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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6095-在路上    -第3章

小说: 6095-在路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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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个同我年纪差不多的儿子的母亲,她要人帮她把车子开到衣阿华。我当然一口同意。衣阿华!离丹佛不太远,我一到丹佛就可以放松放松。前几个小时是她开的车,途中她还坚持要绕弯去参观一座教堂,仿佛我们是在旅游观光,之后,我接手驾驶,我的驾驶技术虽然不十分高明,但把伊利诺伊州剩下的路都跑完了,取道罗克艾兰,直到衣阿华的达文波特。在这里,我生平第一次看到了亲爱的密西西比河,在夏日的雾霭下水位很低,散发着浓烈的腥臭味,就像它所冲刷的美洲原始的大地气息。罗克艾兰——铁轨、棚屋、小市区;过桥后到了达文波特,大同小异的市容,在中西部温暖的阳光下到处是锯末的气味。那位太太在这里要走另一条路线前去她的衣阿华家乡,我便下了车。    
    ①The Loop;芝加哥的中心商业区。    
    太阳快下山了。我喝了几杯冰啤酒,走了好多路,到了城区边缘。男人们结束了工作都开车回家,他们戴着各式各样的帽子,有的是铁路员工的帽子,有的是棒球帽,正像任何别的城镇下班时的情况一样。其中一个把我捎带上山,在草原边上一个僻静的十字路口让我下车。那儿景色很美。经过的汽车都是农民的车;他们向我投来猜疑的眼光,克啷克啷地开走了,牛群慢条斯理地回家。一辆卡车都没有。少数几辆汽车疾驶而过。一个驾驶改装过的高速汽车的小伙子经过时围脖在空中飘拂。太阳很快下山了,于是我站在紫色的暮霭中。现在我害怕了。衣阿华乡下没有一点灯光;过不了多久,谁都看不见我。幸好有一个回达文波特的人让我搭车到了市区。可是我又回到了出发的地点。    
    我到公共汽车站,坐在那儿思考这件事。我又吃了苹果馅饼和冰淇淋;我一路上只吃这两种东西,当然,我知道它们很有营养,味道也不错。我决定冒一下险。我从达文波特市区乘公共汽车,在汽车站的咖啡店里待了半小时专看女侍者,然后上车到了市区边缘,这次在加油站附近下车。这里许多大卡车隆隆轰响,不出两分钟,一辆卡车戛然停住,让我上车。我喜出望外地赶过去,打心眼里喝彩。那位卡车司机长得五大三粗,暴眼睛,嗓音嘶哑刺耳,动作大大咧咧的,不一会儿就启动了他的卡车,几乎不怎么理睬我。这一来,我疲倦的灵魂可以稍事休息了,要知道,免费搭车的最大麻烦之一就是不得不同无数人谈话,让他们觉得同意你搭车并不是错误,甚至对他们来说是件乐事。当你赶远路,不打算在旅馆睡觉时,这一切尤其成了沉重的负担。卡车司机在引擎的轰响中同我说话,不得不扯开嗓门嚷嚷,我也跟着大声嚷嚷,于是,大家放松了。他一直这样维持到衣阿华城,大声嚷着他怎么在每一个制定不合理车速限制的城市逃过了法律的处罚,他一再说:“那些该死的警察找不到我的碴儿!”我们驶进衣阿华市的时候,他看到后面有另一辆卡车跟上来,因为他要在这里拐弯,便朝另一辆卡车闪起尾灯,同时降低速度让我跳出车去。我拿起旅行包就跳,另一辆卡车的司机明白了,把车子停了下来,转眼之间,我已经上了另一辆高大卡车的驾驶室,准备赶几百英里夜路,心里痛快极了!新的卡车司机和原先那个一般疯狂,说话的时候也是那么嚷嚷,我要做的只是朝后一靠,任凭卡车飞速前进。越过衣阿华的草原和内布拉斯加的平原,现在我可以看到丹佛像《圣经》里的应许之地那样,隐隐绰绰地浮现在我前面的星空下,还可以看到远处辽阔的旧金山像夜晚的珠宝那样熠熠发光。他一面把车开得飞快,一面讲故事,两小时后到了衣阿华的一个小城。他就在驾驶座上睡了几个小时。我也睡了一会儿,然后沿着孤零零的砖墙散了一会步,路上只有一盏灯照明,街尽头就是沉思的草原,夜散发着露水般的玉米气味。几年后,在这个小镇,由于警察怀疑我和迪安开的一辆凯迪拉克汽车是偷来的,我们被截住盘查。    
    黎明时,他猛地惊醒。我们又隆隆上路,一小时后,前面绿油油的玉米地上空已经可以看到得梅因的烟雾。司机现在要吃早饭了,他不希望草草了事,于是我独自前往得梅因,搭上两个衣阿华大学的小伙子的汽车,跑了四英里左右。坐在他们崭新舒适的汽车里,听他们谈论考试的事情,迅速平稳地驶进城里的感觉很怪。我疲倦得想睡它一整天,便去基督教青年会租个房间;当时没有空房间,我出于本能,便朝铁轨多的地方走去——这种地方得梅因多的是——最后在机车库附近找到一个昏暗的平原地带小客栈式的旅馆,一张铺着白床单的干净的大硬床,枕头旁边的墙上刻着一些下流的字句,旧得发黄的窗帘把调车场灰蒙蒙的景象挡在外面。就在这里睡了整整一天。我醒来时太阳发红;那是我一生中难得有的最最奇特的时刻: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了——我远离家乡,旅途劳顿、疲倦不堪,寄身在一个从未见过的旅馆房间,听到的是外面蒸汽的嘶嘶声、旅馆旧木器的嘎吱声、楼上的脚步声以及各种各样凄凉的声音,看到的是开裂的天花板,在最初奇特的十五秒钟里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谁。我并不惊恐;只觉得自己仿佛是另一个人,一个陌生人,我一生困顿,过着幽灵般的生活。我正处于横穿美国的中间地点,在我青年时期的东部和我未来时期的西部的分界线,也许那就是那个奇特的火红下午为什么发生的原因。    
    但我得继续行进,停止无病呻吟,于是我提起旅行包,同坐在痰盂旁边的旅馆老板告别,出去吃东西。我吃了苹果馅饼和冰淇淋——随着我在衣阿华州的深入,这两样东西也渐入佳境,馅饼个儿越来越大,冰淇淋味道越来越浓。那天下午我在得梅因到处都可以看到一群群漂亮的姑娘——她们是些下课回家的中学生——但是我现在没有时间去动那种脑筋,我有约在先,要参加丹佛的舞会。卡洛·马克斯已经在丹佛;迪安在;查德·金和蒂姆·格雷也在,丹佛是他们的家乡;还有玛丽卢;听说那里有一大帮,包括雷·罗林斯和他美丽的金发妹妹贝比·罗林斯;迪安认识的两个女侍者贝滕考特姐妹;甚至我大学里写作课的老朋友罗兰·梅杰。我高兴地企盼同他们大家见面。因此,我匆匆同这些漂亮的姑娘擦肩而过,而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都住在得梅因。


《在路上》 第一部分《在路上》 第三节(2)

    一辆满是工具的卡车,仿佛是安装着轮子的工具棚,司机站着驾驶,像是现代的送奶工。他让我搭车走了一长段上坡路,然后我又搭上前往衣阿华州埃德尔镇的农民父子的车。我在这个镇加油站附近的一棵大榆树下,同另一个免费搭车旅行的人交了朋友。那是个典型的纽约人,祖籍爱尔兰,主要的工作经历是替邮局开卡车,现在前去丹佛找一个姑娘,另谋生活。我觉得他在逃避纽约的某些东西,很有可能是逃避法律的制裁。他三十来岁,年纪轻轻,却像酒徒那样有个真正的红酒糟鼻,若不是因为我生性随和,对任何表示友好的人都来者不拒,这种人通常会叫我厌烦。他上身穿一件破旧的运动衫,下面是一条鼓鼓囊囊的裤子,除了一个袋子以外,什么都没有——其实袋子里只有一把牙刷和几块手帕。他说我们应该结伴旅行。我本想拒绝,因为他的模样在路上实在太寒碜。不过我们还是走在一起,搭上一个沉默寡言的人的车子到了衣阿华州的斯图尔特。结果困在那里一筹莫展。我们站在斯图尔特火车票务室前面等西去的车辆,足足有五小时之久,太阳都下山了,我们先是讲各自的经历,接着他讲下流的事情,然后我们踢小石子,发出各种可笑的噪音。我们玩腻了。我决定花一块钱喝啤酒;我们去了斯图尔特的一家老酒馆,喝了几杯。他像在纽约第九街晚上的情况一样很快就醉了,快活地凑到我耳边,把他一辈子最下流的乱梦都嚷给我听。我开始有点喜欢他了,倒不是因为他像后来证明的那样是个好人,而是因为他对任何事物都兴致勃勃。我们在黑暗中回到公路旁,没有谁经过,当然更没有人停下来让我们搭车。那种情形一直持续到凌晨三点。我们试图在火车票务室的长椅上睡一会儿,但是票务室里面的电报机整夜滴滴答答地响个不停,外面庞大的货车挂钩时哐啷哐啷的撞击声使我们无法入睡。我们以前没有扒过货运列车,不知道该怎么干;我们不知道它们是东行还是西行,也不知道该选择棚车、平板车,或者冷藏车。因此,破晓前,当奥马哈的公共汽车驶来时,我们就跳上了车,加入了睡觉的乘客行列——我付了我自己的和他的车费。他的名字叫埃迪。他让我想起了我在布朗克斯区的表弟。由于这个原因,我同他一见如故,仿佛同行的伙伴里有个老朋友,一个可以说说笑笑的好脾气的家伙。    
    拂晓时,我们到了康瑟尔布拉夫斯;我望着车窗外面。整个冬天,我看了不少有关西部拓荒的书籍,一拨拨赶着大篷车的移民出发前往俄勒冈和圣菲之前,先在那里开会;如今事过境迁,灰蒙蒙的晨曦下只有一些式样各异的、小巧精致的郊区别墅。我们随即进入奥马哈,天哪,我生平第一次见到了牛仔,那人头戴高顶阔边呢帽,脚蹬得克萨斯长靴,在牛肉批发仓库光秃秃的墙边行走,除了装束以外,同东部清晨砖墙边沮丧的行人没有任何区别。我们下了公共汽车,步行登上浩荡的密苏里河千百年来冲刷形成的长山,奥马哈就傍山而建。我们在路边伸出大拇指表示要搭车。一个戴着高顶阔边呢帽的有钱的牧场主捎了我们一段路,他说普拉特河流域同埃及的尼罗河流域一般辽阔,我望着远处顺着河床蜿蜒而去的大树和周围郁郁葱葱的绿色田地,几乎同意了他的看法。随后,我们又站在十字路口等候顺路的车辆,天空开始阴暗下来时,一个身高六英尺、帽子顶不太高的牛仔招呼我们过去,想知道我们两人谁可以驾驶。埃迪当然可以,他有驾驶执照,我没有。那个牛仔有两辆汽车,准备开回蒙大拿。他的妻子在大岛,他希望我们把一辆车开到大岛,由他妻子接手。当时他正往北去,只能把我们捎到十字路口。到内布拉斯加足足还有一百英里路,我们欣然接受了建议。埃迪独自开一辆车,牛仔和我跟在后面,我们出城不久,埃迪玩兴大发,开始把速度提高到每小时九十迈。“该死的,那小伙子在干什么呀!”牛仔嚷道,也开足马力跟了上去,两辆车子像是赛车似的。有一会儿,我以为埃迪想开了车子逃跑——也许他确实有那种打算。但是牛仔紧追不舍,最后赶上了他,使劲按喇叭。埃迪放慢了车速。牛仔按喇叭示意他停下来。“该死的家伙,你那种速度会爆胎的。你能开慢一点吗?”    
    “我真的到了九十迈吗?我真混,”埃迪说。“路况这么好,我没有注意。”    
    “开得平稳一点,大家太太平平地到大岛。”    
    “当然。”我们重新上路。埃迪安静下来,可能有点瞌睡了。我们沿着在翠绿的田野中间蜿蜒而去的普拉特河,在内布拉斯加跑了一百英里。    
    “在大萧条时期,”牛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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