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死囚写遗书-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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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刘原目不转睛地望着阿珍,异常惊愕地问道,“我没有做任何犯法的事,为什么要逃?”
阿珍用一种嘲弄井底之蛙似的眼光打量了刘原一番。她没回答刘原的问题,却反问道:“刘先生,你的太太——那位叫香梅的女人做了犯法的事情了吗?她为什么无影无踪了呢?”略一停顿,她又说,“那些出现在特区报刊上的无名死尸名单,难道每一个都是正常的意外死亡么?”
阿珍的话猛然提醒了刘原,他双眼逼出一股冷光,问道:“他们把香梅弄到哪儿去了?”
“刘先生,我只知道他们绑架了你的太太。说真的,你的太太现在在哪儿?活着?死了?刘先生,我真的不知道。”阿珍抬腕看了一眼手表,有些着急地对刘原说,“刘先生,你已经介入其中,特别是我突然间离开深圳后,他们肯定会怀疑我已经把内情告诉给了你。刘先生,我不想再作孽,我也不想留下遗恨。我认为最安全的办法是趁他们还没醒过来以前,立刻离开深圳。刘先生,跟我走吧!”
刘原疑信参半地问道:“贺总在深圳有那么大的能量吗?”
“贺总?哼!他只是老板的一条恶狗。”
阿珍提到那位神秘的老板,刘原是相信的。这段时间,他已经察觉到贺总只是一个抛头露面的挂名老板而已。他问道:“真正的老板是谁呢?”
阿珍犹豫了一下,咬咬牙,将手卷起来,在他耳边轻轻地吐出一个人的名字。最后,阿珍问:“刘先生,你敢惹吗?”
一刹那,刘原惊出了一身的冷汗。他端起酒杯一口喝光了残酒,毫不犹豫地说:“别了,特区。”
1994年冬天,刘原回到了重庆。
回到重庆后的刘原不敢回璧山老家,他怕香梅的父母找他要女儿。想当初,香梅是义无反顾地跟他闯特区的啊!现在,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他到哪儿去找那位满身流淌着乡情风韵的姑娘呢?
在重庆的出租屋里,在百无聊赖中,他将自己往日的光辉形象完全沉醉在麻将桌上的“方砖”里。很快,手里的积蓄输得精光。在输光了最后一分钱后,他想到了往日那些鸡鸣狗盗的师兄师弟。不过,在经历了一番特区生活的洗礼后,刘原已经不再满足于乡间那种偷鸡摸狗似的小把戏,他要做挣钱最狠的抢劫大案了。于是,刘原不仅重新走上了犯罪的老路,还在抢劫过程中将这股“匪”气发挥得淋漓尽致,“酷”到了极点。
1995年10月25日,刘原在抢劫过程中被警方抓获;
1996年11月19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6)第453号刑事判决,认定刘原犯抢劫罪,判处死刑;
1997年7月2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川法刑一终字(1997)第382号刑事裁定书,决定对刘原执行死刑。
1997年7月下旬的某天夜晚,我见到了死囚刘原。
最先引起我注意的是判决书而非他本人。我惊异一个不到二十岁的乡间少年居然有过七年的牢狱生涯。即便在他后来成为死囚、生命仅剩十多个小时的今天晚上,他的年龄也只有二十四岁啊!我极力压抑着内心里的那份惊异,按照为其他死囚写遗书的惯例,盘腿坐到他面前的地铺上,搬一床铺盖放到中间。我在进行这一系列动作时,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不说一句话。最后,我将一包高档香烟放到地铺上,抽出一支,一边做着点火的动作一边示意他:抽烟吗?在我的想象里,这其实是一个多余的动作。在我往日接触过的若干死囚中,没有一个死囚是不抽烟的。须知,在死囚们的迷信里,临上路(枪毙)以前要是“无意”中抽到高档香烟,预示着来世将投胎到一个富贵人家。
然而,他先是微微摇摇头,接着习惯性地做了一个扯衣领遮嘴角的动作。
一瞬间,一股若有若无的“匪”气似乎从他的动作间、亦似乎从他的神态间流泻出来。这股抢眼的“匪”气不同于那些恶人令人愤慨的霸气,它使我想起了那些惊险刺激的探险活动——在魔鬼的牙床上去跳舞时的乐趣。客观地说,站在“铜臭”的角度来理解,深圳某咨询公司应该说是独具慧眼,将这股类同于探险活动般的“匪”气经营成了滚滚财源。
形象代表:逼出“匪”气(8)
感谢这股抢眼的“匪”气,使我找到了话题的切入口。
于是,在这个深夜,我终于听到了刘原和香梅的故事。
我惊异这个故事的迷离与苍凉:一个年仅二十岁却有了七年牢狱生涯的乡间小偷是如何成为光芒四射的形象代表的?那位满身流淌着乡情风韵的少女被耀眼的追光灯打到哪里去了?她那如蜡梅花一样散发出隐隐幽香的躯体会不会出现在特区媒体众多的无名死尸名单上?
那天晚上,我因了一股莫名的寒意而感到四肢微微战栗。
刘原不留遗书,也不留任何遗言。我除了听到这个“酷”的故事外,他再不肯多说一句话。直到第二天清晨,当两名照管他的服刑犯人一人抬起他的一条腿走出死牢大门时,我追上去问:“你应该给香梅留一句话。万一、万一……她还活着呢?”
他摇摇头,脸上掠过一丝绝望的冷笑,最后一次做着那个“经典”的形象代表的动作。
天哪,多么“匪”气的酷啊!
当日上午,死囚刘原被执行了枪决。
仅次于总统的职业(1)
这是一则关于广告人的故事。
“不当总统,就做广告人。”
英国已故前首相丘吉尔的这句名言,成为当今社会大大小小的广告商们自勉或互励的经典语言。他们自诩从事的是:仅次于总统的职业。
1 出租车陪坐:黑夜“告”之
1974年1月29日,方海出生在重庆市江北区。在他童年的记忆里,江北区只是一片荒芜的地方,除了嶙峋的乱石便是丛生的杂草。因此,他从小听到的最多的语言便是:“长大了,走出去。”
然而,还没等他长大走出去时,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就落址江北。随着一架又一架银灰色的飞机在江北机场起起落落,原本岑寂的荒山迅速地发生了变化:江北成为重庆的开发区,众多的工厂、公司纷纷落脚这里。到了1993年初,已经十九岁的方海再也听不到“长大了,走出去”这类语言了,那些星罗棋布的工厂、公司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就业机会。
非常不幸,就在1993年的早春二月,方海因顺手牵羊窃取了工厂的一些材料,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手捧法院的判决书,方海眼前一阵发黑:我的妈呀,年纪轻轻就成了罪犯!
常言道,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有了盗窃前科的方海不可能回到原来那家工厂做工了,本地的工厂风闻他的顺手牵羊,也不敢雇佣他。也就是说,在江北区,方海不太容易找到一份新的工作。
就在他走投无路之际,命运却奇迹般地发生了变化。
那位给他带来好运的女人叫渝红,是一位年轻的女出租车司机。
1993年深秋的一天,方海在一家报纸上看到一则招工信息:一家远离闹市区的工厂招收业务员。抱着一线希望,他乘长途汽车赶到那家生产水泥的企业应聘。等他经过一系列的考试后,那家工厂负责招聘工作的一位科长丢给他一句话:“回家等消息吧,如果超过十天没接到用工通知,方先生……”那位科长耸耸肩,做了一个非常遗憾的动作,“对不起。”
那时候,天已经快黑了。怀着失望的心情,方海站到公路边一个招呼站车棚下等返回重庆的车。像这样的远郊,长途汽车大多上午到重庆下午返乡。偏偏这时候,夹着寒意的秋雨又绵绵不绝地下起来。雨催天黑,等身边的电线杆上的路灯亮起时,方海深感自己的前程亦如周遭的雨夜一样黑暗无边。
一辆出租车从远方驶来。到达近处时,车速明显地放慢,一位年轻的女司机摇下车窗,问道:“老板,是不是到重庆。”
“我是回重庆,”方海凄凉地苦笑了一下,“但是我没有钱。”
他是实话实说,他的身上,只有坐长途客车的小钱,而无包出租车的大钱。
方海的话音刚落,出租车立刻加大油门,亮着空车标志朝前方开去,很快便消失在秋天的雨夜中。但是,还没等方海的目光从汽车消失的方向收回来,那辆出租车又很快倒了回来,停到他面前。女司机将头探出车窗,说道:“小兄弟,上车吧,我免费带你回重庆。”
原来,一位老板包了渝红的出租车到远郊,空车返回重庆时,她想顺路多赚一个客人的钱。那么,她为什么又去而复返地将方海免费捎回重庆呢?原因很简单,每个地方都曾经发生过针对出租车司机的抢劫案,尤其是在这样的雨夜,尤其是一个年轻的女司机,因此,她需要一个信任的男人在身边陪坐。
——我在全国许多地方乘出租车时就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在年轻漂亮的女司机旁边,陪坐着一位膀大腰粗的“保护神”。至于渝红为什么在这个秋天的雨夜将信任票投给了方海,我永远也无从知晓,只知道经过这一段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交往后,他俩建立起了信任感。同时,方海也在渝红的身边找到了工作:陪坐。
出租车是渝红与他人合伙买的,渝红白天休息,晚上出车。顺理成章地,方海也成为一名“夜班族”。
仅次于总统的职业(2)
如果不是一位特区老板的出现,渝红也许依旧开她的出租车,方海也依旧做着陪坐的工作。当然,如果不是那位特区老板,方海决不会有后来光芒四射的“成功人士”的生活。
1993年初冬的一个晚上,渝红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接到一名从深圳飞过来的中年男人。方海至死都不知道那位中年男人到底叫什么名字,身份如何。因为自打江北机场见过一面后,他今生今世再也没见过那位中年男人第二面。
——为了叙述方便,我给他取一个代号:特区老板。
特区老板正要跨进车门时,忽然发现前方副驾驶座上坐着一个年轻男人,他立刻砰一声关上车门,转身朝另一辆出租车走去。途中,他猛然想起行李还留在汽车尾厢里,又急匆匆地倒了回来。
这时候,渝红跳下车,奔到那位老板面前。从反光镜里,方海看到渝红正努力地给特区老板解释着什么。一会儿,渝红倒回身,不好意思地对方海说:“我看,你坐民航大巴回城吧。”
“渝姐,”方海不放心地问道,“安全吗?”
渝红再一次瞅了瞅特区老板,说:“我看他是正经生意人,不会乱劈柴(打砸抢)。”
第二天晚上,渝红告诉方海,那位特区老板要包一个星期的车。她说:“这一个星期,你不用来陪坐。”渝红笑起来,“小方,放心,工资不会少你一分钱。”
不用上班同样有收入,这是天大的好事。方海高兴地点点头,顺口叮咛道:“渝姐,你自己还是要小心点。”
一个星期后,渝红将几张钞票递给方海,还告诉方海一个意外的消息,她过几天到深圳去发展。渝红说:“小兄弟,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他在深圳给我开一家公司。”
方海明白渝红嘴里那个“他”是指特区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