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日战争史-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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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强实行干涉。在这里,对华北的侵略计划包含于“中国本部”之中,尚未单独分立。此后,日本就迅速加快了独立的对华北侵略政策的制定。
1932年8月,石原莞尔在《经略满蒙之我见》中提出:“山西的煤,河北的铁,河南、山东以南的棉”应该为日本所用,同时还强调,日本不能只满足于“满洲国”的“开发”,还必须实行“开发中国本部首先是实现开发华北的方策”。'角田顺:《石原莞尔资料·国防论策》,原书房,1971年版,第107~109页。'
1932年5月,日本法西斯军人发动政变,枪杀了首相犬养毅,结束了日本历史上的政党内阁,建立了由军部、政党、官僚联合控制政权的“中间内阁”,军国主义强硬对外路线得到加强。日军于1933年1月制造山海关事件,进犯热河,开始侵入关内,兵锋直逼华北。板垣等还制定计划,欲收买华北的反蒋派军政要员,力图以此排挤蒋介石在华北的势力,然后建立由日方操纵的华北傀儡政权,名称为“华北联治政府”。据日本驻南京总领事须磨弥吉郎的调查记载,到1933年5月,板垣为执行此计划已耗资300万元,这项费用均从日本陆军省机密费中开支。'〔日〕《现代史资料》7,美铃书房,1985年版,第567—568页。'
5月6日,参谋部向日本驻北平、天津等特务机关下达了《华北方面紧急处理方案》,提出在华北的方针是“依靠关东军之武力继续实行强压,以此为基调实施相对应的对华北的方策,使现华北军政官宪真正屈服或导致其瓦解,并迫使满华国境附近的中国军队撤退,确保该方面的安定”。还规定其要领在于:“于华北、华中、华南各方面,分别进行促使其更加分立之方案。”'〔日〕《现代史资料》7,美铃书房。1985年版,第511—515页。' 考虑到对东北的占领尚未巩固,东北的抗日武装力量尚有“22万之众”,'〔日〕《大本营陆军部》〈1〉,朝云新闻社,1974年版,第335页。' 日军需要以较大兵力进行“讨伐肃正”。
另外,日本正在建立和巩固伪满洲国傀儡政权,而用于热河等地的日军在作战中消耗较大,急需休整补充。所以,尽管制订了上述初步的方针和要领,也未能进行更大规模的作战行动。
二、日本分离华北政策的形成和实施
《塘沽协定》签订后,日本对华北进一步实施大规模扩张。这种扩张是以武力威胁为后盾,从政治、经济、外交等领域多方面展开的,这是日本推行其分离华北政策的基本特征。
(一)各种侵略华北方案的出笼
1933年7月6日,日本陆军省和参谋部向内阁提出《对华政策大纲》,该大纲提出对华北问题的两点:
“(一)虽然我们暂时容忍华北政权保持为南京政府的一部分,我们应当压迫它去实现塘沽协定的意义。排除对日货的抵制与抗日运动,保持并延伸这一形势的发展。
(二)我们必须使华北政权压制国民党在华北的抗日活动,并使国民党逐渐减少力量,最后迫使其解体。”'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战犯审讯记录(IMTFE)文件三147页C。'
1933年9月25日,日本海军方面提出《海军对华时局处理方针》,将中国分作华北、华中、华南三大部分而制定对策,其中作为一个独立问题明确使用了“对华北方策”的说法。所订出的三条方策,其基本精神是要使华北地区“通过履行停战协定,根绝抗日排货及其他反日运动,消除党部势力等,使华北的空气转向亲日”,并“逐渐在实际上独立于中央政权的政令之外,恢复同日满两国的依存关系”。'〔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1982年版,第9页。'
日本陆军也于10月2日提出《帝国国策》,其中要求在华北设立“缓冲地带”,“培养适应于分离倾向的亲日分子并促使其组织化”。'〔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1982年版,第12页。'
同月25日,经五相会议讨论确定了《对华方策》(绝密),认为在塘沽协定之后,日本应该努力促使和助成“华北地区形势好转”,应该经常以“严肃态度认真对待”,使“放弃反日政策,根绝排日运动”。'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鹿岛研究会出版社,1973年版,第148~149页。'
11月30日,日本陆军省在对内阁制定的《帝国外交政策》提出的最后修正案中,主张“支持中国大陆上之分治运动,驱逐国民政府势力于华北之外。”'张篷舟:《近五十年中国与日本》第1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24页。'
这样,日本政府和军部经过反复协商和讨论,一致提出了在华北“根绝排日”、“削弱国民党的势力”和与中央政权“分离”的宗旨。
(二)天羽声明——日本独占华北的宣言
经过上述酝酿,日本分离华北的政策逐渐形成。
1934年4月17日,日本外务省情报部长天羽英二,在定期接见记者的招待会上发表谈话,其后被称为《天羽声明》,其要点如下:
“日本为了满洲事变和满洲国问题,于去年三月,不得已通告退出了国际联盟。”“关于东亚问题,日本的立场和使命,也许和其他各国的立场和使命有所不同。”“如果中国采取利用其他国家排斥日本、违反东亚和平的措施,或者采取以夷制夷的排外政策,日本就不得不加以反对。”“各国也应该考虑到由满洲事变,上海事变所产生的特殊情况,如果对于中国想采取共同行动,即使在名义上是财政的或技术的援助,必然带有政治意义。”“提供武器、军用飞机,派遣军事教官,提供政治借款”等等,最后显然要导致离间中国和日本以及其他各国的关系,产生违反维持远东和平与秩序的结果。因此,日本不能对此置之不理”。'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鹿岛研究所出版会,1973年版,第76~77页。'
“天羽声明”拒绝国际社会对其制造“九·一八”事变的谴责,公开宣布中国为其势力范围,反对各国对中国的哪怕是“财政的或技术的援助”,这正如当时世界舆论所评论的那样,这是“日本的东洋门罗主义宣言”。'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鹿岛研究所出版会,1973年版,第76~77页。' 它理所当然地引起中国人民及世界人民的谴责和愤怒。天羽英二在3天之后重新进行了辩解,几天以后外务大臣广田弘毅也作了重新解释,说什么“日本没有侵犯中国的独立和权益的意图。日本始终希望要保全中国,维护中国的统一和繁荣”。但同时又宣布“日本对于采取任何形式违反维持东亚和平及秩序的行动,不能置之不理。”日本对东亚有着“密切的关心”等。'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鹿岛研究所出版会,1973年版,第78~79页。'
日本策划分离华北阴谋的重要人物、日本关东军沈阳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在《天羽声明》出笼的第2夭即4月18日,假借“华北人民爱国协会”的名义,向日本陆军参谋部提交了《挽救华北的政策》的机密文件。该文说:“为避免在远东爆发大战及争取东亚的和平,目前最迫切的需要便是建立一个新的华北政权。”'东京国际军事法庭裁判记录第1763—A号。'
1934年12月7日,日本陆、海、外三省官员经过协商,制定了《有关对华政策的文件》,规定日本在华北的基本宗旨是“形成南京政权的政令不能达及的情势”,其政治上应努力达到的目标是“伸张我方权益和形成隔绝排日的普遍气氛,不论华北政权的主要班底由何人组成,均不能无视在华北的日满华特殊关系”。'〔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1982年版,第23页。'
同时,还制定了“关于伸张商权的方策”,强调其经济上的目的是:“在实业界及其他普通民间广寻对象,以促进国民经济的提携,培养隔绝排日的普遍气氛,而使日满华之间的经济特殊关系置于以政治等方面的理由无论怎样也难于动摇的地位”。'〔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1982年版,第24页。'
根据当时日本驻南京总领事须磨弥吉郎记录,日本所希望的结果大约有四种:
(1)华北五省独立;
(2)华北五省自主;
(3)河北省中心自治地带;
(4)局外中立裁兵地区设立。'秦郁彦:《日中战争史》原书房,1979年新版,第62~63页。'
各种方案的基本精神都是一致的,那就是要“自治”、“亲日”。
1935年1月4日,关东军召开大连会议,关东军副参谋长板垣征四郎、特务机关长土肥原等均参加,会议历时两天,中心议题是塘沽协定签定后的对伪满和对华北的方针,决定要在华北扶植能够“忠实贯彻日本要求的诚实的政权”,“始终企图整个问题之解决,在未达到最后目的之前,则用侧击旁敲办法,逐步前进”。'《申报月刊》第4卷第2号,第123页。'
(三)广田的伪善外交与国民党政府的妥协
为了实现侵吞华北进而独霸中国的既定国策,日本兼用政治、军事手段,以武力威逼与外交诱惑相结合,企图迫使中国国民党政府就范。在日本军部与关东军着手分离华北的同时,1935年1月22日,日本外相广田弘毅在日本议会上作外交演说,提出了对外关系中要推行所谓“不威胁、不侵略原则”。'《日本外交史》19。鹿岛研究所出版会,1973年版、第82页。' 立刻得到蒋介石政府的响应。l月29日,蒋介石邀请日本驻华公使馆武官铃木美通到南京会谈。他对铃木说:“无论如何,中日两国有提携之必要,愿中日两国以互相之精神努力进行”。中国的排日运动,“至当极力取缔,但完全消灭,尚须相当之时日”。'《外交周报》第3卷第6期,第9页。'
此时,载于1934年12月《外交评论》杂志的国民党官方文章《敌乎?友乎?——中日关系之检讨》,正好发表。该文系由蒋介石口述,陈布雷笔记,用法律学者徐道邻的名义,竞相转载于各报纸,文中宣称:“一般有理解的中国人,都知道日本人终究不能作我们的敌人,我们中国也究竟须有与日本携手之必要。”
1935年2月14日,蒋介石在庐山接见日本《朝日新闻》记者时说:“中日两国不仅在东亚大局上看来有提携之必要,即为世界大局设想,亦非提携不可”,“中国不但无排日之行动与思想,亦无徘日之必要。”'张篷舟:《近五十年中国与日本》第2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5页。'
接着,汪精卫以行政院长的身份在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上,发表“对日关系书”,大谈中日提携的必要和应促其实现,他说:“广田的演说和我们素来的主张大致吻合,……。日华两国有此共识,只要双方共同努力,两国关系改善的局面就能走上正轨,我们将为此而感到欣慰。”'《日本外交史》。第19卷,鹿岛研究所出版会,1973年版,第87页。'
为了摸清日本对“亲善”、“提携”的意向,蒋介石与汪精卫商定,由国际法庭法官王宠惠乘返海牙任所之便,取道日本,与日本当局交换意见。王宠惠于1935年2月19日抵日本后,先后会见广日外相,访晤冈田首相,并会见陆相林铣十郎,海相大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