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城兄弟-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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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摄影这个行当人数不多,但也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学徒制度。想当摄影师,首先得当摄影师傅的徒弟,在暗室里帮着师傅卷一卷底片啦,折叠三角架啦,对一下光圈啦,师傅外出时帮他背背行李啦什么的。做好这些工作并不是件容易事,首先得进行体能训练。背上一大堆摄影设备在烈日底下站几个小时而不晕倒,这是徒弟必须会的一项基本功。另外,还得眼尖手快,会看脸色。师傅把照相机放在一棵大树底下,就应该知道要照这棵树了,得赶紧把三角架支好,把遮拦镜头的树枝打掉;师傅把照相机放在有冰凌吊子的屋檐底下,就知道他要照冰凌吊子了,除支好三角架外,照完以后还得赶紧把那些冰凌吊子打掉,以防别人再照。
一个高级摄影师所带出来的徒弟,必须是一个为了让照片达到预期效果,能把影响画面的电线杆子拔掉,会爬到天上把多余的云彩抹去的主儿。徒弟是哪位名师带出来的,决定着他将来能否在摄影界出人头地。没有本事不要紧,但一定得投靠一位名师去闯荡世界。像祖鞠这样,一没本事,二又是刚刚从一个新创建的学校勉勉强强毕业,没有任何社会背景,想在这个行当站住脚那是很困难的。祖鞠只想成名成家,对世道却一无所知,对自己的使用价值更是没有掂量过。他的本事和能耐在师傅的最后评语中,充其量只能用“要实现自己的愿望还得加倍努力”这句话一笔带过。
祖鞠为此十分苦恼,也着实彷徨了一阵子。毕业后一年都没找到工作,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后来,一个高班同学把他介绍给了一位野外摄影师,说:“这个人物的德性和你比较般配。”
这个野外摄影师既是个现场摄影师,又是个探险家,他曾经孤身深入非洲的原始森林深处,拍了几百卷胶卷。据祖鞠所说,那个摄影师赴现场实拍时从不先做准备,而是随机应变,量体裁衣,在千辛万苦中求得摄影成功的乐趣。
听说这位摄影师在小学的时候就当过童子军,后来解甲从影,在摄影界,他只能算个新手,一些同行对他的作品并不欣赏是很自然的事。
端着优质的照相机,随便摁摁快门,然后再从几千张的照片中筛选出一两张好的作品,这就是摄影师的工作。干这种行业,时间搭进去多少不说,就是体力也是够难支撑的。有人还会挖苦说,那个摄影师拍的照片,连狗熊都能拍出来。更有人说,森林里的大象用脚踩一下相机的快门就能照出那种德性的照片。很多人对这位摄影师的评价既简单又干脆:咳,哪谈得上什么摄影实力呀,纯粹是用人工换来的瞎片子。祖鞠一听这话可高兴了,一拍大腿:行啊,他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没有什么实力,他也没有。他能拍出这种照片,难道我就不能?!——祖鞠终于替自己找出辩护的词儿来了,别人对自己怎么评价就无须去管了。最重要的是,大象的脚都干得了的事现在却还由那位新手在干,那我这个英雄不就也有用武之地了吗?他满心欢喜地琢磨着:这就像一出电视连续剧,刚刚拉开序幕,片名权且叫做“英雄的胜利”吧!想到这儿,祖鞠霍地站起来,把自己的座右铭——“人生有胜又有负,此时不搏待何时”大声背了一遍,就毫不犹豫地投身到野外摄影师的门下了。可意外的是,这位摄影师的手下已经有两个人了,那祖鞠的位子究竟应该怎么摆呢?这可叫祖鞠犯难了。
升洲的工作也很不顺利。他嘴上老喋喋不休地怨这怨那,但实际上过得比谁都舒服。
升洲上班的第一天我们又聚在一块喝了一顿。那会儿我们并不知道后来升洲换工作会换得那么勤,权当“开门大吉”,留个纪念吧,几个人就这样凑在一块儿了。当时,祖鞠对升洲说:“你小子现在有工作了,这是贤珠姐姐出钱供你上学所收获的成果啊。”
祖鞠的这句话并不是指贤珠姐为升洲出大学学费那件事,而是指高三的时候贤珠姐花钱让他去补习学校“加餐”。那时高考马上就要到了,升洲却一点书都没看,最着急的是升洲的妈妈和姐姐。姐姐说:你得下决心复习,千万腾出点时间来好好看看书。可不管怎么说,升洲还是我行我素,该干什么干什么。没办法,姐姐只好出钱让他去补习学校读书了,一个小时就得花三百元。
常言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阎王吃小鬼。贤珠姐就是升洲靠着妈妈这个“阎王”要吃的“小鬼”。小时候,升洲就对姐姐不客气,姐姐的洋娃娃,抓拐儿的小石子什么的,他没有不“吃”的。这些东西如果抢不到手,总觉得心里痒痒得慌。用升洲的话说,谁叫爸爸骂他的时候老说姐姐爱学习,又听话,他却又不好好学习,又不听话呢。这是没本事,心地又狭窄的男孩子的通病,被老师或家长指责时,总爱对周围的模范女生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忌妒。爸爸过世以后,升洲得到了妈妈的特别偏爱,在家里显得更牛气了。妈妈给姐姐买生日礼物时,总要给升洲也买一份,为了参加开学典礼,妈妈总要给升洲买比姐姐贵得多的漂亮衣服。总之,除了胸罩和月经带以外,不管给姐姐买什么东西都没有少过升洲的份儿。
说起升洲和姐姐的故事来,还有一段插曲呢。升洲家住的是三间一套的房子。升洲妈因为自己经常不在家,所以把一间房子租给了一对年轻夫妇,一则可以收点房租,二则也可以让他们帮自己看看房子。剩下的两间,妈妈住了一间,另一大间房,用胶合板在中间打了个隔断,升洲和姐姐一人住了一小间。房子是被隔开了,但隔断上边是通着的。姐姐上高三的时候,妈妈给她买了个台灯,升洲心里老大的不高兴,一心想把它弄到手。有一天晚上,贤珠正在台灯下面看书,不知怎么的,突然台灯克服了地心引力,离开桌面向空中慢慢升起来了。起初贤珠吓了一跳,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但仔细一瞧,原来台灯是被钩子给吊起来了,钩子上端用铁丝拴着。当然,抓铁丝的人是谁,不用问她也知道,一定是弟弟搞的恶作剧。我们觉得这事儿很好玩,就称之为“台灯飞天案”。后来我们还听说,升洲又用同样的办法去偷姐姐的闹钟,结果没勾住,掉在地上,摔成了个哑巴钟。可姐姐并没有因此向弟弟发火,而是旁敲侧击苦口婆心地开导弟弟,教他怎样做人。
贤珠姐是一个很有主见,充满自信的人,她对男人从来没有依赖心理,听说,她后来出嫁时找的那个对象很不错。
升洲毕业后的第一个工作单位是一家经营游乐场的小公司,公司新组建了游乐场开发办公室,升洲就在这个办公室工作。这个小职位,也还是贤珠姐费尽千辛万苦,人托人找到了她男人堂叔的亲家的邻居大叔的朋友给办成的。
和升洲成为朋友的最后一个人就要算他的顶头上司了。这个上司,一年有一多半时间是在国外度过的。他一年到头的工作就是到世界各国去转悠,参观最新发明的游乐设施,并试着坐一坐,看看到底有多好玩。如果自己试过后,能由衷地发出“噢,真不错”的赞叹,就写一个下年度的计划报告,然后再和生产厂家签合同,厂家负责人请他吃饭,馈赠礼品,双方握手言欢就算完事。升洲老想:这种事倒是蛮适合我这个万能喜剧演员的,如果能让我去做那就再好不过了。可要做这份工作,升洲就得耐心等,也许五年,也许十年,也许这一辈子都等不着,公司还得论资排辈呢。
升洲每天干的工作就是在出勤簿上签个到,收一下顶头上司从国外发回的传真,接电话,除此之外再也无事可做了。时间一长,升洲就觉得这种工作太乏味,太让人腻烦,于是屁股一拍就走人了。
后来,为了有口饭吃升洲就在报价商那儿干上了。没多少日子又到杂志社营业部工作,可这些工作都不合自己的口味,升洲认为,自己最适合的职业应该是“业务策划”。他自称是曾经在色情世界混过的主儿,想以此经历为基础开一个酒吧,为此他还真忙乎了那么一阵子,往这个酒吧投了不少钱,想借此把自己浑身的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既发挥特长,又能赚大钱。如果这的确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何乐而不为呢。
世界上有一种人,看见别人撞了南墙不但不引以为戒,反倒前仆后继,重蹈覆辙。升洲就是这种人。同营业部的老职员一听升洲有这个想法就辞职了,抢先干起了酒吧生意。可酒吧生意也不是那么好做的,进酒的时候都得用现钱,卖出去的却有很多都是熟人赊账。这种酒吧,一般都是靠酒吧女招待的人缘招徕回头客,大部分可以赊账。这位老职员在营业部工作时就以好说话、人缘佳而颇受称道,他开了这个酒吧以后不亲自管理,而是把一切业务都放心地交给了前台女招待,自己天天跑到对面桑拿房里头去打牌。那个女招待一点一点把现金都装进自己腰包之后,就留下了一个根本无法讨回的数额相当巨大的赊账本,跑了。这个酒吧也就只能关门大吉了。其实,有不少欠账还是女招待在兼做小吃部会计的时候从这儿赊走的呢。
对别人的失败升洲并不以为然,他总认为自己是绝不会把事弄成那个样子的。升洲有一个毛病,落到头上的,总认为不适合自己做,可别人干砸了的事,他却认为要是自己干一定会马到成功,是个典型的眼高手低的人。如果说升洲有什么职业观的话,也许这就算是了吧。
升洲的业务策划,就和他的婚事一样只有事后自认倒霉了。升洲常对人说,他的女朋友多得能编成一个排,其中有知名模特儿,高级女秘书,还有不少追他追得发疯的靓姐儿。也许他这话有百分之七十的可信性,但谁都清楚,马上要和他结婚的那个可绝对不是什么仙女。
有一次,升洲得了盲肠炎还是什么病,记不得了,总之是要做一个没什么了不起的小手术,但必须住院。不知怎么的,无聊之余他却中了专门护理自己的女护士的圈套,沾上了荤腥儿。实际上吃荤的过程并不长,只是下身稍微轻松了一下,他身体里的激情潜能连百分之五也没有爆发出来,就算完事儿了。这个护士可非同寻常,煮熟的鸭子绝不会让他再飞,于是就把升洲看得紧紧的,再不许其他漂亮小妞靠近一步。虽然,自从这所医院建院以来,在短期住院的患者中升洲创下了女性探视的最高纪录,可由于护士的表情和随时备战的姿势的威慑,这些女孩子不敢靠近他,更不敢和升洲说上一句带点温情的话。女护士像个非洲黑人,膀大腰圆,两只胳膊就像小椽子一样粗,她两手往腰间一插,叉开腿那么一站,大似铜铃的眼睛一瞪,看上去就像阎罗殿里的守护神,谁见了都得怯三分。有人还说,她就像负责保护那些揭发黑手党罪行的证人的黑人女警般牛高马大,凶神恶煞,寸步不离地保护着升洲的“人身安全”。最后,升洲不得不自认倒霉,乖乖地被这个护士牵着鼻子走,和她结了婚。心慈面软嘴巴硬的升洲根本连哼都没敢哼一声,就听凭她摆布,把自己的一生乖乖地交给了这个“黑铁塔”。生米煮成熟饭后,升洲自怨自艾地叹了一口气,说:“我为什么在女孩子问题上就这么不幸呢,难道我的豆蔻年华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