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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从此尽情飞翔-第1章

小说: 从此尽情飞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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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徐璐



  从此尽情飞翔1

  季节已经变换到诗人笔下最残忍的四月。我也已经被推到大四这最没有期盼的一格了。准确地说,还有不到三个月,我就要席卷我不值钱的行李,不漂亮的成绩单,没有分量的喜怒哀乐,离开这所我打从第一天进来就想拆掉它的大门的大学。
  白天的时候,我沉默。临近毕业的时候,我突然变得异常的沉默。我不再那样相信口头的表达。有那么一个时刻,我领悟到,将语言说出口,是把蝴蝶变回蛹,只能让一切变得不
  再明晰,不再美丽,不再神奇。我更习惯于对着白纸,对着键盘和电脑梳理我头脑里活跃的语言,而不是对着某个活生生的脸孔倾诉。
  夜凉如水的时候,我写小说。写我身边的风来风走,写我眼里的云飞雪落,写我幻想中的童话森林,写那些被白日的沉默死死囚禁的语言碎片。这些言语,没有被我说出,但它们却在发声。我听得到。那是血液里骄傲而孤独的呼叫。我想把它们变成依然不发音却拥有了丰富表情的文字,让它们被别人看到。让它们不至于寂寞地死掉。
  我写的小说总是不怎么受欢迎。发表了以后几乎一点反响也没有。更多的情形是,我的小说在编辑那里即被无情地枪毙掉了,止步于杂志社的字纸篓,死在一堆同样寂寞的文字中间。
  关于我的小说的失败,柴菲一语道破天机:“你写的是校园小说,学生们看的,孩子们看的,你怎么可以不写缠绵悱恻的爱情呢?”
  “《围城》里方鸿渐说得好:世间哪有恋爱,压根儿是生殖冲动。”伊拉克说。
  “但他也难逃围城。你不也没能逃成吗?”柴菲对伊拉克说。
  “你也别说我。你不也自投罗网了吗?只有咱们家宁聪,四年了,还是保持单身。”伊拉克说。
  “是啊,宁聪,你要是谈一次恋爱,体会一下,就能写出感天动地的爱情小说了。”
  “嗯,毕业论文,我选了小说创作。我会尝试着写一写爱情。也许我的大学生活会在最后的阶段峰回路转。”我说,语气里没一点自信。
  问题是,我怎么也围不进去。而且,看围城里面的红男绿女们,我一点也不觉得羡慕。他们的爱情不是我想要的那一种。
  我也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样的爱情。因为我不知道爱情是个什么东西,究竟是否存在。但我知道什么不是爱情,什么不是我想要的。
  对于我不想要的,我不会去违心接受;对于我不了解的东西,我不会去勉强书写。所以,一直以来,我的生活里,我的小说里,没有爱情。

  从此尽情飞翔2(1)

  西北的太阳真够毒辣。四月,阳光就开始张牙舞爪,噬咬我的每一寸皮肤。如此狂暴,如此不讲道理,像个霸道的嘴角偏斜上翘的帅哥,光芒四射,却不给你与他平等对视的机会。
  我很虔诚。在如此蛮横的天气里,还在书展上搜寻便宜又好看的打折图书。我在试图挽回我的语言感觉,以便完成我的毕业论文。整个中文系,只有我一个人选择了小说创作作为
  毕业论文项目。
  我想在毕业论文答辩中干得漂亮。因为答辩组有我暗恋过的诸位老师。他们会穿着雪白的衬衫彬彬有礼地向我提问,我希望自己的回答能够优雅流畅无懈可击,让他们记住我。或者,至少,想起我,想起我这个曾经乖乖坐在课堂上,将崇拜偶像一般的眼神投射在他们身上的一个学生。
  最后,我以对折的价钱买到了一本纳博科夫的自传《说吧,记忆》。畅老师在课堂上说过,《说吧,记忆》是他读过的最精彩的传记文学。他还特别表扬了纳博科夫的语言,我记得他的赞词是:字字珠玑,句句隽美。
  教写作的畅老师,是我大学里无数个暗恋对象中最最暗恋的一个。毕业论文我选创作,主要也就是巴望着他当我的指导老师。
  大学四年里,我暗恋教过我的一群老师们。其实是明恋了,只要被他们中的某一个的魅力轻轻一击,我就会在宿舍里夸张地对他大唱赞歌,把对他的暗恋之情溢于言表。伊拉克总结说:“你,不过是在发泄一种口腔快感。”
  这样的赞歌唱得太多,宿舍的姑娘们也就不怎么理会了。
  关于我的一天一变的暗恋,对高深的哲学颇有研究的伊拉克总结说:“拉康说得好,人的原动力是无穷无尽的欲望。而他说得更妙的一句话是:欲望无对象。你所谓的暗恋,就是欲望的一次又一次的投射,没有固定对象。”
  伊拉克到底是书呆子,理论也只是理论。我自己最清楚不过了,这种暗恋是广义的喜欢和宽泛的爱。这种爱无关爱情,却是真实的。讲台让这些老师获得了一种高度,高高在上地闪耀着智性的光辉,我必须在下面仰视他们。他们尽管相貌平平,却自信满满风度翩翩,引经据典指点江山,似乎掌握了真理与正义,穿过了世界的表象,抵达了我所触及不到的深刻内核。听一位优秀的老师讲一堂课,是一次精神审美。
  我就是在这样的一个个精神事件中,为这些中年男人和老头儿折服。但我并不盲目。因为,我和他们一起生活在真实的物质世界,我把他们看得很清。比如,我看见过我喜欢得不得了的那个教唐宋文学的老师穿着大裤衩,拿着一把大葱往家属区走。他的头发有点乱,脸和眼睛一样疲惫一样没有光彩。我的耳际还留有他声情并茂地背诵《春江花月夜》的余音,同时,我也听到了在我心底里偶像破碎的声音。但到了下一次课,大裤衩拿葱的镜头在我脑海里短暂闪过之后,我依然聚精会神地听他讲唐风宋雨里的呓语闲愁。
  如果是爱情,应该多少是有点盲目的。如果是爱,不会那么轻易被粉碎又那么迅速地被还原。得成比目何辞死,只羡鸳鸯不羡仙。爱情,是更高境界的吸引才能成就的心甘情愿的相伴相随。
  生活太平淡太琐碎,暗淡无光的时候为多。爱情却是如流星一般华丽而短暂的东西。它太脆弱,美而易碎。无论是《罗马假日》还是《泰坦尼克号》,无论是《牛虻》还是《挪威的森林》,男女主角永远爱却始终分离,永远分离因而始终相爱。忘了是从哪里看来的句子:Love little; love long。 文学和电影里渲染的爱情给了我们太多的幻象,现实却要坚硬和复杂得多。爱情在现实里面碰撞得灰头土脸面目全非。那种延续到婚姻里具体到生活细节的爱情呢?那叫《烦恼人生》叫《一地鸡毛》。但是,那,还叫爱情吗?
  躺在床上读《说吧,记忆》。
  我特别留心了纳博科夫写他的恋爱。我想也许他能够给我一些启迪。然而,我失望了。纳博科夫的爱情只是为他优异的修辞技艺提供一个施展的场所。其实爱情本身千篇一律平淡无奇,只是在事后,当事人喜欢将爱情描述得天花乱坠而已。
  或者,本来,爱情就是一种修辞。双方都尽量华丽地在语言上良苦用心。我爱你,只是一个主谓宾齐全的没有语法错误的句子而已。我很爱你,我是那么的爱你,我爱死你了,我爱你爱到骨头里,诸如此类,也只是通过修辞加重了一点语气,而已。
  而那些格外擅长运用修辞手法的人,要么成为一情圣,以杀手的级别在滚滚红尘中进退自如;要么成为一作家,以言情圣手的身份用风花雪月的故事危害未成年少女。
  可我还是喜欢看纳博科夫,看他笔下的爱情的五光十色飞短流长。还有一点很重要,纳博科夫在年轻的时候可是个英俊的俄国贵族男子,有着颀长修美的身材和非常迷人的脸孔。美丽的爱情多半会发生在美丽的人儿身上。作家不是偶像明星,可是若他拥有了偶像明星的必备素质,在描写美丽的爱情时会更容易博取信任。记得李敖消遣女作家三毛时毫不留情地说过:她的长相不能教我相信她能经历她所描述的浪漫。恶毒的李敖。锐利的李敖。爱情是个势利鬼,它嫌贫爱富,偏袒俊男美女。
  纳博科夫后来将他的国籍变为了美国,整个人也变成一个肥胖臃肿的老头儿。他却快乐无比。他说,充实的体重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全。书的封皮上有纳博科夫晚年的照片,这个家伙将肥硕的身体深深埋在沙发上,表情诡异不可捉摸。我想,他的爱情,已不再需要美丽的外表来支持。又或者,他的生活有美食,有蝴蝶,有写作,有瑞士的雪,十分惬意。那娇贵难伺候的爱情,大可以忽略不计。
  上帝怎么了?居然如此慷慨。在一个人年轻的时候给予他珍稀的美丽,在这个人无可挽回地老去的时候又赐予他渐长的智慧。与纳博科夫的一生相比,多少人相形见绌。
  来世做帅哥吧。美丽是一件最锐利的兵器。可以害死人不用偿命,人家肝肠寸断自己却依然逍遥自得,依然锐不可当。
  再来世,咱也做一回太阳,把帅哥的皮肤晒成迷人的古铜色,把弃妇的眼泪蒸发殆尽。哦,姑娘,擦干眼泪,回家吧。记得,下次你要爱一个不那么年轻漂亮的最好还很善良的老男孩。
  唯有一声叹息。
  更应该叹气的是更为迫切的问题,我的毕业论文还没有影子呢。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是应该怪总在困扰我的太阳,还是怪总没来骚扰我的帅哥?


  从此尽情飞翔3

  上帝知道我多么想写好这篇小说,想好好写一写美好的爱情。这世上恐怕没有一个写作者像我这样从来不写爱情。我很清楚,这是一种畸形的写作,也是一种不正常的生活态度,源自某种心理缺陷。卡夫卡说:人始终是他自我感觉的奴仆。人天生就会有一种隐疾,生理的,外在的,却会给内心造成莫大的伤害。我即是那个自我感觉总不那么好的家伙。我明白我的隐疾,生理的,外在的,却是我不可以选择和修正的。有如卡夫卡笔下那个绑在桥头的恶魔,总也不肯屈服,越是镇压它,它的面目越发狰狞,叫声越发尖厉。该怎么办?
  我想写好我的小说,以便在毕业论文答辩中获得优等,以便克服我那一看见别人做严肃状或故做严肃状来谈论爱情我就会偷笑的恶习。我也想与我的隐疾作斗争。
  我的左手背上有一个黑色郁金香的文身。这是我在高中毕业后的假期里文上的,自己做的决定,文身花去的三百块钱也是我自己出的。爸爸看见以后没有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很有些难过,我也是难过的。我们都很难过。我们都受着折磨。这是我们共同的隐疾。
  文身覆盖了左手背上两块狭长的伤疤。我的左小腿上还有一大片文身覆盖不住的伤痕。为了掩饰住这片伤痕,我只好长年不穿裙子和短裤,用长长的牛仔裤笼罩我的一个个夏季。伤痕是硫酸造成的。制造者是我的妈妈。她本来是要泼到爸爸脸上的,但最后受害的是我。
  据说,爸爸妈妈当初是不顾双方家庭反对毅然结婚的。爸爸是农民的儿子,妈妈是高干子弟,两个年轻人不顾世俗门第相爱了,并且勇敢地结合在一起。可是,从我有记忆以来,他们就在吵架,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凶狠地吵架。爸爸个性固执,妈妈性格暴烈,两个人都争强好胜缺乏幽默感,凡事不肯退让,一触即发。为家务吵,为钱吵,为电视吵,为我吵。升级到沸点则是为爸爸单位的一个女同事吵。吵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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