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死囚写遗书-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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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说:“我没有杀死被害人,最多判我十多年。”
王三冷冷地笑起来,“你娃娃平时应该多学法嘛。抢劫是打性质,又不是摸包包打金额。”他说,“像你这种情况,最轻都是无期。搞不好,娃娃,你这颗脑袋保不住哟。”
1996年11月19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以王毅犯抢劫罪向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双脚“踩”地狱(3)
开完一庭回到牢房后,王三迫不及待地从王毅手中抢过起诉书副本,认真地看了起来。最后,他长长地叹口气,指着起诉书中的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等文字,自言自语地说:“看来,你娃娃的天仓(罪大恶极)硬是满了哟。”
王毅胆战心惊地问道:“师兄,起诉书上有这些字,难道就真的是特别严重了么?”
王三一双眼睛定定地看了王毅许久,没回答他的问题。一会儿,他调头对先前那位强奸犯命令道:“把你龟儿子账上的钱全部划下来,买成猪耳朵,给我们王毅兄弟饯行。”
饯行?
王毅目呆呆地望着王三,心里想:饯什么行?不就是你自己想吃猪耳朵吗?还千方百计地找什么借口呢?!
1997年3月31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7)第759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王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械入室抢劫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0条、第53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处王毅死刑。”
3 一手“抓”人间
王毅的失眠是在开二庭后就开始了,特别是老油条王三以他见多识广的种种案例为他分析的结果,把他吓出了一身的冷汗,他一下子就哭了出来,一边哭一边拉住王三,问道:“师兄,是不是会飞钵钵(脑袋)哟?”
王三无动于衷地看着他,冷冷地说:“你娃娃早知道会这么严重,入室抢劫就不应该杀人嘛;你既然有胆量动刀子,就应该有肩头(勇气)嘛。”
1997年3月31日上午,被重庆中院判处死刑的王毅转入死牢里。这一次,最后一点有限的自由都失去了:他被钉上铁镣、戴上手铐。
看守所指派了两名服刑犯人照看他。按照看守所的监规,那两名犯人将轮流照管他的吃喝拉撒睡,也就是说,从3月31日起,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一双眼睛“照顾”着他。
按照法律程序,无论当事人愿意与否,中级法院在作出死刑判决后,都会上报到高级人民法院复审,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因此,许多在中院被判处死刑的囚犯,中院的上报材料或是当事人的上诉材料到达高院复审时,经重新量刑改为死缓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与王毅关押在死牢里的,还有一名死刑犯。
王毅当然不会放弃上诉的权利。
在外面,他的亲人为他聘请了律师。
在死牢里,那种活下去的求生欲望使他变得异常的勤奋起来。死牢里有一本《刑法》,自从他一跨进死牢那天开始,那本扔到屋角已经变得潮湿的法律书,成了他每天必读的专用书籍。他几乎是一条一条地研究着那些法律条文,再对照自己的犯罪过程,一款一款地套进去……
那么,怎样才能由死刑改为死缓呢?
大家都知道,死缓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定义,一般而言,两年后,死缓犯人都能改判为无期,就意味着活下来了。
现在的王毅,只祈盼一个虽然同样残酷但能够苟活的死缓。有了这种思想意识,有了这种强烈的求生欲望,王毅,这位平时对所有的文字都不感兴趣的囚犯,如今对毫无生命力的文字特别地敏感。临上路的头一天晚上,他当着我的面将判决书上的全部内容,一字不漏地背诵了出来。
这是后话。
给他最大启发的是那位与他关押在一起的死刑犯讲的故事。因为同为死囚,彼此之间最感兴趣的话题便是如何由死刑改为死缓。
那则故事说的是清朝慈禧太后垂帘听政期间,一位杀人犯被判秋后立斩。该死囚的家属找到当时在浙江颇有名气的一位绍兴师爷,请他设计一条活路。那位师爷调来案卷一看,然后伸出一个指头,意思是只出白银一千两,只须改动一个字,斩头就可改判为流放。等一千两白银落入腰中,师爷提笔在案卷上将用刀杀人改为甩刀杀人,杀人的性质立刻就变了:前者是蓄谋,后者是过失。结果,该死囚果然由秋后立斩改判为流放边塞。
双脚“踩”地狱(4)
“兄弟,”王毅问道,“你是干什么打倒(被捕)的呢?”
“六二六。”对方答道。
每年的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他们内部的行话称毒犯为六二六。
对方说:“按数量,我是该飞钵钵(脑袋),我上诉的理由是毒品的纯度不够。”接着,他万分感慨地说,“要是真的改判为死缓,我就是一辈子做牛做马,都不再去卖什么药(毒品)了。”
受到那则用刀杀人与甩刀杀人的故事的启发,王毅开始细细地审查重庆中院的判决书了。
在此,我们没有必要用异样的眼光与心态来看待死囚们的垂死挣扎,毕竟,活着,活下去,是动物界每一种生命的本能。
话题回到本文的第一章,就是我摘录的重庆中院的那一段判决书文字。
在阅读了那一段文字后再来看王毅的上诉理由:
首先,他那天晚上不是“窜”到重庆某厂伺机作案,而是去找过去的同事玩。在宿舍楼下“偶然”碰到李某的女朋友木旦,才“油然”想起李某尚欠自己的赔款,便跟随木旦进入她的房间,理由是寻找她的男朋友李某,至于挎包里的钱物,那不是抢劫,而是“抵押”。
——这是用刀杀人与甩刀杀人的现代翻版。
其次,他用水果刀不是“刺”了对方二十余刀,而是“动”(王毅的上诉材料上特别注明此字)了对方十多刀。
——“刺”是用刀直击,“动”则是将刀身贴到对方的皮肤上滑动,只是起威胁作用。
最后,他威胁对方时不是说:“不准吼,吼就‘杀’死你。”而是说:“不要吼,不然‘动’了你。”
——前者的态度是穷凶极恶,后者的态度是装模作样。
等等。
待上诉材料交上去后,剩下的便是漫长的等待。
死牢里有很多忌讳。事实上,这是死囚们的迷信。诸如睡觉时,鞋尖不能朝着床铺,要朝着大门,寓意有希望得到改判,活着走出去;抽烟时,不能一口气将整支香烟抽完,要留下一段,重新点燃一次火,寓意将得到第二次生命……
1997年5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死牢门突然哗一声拉开,一束灿烂的阳光照射进来。一位管教干部手里拿着一张单子,在他身后,站着两位持枪的武警战士。
死牢大门平时很少打开。死囚们心里清楚:只要死牢大门一开,要么活着(改判)出去,要么钵钵飞了(枪毙)。因此,在开启死牢大门的一瞬间,在咣当的金属撞击声中,那种生与死的切身感受,那种惊心动魄的内心震撼,恐怕除了死囚们自己,其他人是无论如何都难以体会到的。
管教干部喊道:“刘某。”
“到。”
那位毒犯立刻答道,一张脸顿时惨白,浑身颤抖着,连续站了好几次都没站起来。
这时候,从门口立刻拥进两名服刑犯人,一人架着他的一条胳膊,将刘某抬出了死牢。等大门关上后,一切又恢复了平静。这时,王毅发现自己浸出了一身的冷汗。
“你们说一下,”王毅看着两名照管他的犯人,“他是死了呢还是改判了?”
那两位劳改犯互相望了一眼,齐声说道:“改判了,肯定改判了。”
他们本来是顺着王毅的心情说的吉利话,没想到十多分钟后居然变成了现实。原本安静的看守所里忽然间响起了哭声——一位年轻男人抑制不住的激动的哭声。看守所各个监舍的铁窗口立刻挤满了脑袋。那哭声一直响到死牢门口,随着咣当的开门声,那位原本判了死刑的毒犯刘某泪流满面地站在门口,浑身激动得发抖。他身上的镣铐已经去掉了。他一边哭一边说:“改判了,改判了……”
王毅看见刘某身后的管教干部和武警战士,在他们平常严厉的脸面上,此刻都有了笑容,毕竟,生命只能给人一次,活下去,是最让人激动人心的事情。
改判后的“死囚”将从死牢中转出去与其他犯人们住到一起。刘某是回死牢搬东西的。他将一切小食品全都留给王毅,拍着他的肩头,说道:“同改(共同改造),耐心等,你会得到改判的。”临走,刘某又与死牢里其他人一一拥抱,热情地说道:“出去后(刑满),到我家乡来玩,我请客。”
双脚“踩”地狱(5)
4 两手“抓”人间
刘某虽然走出了死牢,但他留下的良好预言却一直响在王毅心里:“你会得到改判的。”
同时,照看他的两名犯人,也时不时地说着吉利话。
一天早晨,一个犯人说:“我昨晚做梦,梦到王同改改判为无期了。”
“乱说,哪里会跳两个坎坎(从死刑到无期)?”王毅明知道对方在安慰他,但还是咧开嘴巴笑起来,“改判成死缓,还差不多。”
“我梦到的就是改判成死缓。”另一位犯人立刻聪明地附和道,“还梦到两年后改判成无期。”
这是1997年7月1日的早晨,在重庆某看守所,阳光从高高的铁窗上射进来,被铁窗上的钢条分割成一条一条的光块,均匀地摆到地上。就在这个早晨,戴着手铐、钉着脚镣的死囚王毅,居然听到了铁窗外面鸟儿的鸣叫声。那种过去听惯不惊的生命的声音,在这个美丽的早晨听起来居然格外悦耳。他急忙对照看他的两名犯人说道:“你们猜,这是麻雀呢还是喜鹊?”
其中一位犯人极其乖巧地说道:“是喜鹊,肯定是喜鹊。”他故作惊喜地望着王毅,“咦,王同改,大清早听到喜鹊叫,怕有什么喜事哟。”
双脚“踩”地狱,两手“抓”人间
双脚“踩”地狱,两手“抓”人间
王毅的一张脸顿时兴奋得涨红起来。
另一位犯人同样心领神会地说道:“喜报喜报,你不说我硬是没注意到,你看,你看,”他指着从铁窗口投到死牢里的一块块阳光,“王同改,你来看,今天早晨的太阳跟往天都大不一样哟,比往天要亮好多倍哟,还把你的‘脚’都照亮了。”
他所说的“脚”是王毅晚间摆放在地铺上的那双鞋子。
一双胶底布鞋。
于是,王毅双手提起脚镣哗哗地拖到地铺边,蹲到那双布鞋前,目不转睛地看着地上那几块光斑。光斑缓慢地移动着,前进的方向正好是放鞋的地方,鞋尖又朝着死牢大门。那两位照看他的犯人见他“迷信”的专注神态,自然不敢分他的心。须知,他们的改造任务就是保证死囚在牢房里的安全。就在他们静静地等待着“光明照亮前程”的时候,两只蚂蚁从地铺下钻出来,一前一后爬进了王毅的鞋中,与此同时,阳光也刚好移到了鞋尖上。
一位犯人故作欢喜地说:“王同改,你的运气真的好哟,活物(蚂蚁)都往你鞋子里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