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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古代社会-第7章

小说: 古代社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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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石③,用木板、还可能使用钉子来造船④,四轮车和战车⑤,金属板制成的甲胄⑥,铜头矛和带浮雕的盾①,铁剑②,可能已经会酿酒③,除了螺旋以外有关机械力的知识;陶轮和碾谷物的手磨④,机织的亚麻布和毛织品⑤,铁制的斧头和铲子⑥,铁制的钺和手斧⑦,铁锤和铁砧⑧,风箱和熔铁炉⑨,依傍山侧造炉以熔化铁矿以及有关铁的一些知识。除了上列各项知识和经验以外,还必须列举的有:专偶制的家族;英雄时代的军事民主制;氏族、胞族和部落等组织的晚期阶段;可能已出现阿哥腊,即人民大会;关于田宅私有的知识;城邑中先进的都市生活。当上述这些知识和经验获得之后,最高一级的野蛮人就已经贡献了他们主要的丰功伟绩以及在智力和心理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第二部分人类发展进度的比例(2)

    从这个阶段再往上追溯到野蛮阶段中期,迹象逐渐模糊,各种制度、各种发明和发现的出现顺序表现得不那么清楚;但是,即使我们探索雅利安族处于这个遥远时代的状况,也并不是没有任何知识可作为我们的指导。由于上述的理由,现在我们可以从雅利安族以外的其他族系中去获取我们所想要得到的资料了。    
    在进入野蛮阶段的中期时,我们同样可以列举人类的经验如下:制造青铜的程序;成群的家畜;①用土坯或用修整的石块涂以砂子石灰浆所筑成的群居院落;高大的墙垣;建筑在桩柱上的湖上住宅;对天然金属的知识,②以及使用木炭和坩埚来熔化这些金属;铜制的斧凿;梭和原始的织机;依靠浇灌、堤道、贮水池和沟渠来经营的农业;人工铺砌的道路;柳枝结成的桥;人格化的神,以及一群装束特殊、自成体系的祭司;用人作牺牲;阿兹特克式的军事民主制;西半球的棉织品及其他植物纤维织品,东半球的毛织品和亚麻织品;有图饰的陶器;以燧石作刃锋的木剑;磨光的燧石器和石器;对棉花和亚麻的知识;家畜家禽。    
    这一期人类成就的总和比不上后继的那一期,但就其对人类整个进步过程的关系来看,这一期的成就是非常伟大的。在这些成就中,东半球之饲养动物及时地使肉类和乳类成为永恒可恃的食物,终于促成了田野农业;此外又开始对天然金属进行了试验,结果生产出青铜,③并为进一步熔化铁矿开辟了途径。在西半球,显著的成就如下:发现和处理天然金属,结果凭自己的经验生产出青铜;采用灌溉方法种植玉蜀黍及其他作物,以及使用土坯和石块建造类似于堡寨的大型集体群居宅院。    
    再向上追溯到野蛮阶段的初期,现在让我们从人类的成就当中,举出以氏族、胞族和部落为基础所结成的联盟,这个联盟处在一个酋长会议的领导下,由此产生了一种组织形式比以前所知道的社会较为高级的社会状态。此外,在西半球则发现和栽种玉蜀黍、菜豆、南瓜和烟草,以及知道了淀粉性食物;有经有纬的手织物;熟鹿皮制的褶叠短围裙、鹿皮靴和裹腿;打鸟的吹箭铳;防卫村落的栅栏;部落间的竞技;对自然力的崇拜以及对大神的模糊认识;在战争当中吃人的风俗;最后还有制陶术。    
    当我们按时间和发展顺序向上溯而按人类进步水平向下看的时候,人类的发明是越早越简单,越早越同人类的基本欲望直接相关;人类的组织也越早越接近于原始形态,那就是,由血亲组成一个氏族并推举一个氏族酋长,而有近亲关系的若干氏族则组成一个部落,部落由一个酋长会议领导。亚洲和欧洲部落处在这一期的情况(当时可能还不存在雅利安族和闪族),基本上已经湮没无闻了。我们从陶器发明以至动物饲养的古代技术的遗迹中可以看出他们的生活情况;他们当中包括那些在波罗的海沿岸堆积贝冢的居民在内,这些居民似乎已经养狗,但是没有饲养别的动物。    
    对于人类处在野蛮阶段三期中成就的规模,只要稍作正确的估计,就不得不认为它是极大的,不仅在数量方面和在内在价值方面是这样,而且在智力和心理的发展方面也是这样,这些发展是一定会随之而产生的必然现象。    
    现在再往上溯,通过漫长的蒙昧阶段,让我们列举人类的知识如下:氏族、胞族和部落的组成;偶婚制家族;最低级形式的对自然力的崇拜;多音节语言;弓和箭;石器和骨器;用藤条或薄木片制成的篮筐;皮制的衣服;伙婚制家族;以性为基础的组织;由一片房屋组成的村落;船舶,包括用树皮制成的小船和独木舟;以燧石作锋刃的长矛和用于战斗的棍棒;粗糙的燧石工具;血婚制家族;单音节语言;拜物教;吃人的风俗;使用火的知识;最后还有手势语言。①将人类这些成就按其完成的顺序一一逆推到这一步,我们就和人类的幼稚时期非常接近了,这时候,人类正在学会使用火,使用火以后才有可能使鱼类成为食物,也才有可能迁移出原来的居住地区;同时,人类还正在试图形成一种音节分明的语言。在这样一种极端原始的状态下,我们如果从整个人类进化过程的尺度来衡量,当时的人们正处在孩提阶段;不仅如此,而且,在他们的头脑里还不曾渗透上述各项制度、发明和发现所体现的任何一点思想或概念。总而言之,他们正处在发展阶梯的底层,但是,他们实已具备了此后转变的一切潜在力量。    
    随着发明和发现的产生,随着制度的发展,人类的心灵也必然因之而愈来愈开豁;我们由此认识到人类的头脑本身也在逐渐变大,尤其是大脑部分。在蒙昧阶段,人们要从一无所有的环境里想出最简单的发明,或者要在几乎无可借助的情况下开动脑筋,这是极其困难的。在这样一种原始的生活条件下要发现任何可资利用的物质或自然力量也是极其困难的,因此,当时人类心智发展之迟缓自属不可避免的现象。要把这样一些蒙昧初开、野犷难驯的材料组织起来,形成最简单的一种社会,其困难的程度也不在上述困难之下。毫无疑问,最早的发明项目、最早的社会组织,是最难于产生的,因此这两者彼此之间相隔的时间距离也就最长。我们从顺序相承的各种家族形态当中即可找到显著的例证。蒙昧阶段之所以历时悠久,可以从人类是按几何比例前进的这一发展规律中得到充分的解释。    
    人类的早期状况基本上具如上述,这种看法并非直到现代才产生,甚至也不是到近代才产生。古代某些诗人和哲学家已经认识到:人类是从极端原始的状况下迈步而后一步接着一步慢慢上升的。他们还理解到:有一系列渐进的发明和发现为人类的发展过程作下了记录。不过,他们尚未充分注意到,从社会制度当中可以得到更加具有决定意义的论据。


第二部分人类发展进度的比例(3)

    现在我们面临的是人类发展进度比例这个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同人类文化各阶段的相对长度直接有关。人类发展进度自始至终是循着几何比例的,虽不是严格遵守这个规律,但基本上是如此。这一点,从事实的表面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来;而且,从理论上说,也不可能遵循任何其他的途径。每一项准确的知识既经获得之后,就变成了进一步获取新知识的动力,一直推进到错综复杂的现代知识。因此,虽然人类在最早一个阶段的进步速度最慢,在最近一个阶段的进步速度最快,可是,如果我们就这两个阶段的成就同全部成就的关系来估量,则最早一个阶段的相对量可能是最大的。我们可以提出下面这样一种看法,这个看法未必不可能最后获得人们的公认,那就是:人类在蒙昧阶段的进步,就其对人类整个进步过程的关系而言,要大于在此后野蛮阶段三期中的进步;同样,人类在整个野蛮阶段所取得的进步要大于其后整个文明阶段的进步。    
    人类文化上的这些阶段的相对长度究竟有多少?这也是一个值得推敲的问题。虽说不可能作出精确的估计,但不妨试求其近似值。根据发展进度按几何比例的理论,蒙昧阶段的时间自然要比野蛮阶段为长,而野蛮阶段要比文明阶段为长。如果我们为了找出每一个阶段的相对长度而假定人类生存在地球上的时间为十万年———这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定的,实际上可能有出入———我们立刻就会看出,至少要把六万年划归蒙昧阶段。按照这样的分配,人类最先进的一部分竟花去五分之三的时间生活在蒙昧阶段。余下的时间,要把两万年———即五分之一———划归野蛮阶段的初期。给野蛮阶段的中期和晚期留下一万五千年,文明阶段就只剩下五千年左右了。    
    上面所说的蒙昧阶段的相对长度,看来很可能偏短而不会偏长。对于作出上述时间分配的原则姑置勿论,我们可从指出以下一点:除了人类的发展进度必然循着几何比例这一论据以外,我们还从古代技术的遗迹中普遍地发现一种渐进比例,在制度方面也同样可以看出这种比例。人类经历蒙昧阶段的时间比此后的全部经历还要长,而文明阶段所占据的时间不过是人类历史的一小片段,这一结论在人类学上是极端重要的。    
    人类中的两支,即雅利安族和闪族,由于多种血统的混合,由于食物的优越或占有地利,还可能由于上述原因综合在一起,因此最先脱离了野蛮状态。他们实质上是文明的建立者。①但是,毫无疑问,他们之作为一个明确的种族出现,相对说来是晚近的事情。他们的祖先混迹在一大群无所区别的早期野蛮人之中。雅利安族最初呈现的明确形象是与饲养家畜分不开的,当时他们已经是一个具有共同语言和共同民族性的种族了。雅利安族或闪族不可能在野蛮阶段中期开始以前即已发展成为独立的种族,他们也不可能由于知道饲养家畜而立即从一大群野蛮人当中分化出来。    
    人类中最先进的一部分,当其处在进步过程的某一阶段时,似乎停步不前,直等到出现某一项重大的发明或发现,如饲养家畜或熔化铁矿之类,才产生一股新的、有力的向前迈进的冲动力。就在他们停滞不前之时,其他比较落后的部落仍在继续前进,并在不同程度上接近于与他们同级的社会状态。因为,只要是大陆相连的地方,所有的部落都必然会多多少少共享彼此的进步成果。所有的重大发明和发现都会自行向四方传播,但落后的部落在能够采用这些发明和发现之前必已领会了它们的价值。在大陆地区,某些部落曾居于领先的地位,但是,在一个文化发展阶段的过程当中,这种领先地位往往会多次轮换。在所有的阶段中,从许多实例可以看出,某些个别部落的文化联系和文化生活受到了破坏,接着他们自身便趋于衰落,这种现象必然在短时期内阻碍人类前进的潮流。然而,从野蛮阶段中期以后,雅利安族和闪族看来是代表了人类前进的主流,及至文明阶段以后,这个主流地位便逐渐为雅利安族所独占了。    
    上面谈到的这种总的看法,可以用美洲土著被我们发现时的状况来加以证实。他们在美洲大陆上开始进入蒙昧阶段,虽然他们在心智方面的禀赋不高,但大部分人都已脱离了蒙昧阶段而进入了低级野蛮社会;同时,还有一部分人,如南北美洲的村居印第安人,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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