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中国追捕外逃贪官纪实 >

第2章

中国追捕外逃贪官纪实-第2章

小说: 中国追捕外逃贪官纪实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律师听了他的问题,觉得实在是小儿科的问题:在我们澳大利亚,公民的私有权利是最神圣的,法律就是要保护私有财产。

  李化学说,现在我想拿这些钱,在悉尼投资,是不是贪污?

  律师哈哈大笑说,这不过是常识的问题。你既然是公司的董事长,根据澳大利亚的法律,公司的财产当然归你所有,你当然有权处置它们,现在,你想把你在中国对公司财产的处置权,转移到国外,这在法律上是完全允许的,这不过是你个人对财产置权利的延续。

  律师看他面有喜色,也高兴起来,指着他的脸说,这就像似你把自己屁股上的肉割下来,贴到你自己的脸上,这也能算是贪污吗?

  李化学很满意,也跟着哈哈大笑,可是,他们谁也没弄明白,他们说的根本不是一回事,恒万实业公司是国有的,不是个人的,李化学这个董事长不过是公司聘用的工作人员,公司汇到澳大利亚的资金是国有的,根本就不是李化学个人的。李化学的屁股和脸上都没有肉。

  李化学吃了澳大利亚律师的定心丸,自以为很快就会成为澳大利亚的永久公民,那时中国就拿他无可奈何,到这时他反而很后悔,当时为什么不骗他们多投点资?他们投多少现在不都是自己的吗?

  他深居简出,不与任何人联系,秘密地清理银行账户,把香港恒生银行自己账户的存款利息53万美元,兑换成90多万新西兰元,再用60万新元归还恒万(新西兰)公司的银行贷款,然后又在澳大利亚新开一个账户,把剩下的30多万新元存进去。又把悉尼完工的12座别墅中的6座的产权办到自己名下。在澳大利亚重新注册了一家公司,给自己和情妇寻找好了一条出路。办完了这一切,他以为从今以后他就自由了,他就彻底脱离了中国警方对他的追逃,他就是澳大利亚一个新兴的千万富翁了,可以跟情妇母子过他自己想过的快乐日子。

  从中国北京到澳大利亚悉尼起诉贪官
  李化学逃跑更加显示了他问题的严重性,立即引起了北京市委、市纪委的高度重视,当即决定由市纪委、市检察院反贪局和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抽调得力人员,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追缉李化学。

  2000年1月4日,李化学案子的初步材料被移交给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转到了优秀检察官彭唯良等人手里。他们初步审定为挪用公款,当天立案。为了防止李化学出境,他们立刻 
  向北京市公安局通报了情况,请求他们对海关、机场和公路线进行边境控制,但一直没有李的动静。

  彭唯良他们只好想办法去找李化学的妻子,她的态度很不好,一再声称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他们不得不去翻查出入境记录,还是一无所获。直到过去了20多天,深圳方面才有了线索:李化学在福永码头留下了出境记录,他已经持回乡证坐船到了香港。

  2月16日,由彭唯良等人组成的七人联合调查小组飞到澳大利亚,开始了艰苦的调查。

  调查小组得到了中国驻悉尼领事馆的帮助,雇用了澳大利亚权威能干的律师协助调查,澳方的一位资深律师的佣金标准是按分钟计算的,可见为了搞清李化学的问题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调查组仅用3周时间就搞清了李化学在澳大利亚的经济问题。

  律师在调查中证实,城乡建设集团的2700万元人民币打入李化民的账户后,李化学以李化民空壳公司的名义,用其中的部分资金在悉尼购买了地皮和房产,然后又用这些地皮和房产作抵押,在澳大利亚的银行申请贷款继续开发地产。他去新西兰享受的时候,就在那里给自己开设了个人账户,这时他又把其余的巨款兑换成103万美元,分两次打入自己的新西兰账户。

  李化学逃到澳洲后,又把剩余的所有工程款都转入他的个人账户。在澳大利亚的伊里邦,用北京城乡建设集团的资金、担保贷款和建筑材料建设起来12套高档别墅,有5套的产权已经过户在李化学名下,一套正在清算,其余6套都在他二哥李化民手里。而且李化学已出售了手里的几套高档住宅。据了解,李化学手里已经有准备好他签名的产权证明书,他随时都可以出售其余的住宅。

  律师还查明,李化学和情妇高某在新西兰以员工住所的名义买下一套住房,出逃后的李化学于2000年2月13日,把这套住宅变卖为17万新西兰元,转入高某的个人账户内。1998年12月,李将城乡建设集团汇入澳大利亚的工程投资款,一次抽出25万元打入情妇高某在新西兰的个人账户上。

  中澳两国律师的调查,为彭唯良他们提供了许多查证李化学涉嫌犯罪的证据,最后证实李化学挪用公款的性质,已经因为他出逃澳洲后的种种行为转变为贪污,贪污合计1145万元人民币。

  七人调查小组有一位成员是北京城乡建设集团的副总,他猜想凭李化学的狂妄和智商,说不定他真就舍不得扔掉他原来的手机,所以他一再拨打李的手机。2000年2月初的一天,对方的手机里突然传出了他熟悉的声音:

  〃妈的你是谁?〃

  他说出了自己的名字。李化学立刻惊讶地问:

  〃是你?在北京?〃

  〃当然是在悉尼了。你在哪?怎么样?〃

  〃我在哪?我,在美国,夏威夷,游泳呢,享受自由呢!〃

  〃你很忙吧?〃

  〃我他妈现在有我的公司,事情都做不完,不像从前,总有人对我挑三挑四,妈的我对城乡集团做出了多大贡献?我的青春都搭上了,到头来我捞到了什么?还有人他妈整我,我不走就得被整死,我是被逼着走到这步的……〃

  〃能见见面吗?〃

  〃见什么面?从今以后,我没必要和城乡集团的人见面!〃

  说完他挂断了电话。

  调查组由此推断,李化学既然故意说出他在美国夏威夷游泳,那么现在他只能是在悉尼。李化学只有隔壁王二的智商。

  调查组紧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商请公安部,由中国警方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李化学发出了红色通缉令,通缉李化学的行动随即在国际刑警组织的协助下很快展开。

  调查小组以城乡建设集团名义,聘请澳大利亚律师在悉尼起诉李化民的公司,要求收回在澳投资的别墅等资产。法院随即冻结了李化学公司的资产。李化学却告诉他的律师,他和情妇高某共同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北京城乡建设集团,买房的钱是高某个人的。经协助中方的律师调查,证明这处房产属于中国的国有资产。通过民事诉讼,澳大利亚法院判城乡建设集团胜诉,李化学开发的5套价值887万余元的高档住宅等被追回,但李化学一直没敢露面。为了尽快结束诉讼,城乡建设集团不得不承担了李化学公司的债务。

  在国内的查证还发现,1998年3月,北京某施工单位承建俱乐部项目短缺资金,向李化学寻求帮助,由恒万实业为其担保向银行贷款500万元,随后李化学就向对方索要68万元人民币,为自己买下一套豪宅。李为妻子董淑芹承包的工程经营部挪用公款50万元也被查证出来。

  从一夜千万富翁到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0年8月,中国警方在国际刑警组织的协助下,终于在悉尼将逃跑不到8个月的李化学抓捕归案,李化学在澳大利亚的律师一再找到中方申辩,声称李化学已经是特别行政区的公民,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必须保护他的人身自由权,你们现在不能抓捕他。

  中方代表告诉他的律师说,我们不会破坏特别行政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李化学移民之前是中国公民,他触犯了我们中国的法律,我们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法律,追究他从前的不 
  法行为。

  2000年8月26日晚,李化学走下飞机的舷梯,重新踏上北京的土地,但不是旅游归来,也不是考察归来,是被两名中国警察看押着走下舷梯的,在机场上等待他的有关人士和汽车也从来没这么多过。

  2000年8月26日李化学被依法逮捕。

  李化学死不认罪,坚决否认自己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贪污行为,所有罪责一概不承认,他以为只要自己拒不认罪你法律就对我无可奈何。

  2001年10月19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李化学贪污1145万元、受贿68万元、挪用公款50万元三项罪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对李化学的起诉书有一万多字,他接到后捧着看了一遍又一遍,这个所谓北师大的研究生毕竟只念过小学,你不让他反复看他就读不懂;再说这又是他人命关天的事,他敢不反复看吗?最后,他终算是看懂了,呆了,傻了,不会说话了,白纸黑字,他的犯罪事实写得一清二楚,板上钉钉。他没想到,所有的涉案人员全都做了交待,他想抵赖也只能是一场螳臂挡车。

  2002年12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李化学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大部分款项被追回,可不认定其所犯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据刑法有关条款规定,判决李化学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李化学不服,提出上诉。

  2003年4月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李化学一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早在2002年6月18日,李化学的妻子董淑芹就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据检察官介绍,李案是北京市市属单位涉案人员级别最高、局级干部中涉案数额最大、调查取证涉及国内外、通过司法协助将嫌疑人缉捕、引渡回国的第一案。 

  查办本案的检察官彭唯良说:〃李化学没想到,通过法律诉讼能把钱收回来。〃

  检察机关在接受采访时说:〃国有企业打入境外的资产失控,城乡建设集团不是惟一的例子。不少贪官在国内触犯了法律后,事先把大笔国有资产打到国外,一旦东窗事发,拿一本护照就跑了,外逃以后,在国外挥霍巨款。李化学把持的巨额资产被成功追回,绝对是一个成功的范例。〃

  检察机关还表示,现在有些国有企业的领导,手中握有的权力太大,同时,有关部门又缺乏可操作性的监督措施,使得像李化学这样的一些企业负责人在单位内部处于一手遮天的地位,惟我独尊,独断专行,重大事项、重要开支几乎从不研究,全由一人决定。个人的权力过大、过于集中,是产生腐败的直接诱因。 
 

第二章 他们在加拿大落网
 
  26岁:利用电脑作案侵吞银行巨款第一人
  方勇,1964年出生。1982年从宁波市某中学毕业之后,就接班顶替父亲进入宁波市工商银行江北办事处工作。1987年8月,又如愿以偿地调入新组建的交通银行宁波市分行,先是担任手工记账员,第二年3月开始任电脑记账员。此时的方勇,以他的聪明、勤奋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赞誉。后来宁波交通银行添置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