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雪倾城(原名:妖魅倾城)-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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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绯……”
“什么?”
“总这样笑着好累,我要是哭了,你能不能别骂我?”
天绯没有说话,于是苏软转身,轻轻拥住他的腰,将脸埋进他宽阔的胸膛里,哭了。
像个明知道要被人丢弃,却无力回天的孩子,苏软这一场痛哭几乎耗尽了她全部的体力。
但,还是哭出来吧,过了这村就没有这店,以后独自行走在这个仍然陌生的世界上,怕是很难再找到一个暖洋洋的怀抱,可以让她哭得如此过瘾了。
从不知道自己竟会有这么多的眼泪,也从不知道狐狸竟会有这么大的耐心。整整半个时辰,他胸前的雪白轻袍都已经凌乱透湿,那个平素里嚣张乖戾的家伙竟然没有表达半句不满,只是略有些僵硬地拥着她,眼神悠悠飞到很远的地方。
直哭得胸口隐隐作痛起来,才勉强停住,抽抽搭搭意犹未尽地离了天绯的怀抱,忽然又一声轻叹。
“是不是男人打算拍拍屁股跑了的时候,都会比较温柔?男人果然不是好东西。”
“……我以为你哭了这许久,会说出些什么情深意重的话。”天绯冷哂。
刻意忽略掉刚才看见她的眼泪时,心中陡然而生的那一阵钝痛,权当是曾被斑斓的重拳击中胸口,至今余痛未消罢了。
看来真的要快点回到雪原上去,因为在人间的感觉,已经越来越奇怪。
“你救过我,所以离开之前,我可以再为你做一件事……”轻描淡写地说着,心情却又渐渐变得烦躁,于是翻身坐起,强迫自己不再去看那双肿得像桃子似的眼睛。
“不用。”桃子却倔强得很,抹了抹眼泪,嘴硬道,“你已经救过我不止一次,我们两清了。”
“没清。”不假思索的语气。
“……怎么没清?”
“我虽然也救过你。”回身,居高临下,华丽丽地看她一眼,“但你是人而我是妖,我的命,比你的珍贵多了。”
苏软被噎得半晌无语,这妖孽,谦虚点会死么?!
“说吧,你想要什么?”
财富、权力、倾世的容颜,这个世界上万千人类趋之若鹜、求而不得的种种,只要她开口,他都可以为她做到。
其实这些事,本可以为另外一个人做的,但当时,他却并没有放在心上,于是那人径自去了,再相逢已不如陌路。
当初不曾做的,现在就为这个丫头做了吧,既然是报答救命之恩,索性报答得隆重些,在人间漂泊经年,见识了生而为人的窝囊和艰辛,如果站在高处能活得舒服,那么他可以将她送到最高的地方。
总之随便她高兴就好,他可不想回到雪原以后,连觉都睡不安稳,每晚在梦里看着这个傻子颠沛流离,啼饥号寒。
但傻子显然不了解他纠结的心理活动,此刻正躺在那里百转千回地盘算着什么,时而两眼放光,时而神情黯淡,却许久也不说一句话。
“你打算想到什么时候?”天绯终于失去了耐性。
“真的……什么都能答应我?”苏软试探着问。
“只要别太离谱。”
“送我穿回去,我想回家。”
“爱莫能助。”干脆利落地拒绝,“……我是妖,不是司命的天神,你那穿来穿去的事,我无从着手。”
“……哦。”落寞了片刻,眼神又明亮起来,“只要你能做的就可以?”
“是。”
“就算你平时不愿意做的事,也可以?”愈发得寸进尺。
“……可以。”天绯微微蹙眉,但仍然点了头。
苏软又想了想:“吃了你给我的小草,我的伤是不是很快就会好了?”
“赤焰草疗伤健体的功效世间无双,如果不出所料,你明天早上就可以活动自如。”
女孩子脸上的笑颜霎时如鲜花盛放,让天绯看得怔了一怔,却听见她欢欣鼓舞地说出她的愿望:“那明天,你陪我出去郊游吧!”
第十一章 相见时难别亦难
第十一章相见时难别亦难又一个清晨,天气很好,太阳很好,只有骁远王殿下的脸色看起来不大好。
东方连城在苏软空荡荡的床前负手而立,阴冷的眼神让当天的平均气温都下降了好几度,早朝回来他便被告知苏软失踪的消息,赶到这里时,只看见叠得整整齐齐的被褥,而那个昨天晚上还五内俱损、重伤不起的人,现在却已不知去向。
沉吟了许久,才缓缓回身,从两个噤若寒蝉的小侍女手里接过一纸锦笺,上面潦潦草草几行小字,看那古怪的行文,便知道是她的手笔。
请假条
尊敬的王爷:我因有事外出,需请假一天,傍晚时分回王府销假,请予批准。此致
敬礼
申请人:苏软
又及:此次脱岗外出纯属我个人行为,请勿迁怒无辜,谢了。
“莫先生那碗药倒是管用得很。”东方连城在床边坐下来,将手中的锦笺递给莫伤离。
“我的药即便管用,也还到不了这个地步。”莫伤离深吸了口气,笑叹,“赤焰草啊……我闻到赤焰草的味道了,那是北疆虎族的疗伤圣品,由历代虎王亲自看守,三百年只得一株,而且离地之后不能见阳光,所以必须连夜往返……这都能寻来,咱们的小软软,还真是有人心疼呢……”
“如此看来,那一位应该已经痊愈。”东方连城目光闪动。
“算算时日,也差不多了。”莫伤离说。
“先生确定他痊愈之后,就会回到妖界去?”
“其实他早已有了离开的能力,至于为什么要盘桓这许久,我也百思不得其解,想来是另有他事吧。”
“如果他伤愈仍不肯走,我们岂不是养虎为患?”
“人间妖界,终究殊途,他迟早必然会走。除非……”莫伤离似乎想到什么极其诙谐的事,掩着口笑起来,“除非他看上了咱们小软软,情比金坚,不离不弃,那可就神仙也没有办法了,哈哈,哈哈哈……”
东方连城很安静地看着那个笑得花枝乱颤的男人,却左右也想不出这事到底好笑在什么地方。
“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讲了个笑话让自己开心而已。”莫伤离的笑声骤然变冷,转头向着东方连城时,清秀的脸上竟现出些难言的苍凉激愤之色,“以千年不死之身,爱上个人间的丫头,结果百年不到,一个心安理得的死了,一个却还得仙不仙鬼不鬼地活着,这,这,本就是这世上最好笑的笑话!”
像是自己踩了自己的尾巴,这人从云淡风轻到暴跳如雷竟全无过度,东方连城对此倒也习以为常,揉了揉额角:“莫先生,现在情势非常,我们能不能先……”
“不能!不能!”莫伤离跳着脚地打断他,在屋内暴走数圈,眼泛赤红,全无仪态,“你们东方世家的人都是骗子!一个好东西都没有!等我……等我再给你们办完了这件事,最后一件事!我就走!天上地下,你们休想再见我莫伤离一面!”
说到最后,声音竟都有些哽咽了。语毕,也再不管苏软失踪的事,在一干侍卫婢女瞠目结舌的注视之下,径自拂袖而出,单薄寥落的身影瞬间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
“今天你得陪我玩到日落才能走,而且,什么都得听我的。”被天绯揽着跳出王府院墙的时候,苏软说。
于是天蒙蒙亮,王都北城的早市上就出现了引人注目的奇景,一个白衣长袖、发丝如缎、俊美得夺魄勾魂、高贵得光芒四射的少年,被身边温柔恬淡、浅笑盈盈的女孩子拉着,面无表情地四处购物。
据记载,当日他们首先在馄饨陈的摊子上吃了碗馄饨,在娄记铁匠铺买了口小锅,然后又去卖馒头的老黑那买了四个馒头,去卖肉的狗剩那买了一只白条鸡、一块猪里脊,去贾老板的杂货店买了精盐作料若干,最后,还到沈三娘的布庄扯了一块蓝布,那块蓝布长五尺、宽四尺,沈三娘要价十个铜钱,那女孩子还价六个铜钱,沈三娘宁死不从(后经查证,她之所以宁死不从主要是为了让那个漂亮得惊人的白衣男子在她的铺子里多待片刻),女孩子软磨硬泡,相持不下,眼见得铺子里外已是人山人海,少年终于忍无可忍,劈手抢过那蓝布,扔了片金叶子在柜台上,便揪着少女的后衣领夺门而出,翩若惊鸿地几个起落,消失在街东头的晨曦之中。
至于为什么能记得这么仔细,完全是因为这样两个和氏璧级的璧人出现在早市这种地方,实在想不注意都不行,于是所到之处,逛早市的群众充分发挥了王朝人民看热闹不怕路远山高,来也如蜂,去也如风的超常才能,不离不弃,步步紧跟,现场直击,追踪报道,细致而全面地记下了两人的一举一动,还曾一度造成交通拥堵。直到两人消失不见,还有不少人在街头怅然驻足,意犹未尽地猜测着他们的身份。
许是当朝显贵,公子王孙,带了娇妻微服私访的吧?
许是私奔出来的世家子弟,双宿双飞,隐身市井的吧?
许是美人如玉剑如虹的神仙侠侣,偶玩情调,效法民间小夫妻体验生活的吧?
“许是……妖精变的吧……”卖布的沈三娘握着那只曾被白衣男子抢布时碰过的手,眼神温柔如水。
众人对于她的想象力普遍表示赞赏。
而与此同时,城东三十里的山脚,苏软向往了许久的春日郊游正鸡飞狗跳地拉开帷幕。
天绯坐在一株挺拔的杨树上,瞄了眼树下那个欢天喜地,东跑西颠的女孩子,又仰起头去看天空。
不明白,既然人类生来就喜欢筑城而居,将自己与山川草原隔绝起来,为什么到了野外,又高兴得像只见了青菜的兔子。
更不明白的是,昨天那个藏在他怀里大哭,搅得他几乎动摇了心志的丫头,怎么一觉醒来,就神清气爽如同过节了。
带着她跳墙,被她拖着去那个脏兮兮乱哄哄的集市,在满街人的围观之下,抱着路边馄饨摊上缺了口的破碗吃馄饨,东游西逛,买鸡零狗碎的东西,然后又一手拎着那些物件,一手提着她,长驱三十余里来到山中,陪她看日出,看蓝天白云,看山川树木,看满地浅浅的草芽……平日里想都想不到的无聊事,今天都做了,而且到现在,居然还没有要杀人的欲望。
山风挟着淡淡的草木清香拂面而来,天空碧蓝如洗,树下的女孩子跑累了,便倚着树干坐下来,轻轻哼着一支曲调简单,却很好听的歌。
心,竟会如此轻松安闲。
如果就这样一直下去,也未尝不可吧。
蹙眉,强行驱散那些莫名奇妙的念头,随手将一根树枝丢在下面那个随着歌声轻轻摇晃的脑袋上。
“干嘛?”苏软仰脸看着他。
“我走了,你是不是特别高兴?”这个问题问出来,心里竟真的有些气闷。
“你脑子有毛病么?我当然不高兴。”
“可你看上去很高兴。”
“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天了,以后我再也再也看不见你了,狐狸,我不想哭着过完这一天。”树下的人很认真地回答,思索片刻,又打了个不那么动人的比喻,“曾经有位哲人说过:生活就像□,如果不能反抗,那就尽情享受吧!”
树上帅哥的脸明显抽了抽,继续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