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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三十大小姐 全 作者:费雯丽-第4章

小说: 三十大小姐 全 作者:费雯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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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非常非常地爱,才愿意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给他,而最终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成为他的新娘,必是一段伤心事。可是现在你却不得不在你的丈夫面前,把或许已经愈合或许永远都无法愈合的伤口毫无尊严地撕开,再洒上一把盐。你的丈夫在知道了整个的来龙去脉之后,也许会更加地疼惜你,那是你的福气,如果不幸,也许会就此在夫妻间埋下一颗定时炸弹,不知何时就会被引爆。相反,大部分女人对新婚的丈夫是不是处男,在她之前和几个女人发生过性行为并不会过分地介意,女人更为关心的是在未来的日子里男人是否忠诚。
    另外容我再多说几句,我觉得婚前同居和性行为,会减少婚姻的新鲜度从而使婚姻的坚固性遭到削弱。七年之痒有其一定的道理,试想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彼此变得如此的熟悉,多少会希望生活中出现一点刺激和变化,而如果这些刺激和变化演变成不可调和的矛盾,或者一下子刺激得过了头,就只有以离婚收场了。所以如果婚前同居过三四年,新婚的喜悦和激动无从谈起,更糟的是婚后三四年就要面对七年之痒的问题了。而如果没有这段同居时间,在充分享受了最初几年幸福愉快的新婚生活之后,就会考虑到要个爱情的结晶,而有了孩子,男人会马上变得成熟和富有责任感,所谓的七年之痒或许就会在浓浓的天伦之乐和琐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被化解掉。
    当然会有人提出异议,当两个相爱的人激情难耐的时候,非要守住那道防线不逾越,既违背人性,又显得虚伪,甚至不能算是真正的爱情。因为真正的爱情应该是没有理智的,是全身心投入的,是飞蛾扑火没有回头路,是不是地狱就是天堂的。我承认我是个过于理智的人,但我认为恋爱时如果女方坚持这个原则,而男方也真的爱你,想和你厮守一生,就应该尊重你的选择,而不是一味地只为满足自己的欲望。所以说在这件事情上实际上主动权应该还是掌握在女孩子的手中,至于你要怎样做,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13 回家 (1)
    时间真是不抗混的,转眼我到北京已经快一年了。那个79年的小弟弟后来也没有了下文,估计是一觉醒来大彻大悟,找个小姨划不来,还没等怎么着,就要步入中年了。虽然我没什么,张媒婆却为此甚是愧疚,临时又找了几个歪瓜裂枣来弥补,如此应付差事,结果当然可想而知。我知道这种事自有天命,勉强不得,所以依旧悠然自得地享受我的独身生活,哪知烦恼还是会不期而至。
    春节快到了,我一直在犹豫是坐火车回青岛呢,还是坐飞机?说实话我快三十了,做了博士后之后,才是我生平第一次手里有点钱。读硕士的时候一个月的奖学金是
  210元人民币,转为博士之后,是260元,所以一直没能实现经济独立。更可气的是听说学校一开始给博士定的奖学金是250元,后来觉得太难听,二百五,才多加了10元。现在我每个月的工资有2000多,可我还是拿不定主意到底要把钱花在飞机上,还是坐火车省下钱来买几件衣服。实际上我经常为这样的问题苦恼,归根结底还是钱太少。
    我平日里的一大爱好就是上网看小说,不过最近觉得当下最流行的网络小说,虽然看的时候挺过瘾的,看完了之后又会觉得为很沮丧,因为主人公的生活和我相去实在甚远。人家买得起范思哲,一个水果盘也要六,七百元,香水都是法国名牌。而我仅有的几件上千元的衣服,还是在过季以后至少五折的时候买的。人家的朋友,三教九流无所不包,显赫的家里能和中央挂钩,低的有性产业工作者,再加上黑社会什么的一搅和,生活会多么地丰富多彩,波澜壮阔。而我妓女虽然不是没见过,却一个也不认识,更别说是朋友。黑社会听说过,从来没见过。吃摇头丸的看过,一粒没尝过。有时候我想,如果有一天我突然死了,我会不会后悔,在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走过一遭,却一直在象牙塔中循规蹈矩地傻读书,从来没有直面过真正的生活呢?另外我也觉得,从来没有人写过我这种人的生活,当然我们的故事肯定会很平淡,但它毕竟也是一种生活状态,世界万物因其差异性才会有其丰富性。所以既然没有人肯写我们的故事,我不材拿起了笔自己写。我也不知道有几个人会看我写的东西,因为橄榄树对这样的帖子,没有点击率的统计,兴许只有我自己贴,自己看,根本没有其他人眷顾。因为将心比心,我自己对别人的帖子也基本不看。而且我也知道自己的文笔真的是不怎么样,通篇都是大白话,连最基本的修辞都没有。但我还是坚持住了,连续发了好几次帖子,这种勇于献丑的精神和毅力连我自己都佩服。
    14 回家 (2)
    又走题了,如果是篇命题作文的话,肯定是不及格。让我言归正传,说说我的倒霉事。我的手机丢了,这个手机还是去年老姐给我的生日礼物,三星白色翻盖的,是我自己最喜欢的款式,也是我为数不多的几件值钱家当之一。更重要的是它很忠实,我是个马大哈,虽然很喜欢它,还是有几次不小心把它掉到了宿舍的水泥地上,看着它在空中翻滚,做着360度和180度的旋转,我当时那叫一个心惊肉跳。最后当它白色的小小的身体躺在坚硬的地面上,电池已经和机身已完全分离,我真的以为它寿终正寝的时候到了。可谁知一开机,那幽兰色的屏幕又晶莹莹地弥漫在我眼前,而那只可爱的流氓兔也懒懒地冲着我坏笑。那一刻我禁不住强行亲吻了它,这只流氓。最让我感动的是,有一次我把它放在牛仔裤的后口袋里,脱裤子的时候把它掉到了茅坑里,我一着急,连那泡尿也给吓得没敢跟着再掺合,自己回去了。忍着恶心,把它从茅坑里捞出来察看,幸亏那天那个茅坑还比较干净,没让它沾染到什么黄色的可疑物,可我还是把它拿回实验室用百分之七十的酒精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地擦了个干净。又听从他人的建议将它放在我们的培养箱中过夜,因为里面不仅温度适中,还有循环风,可以把它体内的水分彻底地吹干。我一夜没睡好,第二天一大早赶到了实验室,拿备用电池一试,不禁欢呼雀跃,那只流氓兔又出来见我了,不过这次我可没有亲吻它,毕竟它曾经在那种地方待过,在我的心里留下了阴影。
    你说这么可心的小玩意丢了,我能不心疼吗?事情还得从厕所谈起,那天在去实验室的路上,接到一个姐们的电话,正聊得开心,忽然腹部一阵绞痛,不知道中午在食堂吃了什么坏东西。我赶紧跟姐们说我不行了,得去WC,以后再联系。顾不上把手机先放回实验室,我就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了厕所,还记得吸取上次的教训,没敢把它放在裤子口袋里,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安置它,然后刚脱下裤子,我就一泻千里了。那泡屎直拉得我畅快淋漓,精疲力竭,双腿发软,头晕目眩。提上裤子,也忘了我的手机,就回实验室休息去了。正当我把头埋在胳膊里小憩的时候,一个消息让我象被打了一剂强心针,立马儿精神了起来。系办公室通知我们去拿辉煌。说起这个辉煌,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意思,其实就是奖金,但现在不知为什么,可能是哪个领导觉得奖金这个词太庸俗,改名叫辉煌了,同时也预示着我们所做的事业是多么地灿烂辉煌。对于辉煌这个词以及中国科研界的一些现状,其实我也是有一些看法的,不过这里暂且不表,我会在后面对这个话题进行专门的论述。
    对这个辉煌我可是期待已久了,从我博士后一进站就听说了它的大名,现在终于可以拿到手了。我立马满面春风地赶到系办公室,手里攥着沉甸甸的5000块钱,感觉真好。回到实验室给自己泡上一杯绿茶,脑海里勾勒着5000块钱的去处,突然一阵麻酥酥好像小便要失禁的感觉从我的双腿传上来。我非常讨厌这种感觉,因为它通常意味着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什么事呢?忽然想起我的手机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动静了,太不正常了。背包,抽屉,桌面,地上,一通乱找之后初步确定手机不见了。强迫自己冷静,稍一回想,就想起了那泡该死的稀屎。我以50米冲刺的速度赶到厕所,像只疯狗一样,在厕所里上蹿下跳一阵狂找,连放卫生巾的垃圾桶都没放过,找了个小棍挨个地翻,最后却只能垂头丧气地无功而返了。不过至此为止,我还是没有放弃希望的,因为那个手机上有个小装饰品,是我名字的拼音。虽然我在系里不是什么有名气的人,但是至少有几个实验室的研究生还是认识我的,说不定有个好心人捡到替我收起来了,过一阵子就会还给我。我用实验室的座机拨打我的手机,居然通了,虽然没有人接听,还是坚定了我的想法,也感到了一丝丝的慰籍。
    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希望正在一点点地消失,第二天再拨打我的手机的时候,已经是“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一个星期之后,我彻底的绝望了,明白我已经永远地失去它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用的是储值卡,否则还不知道会被这个贼疯狂地用去多少电话费。我心里那个气,毛主席让我们学习雷锋叔叔,为什么没有人听他老人家的话呢?更可气的是,如果是我捡到了别人的手机,我一定会设法把它还给别人的,因为使用这个厕所的,肯定是自己系里的老师或学生,外人谁会没事跑到我们这个厕所方便呢?而且上面还有我的名字,要找到我不是一件难事。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呀。我这个人经不起刺激,手机丢了的这件事太刺激我了,当确定再也找不回来之后,我拿着三千块钱,先去买了一部红色翻盖的可以照相的手机,又买了一张从北京回青岛的飞机票,既然已经破财了,那就索性破到底。
    15 我的家
    很高兴回到家,真温暖啊,暖气烧得很足,室内温度有二十度以上,和我在学校里的宿舍简直是天壤之别。说起来,现在博士后的待遇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至少我们有独立的单元,但暖气实在是太差了。我住的房子又是北向,终年不见阳光,尽管我整了一粉红色的窗帘,想让它至少看起来有几分暖意,感觉依然阴冷。而到了最冷的时候,有时睡了一晚上的觉,第二天早上起来双脚还是冰凉的。所以我最痛恨过冬天,总希望有一天能到一个没有冬天的地方生活。我兴奋地在家里东看看,西瞧瞧,想发现家里又添了哪些新玩意,新摆设和有没有我中意的零食。
    动脑筋爷爷和慈禧太后也屁颠屁颠地忙着为我准备可口的饭菜,因为我回来了,所以大姐和二姐全家都要过来吃饭,阖家团圆。现在让我来介绍介绍我的家人,请要有点耐心,因为可能会用到很长的篇幅。第一个当然是动脑筋爷爷,也就是我的爸爸。他看起来很老了,实际上也不确实不年轻,六十有八。动脑筋爷爷是我给他起的外号,因为觉得他特别象小时候看的一套儿童科学读物中那个和蔼可亲,无比慈祥的爷爷。爸爸的样子一看就让人很尊敬,是个很有学问的小老头。曾经有一件事让爸爸觉得很自豪,那次有电视台的记者到爸爸的系里拍一个纪录片,好像是有两个年轻教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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