过纽约。”
“该死,你认识他,真让我觉得惊异。这个国家太大了。然而我知道你肯定认识他。”
“不错,我和大瘦高个儿相当熟悉。他手头有几个钱的时候总是很大方。但他也是个固执的、不好对付的人;在夏延时,我见过他一拳就把一个警察打趴在地下。”那种描绘完全符合大瘦高个儿的脾性;他老是对着空中练习出拳;他有点像杰克·登普西①,然而是爱喝酒的年轻的登普西。
①Jack Dempsey(1895—1983),美国职业拳击运动员,世界重量级拳王。
“妈的!”我迎风嚷道,又喝了一口酒,到了这个时候,我的感觉非常好。每一口酒都被敞篷卡车上迎面吹来的风刮掉,刮掉了坏效果,好效果留在胃里。“夏延,我来啦!”我得意地说道。“丹佛,等着吧。”
蒙大拿的瘦高个儿转向我,指着我的鞋子评论说:“如果你把那玩意儿埋在地里,你认为会长出什么东西来吗?”——当然他没有露出笑容,别的人听了哈哈大笑。那确实是美国最傻样的鞋子,我之所以穿出来,是因为我不愿意我的脚在燠热的路上捂出汗来,除了在熊山遇到下雨天之外,它们证明是我旅途中可能穿的最好的鞋子了。我和他们一起大笑。如今那双鞋子已经破烂不堪,小块小块的带色的皮革像一片片新鲜菠萝一样竖起,我的脚趾也露了出来。我们大家又喝了一口酒,笑了一通。我们仿佛在梦中飞快地穿过十字路口的小镇,经过晚上在镇上闲荡的收割短工和牛仔身边时,他们齐刷刷地转过头看我们,我们发现他们在镇那一边的茫茫黑暗中拍着自己的大腿——我们这帮人的模样实在太滑稽了。
每年那个时候,来这里赶收获季节的人很多,达科他两兄弟沉不住气了。“下一次解小手时我们下车吧;看来这里似乎有许多活可干。”
“这里的活干完后,你只要往北挪动就行啦,”蒙大拿的瘦高个儿劝告说,“只要随着收割的地区往北挪动,一直到加拿大。”两兄弟茫然地点点头;他们不太重视他的劝告。
与此同时,那个金黄头发的年轻逃亡者仍按原来的姿势坐着;吉恩时不时从老僧入定似的状态中醒来,探身在孩子耳边悄悄说些什么。孩子点点头,吉恩关心他,关心他的情绪和他的疑惧。我不知道他们要去什么地方,要干什么。他们没有香烟。我毫不吝惜地把我的一盒烟都请他们抽了,因为我太喜欢他们了。他们感激不已,显得十分亲切。他们不开口要烟抽,我不断地给他们。蒙大拿的瘦高个儿自己有烟,可是从来不请大家抽。我们风驰电掣地穿过另一个十字路口的小镇,经过另一群瘦长的、穿牛仔裤的人,他们像沙漠中的蛾子一样聚集在昏暗的灯光下面。回到漆黑的夜里,头上的星星特别晶莹明亮,据说是空气稀薄的原因,我们在西部高原上行进,每前进一英里,地势就升高一英尺,再说四周没有树木遮挡低垂的星星。有一次,我们的卡车驶过时,我看见路边的艾草丛中有一头忧郁的白脸母牛。我的感觉像是乘火车,车行平稳,路线笔直。
《在路上》 第二部分《在路上》 第四节(3)
不一会儿我们到了一个小镇,车速慢了下来,于是蒙大拿的瘦高个儿说:“该解小手啦,”但是两个明尼苏达人没有停车,继续朝前开去。“该死的,我憋不住啦,”瘦高个儿说。
“到边上去撒吧,”有人说。
“是啊,我是要去的,”他说,在众目睽睽之下蹲在平板上慢慢地挪到后部,上身尽可能坐稳,两条腿悬空荡着。有人敲敲驾驶室的玻璃窗,让两兄弟注意这一情况。他们转过头来,咧开嘴笑。情况已经够悬乎的,正当瘦高个儿准备解手时,他们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把卡车左拐右拐地猛开起来。他仰天倒下;我们看到空中出现鲸鱼喷水柱似的景象;他挣扎着恢复到坐姿。司机又把卡车晃动了一下。哇,他侧身倒下,把尿全撒在自己身上。哄笑声中,我们听到他微弱的咒骂声,像是山那边传来的哀叫。“该死的……该死的……”他根本不知道是我们故意同他捣乱;只是像《圣经》里的约伯那样坚忍不拔地挣扎。他完事的时候,衣服湿得可以拧出尿来,只好摇摇晃晃蹭回到原先坐的地方,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惹得大家大笑,只有那个忧伤的金发少年除外,驾驶室里的两个明尼苏达小伙子更是笑得不可开交。我把酒瓶递给他,给他一些抚慰。
“怎么搞的,”他说,“他们是不是故意那么干的?”
“肯定是的。”
“该死的,我不知道。我在内布拉斯加的时候干过这种事,根本不像现在这样狼狈。”
我们突然进了欧加拉拉镇,驾驶室里的两个家伙兴高采烈地嚷道:“解手啦!”瘦高个儿垂头丧气地站在卡车旁边,因为错过机会而懊恼不已。两个达科他的小伙子同大家告了别,打算从这里开始打工收割。我们望着他们朝镇边上有灯光的棚屋走去,消失在黑夜里,一个穿牛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