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网络杂集电子书 > 信是有缘 >

第4章

信是有缘-第4章

小说: 信是有缘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二十多年以来从没有人以如此眼神看我。    
    感觉是舒服到不得了。    
    午夜梦回,竟还想起来,浮一脸的笑意,然后再睡去。    
    每当阳光从窗口一透进来,我就三爬两拨地快快起床,冲出门口。    
    与其说我爱上了这份工,倒不如说我迷恋着那种有人依靠我、需要我、感激我的好感觉,它令我浑身松弛,精神奕奕,引领我深切地认定做人的价值。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世界上可有可无的人物。长年累月地以静态出现人前,曾一度使我有偏激思想,如真不能留芳百世,宁可遗臭万年去。最低限度成绩奇劣的同学,名字为老师所记起。我呢,终究考进了大学又如何,过了两年跑回中小学去探班,竟有半数的老师认不出我来!    
    毕业后的一年,所遭遇到的纵然不是大风大浪,也不算是微风细雨,已教人一头一脸的湿濡,浑身不舒服。    
    走进章氏这家小型公司,我通体干爽,精神舒服。    
    因而,我恋恋不舍,不其然地认定了这是栖身之地。    
    最低限度,暂时我非常乐于跟章德鉴周转。    
    说来也真奇怪,这老板总未试过跟我外出吃过半顿饭,午膳时间一同在公司吃饭盒,当然不能算在里头。不知不觉,在他跟前当差一年,就算赏顿饭,以兹鼓励,也不为过吧?然而,没有。    
    只半年服务期满,他实斧实凿地加了我二百大元薪金。我觉得宾主关系太硬绷绷,这是美中不足的。    
    别说是一顿便饭,这姓章的根本从不跟我闲话家常。我尝试过逗着他问:“你这么勤奋工作,家里人有何感受?”    
    他无奈地耸耸肩,不置可否。    
    这算什么意思呢?    
    究竟表示家人毫不介意,还是指他根本没有家人?    
    我如果再不识相地追查下去,说不定会引起误会重重。    
    在男女同事相处这方面,我是特别敏感和小心翼翼的。    
    而且,我也相当保守,绝不愿意无风三尺浪。风浪由我引发,则更加不必。    
    女孩子的矜持,是应该保存的。    
    况且,章德鉴并没有什么值得我疏于防范的条件。    
    他长得实在不怎么样。五尺八、九寸高的身材,说高不高,说矮不矮。    
    面貌端方,一张脸,没有配上过人的轮廓,只双眼炯炯有神,不怒自威,如此而已。    
    学历方面,我不敢问,看样子还不可能是大学的底子,否则不用在银行里浸淫多年,才爬上主任襄理的级数。    
    这么样的一个男人,纵然配上雄心壮志,而流露气概与潇洒,仍非我的自马王子。    
    哪个少女不怀春?    
    谁没有心目中理想的配偶?谁又不在未逢异性知己之前,把梦中情人幻想成占士甸或格力歌力柏的模样,再配上温莎公爵的身份?    
    章德鉴?    
    差得未免太远了!


第一章第6节

    既如是,就真不必胡乱表错情,惹对方误会,搅得自己无地自容了。    
    故而,老章要古肃沉默,就随他去吧!我自此谨记,不再问任何有关他私人的情况。本小姐根本不感兴趣。    
    把对章德鉴的尊重,与愿跟他共事一机构的心情,拨归一起处理,并不等于要跟他作任何较深入的感情发展。    
    这年头,好像颇流行办公室罗曼史。我跟几个大学同学见面,开始时他们把所属公司内的男同事,逐个品评。言语之间,多少渗着倾慕之意。顺势发展下去,很多女孩子就是如此这般地把临时归宿转变为长期饭票了。    
    母亲也曾有意无意地问起:    
    “你公司里头的同事怎么样?”    
    我懒洋洋地答:    
    “不怎么样。”    
    母亲再追问:    
    “跟你还合得来吧?”    
    “还好。”    
    “没有额外谈得来的?”    
    “没有。”    
    “跟你念大学时一样,情况半点没有进步。”    
    母亲这句话其实是不必说的。    
    她老人家活了大半辈了,又何尝有过什么进步?还不是三言两语之后,就禁耐不住要拿凉薄说话戮得人家一心是血。    
    对呀!我从来都不是个广受欢迎的风头人物,小学、中学、大学,直至现今踏足社会工作的阶段,自觉一如天地间的空气,无声无息无臭地存在着而已。    
    然而,社会上若然尽是出类拔萃、叱咤风云的人物,活在其中的其他的人能畅顺地呼吸不成?    
    社会运作不息,并不全靠精英。草根阶层的存在与贡献,如何忽视得了?    
    人们,如我母亲,只看到熠熠生辉的影视红星,却不曾思考过他们背后有多少拥戴分子。也只认识财雄势大的企业巨富,却不曾留意到他们脚底下有多少劳工在默默苦干,支撑大局。    
    各行各业只不过需要少数的领袖与偶像,并不代表其余支持力量的不足取与不必受重视。    
    我当然只是支持力量一员,然而,毋须妄自菲薄。母亲并没有想通这层道理。    
    她与我的智慧直至目前为止,还没有通过任何具体事件,而定出高下来。    
    我有信心,那一天终归会来临的。    
    权且忍耐一下,她有什么不得体的微言,我都装成听不懂,就算了。    
    母亲自我长至五尺四寸高时开始,就急着我能寻到一户光洁的人家嫁进去,好让她了却一重心事。    
    她认为我这种中人之姿,最高的人生成就便是能有头丰衣足食的夫家,吃着一口安乐茶饭,养几个小孩,过三从四德的日子。    
    无可否认,我是一直令她失望的。    
    若切切实实地问我一句,究竟自己有何理想?有何盘算?    
    我都答不出来。    
    事业上是否能闯出个名堂来,我未尝给自己寄予厚望。    
    是怕志大才疏,反惹得满心惆怅。    
    婚姻上能否青云有路,又是缘也份也的问题。强求不来之事,一旦急躁,更添苦恼。    
    母亲因而老是怪责我优柔寡断,缺乏预算。    
    我从不争辩,继续秉承那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的做人宗旨,活下去。    
    才二十二岁的年纪,我自知还有大把时间去探索门路,订定身份。    
    不疾不徐地走在人生道上,我顾盼自如,留意机会,却不胡乱驻足,乱认驿站。    
    好几个在大学里头谈得来的同学,自考了毕业试后,就开始谈他们的理想。    
    谭素莹立志要从政,这个意念,在十年前,还真是新鲜得可以。    
    杜式薇盼能嫁为商家妇,不怕一入侯门深似海,只爱翡翠拥珠围千人敬。    
    李念真要覆手为云翻手为雨,实行当企业女强人,宁可冒终生孤寡的恶险去。    
    她们都问我:    
    “楚翘,你打算怎样?”    
    我耸耸肩答:    
    “不一定打算得来,我信命。”    
    不是吗?阎王有令三更死,不许留人到五更。    
    问一个二十刚出头的女子,你有何打算,我认为是操之过急的。    
    母亲当然否决我这种态度,当我们收到杜式薇的结婚请柬时,她急得直跳脚,嚷道:“你看,你看,你那杜式薇果真如愿以偿,嫁给本城巨富聂家做媳妇去了。人家比你有预算得多。”    
    于是,整晚,母亲干脆一屁股坐在我的床头,除了教训我之外,还一味地把她收集的情报,讲给我听。    
    “式薇这女孩子是有心思的,那年,你们四个女孩子一起上大学,我就看她最会为自己打算。”    
    “她屈指一算自己的条件,绮年玉貌,婀娜多姿,一举手一投足,全都有味道,有心机。这种女人若不嫁进富豪门户去,当贵夫人,是暴殄天物的。    
    “听人家说,她是托尽人事,考进那聂家的银行去当职员,因为她留意搜集资料,勤看影画周报,看见那聂家公子是本城钻石王老五,燕瘦环肥,把他围拢得透不过气来,就认为机不可失……。    
    “又听说,这式薇顶会做人,每逢那太子爷聂子俊留在银行里开夜工,她就必不下班,借头借路的在写字楼内出没,引他注意……”    
    这以后,我睡着了。母亲差点没给我气死。    
    式薇大婚的一天,是周末。    
    周末当然是要上班的。我第二次向章德鉴提出请假,最低限度早退的要求。    
    “老同学出嫁,我要去当啦啦队。”    
    章德鉴望我一眼,说:    
    “这么巧,我也要替旧老板当跑腿,他迎娶媳妇。”    
    “这天怕是黄道吉日。我们章氏也正好休假。找张红纸贴到门外去,说东主有喜事,下周一始照常营业。”    
    真是少见,我上工以来,章德鉴从未有过什么大不了的应酬。他这人也真念旧。    
    我蓦地醒起来了,他的故主岂非就是式薇的家翁?世界真细小呢!    
    求证于章德鉴,他也为之一愕,说:    
    “原来殊途同归,你跟新娘子是同窗。”    
    “嗯!”我奇怪地问:“聂家还缺处理大场面的手下了吗?要劳动到你。”    
    “永通银行有个惯例,客户有什么红白两事,都派员前往相帮,以示礼数,从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我跟一班旧同事是这些铺店上头的老拍档,且现在还要靠永通银行甚多支持,于是就乘着大老板当新翁的好日子,回去帮帮忙,也趁趁热闹。”    
    那么说,章氏休息这个周末,是顺理成章了。


第一章第7节

    式薇的确是个可人儿,装扮起来,更是粉琢玉砌的,无懈可击。    
    我们几个谈得来的女同学,早一晚就跑到式薇家去住宿,实行送嫁。    
    新娘子大概过分兴奋紧张,整个晚上都睡不熟,谭素莹与李念真则有怕陌生床铺的习惯,翌晨一大清早便齐齐醒过来了。    
    只我一人,心里念着不用上班,精神宽松下来,真睡得不省人事似,要劳动到其余三人厉声喝骂,我才睁开惺忪睡眼,梳冼整妆去。    
    一条半新的麻纱米白衣裙,罩在我的身上,不显高贵,却认真舒畅大方,我非常的满意。    
    谭素莹当伴娘,穿一身的粉红,其实很有点格格不入。    
    素莹的五官虽得体,皮肤并不白皙,这无疑是她的致命伤。配上娇嫩的粉红色,更觉难堪。    
    但是,这时候才提出意见来,是太迟了,我和念真都只好禁声。    
    反正今天谁也休想抢式薇半分镜头,谁好谁丑又有什么相干呢?式薇那袭雪自婚纱一穿在身上,整个人娇艳欲滴,吹弹得破。颈项上围着男家送来作聘礼的钻石镶南洋珍珠颈链,更显矜贵高雅。飞上枝头的凤凰,果然非同凡响,令人荡魄离魂。    
    有友如此,与有荣焉。    
    念真把我拉在一旁说:    
    “你为什么不答应当式薇的伴娘?”    
    我吓了那么一大跳,慌忙压低声浪,问:    
    “你怎么知道?”    
    “式薇去告诉我的!她也属意于我,并坦言相告,你已推却了她。”    
    “不是刻意教她失望的。你知道,我生平怕死了应酬热闹的场面。倘若式薇嫁给小小职员,嘱我当她伴娘,我还不喜心翻倒呢?只是嫁这么一个风云际会的大人物,婚礼必成花边新闻,我的照片要是因此而见报,怕不吓死!”    
    “你还撑得住吧!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