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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6095-在路上    -第4章

小说: 6095-在路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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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我们重新上路。埃迪安静下来,可能有点瞌睡了。我们沿着在翠绿的田野中间蜿蜒而去的普拉特河,在内布拉斯加跑了一百英里。    
    “在大萧条时期,”牛仔对我说,“我每个月至少扒一次火车。在那些岁月里,一辆平板车或者棚车往往挤上几百号人,他们不是一般的流浪汉,而是从一地到另一地的、形形色色的失业者,有一些则是漫无目的地流浪。西部随处可以看到这种情况。在那个年代,火车的司闸员不会找你麻烦。今天的情况我就不了解了。我不喜欢内布拉斯加。三十年代中期,这个地方荒凉得很,放眼望去,只是一大团沙尘。呼吸困难,气都透不过来。土地是黑色的。那些日子,我就在这里。他们可以把内布拉斯加还给印第安原居民,我才不稀罕呢。全世界都没有比这个该死的地方更叫我讨厌的了。现在我的家乡是蒙大拿——米苏拉。你有机会不妨去那里,看看上帝的国度。”傍晚时分,他说话说累了,我抽空睡了一会儿——他是个有趣的谈话者。    
    我们在路边停下来吃点东西。牛仔走开去补一个备胎,埃迪和我在家常小餐馆坐下来。我忽然听到一阵世间少有的响亮的笑声,紧接着,这个粗犷的内布拉斯加老农带了一批人来到小餐馆;你可以听到他的刺耳的叫喊声响彻平原,响彻他们整个灰蒙蒙的世界。别的人都跟他一起大笑。世界上什么事都不会让他烦心,他对每个人都非常关心。我心想:哇,听那人开怀的笑声。那就是西部,我就在西部。他风风火火地进了餐馆,嘴里叫着茂的名字,内布拉斯加数茂做的樱桃馅饼最好吃,她给了我一块,上面还舀了一大勺冰淇淋。“茂,赶紧给我弄点吃的,不然我要把自己生吞活剥吃掉了。”他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呵呵地笑起来。“再给我加一点煮豆子。”坐在我旁边的人就是西部精神的化身。我真希望了解他的生平,除了那样大笑和嚷嚷之外,他还做些什么。真有劲,我对自己说,这时牛仔回来了,我们一起出发去大岛。    
    我们很快就到了大岛。他先去接他的妻子,然后去迎接等候他的命运,不管是好是坏,埃迪和我则继续上路。两个二十岁不到的乡下牧工驾驶着一辆拼装起来的旧汽车,让我们搭他们的车跑了一段路,在上行线上的一个地方放我们下来,这时天还下着牛毛细雨。一个老头一言不发把我们捎带到谢尔顿——天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埃迪失落地站在公路边,面对一群无处可去、无事可做的矮墩墩的奥马哈印第安人。路对面是铁路轨道和漆有“谢尔顿”字样的水塔。“该死的,”埃迪吃惊地说。“以前我到过这个镇。那是多年前战争期间的事了,那天深夜大伙都在睡觉,我到月台上抽烟,我们待的地方前不巴村、后不着店,到处一片漆黑,我抬头张望,看到了水塔上‘谢尔顿’几个字。列车驶向太平洋海岸,车上的每一个傻瓜都在打鼾,火车只停留几分钟,大概是加煤生火或者什么别的原因,接着我们就开走了。该死的,这个谢尔顿!此后我就恨这个地方!”可是我们给困在谢尔顿了。正如在衣阿华州的达文波特一样,路过的都是农民的车辆,偶尔有一辆旅游车,那情况更糟,因为开车的都是老头,他们的妻子要么对车外的景点指指点点,要么仔细研究地图,对任何东西都抱有怀疑的态度。    
    牛毛细雨越下越紧,埃迪衣服穿得很少,说是觉得冷。我从帆布袋里翻出一件彩格花纹的羊毛衬衫,他穿上后觉得好一些。我有点感冒。在一家印第安人开的破烂小铺子里买了一些止咳糖。我到那个两英尺宽、四英尺长的邮局,给我的姨妈寄了一张明信片。我们回到灰蒙蒙的公路上。面前还是那个漆在水塔上的“谢尔顿”字样。罗克艾兰过去了。我们看到普尔曼卧车车厢里的旅客模糊的脸一晃而过。列车呼啸着穿过平原,驶向我们向往的方向。雨下得更大了。


《在路上》 第一部分《在路上》 第三节(3)

    一个戴宽边呢帽的瘦长家伙在公路逆行线的一边停下车,朝我们走来;他的神气像是司法官。我们暗地里想好应付他盘问的回答。他不慌不忙地走来。“你们两个要去什么地方,还是随便跑跑?”这个问话再好不过了,可是我们不明白他的意思。    
    “怎么啦?”我们说。    
    “嗯,我在路那头不远的地方搭了一个帐篷,搞了一个小游艺场,想找几个愿意干活挣些钱的大小伙子。我有轮盘赌的特许证,还有套木环的特许证,你们知道,就是那种用木环套玩具娃娃、碰运气的玩意儿。如果你们愿意替我干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归你们。”    
    “住宿和伙食呢?”    
    “有住的地方,但不供伙食。你们得去镇上吃饭。有时我们要去别的城镇巡回。”我们考虑他的建议。“是个好机会,”他说,耐心地等我们做出决定。我们觉得尴尬,不知说什么是好,拿我来说,我不希望给拴在一个游艺场里。我火烧火燎地急于到丹佛我的那帮哥们那里去。    
    我说:“说不上来。我在赶路,越快越好,恐怕没有时间了。”埃迪的答复也大同小异,那位老兄摆摆手,从容地回到他的汽车那儿,开车走了。那件事到此结束。我们笑了一会儿,揣摩着假如去游艺场干活会是什么样子。我仿佛看到平原上黑暗多尘的夜晚,内布拉斯加闲逛的大人小孩的脸庞,见什么都感到惊奇的脸蛋红扑扑的孩子,我觉得假如要我用游艺场上那些下三烂的把戏去骗他们的钱,我就同魔鬼相差无几了。还有平原地区黑夜里的费里斯转轮①,万能的上帝啊,还有旋转木马的悲哀的音乐,我向我的目标前进——我的目标是睡在镀金大篷车的粗麻布垫子的床上。    
    ①Ferris wheel,一种在垂直转动的巨轮上挂有座椅的游乐设施。    
    埃迪证明是个相当健忘的旅伴。路上驶来由一个老头驾驶的可笑的东西,像盒子似的方方正正,用铝板拼装而成——毫无疑问,一辆活动房屋式的拖车,不过是内布拉斯加自制的、怪模怪样的拖车。车子开得非常慢,在我们面前停了下来。我们赶紧上前,司机说他只能捎带一个人;埃迪二话不说就跳了上去,身上还穿着我那件彩格花纹的羊毛衬衫,拖车咔哒咔哒地在我眼前走远。啊呀,我就此同我的羊毛衬衫告别;不管怎么说,它只具有感情上的价值而已。我在令人憎恶的谢尔顿等了好长时间,也许几个小时,我一直以为快到晚上了;其实中午刚过不久,只是天色阴沉而已。丹佛,丹佛,我怎么才能到丹佛呢?我正要放弃等待想坐下来喝杯咖啡时,一个年轻人驾驶的、成色相当新的汽车停了下来。我拼命跑去。    
    “你去哪里?”    
    “丹佛。”    
    “我可以顺便捎带你一百英里。”    
    “太棒啦,你救了我一命。”    
    “以前我自己也经常搭车,所以我愿意带人。”    
    “我有车的话,也会这样做。”我们这样聊起来,他把他的情况讲给我听,不太有趣,我开始打瞌睡,醒来时已经到了戈森堡镇外,他让我下了车。


《在路上》 第二部分《在路上》 第四节(1)

    我生平最精彩的搭车旅行即将开始,一辆卡车驶来,后面的平板上趴着六七个小伙子,司机是两个明尼苏达州的金发的年轻农民,路上随便见到谁都乐意带上。那一对是你希望见到的最和气、最愉快、最漂亮的乡下人,两人都是虎背熊腰,穿着棉布衬衫和工装裤,遇到任何人和任何事物都笑脸相迎。我跑过去说:“有地方吗?”他们说:“当然,跳上来吧,人人都有地方。”    
    我还没有爬上平板,卡车已经轰响着发动了;我摇摇晃晃,一个搭车人抓住了我,我坐了下来。有人传来一瓶只剩瓶底的劣质威士忌。我在狂野而富于抒情气息的、夹带着蒙蒙细雨的内布拉斯加空气中就着瓶子喝了一大口。“哈哈,咱们开路啦!”一个戴棒球帽的小伙子嚷嚷说,卡车加大油门,达到了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超过了公路上所有的车辆。“从得梅因开始,我们就搭这辆车子了。这帮人从不停下来。时不时你得嚷嚷要停车撒尿,不然只好从车里往外尿,并且要扶稳,哥们,要扶稳。”    
    我打量一下车上的那帮人。有两个戴红色棒球帽的北达科他的年轻农民(那种帽子是北达科他农村青年的标准帽子),他们收割季节外出打工;他们的老爸准许他们暑期在外面跑跑。有两个俄亥俄州哥伦布的城市青年,是中学的足球运动员,他们嚼着口香糖,眨着眼睛,迎风唱歌,说是利用暑期在全美国免费搭车旅行。“我们现在要去洛杉矶!”他们嚷嚷说。    
    “你们去那儿干什么?”    
    “我们自己也不知道。管它呢!”    
    还有一个鬼鬼祟祟的瘦长家伙。“你从哪里来?”我问他。我在卡车的平板上躺在他旁边;由于没有栏杆,卡车上的人容易翻出去,所以不能坐。他缓缓朝我转过身,张嘴说:“蒙大拿。”    
    最后,还有密西西比的吉恩和他照管的人。密西西比的吉恩是个黝黑的小个子,老是扒货车车厢流浪全国,他自己说有三十多岁,但看上去很年轻,因此猜不出实际年龄。他盘腿坐在木板上,望着车外的田野,跑了几百英里都一言不发,终于有一次他转向我说:“你去哪里?”    
    我说丹佛。    
    “我有个姐姐在那里,可是好几年没有见面了。”他声音悦耳,说话缓慢,很有耐心。他照管的是个十六岁的高个儿金发小伙子,衣着也像流浪汉那般褴褛,也就是说,本来就破旧的衣服被铁路上的煤烟、棚车的尘埃和席地而睡的污秽搞得又黑又脏。金发小伙子也是不声不响,仿佛在逃避什么,从他老是直视前方、忧心忡忡地舔湿嘴唇的模样来看,逃避的很可能是法律制裁。蒙大拿的瘦长个儿带着奉承的微笑偶尔同周围的人搭腔。他们都不理他。瘦长个儿一副阿谀奉承的样子,像白痴似的对着你傻笑真有点吓人。    
    “你有钱吗?”他对我说。    
    “我可没有,在到丹佛之前,我身上的钱也许只够买一品脱威士忌。你呢?”    
    “我知道能从哪儿找些钱。”    
    “哪儿?”    
    “随便哪儿。你在冷僻的后街上总有办法让人家破费一点,不是吗?”    
    “是啊,我想你办得到。”    
    “我真需要钱的时候,并不是干不出这种事情。我现在是去蒙大拿看我的爸爸。我到了夏延就得换掉这身打扮,想点别的办法。这些疯疯癫癫的小伙子是去洛杉矶的。”    
    “直接去吗?”    
    “不错——你想去洛杉矶的话可以搭车。”    
    我仔细考虑了一会儿;整夜风驰电掣穿过内布拉斯加和怀俄明,早晨到达犹他沙漠,很有可能下午到达内华达沙漠,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到达洛杉矶,这个想法几乎使我改变原有计划。可是我非去丹佛不可。并且非在夏延下车不可,然后朝南走去,沿路搭乘顺风车,过九十英里便到丹佛。    
    卡车主人——两个明尼苏达的农民小伙子,决定在北普拉特停下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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