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 作者:(汉)班固-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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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以为,前年高园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后日食于翼、轸同。其占,内有女变,
外为诸侯。其后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诛。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
晡时复。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传》推以为,是时日食
从旁右,法曰君失臣。明年丞相公孙弘薨。日食从旁左者,亦君失臣;从上者,臣
失君;从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有食之,在东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斗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哺时食从西北,日下
晡时复。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斗九度,燕地也。后四年,燕剌王
谋反,诛。
元凤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张十二度。刘向以为,己亥而既,
其占重。后六年,宫车晏驾,卒以亡嗣。
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营室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毕十九度。是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
为重异。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娄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张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对曰:“日
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二者俱发,明同事异人,共掩
制阳,将害继嗣也。亶日食,则妾不见;亶地震,则后不见。异日而发,则似殊事;
亡故动变,则恐不知。是月,后、妾当有失节之邮,故天因此两见其变。若曰,违
失妇道,隔远众妾,妨绝继嗣者,此二人也。”杜钦对亦曰:“日以戊申食,时加
未。戊未,土也,中宫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適妾将有争宠相害而为患者。人
事失于下,变象见于上。能应之以德,则咎异消;忽而不戒,则祸败至。应之,非
诚不立,非信不行。”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刘向对曰:“四月
交于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东井,京师也,且既,其占恐害继嗣。”日蚤食
时,从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昴。
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
酒亡节之所致也。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于酒,君臣不别,祸在
内也。”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食,
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
室,大营坟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祸在外也。”
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营室十度,与惠帝七年同
月日。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日有食之,在东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汉著纪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
三。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尽三刻,有两月重见。京房《易传》曰:“
‘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言君弱而妇强,为阴所乘,则月并出。晦而月
见西方谓之朓,朔而月见东方谓之仄慝,仄慝则侯王其肃,朓则侯王其舒。”刘向
以为,朓者疾也,君舒缓则臣骄慢,故日行迟而月行疾也。仄慝者不进之意。君肃
急则臣恐惧,故日行疾而月行迟,不敢迫近君也。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
刘歆以为,舒者侯王展意颛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肃者王侯缩BF43不任事,
臣下驰纵,故月行迟也。当春秋时,侯王率多缩BF43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
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考之汉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终亡二日仄慝者,歆说信
矣。此皆谓日月乱行者也。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正中时有景亡光。是夏寒,至九月,日
乃有光。京房《易传》曰:“美不上人,兹谓上弱,厥异日白,七日不温。顺亡所
制兹谓弱,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天子亲伐,兹谓不知,日白,体动而寒。弱
而有任,兹谓不亡,日白不温,明不动。辟愆公行,兹谓不伸,厥异日黑,大风起,
天无云,日光晻。不难上政,兹谓见过,日黑居仄,大如弹丸。”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营室,时日出赤。二月癸未,日朝赤,且
入又赤,夜月赤。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颇有光,烛地赤黄,
食后乃复。京房《易传》曰:“辟不闻道兹谓亡,厥异日赤。”三月乙未,日出黄,
有黑气大如钱,居日中央。京房《易传》曰:“祭天不顺兹谓逆,厥异日赤,其中
黑。闻善不予,兹谓失知,厥异日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
故圣王在上,总命群贤,以亮天功,则日之光明,五色备具,烛耀亡主;有主则为
异,应行而变也。色不虚改,形不虚毁,观日之五变,足以监矣。故曰:“县象著
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谓也。
严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董仲舒、刘向以为,常
星二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众星,万民之类也。列宿不见,象诸侯微也;众星陨
坠,民失其所也。夜中者,为中国也。不及地而复,象齐桓起而救存之地。乡亡桓
公,星遂至地,中国其良绝矣。刘向以为,夜中者,言不得终性命,中道败也。或
曰象其叛也。言当中道叛其上也。天垂象以视下,将欲人君防恶远非,慎卑省微,
以自全安也。如人君有贤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谋祖己,成王泣《金縢》,改
过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继绝,修废举逸,下学而上达,裁什一之税,复三日之役,
节用俭服,以惠百姓,则诸侯怀德,士民归仁,灾消而福兴矣。遂莫肯改寤,法则
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终于君臣乖离,上下交怨。自是之后,齐、宋之君弑,谭、
遂、邢、卫之国灭,宿迁于宋,蔡获于楚,晋相弑杀,五世乃定,此其效也。《左
氏传》曰:“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与雨偕也。”刘歆以为昼象中国,夜
象夷狄。夜明,故常见之星皆不见,象中国微也。“星陨如雨”,如,而也,星陨
而且雨,故曰“与雨偕也”,明雨与星陨,两变相成也。《洪范》曰:“庶民惟星。”
《易》曰:“雷雨作,‘解’。”是岁,岁在玄枵,齐分野也。夜中而星陨,象庶
民中离上也。雨以解过施,复从上下,象齐桓行伯,复兴周室也。周四月,夏二月
也,日在降娄,鲁分野也。先是,卫侯朔奔齐,卫公子黔牟立,齐帅诸侯伐之,天
子使使救卫。鲁公子溺颛政,会齐以犯王命,严弗能止,卒从而伐卫,逐天王所立。
不义至甚,而自以为功。民去其上,政繇下作,尤著,故星陨于鲁,天事常象也。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过中,星陨如雨,长一二丈,绎绎未至地灭,至鸡
鸣止。谷永对曰“日月星辰烛临下土,其有食陨之异,则遐迩幽隐靡不咸睹。星辰
附离于天,犹庶民附离王者也。王者失道,纲纪废顿,下将叛去,故星叛天而陨,
以见其象。《春秋》记异,星陨最大,自鲁严以来,至今再见。臣闻三代所以丧亡
者,皆繇妇人群小,湛湎于酒。《书》云:‘乃用其妇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
是信是使。’《诗》曰:‘赫赫宗周,褒姒灭之。’‘颠覆厥德,荒沈于酒。’及
秦所以二世而亡者,养生大奢,奉终大厚。方今国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庙之大忧也。”
京房《易传》曰:“君不任贤,厥妖天雨星。”
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董仲舒以为,孛者恶气之所生也。谓
之孛者,言其孛孛有所妨蔽,暗乱不明之貌也。北斗,大国象。后齐、宋、鲁、莒、
晋皆弑君。刘向以为,君臣乱于朝,政令亏于外,则上浊三光之精,五星赢缩,变
色逆行,甚则为孛。北斗,人君象;孛星,乱臣类,篡杀之表也。《星传》曰“魁
者,贵人之牢。”又曰“孛星见北斗中,大臣诸侯有受诛者。”一曰魁为齐、晋。
夫彗星较然在北斗中,天之视人显矣,史之有占明矣,时君终不改寤。是后,宋、
鲁、莒、晋、郑、陈六国咸弑其君,齐再弑焉。中国既乱,夷狄并侵,兵革从横,
楚乘威席胜,深入诸夏,六侵伐,一灭国,观兵周室。晋外灭二国,内败王师,又
连三国之兵大败齐师于鞍,追亡逐北,东临海水,威陵京师,武折大齐。皆孛星炎
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星传》又曰:“彗星入北斗,有大战,其流入北斗中,
得名人;不入,失名人。”宋华元,贤名大夫,大棘之战,华元获于郑,传举其效
云。《左氏传》曰有星孛北斗,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
刘歆以为,北斗有环域,四星入其中也。斗,天之三辰,纲纪星也。宋、齐、晋,
天子方伯,中国纲纪,彗所以除旧布新也。斗七星,故曰不出七年。至十六年,宋
人弑昭公;十八年,齐人弑懿公,宣公二年,晋赵穿弑灵公。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董仲舒以为,大辰心也,心为明堂,天子
之象。后王室大乱,三王分争,此其效也。刘向以为,《星传》曰“心,大星,天
王也。其前星,太子;后屋,庶子也。尾为君臣乖离。”孛星加心,象天子適庶将
分争也。其在诸侯,角、亢、氐,陈、郑也;房、心,宋也。后五年,周景王崩,
王室乱,大夫刘子、单子立王猛,尹氏、召伯、毛伯立子晁。子晁,楚出也。时楚
强,宋、卫、陈、郑皆南附楚。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晁入王城,天王居狄泉,
莫之敢纳,五年,楚平王居卒,子晁奔楚,王室乃定。后楚帅六国伐吴,吴败之于
鸡父,杀获其君臣。蔡怨楚而灭沈,楚怒,围蔡。吴人救之,遂为柏举之战,败楚
师,屠郢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左氏传》曰:
“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申溃г唬骸纾猿刹夹乱玻焓潞阆蟆=癯诨穑
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梓慎曰:‘往年吾见,是其征也。火出而见,今
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
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
大辰之虚;陈,太昊之虚;郑,祝融之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