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4-伊拉克,在死神脚下揾钱-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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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养成了一个极端小资的习惯——每逢秋日寂静的下午,这个家伙就会遣散众人,独自一个坐在餐厅草坪树阴下,开一瓶意大利红酒,一口一口嘬到暮色降临——我们每每和他开玩笑:“‘萨达姆’,以后回国了,没有红酒喝怎么办?”
“萨达姆”每次听到我们这样问,都自信地回答说:“买呗!”回国后,我拜访他家问他同样的问题,他无奈地告诉我:“唉,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啊——武汉很难买到那么好的Wine!”
在他的带动下,这股资产阶级小情调迅速地扩散。到了后期,厨师也加入了品酒的行列。
我对酒没有兴趣,只好把国内带来的60多张盗版光盘翻来覆去地看——在国内20多年,恐怕看的碟还没有出国这几个月多。到了后来,“萨达姆”他们喝酒喝伤了,我看碟也看得要吐,大家重新聚拢来寻找新的目标。此时恰逢国内做外贸的同胞捎来了几袋种子,于是,我们的新寄托就由此确定了:种菜。
我们第一批种下的是菠菜和油麦菜,等到这些寄托着我们身在异国的情思的青菜小苗刚刚露出嫩绿的小芽时,狗日的伊拉克麻雀出现了。
估计这批害鸟是当年中国灭“四害”时流亡西域的麻雀后裔,否则很难解释它们为何对中国蔬菜有着如此浓厚的兴趣。仅仅三天,我们还来不及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第一批种下的菠菜和油麦菜就一片叶子不剩,全部给麻雀吃了个干净。
有了第一次的教训,在第二次播种时,我们选取了麻雀不感兴趣的辣椒和大蒜——由于辣椒种植位置不好,加上很多美国人有拿着酒瓶到处乱跑的习惯,很多辣椒苗都被他们踩死了。临到收获季节,辣椒苗只剩下一棵了。为了保全这个仅存的硕果,在万里之遥的巴格达吃上家乡的辣椒,我将它连根挖出,移植到了一个绝对不会被人踩到的角落。为了给这棵幼苗创造一个良好的营养环境,我还将周围的杂草拔了个干净——一棵茁壮成长的辣椒苗在一片平地上,显得那样鲜明和出众。
就在完成移植的第二天晚上,我兴冲冲地去给辣椒浇水,却愕然地发现,这棵辣椒苗已经被人连根拔起,枯枝叶被规规矩矩地横放在一旁。
正在我发愣的当儿,祖拜从后边走来了,得意地拍拍我的肩膀,说:“Nicky,这根‘哈西西’(阿拉伯语:草)怎么长这么快。”
我在巴格达种菜无疑是失败的。历经了两个月的辛苦劳作后,我惟一收成的只有大蒜。从此以后,遇上煮水饺打汤什么的,总能够看到一丝翠绿——那就是我种的大蒜。
守业篇(上)我眼里的外国人 1。“来点音乐”
美国人是一个喜欢给自己找乐的民族,但是人生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在充满敌意的异乡当兵可不是什么理想的生活。整个巴格达,惟一的安全区绿区尚且一天到晚枪声不断,更别说绿区外面的红区了。从红区的费卢杰来到绿区休假,成了在巴格达执勤的美军士兵的最高享受。
在绿区里,美军口耳相传,有“四大享受”:碟子很便宜、上网、美味的中餐、按摩。满足了“四大享受”以后,又有了更高的追求,不止一次地,老美在吃饭的时候给我们提出,“来点音乐!”
我们不是没有考虑过音乐,不过在安曼机场转机的时候,行李丢了,千里迢迢从国内搬来的功放,便宜了约旦老乡。开始我还不知道巴格达哪里可以买到音响,老美只好自己带音响设备。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后来我从PX超市里买回一台老式CD播放器(呵呵,中国制造),还是可以放卡带的那种——样式虽老,却得到了美国人的热烈欢迎。这帮家伙打仗在外还随身带着厚厚的CD包,每次吃饭,前后就几个小时,都要背着,一有机会就要播自己的CD,为了抢机器,没少打架。
不知道是因为伊拉克的风沙大机器爱坏,还是美国人抢来抢去的原因——没用上一个月,我们餐厅的第一台播放器就坏了。保安公司的麦克一伙晚上总是玩到深夜,自己觉得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一回红着脸和我提,“Nicky,机器坏了,你怎么不去换一台呢?”
“100美金,很贵啊!”我这么一说,老美怪不好意思的。次日中午我正准备出去,听见麦克在门口大呼小叫,他抱来了110伏的日本货,附带硕大无比的变压器。有了自己送的机器,麦克一伙再听音乐就硬气了很多。某次停电,都点上蜡烛了,这小子还不放过我,要我出去买干电池给他听音乐——一次8个2号电池啊!绿区里豆腐都能盘出肉价来,何况是2号电池这样的稀罕物品!我好不容易在一个小店找到了,花了20美金买了一盒,共计20个,兴冲冲拿回去。结果是三无产品,只一个小时就玩完了。
麦克一伙脸皮真厚,竟然还找我要电池。按摩的小周看不下去了,有偿捐献了她的金霸王,才算对付过去这次停电。在这样的超高利用率之下,第二台机器也很快就坏了,这次没等我抱怨“好贵”。就迅速有人抱着第三台机器来敲门了。
守业篇(上)我眼里的外国人 2。爱出头的美国人
早在来伊拉克之前,我就知道美国人爱当世界警察的嗜好——自从认识了那个麦克以后,这种印象就更为直观了。麦克是个典型的职业军人,个子不高,但是胳膊比我大腿还粗。所有的衣服,不管T恤还是军服,袖子都绷得紧紧的,真让人担心一使劲会裂开。
这个大块头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有什么要帮忙?我帮你摆平!”怕我们不相信他的实力,他便经常在厨房门口表演出枪速度——有一回,我翻墙到邻居家找跑丢的刺猬,捧在手里不方便翻墙回来,想叫“萨达姆”帮着接一下,于是隔着胸口高的围墙,冲着院子大叫“萨达姆”——彼时真正的萨达姆已经被美军抓住了。麦克一伙正在喝酒呢,警惕性仍在,听见我喊“萨达姆”,想都没多想,3把手枪同时向我指来,吓得我立在原地不敢动弹。后来麦克问我他的反应如何,我不服气地告诉他,中国的特警学院的战士用的是五四式手枪,枪别在屁股后面,转身出枪射击5块25米钢靶,只要6秒——麦克听了很不服气,比画了一下,最终放弃了挑战——他遗憾地告诉我,身体健壮会影响动作的灵活性。
麦克一伙有四五个人,个个都是健壮的猛男,他的头号马仔G…MAN是个头最大的一个,特别喜欢抽伊拉克水烟,烧的是各种水果发酵后的产物。G…MAN一晚能抽20次(呵呵,两美金一次,绝无优惠),每次都苦了我给他烧木炭。要知道,在晚上生意最忙的黄金时间,打断厨师炒菜去炉灶边烧炭,可不是什么好事。
G…MAN抽够了我点的烟,也特别喜欢替我出头。有一次,一伙英国绅士跑来吃饭,吃完后三三两两地撤走,我们找到最后3个买单。结果这3个人不认他们同伴的账:“不能这样算在我头上,不是我吃的!”说完,扬长而去。
我第一次见洋鬼子赖账,当时就愣住了。这时G…MAN又过来要木炭,问我怎么了。我指着门口,说有人吃了东西不付账。G…MAN一听勃然大怒,跑回自己桌边,跟ROB和麦克一说,几个人就拉开桌子下面的枪包,提着法国造FAMAS冲去了。在离我们门口50米的地方,把赖账的英国瘦高个放倒拖了回来。
G…MAN虎视眈眈地看着英国人,毫不留情面地告诉他:“老子在这里天天吃都付钱,你们还能不给?”边上的ROB大概觉得这几个家伙给英国绅士丢了人,红着脸,一言不发。我们把G…MAN拉到一边,告诉他:“你是个大好人!”
除了麦克这伙雇佣军,还有正规军为我们出头——费卢杰战争结束后,骑一师的几个南美裔士兵换防下来。他们在战火中结下了生死交情,自称“费卢杰兄弟连”,非常喜欢光顾我们的餐厅。
这伙人都是南美裔小个子,平时三五成群。领头的告诉我说:“我们没什么钱,但是你们有什么麻烦,都可以告诉我,我们有十几个人,都是不怕死的兄弟。”
这基本就是亡命徒了——据介绍,费卢杰战争一个月,他们连的阵亡率高达5%——在美军天天强调“零伤亡”的今天,这个比例放在20年前的越战时期也不算低了。战前他们的任务就是开着悍马车从费卢杰到巴格达国际机场之间巡逻,本质上来看,这个任务的实质就是靶车——反美武装搞人民战争不好找,不弄两个鱼饵吸引他们露头来打,根本抓不着。
战后,这几个“鱼饵”士兵受够了窝囊气,换防到了绿区,自然是一肚子怨气。有一次我正和他们聊天,G…MAN在另一桌开始大呼小叫要木炭。平日里开玩笑惯了,我低声骂了一句“SHIT”,准备站起身来去烧炭。这时,喝得满脸通红的费卢杰兄弟老大一把拉住我问,恶狠狠地盯着G…MAN,“你是不是讨厌他?”
我一看,这下糟了,赶紧向他解释:“这是我朋友……”可费卢杰兄弟没这么耐心,还以为我是害怕,站起身就冲着G…MAN走过去。G…MAN看着一个南美小个子杀气腾腾地走过来,马上也站起来了。费卢杰兄弟走过去,在他面前站住,整整矮他一个头。
情况恶化得比我预料得还要快——两个都是好出头的“好人”,打伤了谁都不好。G…MAN虽然高大,但是费卢杰兄弟在战区巡逻,从来就是看见不对就开枪,也是杀人不眨眼抽筋不皱眉的老手了——我赶紧插在两人中间,心里是战战兢兢,这两边,谁给我一拳我都吃不消啊!“不要打!”我一边喊一边拉开费卢杰兄弟,费力地两边解释:“都是我的好朋友,大家天天在这里,千万不要伤了和气。”
费卢杰兄弟也通道理,听我解释完,起身端了一杯酒,道歉去了。那天晚上,费卢杰和G…MAN他们一起闹到晚上三四点,两边争着买单。费卢杰兄弟拿钱时,我连忙说:“不用,”我指指G…MAN说,“已经买过了。”
费卢杰兄弟看着大方的G…MAN,哈哈一笑,抬头看到在门口晃来晃去的伊拉克小混混,为了表示自己大方,也低头掏出一支枪塞给我:“你们在这里也很危险,我在战场缴获的,反正我也没有办法带回国,送给你。”我低头一看,马卡洛夫,9毫米口径,不知道是中国造的还是苏联造的。抽出弹夹一看,苏制9毫米圆头子弹要比北约的9毫米可爱得多。在绿区有枪也是个麻烦事(呵呵,中国人在那里,可没有人会给你发个持枪证之类的东西)。好在他们告诉我,只要别人没有看到,肯定不会有事,关键时刻还是有点作用的。只是这玩意儿直到我离开巴格达也没有机会用一次。这辈子我都没有开过枪,很想试试。
守业篇(上)我眼里的外国人 3。绅士也 疯狂
在国内的时候,我一直觉得美国人热情奔放喜欢乱搞,英国绅士就很规矩。可是来到伊拉克发现不对,美国人的确奔放,英国人也很活泼,特别是在酒后。
我们曾经有一桌常客,是10多个美国公司的工作人员。里头一个老头,外形白胖,酒量奇差,一杯就脸红。酒鬼里最被人看不起的就是不能喝而喜欢喝的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