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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504-寂寞杀死一头恐龙-第6章

小说: 504-寂寞杀死一头恐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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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lin:会吗?还好啦。    
      Countryman:大传系的学生都有哪些嗜好啊?    
      嗜好?MY GOD!干脆问我参加过几次的《非常男女》好了。    
      Jolin:还好啦,就是看看电影唱唱歌吧。    
      Countryman:我很少去唱歌,电影只看跟恐龙有关的。    
      啊?!什么东西在我眼里一刺?左边心脏发出叮当叮当的警告声,电报滴滴答答传送到大脑。整个脑子这里那里回荡着喔咿喔咿喔咿,鼻子里闻到烧焦的烟气。    
      Jolin:你说什么?    
      Countryman:就是那些有没有?《侏罗纪公园》一到三集啊,还有《怪兽哥吉拉》有没有,另外有一部卡通叫《小恐龙历险记》看过吗?    
      Jolin:没有。    
      可惜水球不能传声音,否则我此时此刻的口气,冷得足以让他明白什么叫做冻死恐龙的冰河时期。    
      Countryman:哎呀太可惜了,我超迷恐龙。当初选生物系就是希望有一天可以研究恐龙,毕业后想去国外念古生物学,这样就可以去挖恐龙化石了。对了你有没有听说过十年前美国有个女的古生物学家发现了暴龙苏的化石?今年刚好是暴龙苏被发现十周年喔。    
      Jolin:完全没有。    
      看来这个“乡下人”只是单纯地对“恐龙”、也就是真正的恐龙感兴趣,并没有别的意思。啧啧,真是个怪咖,搞不好他是只恐龙级青蛙,太寂寞了只能以研究恐龙为乐。啧啧,这世界上还真是什么人都有。    
    


第二部分你听过暴龙苏吗?(2)

      Countryman:不然这样吧,你要不要出来?我跟你讲恐龙的故事,用打字的实在是太慢了!    
      嘿嘿,瞧这小子急的。哎,反正我盈盈美代子,就去参观一下恐龙吧。    
      Jolin:好哇,不过你不用先知道我长什么样吗?    
         
      Countryman:不用啊,你跟我讲你穿什么就好,让我可以找到你。    
      Jolin:可是,可是我还没想好耶。    
      Countryman:不然我跟你说我吧,我会穿一件有恐龙图样的T恤,是暴龙苏的模拟图喔,不用担心别人会有跟我一样的T恤,这是我朋友从美国芝加哥的自然史博物馆帮我带回来的。    
      Jolin:喔。    
      真的很想给他看看我脸上的八条黑线,请问谁会知道“暴龙苏”长得什么碗糕样啊?“暴龙苏”,我还“花生酥”咧。这人个性如此之怪,我看我不用找恐龙衣服,直接找长得像恐龙的就好了。    
      因为期待不高,随便穿件T恤牛仔裤就出门了。    
      站在台大侧门东张西望,老半天没等到恐龙,心里就有点想进去看看篮球场,说不定阿光会在里面打球。才踏进校园,远远就看见一个大个子呼哧呼哧地骑着脚踏车而来,车篮子里装着大本小本的恐龙书,还有……还有一只恐龙玩具!身上,果然画着一尾面目狰狞的大恐龙。    
      该不会就是……他吧。    
      见我杵在路中间,恐龙男吱地刹了车,仔细看了我一下,然后说:“是Jolin吧?”他连Jolin的重音要放后面都不知道,说成“救林”。妈呀,他该不会连Jolin是蔡依林的英文名字都不知道吧。    
      “太好了,还担心找不到人哩!”他笑说。    
      “乡下人”壮壮的、头大大的、皮肤黑黑的,不说话时看起来有点凶恶,但笑起来很憨厚。    
      笑起来。    
      对厚,见过那么多网友,他是第一个在看见我的第一时间开朗地对我笑的。有股暖流缓缓流过心头。恨不得就要唱起来,啊这位朋友呀我谢谢你,你见了我居然没有嫌弃,虽然你不是大帅哥呀,但我还是要说声谢谢你你你……    
      “怎么?我们去哪?”他把书抱个满怀,恐龙玩具夹在腋下,讲话嗓门很大,举止怪异,人们经过都忍不住多看一眼。    
      “去麦当劳吧。”一说完就自顾匆匆跑过马路去,怕人家觉得我跟他是一伙的。    
      到麦当劳他东西往桌上一搁,朗声问我要吃什么,听我说随便后大步流星去点东西。回来满满一盘子两份麦香堡套餐,等不及到桌边他远远就嚷:“看你这身材,应该跟我一样,蛮能吃的!”    
      周围的人转头来看,然后望着他发笑。    
    


第二部分你听过暴龙苏吗?(3)

     气得我恨不得夺门而出。    
      但美食当前,老实说谁的面子比热乎乎的麦香堡大呢?丢脸就丢脸吧,更别说还有一杯嗤嗤冒气的冰可乐和一大包又香又脆又热的薯条做伴呢。    
      我俩各据案头,谁也顾不上说话,大快朵颐一番先。    
         
      吃完他呼地叹口气,一面喝可乐一面看着我的吃相说:“能吃好,能吃好,现在女孩子都吃得太少,你这样好!”    
      他说叫他大头就好,他同学都叫他大头。他头可真大,近看更大,地球似的。    
      “我这头是吃鱼吃出来的,吃鱼聪明,听过吧?”    
      这家麦当劳里的客人有意无意就要飘个眼光过来,隐隐有股这里有两头恐龙耶的骚动兴奋。真理是这样的,一头恐龙在人群里是半头恐龙,比较容易隐藏;两头恐龙在一起感觉上就是四头恐龙了,特明显,更何况他身上还画一头,腋下又夹一头。    
      大头开始滔滔不绝说起暴龙苏的故事。    
      你知道第一头暴龙是何时被发现的吗?不知道吧。是1902年呀,到今年刚好九十八年,怎么样,我们很幸运吧。    
      (幸运啥呀?)    
      你也不知道目前挖出最完整的暴龙化石是哪一头吧?哈哈,就是它呀!大头愉快地指指胸前。它是1990年在美国被发现的。    
      为什么它叫“苏”呢?因为啊,它很可能是个女的啊,另外,也因为发现她的是位女的古生物学家,就叫做苏呀。一般都是以发现者命名的,例如如果我发现了一个新的恐龙化石,它就得叫做大头啊,就算它是头小得要命的长颈龙,也得叫大头啊哈哈。    
      不过长颈龙跟我有点很像,我们都喜欢吃鱼。    
      大头讲话很有趣,像在给小朋友讲故事,惹得旁边桌的人也竖起耳朵来专心听。我后面那个女生忍不住小声问她男朋友,那《侏罗纪公园》里面吃人的是什么龙?    
      大头也听见了,他继续大声说像《侏罗纪公园》电影里翻车、吃掉律师的就是暴龙,不晓得是不是它?大头又指指自己胸前笑起来。不过电影里说人不要动暴龙就不会发现也不太对,根据研究,暴龙的嗅觉非常灵敏的,不管你动不动它都会闻到你,吃掉你!而且暴龙活跃的时段应该是白垩纪中期之后,不是侏罗纪。    
      虽然大头这个人挺有意思,相处挺舒服的,但我不喜欢别人看我们的感觉。    
      因为太配了,我们两个在一起太配了。    
      一双男的找不到其他女朋友、女的找不到其他男朋友,天造地设天作之合的璧人。    
      我不要这种人,我要的是在众多可供选择的对象中不断冒险、挑战的过程,我要的是能够“提升”我的人,能证明我是除了找青蛙外还有其他择友“余裕”的人。    
      于是当我看见阿光和喜儿从麦当劳玻璃窗外的骑楼走过去时,立刻起身急急忙忙跟大头道了谢,然后说我遇见朋友得先走了。他有点诧异,但还是潇洒地挥挥手说那再见啦!    
      走出麦当劳我回头看玻璃窗里的大头,他正埋首在他的恐龙书里。阳光照在他强壮无比的脖子上,就像一头寂寞的恐龙。    
    


第二部分贫女(1)

     喜儿昂首阔步走在前头,阿光在她左后方约两步之遥跟随。    
      喜儿在卖豆花的摊子前停住,指了种口味,老板舀好交给她,阿光赶紧掏钱来付。喜儿吃了一口眉头微皱,阿光恭敬地接过来把剩下的都吃掉。    
      喜儿又在另一个摊子买了个甜甜圈,咬了一口后便用两根手指捏住晃着走,阿光见状伸      
    手去接,又津津有味放进嘴里嚼起来。    
      我慢慢跟在他们后面,脚步越来越虚弱。    
      平平细郎,为什么我跟喜儿的世界差这么多?    
      往右看见自己在咖啡馆玻璃窗上的影子、在照相馆玻璃窗上的影子、在诚品书店玻璃窗上的影子。想看又不敢看,看了伤心,鼓起勇气希望下一次看到的会更好,但总是心更伤。    
      不信邪停下来用力一吸气,缩住小腹挺出胸来,然后转头欣赏自己侧面的影子。哇!果然,Trust me; you can make it!怎么效果这样好,看起来瘦好多,真的是亭亭玉立娉娉婷婷顾盼生姿。    
      正在高兴,那个“我”突然不听使唤地动起来。原来那是另一个在诚品里面看书的女孩子,我把她看成是我了。    
      那个女孩也矮矮的头发长度跟我差不多,但是比我瘦很多,我呆呆看着她在窗边看书,突然心生一计。    
      在玻璃窗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再挪挪挪,挪到与女孩重叠。然后做出与女孩一样的动作,嘿,原来我瘦了之后变得这么纤巧可爱,而且还好有气质喔。    
      三个国中男生从我旁边走过去,其中一个回头看我,其中两个回头看我,然后三颗头凑在一起,瞬间爆出狂笑。我虽然极力克制,但最后还是忍不住低头检查是不是哪个纽扣忘了扣了。    
      无聊,不想跟踪了。    
      跑去刚刚喜儿买甜甜圈的摊子也买了一个,想模仿她那种只吃一口就索然无味的美女状,可是阿娘喂,刚炸好的甜甜圈怎么好吃到要死人啦,救郎喔!外脆内软又甜又烫,吃了一口真的很难不吃第二口。吃完一个,又买了三个坐在诚品前的石墩上边看路人边吃。    
      忽然有人喊:“梅梅!”    
      抬头看见小明和他同学从诚品出来,小明跟他同学说,那是我们老师的女儿,同学就跟他挥挥手走了。    
      “你在这边干吗?”    
      小明就是老是送我们波士顿派的小明。他瘦瘦长长的,皮肤白皙,很会穿衣服,质料很好的白色薄料衬衫、看起来很旧却柔软高级的名牌牛仔裤、戴着扁扁的粗黑框眼镜。他老是给我医生般的印象,医生的印象就是,白白的很有钱又缺乏运动。其实他是念中文的,跟着我老爹研究那些又臭又长的古文学。听说他家是台中的名门,家里乱有钱一把,真是的,有钱人才有这种闲工夫吟诗作对。    
    


第二部分贫女(2)

    “吃甜甜圈啊,”举起剩下的半个甜甜圈给他看,“要不要?”    
      他往后退半步,笑着摇手。    
      “可惜,本来想找你一起吃晚饭的。”    
         
      “啊!我还吃得下呀,吃什么?”    
      他左右张望一番,“‘知多家’如何?”    
      “当然好哇,”我跳起来,一一舔干净黏在手指上的糖霜,“我最喜欢咖喱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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