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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中国书评 选集-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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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对象、研究者居于其中)。此时此地,一方面,“传统”的(“大
传统”与“小传统”,以及“新传统”)与“现代”的、“中国本土的”
与“外来的”(“西方的”与“非西方的”)、“自发”的与“人为的”、
“意识到”的(intentional)与“意料之外”的(unintentional)、
“客观实在的”与“主观想象(设想)的”交错揉杂在一起;另一方面,

研究者恰好置身于其中与之互动,从某种角度来说,对研究对象的客观
化也就是对自己的反省。

(6)在对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研究中,“国家—社会”关系的视野
可能是一具有潜能的研究角度。当然,我们不仅要指出当代中国社会转
型中,国家与社会间存在着良性互动关系,更主要的是要真切地描绘出
并非同质性的国家与社会间的犬牙交错的互动关系——既有对抗、冲
突、紧张,也有嵌入、共谋、勾连、合作,并在基础上论辩西方的“国
家—社会”关系理论。

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
张维迎著
上海三联书店与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



有恒产者有恒心
——评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

汪丁丁

张维迎先生负笈英伦数载,成就专著《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
并改写成中译本由上海三联书店与上海人民出版社于1995 年联合出版。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1)它以作者长期参与中国经济改革的经验为背
景,提出对主流经济学一个核心问题的解答。(2)它以一个特定的企业
理论为题目,为中国年轻一代经济学者提供了一个方法论典范,即在系
统把握了微观经济学以后如何将理论应用于具体问题以及如何在特定问
题背景下叙述理论。这本书在两个方面的贡献使它成为中国经济学家在
融入经济科学主流的过程中重建自己的学术传统的重要努力之一。

我的讨论将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我希望交代清楚经济学企业理论
的核心问题和本书的理论背景。在第二节里,我希望重新阐释张维迎在
他这本书里表述的理论的要点。最后,我想讨论张维迎理论框架中的一
些具体问题作为学术商榷。由于角度和知识结构的差异,我的论述显然
且应当与作者本人在书中的论述有所不同。

一、企业理论的核心问题

在科斯(Ronald Coase)提出并讨论“企业的实质”以前,企业理
论在伦敦经济学院和其他主流经济学家那里是做为价格理论的一部分来
讨论的,我们称为“厂商理论”。另一方面,老的制度经济学家(凡伯
伦,康茫斯),从工业组织与技术进步不断发生冲突的角度讨论企业问
题,他们并不关心他们的讨论是否能够形成“理论”。事实上老的制度
经济学由于政策导向太强,从来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体系。在科斯的文
章发表以后,企业理论在三个相关的方面得到训练有素的经济学家的推
动。这三个方面是:(1)主要由芝加哥学派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主
流经济学家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期发展起来的不确定性经济学。包
括斯蒂格勒(George Stigler)和艾智仁(Armen Alchian)关于信息经
济学的论文,托宾(James Tobin)和赫施莱佛(Jack Hersh…leifer)
关于风险投资决策的研究(又称“投资理论”)。这一派经济学终于形
成了目前在所有管理学院里讲授的资产组合理论和风险投资理论的核心
——“分离定理”。也是在艾智仁与赫施莱佛的影响下,早期的张五常
提出了他自己的“佃农理论”。(2)主要由卡内基—梅隆学院的管理学
家如西蒙(Herbert Simon)领导的行为学和组织理论的研究。威廉姆森
(Oliver Williamson)的工作,照他自己的回忆,是深受他早年在卡内
基—梅隆学院和西蒙教授的影响。管理学院的这种“案例研究”学术传
统后来由威廉姆森带给了耶鲁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的新制度经济
学派,影响了现在以博奕论研究制度的经济学家们。(3)由加州大学洛
杉矶分校的德姆塞茨(Herald Demsetz),科斯,和当时在芝加哥大学
教书的张五常(Steven Cheung),以及张五常后来任教授的华盛顿州大
学的巴塞尔(Yoram Barzel)等人发展起来的交易的产权和契约理论。


这一派理论,由于承接了西方道德哲学传统中社会契约和产权的思想,
在经济学主流的各学派中显得格外深刻和扎实。影响所及,也包括了诺
斯领导的“新历史学派”(见诺斯在其1990 年那本书的一个脚注中对他
所使用的“交易费用”概念的说明)。

通常我们把上述三个方面的经济学家总合起来叫做“新制度学派”。
他们学术传统各有利弊。不确定性经济学的传统直承新古典的经济学,
有严谨的分析工具,它现在已经与案例分析的博奕论方法融合为一个更
强有力的研究方向。威廉姆森的传统虽然缺乏理论体系,但基于大量案
例,有血有肉,政策内涵丰富。产权和契约的研究传统深究人类社会根
底,是政治、经济、宗教等制度研究的正宗。但是这个学派缺少有力的、
严谨的分析工具,它正在融入以博奕方法为基本分析工具的制度研究。
所有这些学派的努力事实上都是企图解释现实经济中出现的千差万别的
协调社会生产的形式,例如“企业”,例如“家庭”,例如“政府”,
例如“市场”。如此大量的研究工作似乎难以一篇引论的方式总结清楚。
我下面的讨论主要目的是引出张维迎这本专著的主题(读者还可以参考
我在《经济研究》1992 年5 月和1994 年7 月的综述文章)。

凡是以“效率”为核心问题,并以行为者的主观选择为基本视角的
研究都可以归入经济学主流学派。相反地,以“功能”为核心问题,并
以行为群体的约束为基本视角的研究则属于社会学派(至少在“现象学
的社会学”兴起之前)。

立足于主流经济学的新制度经济学家,注意到新古典理论的基本假
设(例如完备信息的市场)不适于回答诸如“什么是市场的广度?”“什
么是市场与企业的边界?”“为什么同一种产品同时以不同的组织形式
被这个社会生产出来?”这类问题,他们在放宽“信息完备”这一基本
假设的同时,不打算放弃“个人利益最大化”基础上的主观选择理论。
由此导出的基本观点就是:如果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理性的,如果理性的
人们选择了不同的交换方式来实现劳动分工的好处,如果这些不同的交
换方式在不同的(关于资源有效配置的)信息条件下有着不同的交换效
率,那么经济学家的任务就只能是:(1)在特定社会环境中发现那些不
同的信息条件,(2)说明为什么不同的交换方式所提供给个人选择的不
同的激励机制可以在这些信息条件下表现出不同的效率,并且,(3)以
不同的信息条件来解释那些同样有效率的(从而同时存在着的)不同交
换方式。

“企业”,尽管没有准确的经济学的(可操作的)定义,被人们理
解为是一种交换方式,被强调“理性选择”(从而强调个体的选择自由)
的上述三派新制度经济学家们理解为是一种或一组“契约关系”,并经
常被拿来与“市场”这种契约关系做比较研究。他们都推崇科斯定理的
地位,后者认为当信息完备从而交易费用为零时所有的契约形式都是等
价的(即同样有效率的)。于是制度研究的前提应当是“信息不完备”,
从而不同契约下的激励机制对效率而言是不等价的。在假设了信息不完
备以后,企业理论的核心问题是:每一种契约关系决定的激励机制是否
与所考查的交换环境中的信息结构相配从而使生产有效率。以这样的方
式表述的这个核心问题也许过于抽象,让我从上述三个学派七十年代的
研究中各取一个例子来说明。


由于已经广为人知,首先以艾智仁和德姆塞茨 1972 年提出的“团
队”企业理论为例。这里基本的信息不完备假设表现为分工合作中测量
(metering)每一个人对总产出的“边际贡献”是有成本的。于是任何
测量都不可能无限准确(否则测量成本会无限高),于是产生了“偷懒
(shirking)和监督(mon…itori…ng)问题”。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
人们仍然通过“市场”契约关系来进行交换,就会发生阿克劳夫( GeorgeAkerlof)所谓的,对制度研究至关重要的“the lemon’ s principle(在“二手车”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原理)”。大体上说就是由于边际
贡献测不准,人们只能以“平均贡献”来确定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在“平
均原则”下,质量高的商品与劳物(在特定技术条件下)最终被质量低
的同类竞争驱逐,甚至导致“市场崩溃(market collapse)”。如果人
们不通过市场进行交换,那么“企业”就是主要的交换方式之一了。企
业的团队理论的核心是每一个“团队”(取代“市场”)有专人分工,
负责测量和监督队员们的“边际贡献”。测量的准确性取决于监督人员
努力和监督技术的规模经济,从而取决于团队内部的激励机制。一个常
见的契约方式是,在可观测的“平均贡献”(从而平均工资)基础上,
由分工监督的人员对每个人的边际贡献实行“甄别”,并据以实行奖惩。
最后产出减去总成本(包括工资)所得的纯利润由分工监督的人分享。
这是新奥地利学派企业家和利润理论的翻版。我们可以容易地看出这个
理论里企业与市场的区分:在后者,测不准的风险是由所有参与交换的
人共同承担的;在前者,这个风险是由专人分工承担的。所以企业的“团
队”解释实际上有赖于承担风险的规模经济效益。换句话说,如果在某
个环境下,风险分摊的效益大于风险集中管理的效益,我们就会观察到
“市场”而不是“企业”了。我的这个解释可以说是对艾智仁和德姆塞
茨理论的推广,而且在当代发达市场经济中可以观察到这种风险分摊型
的企业和古典的风险集中型的企业并存。

其次是威廉姆森的研究,其著名的观点是把企业和市场看成不同程
度的“科层组织(hierarchy)”。在现实中我们很难界定企业和市场,
正如张五常在批评和澄清科斯的理论时所据香港企业的例子显示,许多
服装制造商以“计件”的方式从家庭服装生产者那里收购产品。这时候
每个家庭都是自身的管理者,整个生产过程的“科层”基本上是水平的。
研究者常常很难判断这种契约关系到底是“计件工资”(在企业内部)
制呢?还是“分包合同”(在企业之间即市场内部)制。威廉姆森的办
法是把所有契约方式按照科层级数的多少连续排列,于是典型的只在我
们概念中存在的“企业”就排在层级最多的一端,而我们概念中的“市
场”就在另一个极端。为了解释这些不同的科层组织的同时存在(也即
同样有效率),我们假设在上级和下级之间以及在同一层级的个体之间
的信息交换是有成本的,但是同级之间的信息交流次数在给定个体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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