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飞的三国-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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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成想到最后还是失败了,首先金钱这招没用,都拿黄金把他给埋起来了,他无动于衷。至于美女呢,更别提了,派了一个妓 女去试探了一下,此人竟是一个天阉,曹操可真会选人,所谓知人善用啊。
眼看就快到大哥规定的时间了,把我和魏延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正好马超路过,问清了状况以后,马超自告奋勇地说他去试试。死马权当活马医,让他去试一下也好。谁料马超进去以后只在那人耳边耳语了几句,那人面色大变,竟连连作揖讨饶,随后马超命人拿来纸笔,那人便一五一十地开始招供。
马超摇头晃脑地走出来,我和魏延连忙迎上去,你在那人耳边说了些什么呀?马超哈哈一笑,原来他过去说:你要是再不招的话,我们就把你洗的白白净净的,穿的整整齐齐的,选一个阳光明媚视线良好的天,把你从大门送出去,临了儿还跟你挥手道别。
说这个他怎么会害怕呢?他高兴还来不及呢。我越听越糊涂。马超解释道:你想啊,他宁死不招为了什么?还不就图一个名声吗?我们这样做,别人都会以为此人已经变节了,曹操眼线众多,肯定会知道的,而且以曹操的性格,定会派人追杀此人,其手段估计比我们的还要残忍。为了名节宁死不屈还值得,死了还落一个叛徒的名声,便是傻子也不愿意的。于是他权衡利弊就招了。
我和魏延听到最后恍然大悟,齐齐冲马超伸出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第四十四回)
今天又去听二哥讲列国故事,二哥说,列国时代有很多人都跟禽兽一样,他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吴起杀妻求将,说吴起当年在鲁国当差,当时齐国讨伐鲁国,吴起想做大将军带兵迎战,可鲁国国君嫌他妻子是齐国人,怕吴起到时候变节,吴起居然回家将自己的妻子杀死,拿着人头去见国君。另一个例子是易牙煮婴,易牙是齐桓公的一个厨子,做菜非常好吃,有一次齐桓公说:易牙做的饭太好吃了,只是还没有吃过易牙做的蒸婴儿肉。第二天,易牙就把自己的儿子蒸了端来给齐桓公吃。
我听着听着突然想起一个人,这个人叫刘安。
当日芒殇山兵败的时候,大哥也东奔西跑的,有一日到了一个村庄,投宿在一个猎户家中,这个猎户就是刘安。刘安见大哥来了,慌忙准备饭菜,端上一盆热气腾腾的肉,大哥当时已经饿了好几顿了,狼吞虎咽之后,随口问了一句:这是什么肉啊?刘安说是狼肉。等第二天大哥要走的时候,去后院牵马,忽然发现一个妇人躺在厨房里,已经死了,两个胳膊上的肉都被割了,于是惊问这是什么人,刘安老实交代说这是他妻子,昨晚吃的就是她的肉。
大哥事后说他当时感动得哭了,可我觉得要是我的话首先得吐了。
要说吴起杀妻是为了求将,易牙煮婴是为了讨好君主,按常理来看,刘安杀妻也是为了讨好大哥,以便取得点功名利益,但事实并非如此。
这事或许只有我和孙乾知道。当日大哥终于遇到了曹操,把此事一说,曹操也很震惊,于是派孙乾拿了一百两黄金给刘安送去。
很多年以后,有一天我忽然想起这个人,于是跑去找孙乾问起当时的情景。孙乾听我提起这个人,忽然有些紧张,我觉得不太对头,于是便连哄带吓,孙乾对我说了实话。
原来当日孙乾来到那个村庄,恰巧刘安不在,据说上山打猎去了,跟村民随便聊起来,才知道刘安根本不是为了大哥而杀妻的。此人是个烂酒鬼,喝点酒就对妻子非打即骂,后来有次下手重了点,失手将妻子打死了,正不知所措的时候,大哥恰好来了,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割了妻子的肉来孝敬刘豫州。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其实说起来失手打死妻子总比故意杀死要好一些,后来割肉就权当废物利用了。
那后来呢?你见到这个人没有?
后来?孙乾脸上又显示出扭捏的样子,后来……我就离开了,那一百两黄金我也自己留下了。
啊?你贪污了?
三将军,你有所不知,我虽然不才,可却生了八个孩子,加上老母妻妾,当时的那点俸禄根本不够用啊。
八个孩子!他还真能折腾,瞧他那小干巴样还真有两下子。我临走的时候嘱咐孙乾:好好干,多赚点银子,否则小心哪天你家揭不开锅,就是把你煮了都不够你那八个孩子吃一顿的。
(第四十五回)
那年我们在新野,大哥命我去征兵。
战乱年代,征兵其实比较容易,有饭吃不说每个月还能领点俸禄,战死总比饿死强。
但我征了三天却只征了几百个人,觉得很纳闷。新野虽然不大,按后来许庶的话来说,新野也就是个屁大的地方。当然他的话有些夸张,谁的屁股也不可能有那么大,但新野的确是个小地方。
但再小也不应该就征这么点兵啊,当年我和大哥讨伐黄巾军时没钱没粮没名没望,还一天征了五百呢。我越想越奇怪,于是便走到街上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走着,忽然一个乞丐引起了我的注意,大街上乞丐很多,但这个乞丐却和别的乞丐不同,一般的乞丐都是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他却白白胖胖的,穿的也很整洁,要命的是他的气质还非常好,往那一坐有种君临天下的气势,要不是他面前摆着一只破碗和身边的那根打狗棒,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一个乞丐。
我越看越纳闷,忍不住走过去,他见我来了却也不抬头,我掏出几文钱丢在碗里,他也不道谢,我越发觉得有意思。
低下身来,问他:我给你钱你怎么不谢我呢?
那人这才抬头看了我一眼,说道:钱是你的,你想给便给,我为什么要谢你呢?
嘿,我忍不住有点恼火,于是伸手去碗里拿钱,嘴上说:那我现在不给你了,我再拿回来。
那人一抬手将我拦住,说道:慢着,现在这碗里的钱是我的了,你若想要得经过我同意。
我怒极反笑,哈哈,你这乞丐还真赖皮。算了,我也不跟你计较了。我索性也坐了下来。
你好胳膊好腿的为什么不去当兵而做乞丐呢?坐下以后我问他。
那人反问我:好胳膊好腿为什么就不能做乞丐而非要去当兵呢?
他这么一问我倒愣了,当兵驰骋沙场,好男儿应当为社稷立汗马功劳,做乞丐低三下四的有何出息?
那人接着问我:那你说这大街上为何有如此多的乞丐呢?
我四顾了一下,向阳的墙角里坐满了形形色色的乞丐,想了一下答到:因为他们吃不上饭了呗。
那他们为什么吃不上饭呢?
我被问住了,本来我就不喜欢想问题,被他这么问来问去的我有点烦躁,反问他:那你说来看。
那人忽然长叹一声:连年战乱,民不聊生,青壮年劳力都被征走了,大片的土地荒芜,剩下一些老弱病残只能去做乞丐。因为吃不上饭所以去当兵,而当兵的越多,就有越多的人吃不上饭。刘豫州也好,曹孟德也罢,袁绍、袁术、孙策、刘表,他们谁得了天下我都没意见,只希望你们越早越好。
我愕然:照你这么说来,我们匡复汉室却跟曹贼谋权篡位没什么区别?
那人说道:匡复汉室?当年高祖斩白蛇揭杆而起反的是秦,你若匡复为何不匡复秦室呢?
我哑口无言,此言虽然大逆不道,却让我无从反驳。
曹孟德挟天子以令诸侯,世人都骂他为国贼,我们打着匡复汉室的旗号讨伐他,却不知我们捍卫的汉室也是一个反贼建立的,那我们却真的是师出无名了。
大哥真的跟曹孟德没什么区别吗?匡复汉室真的无足轻重吗?我坐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第四十六回)
二哥最引人注目一是他的红脸,再一个就是他的胡子。
二哥的胡子足足有二尺长,而且特别顺,不跟我似的,乱蓬蓬的都找不到嘴。当年二哥在曹营的时候,上朝的时候皇帝看见了,忍不住赞了一句:真乃美髯公也!虽说当时的皇帝只不过是一个摆设,但毕竟也是皇帝,说的话都是金口玉言,于是美髯公这个称号不径而走,天下皆知。
二哥对自己的胡子异常的珍爱,每日都要细心地梳洗理顺,一般人洗脸很快就完事了,二哥洗一次要半个时辰。每到冬天,他还要给胡子戴一个特制的口袋,两边有绳系在脖子后。因为冬天气候干冷,胡子特别容易掉。
不过二哥由于名气大,走到哪里都有百姓夹道观看,更有顽童冲上来撕扯胡须,按说胡子掉几根没什么,可到了二哥这个年龄,当真是掉一根少一根了,于是二哥走到哪里一般都左有周仓右有关平,他们不是保护二哥,而是保护二哥的胡子。
说起来也好笑,有一天吃饭,我看着二哥的胡子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于是就问二哥:你睡觉的时候是把胡子放在被子里面还是外面啊?
二哥愣了一下,歪着头想了半天,然后说:我还真没注意呢,你等我今晚回去留意一下明天告诉你。
第二天一早,我发现二哥的眼睛红红的,我吓了一跳,连忙问他:怎么了?是不是嫂子死了?二哥白了我一眼:死了还省心呢,还不是怪你,昨天问的那个事,我晚上睡觉的时候就上了心,居然发现我把胡子放在被子里面也不舒服放在被子外面也不舒服,折腾了一晚上也没睡着。
竟然有这种事?我忍不住哈哈大笑,正这时,军师来了,他听完以后也忍不住笑了,然后对二哥说:云长啊,我给你讲个故事,说有一个老和尚和一个小和尚一起过河,恰巧遇到一个女人也要过河,女人都是三寸小脚,过河不方便,于是小和尚就犹豫了,因为出家人是不近女色的,但出家人又要以慈悲为怀,正犹豫呢,忽见老和尚挽起裤腿背起女人就走。等过了河,一路上小和尚都在想着这件事,最后终于忍不住问道:师傅,刚才那个女人……老和尚微微一笑说了一句:我都已经放下了,你还放不下?
军师讲完了以后我和二哥都有点纳闷,这跟胡子有什么关系?军师接着对二哥说:你睡不着是因为心里想着胡子的事,其实放在里面放在外面都是个习惯的问题,你这一追究,反而觉得不舒服了。你索性把它放下,今晚回去倒头就睡,什么都不要想,早晨起床时你再看胡子在外面还是里面。
二哥连声称是,眉开眼笑地走了。
晚上我抱着酒坛子即将入睡的那一刻,想着军师白天讲的那个故事,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明白了一件事:一个人最严重的病不是绝症,而是心病;一个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第四十七回)
在我成年了以后,周围开始有很多人信一个人,家中供奉着他的名字:大贤良师张角。传说中张角得到神仙亲授的一本《太平要术》,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每到一处便散施符水,可以治百病。在很短的时间里手底下聚集了十几万信徒,于是便开始造反,口号是“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个个头戴黄巾,称为黄巾军。打起仗来,个个身上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