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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钱钟书--爱智者的逍遥-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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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因此他谈艺衡文总是从具体的例子出发,经过仔细的分析和比较,得出结论,……。”(55) 所谓“从具体的例子出发”,所谓“例证多于议论”,正涵盖了“博证”之法所内含的“言必有征”与“证必多例”这两个层面。    
    2、“博证”之法的学术渊源    
    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钱钟书以“博证”为特征的中西比较研究,可以说是“朴学”“博证”之法在中西文化相碰撞的历史背景下的合理延伸。这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朴学”“实证”精神的传承(“言必有征”);一是广求证据之法的发扬光大(“证必多例”)。    
    皮锡瑞总结朴学特点为“说经皆主实证,不空谈义理”(56)。而钱钟书称:“我有兴趣的是具体的文艺鉴赏与批评”(57);又如前所述,他将“抽象”的文艺理论著作老实不客气地讥为“陈言加空话”。可见,在注重具体经验、反对驰鹜于空洞概念这一点上,钱钟书与清代朴学家堪称异代知己,心意相通。但这并不妨碍前者屡屡指摘后者以“经生”身份谈艺说诗时的穿凿附会,“头巾气”十足。    
    “言必有征”、“言必有据”,向为“主实证”的清代朴学家所标榜。其具体表现是:不以论带证,不移的就矢,重视一手材料的收集,即朴学鼻祖顾炎武所谓“采铜于山”,且强调对证据的审察和别择。以顾氏名著《日知录》为例,全书之“引用语”占去过半篇幅,所下“断语”反占少数,且经“严密别择和审察”,材料都有明确依归,此外,全书“出处都严谨标注,一不掠美、二革杜撰不根之弊。”(58)。钱穆先生在论及该书时指出:“然则清儒所重视于《日知录》者何在?曰,亦在其成书之法,而不在其旨义。所谓《日知录》成书方法者,其最显著之面目,厥为纂辑。”(59)显然,《管锥编》、《谈艺录》亦如《日知录》,“成书”时采用了以重视一手材料之收集与别择为特征的“纂辑”之法,只不过,钱氏“纂辑”所及的范围比顾氏更广,且以探究诗艺、抉发“文心”为内核。此外,《管锥编》、《谈艺录》和《日知录》相似,都没有采取许多西方哲学家所惯用的“逻辑演绎的体系构造方式”,而是通过“撑肠万卷”、博贯古今的广泛阅读,将散见群藉中的材料“非历史性地提置一处”,予以“通训解诂、推源溯流,交互印照”(60)。可见,无论是《日知录》还是《管锥编》、《谈艺录》的“纂辑”。均以博览为前提。钱穆在《师友杂忆》中称钱钟书”宋集部以下殆无不过目”,而顾氏自称曾阅志书一千部。至于“体系构造”与“纂辑”体或札记体的长短得失,本论文第五章将详加讨论,兹不赘。    
    钱大昕指出:“未可执单词以为口实”(61)。戴震也以“出空言以定其论,据于孤证以信其通”为“未至十分之见”(62)。此种以“执单词”与“据孤证”为非的观念,乃清代朴学家们的共识。钱钟书在其《管锥编》中,也屡屡批评“单词孤证”的缺乏说服力。而梁启超在总结顾炎武的“研究方法”时则明确指出,顾氏学术的基本特征之一即是“博证”。他说:    
    “《四库全书》‘日知录提要’云:‘炎武学有本原,博赡而能贯通。每一事必详其始末,参以佐证,而后笔之于书,故引据浩繁,而抵牾者少。’此语最能传炎武治学法门。……盖炎武研学之要诀在是,论一事必举证,尤不以孤证自足,必取之甚博,证备然后自表自所信。……此所用者,皆近世科学的研究法。乾嘉以还,学者固所共习,在当时则固炎武所自创也。”(63)    
    具体来看,顾炎武及此后的朴学家们在研究过程中,往往遍稽群藉,广求证据,乃至达到了“千百言以明一字一音”的地步。如顾炎武之证“行”字古音“杭”、“家”字古音“姑”;钱大昕之证古无轻唇音,就分别以六十个至数百个例子以证成。(64)由此反观钱钟书在论证“以文为诗乃文章革故鼎新之道”等文艺观点及说明“景色以无玩赏者而滋生寂寞之怨嗟”等文学现象时,所引证据之博之富,就不值得惊异了。    
    不过,钱钟书的“博证”之法较之清代朴学家有了较大发展。首先,钱钟书广引佛经,超越了“儒释之别”这一传统学术的藩篱。(65)而朴学作为反对心学的经学,“严儒、释之限”几乎是它的旗帜,所谓“一轨之正,不参老、佛功利之言”。至清末章太炎始能破此“门户之见”,于经学研究中参以释典。(66)钱钟书则承其余绪而另辟门径。其次,钱钟书博采欧美原著,以为他山之石与邻壁之光,又超越了“夷夏之辨”的囿限。据统计,仅《管锥编》就大约摘引了2000多部希腊文的、拉丁文的、意大利文的、西班牙文的、英文的、德文的和法文的文献,而且引的都是原文并附有中文译文,同时,“与此相对照的中文引语往往出人意料,时断时续地摘自各个历史时期、表现各种心境,与其说是为了比较,莫若说是为了建立联系。”(67)另据统计,《谈艺录》共“引及西方哲学、美学、文学大师从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到康德、黑格尔,直至歌德、尼采、海德格尔、英伽顿等500余人的著作。”(68)    
    除了引用书目众多之外,钱著对欧美著作的征引,尚有两个明显特点:广泛性和超前性。而“广泛性”又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时代的广,钱著所涉“西学”,既包括西方“先进时髦”的文艺理论,如精神分析、形式主义、结构主义、新批评和较新起的流派如超现实主义、接受美学、解构主义等等,又包括西方古典知识与学理;二是作者的广,钱著所引西书作者,既有大家名家如柏拉图、康德、海德格尔等,也有不少连其本国人都感到陌生的无名小辈,这充分表明钱钟书在学术上“不存势利之见”。“超前性”则体现在钱著所征引的不少西学名家,直到十数年或数十年后才成为大陆学界的热点人物,如1948年初版的《谈艺录》所征引的俄国形式主义宗师什克洛夫斯基(Victor Shklovsky)、捷克结构主义代表人物穆卡洛夫斯基(Jan Mukarovsky)等,即是显例。


第四章 “如带风骚道未亡”:钱钟书的古典文学研究第21节 “博证”之法与中西互证(2)

    注 释:    
    (1)参见上一章介绍钱钟书“比较文学”论一节。    
    (2)陈寅恪评价近代学术大师王国维说:“先生之学博矣,精矣,几若无涯岸之可望,辙迹之可寻。然详绎遗书,其学术内容及治学方法,殆可举三目以概括之者。”而“三目”之一即是“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相参证”。(《王静安先生遗书序》)事实上,注重中西方“观念”与“材料”的互证与会通,乃是近代以来许多中国学者的治学特征,就古典文学研究领域而言,闻一多的神话研究、朱自清的“诗多义”论及王国维本人的《〈红楼梦〉评论》,均是显例。    
    (3) 我们知道,钱钟书的主要学术著作《管锥编》、《谈艺录》均采用了“札记体”这一著述形态,这一著述形态与其点到即止的治学风格显然存在着互动关系。    
    (4)尽管钱钟书总是力图将其尚“通”的文学研究模式区别于“比较文学”研究,但无可否认的是,“比较文学”研究传统与其渊源甚深:如乃师吴宓即是中国“比较文学”的奠基者,而他本人于牛津求学期间撰写的毕业论文《十七、十八世纪英国文学中的中国》,亦是“比较文学”性质的。    
    (5)虽然钱钟书反对将其中西比较研究与“比较文学”划等号,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以“比较文学”领域内所区分的研究模式如平行分析、双向阐发等等来界说其中西比较研究的类型。笔者以为,如因“名”份的争执而无视“实”质的相通,实属无谓。    
    (6)见吴宓《希腊文学史》,引自徐扬尚《中国比较文学源流》,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P142-143。    
    (7)《谈艺录》八八则。    
    (8)《管锥编•;老子王弼注•;三八章》云:“学说有相契合而非相授授者,……。倘以归趣偶同,便谓渊源所自,则类……清季学者谓西洋之宗教、科学胥本诸《墨子》而其政典国制尽出于《周官》。乍睹形貌之肖,武断骨肉之亲,与以猫为虎舅、象为豕甥、而鸵鸟为骆驼苗裔,何以异乎?”    
    (9)例如,钱钟书指出《高僧传•;鸠摩罗什传》中“狂人令绩师绩绵”的故事与安徒生童话《皇帝新衣》“机杼酷肖”,又指出应劭《风俗通义》中的“娣姒争儿”故事与佛经中的“二母共诤一儿”以及圣经中“二妓争儿”故事“酷肖”,均是点到即止,而未判定谁影响谁。(参见黄宝生《佛经与〈管锥编〉》)    
    (10)《管锥编•;楚辞•;九歌(三)》。    
    (11)《管锥编•;毛诗正义•;行露》。    
    (12)(13)(14)(15)《管锥编•;楚辞•;九章(二)》。    
    (16)《管锥编•;周易正义•;归妹》。    
    (17)钱钟书“The mutual illumination of Italian and Chinese Literature: A big theme: Some small instances”,见《一寸千思:忆钱钟书》(修定本),沈阳:辽海出版社,1999。    
    (18)(19)(20)(21)(22)(26)(27)(28)(33)钱钟书《通感》。    
    (23)如李渔的同时代人方中通即针对前者“红杏‘闹春’实未之见”的议论作了驳斥:“试举‘寺多红叶烧人眼,地足青苔染马蹄’之句,谓‘烧’字粗俗,红叶非火,不能烧人,可也。然而句中有眼,非一‘烧’字,不能形容其红之多,犹之非一‘闹’字,不能形容其杏之红耳。诗词中有理外之理,岂同时文之理、讲书之理乎?”但这个“理外之理”到底是什么,方氏却并未讲明白。(参见《通感》)    
    (24)(36)胡范铸《钱钟书的〈通感〉与陈望道的〈官能底交错〉》,见《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    
    (25)所引例句均见《通感》。    
    (29)钱钟书以为“逻辑不配裁判文艺”。他举例说,“逻辑思维”所避忌的“推移法”(transference)——如由“歌如珠,露如珠”,推出“歌如露”的结论,即属此法——恰是“形象思维”惯用的手段”。(参见《通感》)    
    (30)钱钟书对诗人或文人的感悟能力一向非常推崇。他说:“培根早谓研求情感,不可忽视诗歌小说,盖此类作者于斯事省察最近精密;康德《人性学》亦以剧本与小说为佐证;近世心析学及存在主义论师尤昌言诗人小说家等神解妙悟,远在心理学家之先。”(《管锥编•;左传正义•;昭公元年(一)》)他还一再强调“文人”较之“学士”更善体察诗艺文心,如他说:“文人慧悟逾于学士穷研”;“词人体察之精,盖先于学士多多许”;“诗人心印胜于注家皮相”;“秀才读诗,每胜学究”,诸如此类。    
    (31)钱并非引入西方“通感”理论之第一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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