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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趴下-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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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了道德。我感觉自己就像一片羽毛,凭虚飘摇,在空中越来越轻,一点一点地失去了重量。我享受着这失去重量后的轻松,随风而舞,不知道要坠落到哪里去……    
    


第三部分 在人间第56节 钱贵和他的女人们

    钱贵的虚荣心不仅体现在喜欢把我从火坑里拉上来,而且更体现在喜欢谈论他在外面怎样搞各种各样的女人上——这进一步证明了他的虚荣心有多么强烈:他很想让我清楚地知道我们之间生活的差异有多么大。    
    我虽然耽于酒色之中,但还没忘记自己肩负着闹闹交给我的需要完成的任务。这些对闹闹来说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对我来说是得来全不费工夫,钱贵自己送上门来,我自然洗耳恭听。    
    钱贵第一个隆重推出的就是闹闹。    
    她的最大特点是年轻,钱贵总结说,今年才15岁——你知道15岁是什么滋味儿吗?    
    我记得闹闹说自己是16岁,估计是她觉得16岁有点偏大,所以又向他漏报了一岁。    
    我表示对幼女不感兴趣,钱贵于是推出了一个最成熟的女人——38岁的欢欢。    
    她就像我妈一样,钱贵总结说,味道是年轻女人他妈的决不能比的,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我觉得钱贵心理上有点问题,不是搞小孩就是搞老妪。我虽然对老妪更不感兴趣,但我得想办法看一眼,因为闹闹感兴趣。    
    钱贵一听我想见识见识,高兴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我明天就给你带过来!    
    于是我第二天见到了这个在味道上年轻女人决不能比的老妪。我品来品去,没品出什么不一样来——应该是在床上的时候味道很不一样。    
    钱贵向我推出的第三个女人是白白——不是“再见”的意思,是因为她皮肤很白,比白人还白,只用一个“白”字已不足以形容其白度。    
    她就像从牛奶里泡出来的。钱贵总结说。    
    我觉得白白确实像从牛奶里泡出来的,但是泡的时间过长,白得很不真实。    
    第四个女人是肥肥。肥肥的特点是丰满,该凸出的地方都凸出得很过分,压迫得人想躲也躲不开。    
    第五个女人叫美美。美美是这几个女人中长得最漂亮的,是我市最有前途的模特之一,她的目标是有朝一日成为环球小姐。    
    第六个女人叫爱丽丝——看来全球化趋势确实越来越明显了,钱贵搞女人已经超越了国界。    
    这个不是洋妞,洋妞我不感兴趣,有狐臭。钱贵摇头说。    
    然后钱贵伸长了脖子,暧昧地说,这个最与众不同了,她从来都不跟我出来,可我最喜欢的就是她——你想看看吗?    
    


第三部分 在人间第57节 遭遇在迪奥▪;金奴

    凡是钱贵的女人我都要一一过目,于是我按照他的指示来到了迪奥▪;金奴专卖店。    
    这个专卖店专卖女士内衣,华丽但又冷清的店铺里流淌着若有若无的音乐,就像女人的内衣一样性感、神秘。我一边看内衣,一边等待着爱丽丝的出现。    
    一个女人迎了上来。    
    先生是为夫人选购内衣吗?    
    从说话的语气和穿着来看,她不是爱丽丝,是给爱丽丝打工的导购小姐。    
    我抱歉地说,我还没结婚呢。    
    不过结不结婚跟买内衣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导购小姐嘴边带着隐隐约约的微笑,指着我跟前用料最省,厚度最薄的内裤说,这几款是意大利最流行的,您喜欢吗?    
    我当然喜欢,但是我一看价格标签马上就不喜欢了——他妈的,一件裤衩要价一千块钱,都按这个卖法我市数万女人都只好光屁股了。    
    有再贵一点的吗?    
    有啊,请跟我来。    
    导购小姐把我领到了极品区。这个区域的内衣特点是镶嵌钻石,它们在灯光的照射下闪烁着迷幻的色彩——我想起了咱们国家曾经从一座坟墓里挖出来过一件金缕玉衣。    
    导购小姐看见我的眼光有点迷茫,于是郑重地推荐说,这几款内衣是意大利著名内衣设计师专门为中国顾客度身订做的,既适合中国人的体形,有东方的美感,又雍容华贵,有西方的性感,已经在纽约、米兰、巴黎、东京、香港、北京等一百多个时装周开了发布会……    
    洗起来一定很麻烦吧?是否可机洗?我说。    
    导购小姐从来没碰见顾客提出这样的问题,所以愣在那里,一时间不知道该怎样回答。    
    先生,这么娇嫩珍贵的内衣,最好用手洗。    
    我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从身后传过来。我的身体就像触电一样无法自制地颤抖了一下,然后这电流就接通了我的过去和现在——这声音太熟悉了,她一直就萦绕在我的耳朵周围,从不曾逝去。    
    我转过身来,看见了她——从前的李秋水,今天的爱丽丝。    
    李秋水像我一样惊讶。她微微张开的鲜嫩红润的嘴唇令我眼前一阵眩晕,所有的记忆像闪电一样在我的头脑中以无法表达的速度播放了一遍,如此清晰,而且没有坏扇区。    
    李秋水迅速从惊讶恢复到了平静,像她从平静发展到惊讶一样快。    
    是给女朋友挑选衣服吗?你应该带着她一起来。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要是说我没有女朋友,那我来这里显然有点心理变态;可我又不能说我有女朋友——一看见她,我就不愿意让我跟任何女人有关系。    
    你……你不是去……加拿大……了吗?    
    我只好岔开话题,而且又一次不可避免地结巴起来。    
    李秋水的微笑凝固在她光滑的脸上,带着她一贯顽固的冰冷的气息。    
    我回来啦,她说,呆在中国不是很好吗?    
    


第三部分 在人间第58节 从“猛男”引出大师

    我终于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一跟李秋水说话就会结巴,因为我一跟她说话就会紧张。这种紧张潜藏在我的皮肤里面,压迫着我的神经,使我习以为常的说话方式发生短路——我好像从一个地方跳到了另一个地方,既让我感到新鲜,又让我感到惶恐。    
    那一天晚上水中花很有兴致,与我在床上翻云覆雨。我的身体素质跟往常一样好,甚至比往常表现还要出色,剑拔弩张。但是水中花不知道,我并不是在跟她做爱,而是和李秋水做爱——水中花变成了一具被想象替代的躯壳——然后我就在暗夜中诡异地无声地笑了一下。    
    我不知道这一笑所为何来,而且源源不断——当第二天王二娃怒气冲冲地把一本书扔在我面前,我觉得自己的嘴角又莫名其妙地抽动了一下。    
    你这是笑吗?我觉得比哭还难看!王二娃没好气地说。    
    我干吗要哭呢?我继续抽动着嘴角说,生活这么美好,我笑还来不及呢。    
    王二娃放心了,然后我看见他的嘴角抽动了一下,比我刚才的表情更像哭。    
    你看看这本书,他指着扔到我面前的那本书说,看看,看看……    
    我把书拿起来,看了一眼书名:《沙发床》。然后我又把书放下,说,这本书怎么了?讲家居的我不感兴趣。    
    王二娃的那根手指一直指着书的封面,好像在练一阳指。    
    你看看作者,看看作者……    
    我又把书拿起来,看了一眼作者:猛男。这厮显然精力过剩,而且自作多情,以为起个名字叫“猛男”就能骗小姑娘都去买他的书。    
    你出咱们那本书的时候就叫“处男”吧!我受到“猛男”的启发,建议王二娃说,就别叫什么“王者”了,比这个“猛男”更有特色!    
    你好好想一想,王二娃痛心疾首得手指颤抖起来:你还记得生活中有谁叫这个名字吗?    
    生活中谁要是叫“猛男”,我看还不如直接改名叫“傻逼”算了。“猛男”——孟南?!    
    就是这小子!    
    王二娃终于有气无力地放下了手指:我他妈没成作家,这小子他妈成作家了——时不我待啊,咱们的书不能再拖了,要赶紧登上舞台啊——这小子怎么还会写小说呢?写出来怎么会卖得这么火呢?当初野花文学社没他什么事儿啊!这个世界真是他妈的不讲道理!    
    王二娃费尽心机,点灯熬油地写了几十篇小说也没看到一丝希望,孟南却悄无声息一夜之间成了畅销书作家,他心情之愤怒可想而知。    
    我和王二娃的心情不同,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本小说中一定会出现我不愿意看到的东西。    
    以《沙发床》滥觞,两年以后,孟南成为了咱们国家最有名的作家之一,出版了10本小说,这10本小说又被改编成了5部电视连续剧和5部电影。据说他是全世界有史以来写作速度最快的作家,但这还不是他最突出的成就,他最突出的成就是创立了一个叫“猛男文学”的新流派。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一个叫“美女文学”的流派,因为美女作家们很不争气,几年之后就日见式微,这时候孟南挺身而出,秉承了“美女文学”当初的风骨,并大力发扬光大。原来“美女文学”的主要读者是男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露阳痿之疲态,而孟南的出现激起了广大蒙昧中女性读者的阅读欲望,她们竟相传阅,并直接引发了我国女性主义觉醒的大讨论。孟南作为这场新女性运动的肇始者之一,每次在研讨会上发言都意味深长地说,是的,女性不仅自己在觉醒,她们也让男性觉醒。    
    孟南话有所指,我想他说的是李秋水让他觉醒。在处女作兼成名作《沙发床》中,他塑造了一个淫荡的女人(这也是他小说中所有女性的最主要特征),我从她身上看到了李秋水的影子,其中最主要的根据是这个女人与三个男人之间发生的性爱故事。这三个男人分别是大学生、大学生、教授,我想就是我、孟南、单姆士。但孟南显然杜撰了他、我与李秋水之间的故事,因为他让我们在书中至少做爱30次以上,而事实是我连李秋水的手都没有摸过,他顶多也就是摸过手、亲过嘴。我比较相信的是她与单姆士之间的故事——在我和孟南傻乎乎地心有所属之时,一表人材的单姆士早与李秋水暗渡陈仓,抱得美人归。我和孟南之间在登科隆大学的殴斗纯粹属于自作多情,力比多的发泄没有用在正地方,应该是我们联手与单姆士殴斗才对。孟南比我有出息的地方在于搞清楚了事情的真相后,决定不再让自己剩余的力比多白白浪费,转移到了对“猛男文学”的开拓上,而我只是停留在原地叹息。    
    我不明白为什么李秋水一定要躺到单姆士的怀里,然后又躺到钱贵的怀里,就是不躺到像我这样的人怀里——也许这就是她,同时也是我古怪的命运?    
    钱贵相信人受命运的支配。他对我说,人这个东西,不相信命不行。有的人折腾了一辈子,觉得自己挺是个东西,折腾到最后才发现自己不是个东西。有的人你看起来什么东西都不是,可折腾来折腾去还就他像个东西——你说命运是不是个东西?    
    这话听起来好像是在说我和他。我自然不愿意自己不是个东西,于是说,那你知道自己的命是什么吗?    
    我不知道!钱贵肯定地说。    
    我要是知道我就是大师了,他接着说,有一个人知道——大师知道。    
    什么……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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