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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5838-天下衙门:道尽古代衙门众生相-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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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贼的隶卒叫“求盗”,也和“不良人”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四章 “本朝与胥吏共天下”五、狐群狗党《衙虎谣》(2)

    快班辈究竟怎么个“不良”,沈榜是当知县老爷的,该知道很多,也该相瞒不少,但《宛署杂记》中仍有“遂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的考语,大体是“每民间有事,应与拘送,则有‘鞋脚钱’;或已就拘执,两愿和息,则有‘酒饭钱’;奉檄踪迹奸宄,未得而株连之,则有‘宽限钱’;已得而墨覆之,则有‘买放钱’;城内每月每家有‘灯油钱’;买卖房契有‘画字钱’;各巷搭盖披檐(指“违章 建筑”——作者注)有‘隐报分例’;相验有被犯法物;每初佥及年终,置酒邀会,每家银三五分,则曰‘打网’、曰‘秋风’;……巧立名色,莫可枚举。”以“宽限钱”为例,又叫·“贼开花”,清人姚元之撰《竹叶亭杂记》里,对此有描述:    
    州县中差役之扰乡民,其术百端……有“贼开花”等名目。言民间遇有窃案,呈报之后,差役将被窃邻近之家资财殷实而无顶带者,扳出指为窝户,拘押索钱。每报一案,牵连数家,名日“贼开花”。乡曲无知,惧干法网,出钱七八干至十数千不等。胥役欲壑既盈,始释之,谓之“洗贼名”。一家被贼,即数家受累,如此数次,殷实者亦空矣。有鲁典史者,刻一联榜於堂,联云:“若要子孙能结果/除非贼案不开花。”    
    李清编《折狱新语》里,也收有不少快班辈的劣迹。如卷五《斩奸事》记慈溪县捕快柳阿安、叶僧受淫棍章 马贿买,反诬良民为贼,“遂捉拿吊打,而有搜虏衣物廿一件、银五两之事”;如卷五《奸杀事》记奉化县捕快蒋少龙、张章 ,趁拘人名义,强奸当事人妻子;又如卷四《枉诈事》中,有衙役张凤、王美泰硬指平民王继武为贼,“继武以六钱付,犹怏怏未厌,又益以二鹅”。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即便发作了,至多是“杖治”,而执行者又是他们的皂班同行,倒底有几下“着肉”的,不言而喻。“不良”丧尽天良的极端行为,是养寇自重或干脆自己也当盗贼,县令县尉等老爷追比急迫时,就胡乱抓平时有仇隙的人抵罪,甚而有比之还骇人听闻的。徐珂编《清稗类钞》上;就记有一事:清朝咸丰时,“河南多盗,州县故广置胥役以捕盗,有多至数千人者,实则大盗即窟穴其中,时遣其徒党出劫,捕之急,即贿买贫民为顶凶以销案”。有个镇平县捕快胡体安,阳为胥役,阴为盗魁,有一回唆徒党去邻近某县掠劫巨室,被害人知道了是胡体安当主谋后,上控到守道衙,当时正值涂宗瀛在河南当地方官,马上指派有司去镇平拘人。这个胡体安竟买通来抓人的邻县捕快,把自己掠来的一个小伙夫王树汶充胡体安名字带走归案。    
    “(王)树汶初不承,役以非刑酷之,且谓即定案必不死,始诺。”读者或许要问老爷干什么吃的?这也有记载,“县令马翥闻(胡)体安就获,狂喜,不暇审真伪,遽禀大府,草草定案。”涂宗瀛在清代官员中,也算是以能干著称了,偏偏就在他的管下出这等事情,足见“公人世界”的能量,上下左右的吏人和胥役用铜钱串接起来,何惧区区涂宗瀛?所以姚元之又喟叹:“地方大吏安得尽天下蠹役一一而知之?亲民者又安得尽一县蠹役一一而除之?”    
    “狐”是壮班,区别于知寨、守备等统辖的地方驻军,是专用来警卫州县衙门的武装部队,亦常承办押解犯人、护送粮饷、巡行地方等差使。清朝著名诗人袁枚(随园老人)当沭阳知县时,某日校阅壮班武艺,“发矢,矢旁决,热火器,器闭。诸丁伏地请罪。”这便是这班人的“军事素质”,可是平时在老百姓面前则个个耀武扬威,所谓狐假虎威,故名之狐。《水浒传》里郓城县都头朱仝、雷横及其统率的四十个士兵、弓手等,全属壮班概念。朱仝系本地富户,雷横则杀牛放赌,恰能补充说明衙役三班的性质。快班和壮班与皂班统归知县调度,但区别又在于前两者和粮马县丞、捕盗县尉之类的专职州县佐式的关系更密切一点。例如小说中朱仝、雷横奉知县时文彬命令去搜捕晁盖时,便是由县尉牵头带去的。孰知两个领班都受过晁盖好处,卖人情放走了通缉犯,县尉道:“走了正贼,怎生奈何?”朱仝答道:“非是小人不赶,其实月黑了,没做道理处。这些士兵,全无几个有用的人,不敢向前。”作者以为这些描绘很生动,一来表明进士出身的县尉以文职统带武役,实际上很难有施展;二来可见这些士兵们全靠卖人情过日子,晁盖给过他们钱,后来宋太公也给过他们钱,那就很难指望会抓到晁盖、宋江的;三哩,假如没钱给他们,就有颜色给瞧了。小说上的介绍是,“县尉只得捉了几家邻舍去,解将郓城县里来。”这同后面描写快班故意放跑宋江的情节,简直如出一辙——“众做公的,只碍宋江面皮,不肯动手;拿唐牛儿时,须不担阁。把他横拖倒拽,直推进郓城县里来。”试想,在这些“公人”心目里,“公”字值几个小钱?    
    说到押解人犯,自然又是壮班的油水之一,出差辛苦,就用索贿相抵。董超、薛霸、张干、李万之类的文学形象,读者们已很熟悉。若问受嘱贪贿害死人犯的事究竟有没有?完全可能,一般犯人不说,宋徽宗时,曾有“隐相”之名的大官梁师成,就是在被贬谪去彰化的途中,被押解的胥役们用绳子勒死的,回开封后谎称暴卒于途,居然没事。还有比这更离奇的:清朝时,常发生“胥役囚徒互相狼狈,以亡命横行为利薮”,就是在押解途中搞抢劫活动。那是什么心态,作者亦捉摸不定,抑或在衙役看来,应该用这种脏款来抵偿他们的辛苦,而在囚犯看来,反正有案在身,何不放胆再干几回,亦可改善待遇吧?乾隆十四年(1749),正在家居丧的太仆寺卿陈星斋坐船赴淮,准备替一位道员坐馆,“舟泊丹阳,遇秋审解犯数船,自镇江往苏。两船偶触,解役突率众囚徒入船,各持器械,杂手中铁链,指挥劫夺,罄所有以去。太仆方与客对弈,猝被一囚连殴三链,头颅脊背受创极重,流血昏晕。”不过这次他们没料到苦主是一个暂时退居的大官,结果陈星斋苏醒后,立即告到丹阳县,连乾隆皇帝也知道了这件事,“立置重典,嗣是此风稍戢矣”。(《清稗类钞·胥役门》)但是我看张集馨著《道咸宦海见闻录》时,又有不少类似记载,足见这风气是与中国封建州县衙门相伴迄终的。    
    三班以外,属于衙役辈的还有狱卒、仵作、刽子手、仓斗级、扦子手等,再宽泛一些,如里甲、保正之类,也可算在里面。有些嘴脸,在本书的第六章 里还会提到,这里就省点篇幅了。最后摘引一段清人张维屏所撰《衙虎谣》,略见这一伙的整体风貌    
    “衙差何似似猛虎,乡民鱼肉供樽俎。《周官》已设胥与徒,至今此辈安能无?大县千人小县百,驾驭难言威与德。莫矜察察以为明,鬼蜮横纵不可测。吁嗟乎!官虽廉,虎饱食,官而贪,虎生翼!”


第五章 公门中的“自家人”公门中的“自家人”

    明朝崇祯年间,浙江宁波闹出一件衙门丑闻:奉化县衙门的管门大爷胡美卿,奸占本县平民朱邦祁的老婆徐氏。朱邦祁慑于胡的淫威,特地赶到邻邑鄞县去告状,鄞县的县太爷知道此案难断,便往上级衙门宁波府申报。果然,上头还没开审,奉化知县李某人就派人去府里找推官李清说情了。偏偏李清不给他面子,在判语中直斥吖,子无奈太横!岂倚公门为吓虎,而傍朱衣为媚狐者?”最后“合断朱邦祁领回(徐氏),仍杖胡美卿以儆。”(《折狱新语》卷5)自然,没定他一个奸占民妻的罪名而判徒流,仍算是客气的。    
    为什么小小一个门子,竟然能叫朱邦祁投鼠忌器,专门跑到鄞县去告“隔山状”?又为什么这么一桩很容易了断的案子,居然会使一个知县不敢承办,一个知县出头求情?    
    原来这位胡美卿并非普通皂隶一辈,而是李知县的“自家人”。看过本书第四章 后,不少读者大都会不胜骇异;倘若天下州县衙门全被猾吏悍役盘踞住了,真无从想象朝廷除授的官老爷们,还有何能耐施展?就算是同流合污“共天下”吧,只怕双手难抵众拳,也没这本钱去“共”哩。别急,“山人自有妙计”,当官的爷们,也在实践中总结出一套套对付胥役的办法,到了明清时,最盛行的现象就是于“吏人世界”、“公人世界”之外,再造就起一个衙门里的“家人世界”。不过,这套针对性特别强烈的“自家人”体制,究竟是更有利于封建统治抑或老爷本人呢?还得一层一层掰开后,由读者自行判断。


第五章 公门中的“自家人”一、“闷讲长随行藏”(1)

    “自家人”的最基层叫“长随”。他们和官老爷的关系,既不同于胥吏和长官,更不同于属员和上司,而是一种主仆性质。但是这一类“仆”,也不同于寻常厮役奴仆、家丁书僮一流,最要紧的区别便在于:“须知官场中事,何者当先,何者当后,何事有益于民,何事有碍于官。凡升调署补,或省委初任,或科甲捐班,各有来历。至上宪饬行,明文办案,缓急限期,州县治下,额征钱粮,仓谷地丁,实    
    存未解若干,如何报销,接收交代,条款分清。民情土俗,出物土产,宪纲舆图,水陆路程,驿递差徭,种种各事,探悉胸中。”要之,便是事理兼通,人情练达,官场上的事务,衙门中的规矩,全搁在肚子里。要懂这么多干吗?这就都成了老爷的耳目与手脚了,老爷把他们带进衙门里,“分兵把守”,尽最大努力别让那些杂职和吏胥们把主人给瞒了欺了。吃私人的食,办“公门”的事,这事情是否有些矛盾?说穿了也很简单,封建社会里,讲究个“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又道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仆人替主人用心把关当差,主人得仆人之助把“公门”的事办好了,仆人既有眼前过手分肥之利,又有日后亦步亦趋之望。一根“利”字藤儿,把这些瓜儿全拴在一起,要不咋叫“公门中的自家人”?当然,真要从制度上追究起来,让“自家人”跟进衙门“办公事”,没有会典上的依据。可是中国官场上的又一个传统,就是习惯成自然,自然做规矩,谁也不认为这是行不通的事儿。比如康熙二十五年(1686)时,干脆由朝廷宣布:“议准外任官员,除携带兄弟、妻子外,汉督、抚准带家人五十名,藩、臬准带家人四十名,道、府准带三十名,同知准带二十名,通判、州、县准带二十名,州同、县丞以下官员,准带十名。”(《清稗类钞·礼制类》)这就更好了,索性把默认的惯例,翻成公然的制度。就算是大家都恪守这个定额限制吧,算一算看,县太爷带进20人,县丞以下佐式杂职等各自带进10人,加拢来又是个什么数目?而在州县实践中,起码从县太爷这边来讲,“准带二十名”的限制,总是大大突破的。    
    这么多“能干”的家人从何而来?以一个七品芝麻官八品绿豆官的原有家底,当然置不起也不需要这么些奴仆,况且真是那些被人身依附关系所束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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