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日战争史-第2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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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军队是各占领区的统治力量,也是扶植傀儡政权的策划机关。在华北,日军自侵占平津等地后,于9月4日在华北方面军属下设立特务部,直接负责傀儡政权事项并统管对华北的谋略行动。在占领东北后华北是日军最力重视的地区,对华北的扩张与统治筹谋甚早。继炮制“冀东防共自治政府”(1935。11。)、”蒙古军政府”(1936。5)后,1937年7月底,日军分别在平津两地建立了治安维持会。提出:“建设华北人的华北”等口号,为建立更大的殖民政权作出准备。8月14日,由关东军司令部提出建议:“华北政权大致以五省自治为最终目标,先将河北及山东二省(将来包括山西)组成一个政权。另将察南、家北合并建立一个政权,前者设于北平,后者设于张家口,两政权内各配以有能力的日本顾问,日军则专门负责确保各地治安。
有关政治、经济等的指导问题,由设在北平、张家口的大特务机关长通过日本顾问对其外交、经济、内政方面进行幕后指导。”'〔日〕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部:《华北治安战》〈1〉,朝云新闻社,1984年版,第41页。'
关东军上述建议基本上被采纳,9月初华北方面军建立特务部直接统管并加以实施。特务部长喜多诚一郎少将成了华北地区傀儡系统的操纵人。9月23日在天津成立了“平津治安联合会”,为统管华北中心地区的过渡性的殖民机构。这些维持会的头目多是华北政界的旧官僚、政客。
对于各傀儡政权的地位等级问题,华北方面军和关东军曾发生分歧,关东军建议暂不急于建立统管各地的中央政权,而是建立“仅仅具有政府基本象征”的联省政府。华北方面军特务部喜多则于10月提出《关于树立华北政权之研究》报告,强调:新建政权不只为华北地方政权,而应是取代南京政府的中央政府。如果只成立地方性政权,则不足以吸收第一流的有名望者同日本合作,且容易被南京政府的统一政策所压倒。'〔日〕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部:《华北治安战》,朝云新闻社,1984年版,军44页。' 该报告为陆军首脑机关批准。
12月14日,即南京陷落的第二天,日军炮制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北平正式成立。由于未能物色到象样的有影响的人物,新建政权的主席职空缺,政府根据三权分立体制设三个委员会,议政委员会委员长汤尔和,行政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司法委员会委员长董康,以五色旗为国旗,继用中华民国年号,以北平为“首都”。原“平津治安联合会”于第二天宣布解散。
这个伪政府的主体在于行政委员会,下设行政、治安、文教、法制及赈济等五个部,王克敏兼任行政部长。各地治安维持会逐次归于该政权名义统辖之下。这一临时政府,虽是按“中央政府”的名义建立的,但实质仍为地方性傀儡政权。日军坚持“分治合作”的殖民统治原则,对其管辖范围及同蒙疆政权的关系等问题都作了仔细的规定。
日军所称的“蒙疆”,包括察哈尔、晋北、绥东等地区,关东军对该地插手甚早,该地区的殖民机构由日军操纵和控制。
“七·七”事变后,关东军8月27日占领张家口,9月4日即建立“察南自治政府”;9月13日占领大同后,又于10月15日成立“晋北自治政府”;10月14日进攻归绥(今呼和浩特),17日占包头,于10月27日召开“第二次蒙古大会”,决议撤消原“蒙古军政府”,成立“蒙古自治政府”,并改归绥为“厚和”。11月 22日,三个政权代表在日军操纵下会商于张家口,组织“蒙疆联合委员会”,主席云王,副主席德王,关东军派金井章次为最高顾问。
1938年云王死后,德王继任主席。1939年9月1日,伪“蒙疆联合委员会”改名为“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德王任主席。由于日军专横跋扈,德王不满日本政策而于1939年辞职,最高顾问金井就完全接管委员会的职权。
以长江三角洲为中心的华中地区,是日本所重视的又一块占领区。日军进犯上海之后,于1937年9月23日,在上海宝山建立第一个伪“自治委员会”。12月5日,建立“上海大道市政府”。翌年1月1日建立“南京自治委员会”,接着又建立“杭州自治委员会”。3月27日,在崇明和扬州成立伪“自治委员会”。至此,在华中地区共建立县、市一级的伪组织40余个。
对于该地区成立的政权机构,军部最初设计的级别低于华北伪政权,而华中派遣军和海军方面则试图以南京的伪政权为最高政府。1月30日。军部提出的《昭和13(1938)年以后战争指导计划大纲草案》确定各地政权之关系为:“新兴政权在华北、华中及华南,均应首先分别在其各自领域内培养实力,逐次自行扩大其势力范围,帝国对此予以联系、调整,不使其相互对立。时机成熟时,根据彼等之自觉,作为中国自身问题,指导其自然实现合并。”'〔日〕《大本营陆军部》〈1〉,朝云新闻社,1974年版,第532页。'
3月28日,在南京成立了“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政府组织采取三院七部制。行政院长梁鸿志,立法院长温宗尧,司法院长章士钊(拒绝出任)。行政院下设外交、内政、财政、绥靖、教育、实业、交通等七部。其中比华北政府多一个名义上的外交部。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成立后,加快建立各省及市的伪政权。1938年4月24日,成立南京市政督办公署,原“自治委员会”取消。4月28日,成立上海市政督办公署,大道市政府与之合并。5月23日,在苏州成立伪江苏省政府,陈则民任省长。6月22日,在杭州成立伪浙江省政府,汪瑞辏问〕ぃ�10月28日,在蚌埠成立伪安徽省政府,倪道烺任省长。为加强对上海、南京二市的控制,1938年10月4日和翌年3月2日,先后将上海、南京市政督办公署改为上海、南京特别市政府。
日军为将这南北两大伪政权合并为统一的伪中央政府,1938年9月9日,华北临时政府王克敏与南京维新政府的梁鸿志曾在口军安排下,在大连协商建立联合机构。22日在北平建立“中华民国政府联合会”,双方各派3人组成,下设秘书、政务两处,作为建立“新中央政府”的组织筹办机构。
年底,汪精卫出逃重庆,日军准备以汪为首建立新的最高政府,北平“临时”与南京“维新”政府的联合计划才搁置一边。
三、伪军的编组和运用
在军事领域,日军推行“以华制华”政策,主要是直接利用中国人组织伪军,或征调劳工参加军事差役。
1932年伪满洲国政权成立后,日军将东北降军收编,数量达14万之众,统辖于伪满“军政部”。1933年8月9日通过炮制《满洲国陆军指导纲要》,将伪满军划为5个军管区。至1937年伪满军共分6个军管区和4个警备军,辖混成旅28个,骑兵旅5个,总兵力近10万人。对伪满军由日本现役军官组成军事顾问团进行指挥,在军政部内设有顾问部。此外,日军还委派大量日本军官直接担任伪满军各级指挥官,对伪军实施直接指挥。伪满军队完全是日军的附庸军。
“七·七”事变后,日军不断扩大作战地区,兵力不足的矛盾日渐突出,遂大力组建伪军担任警备和协助日军作战,特别是对占领区的“治安肃正”作战大量使用伪军,而且随其占领区扩大,组建和收编的伪军也快速增长。
在华北方面,1937年12月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以原冀东伪“保安队”5个总队共1。7万人为基础,伪军的组建加快了步伐。1938年8月,伪临时政府治安部总长齐燮元在通县和清河分别建立军官学校、军官训练队、军士教导团等,培养伪军的骨干。1939年10月,正式组建伪“华北治安军”,齐燮元任总司令,下辖第1、第2、第3集团另两个独立团。
1940年10月,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与伪“维新政府”合并后,华北成立政务委员会,伪“华北治安军”改为“华北绥靖军”,仍由齐燮元任总司令。
10月起,又先后组建第4、第5、第6、第7集团另5个独立团。伪蒙军在“七·七”事变时第1、第2军的基础上,至1939年春发展到9个师另1个炮兵团,由李守信任总司令。在华中方面,193s 年3月,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成立后,陆续组建伪绥靖军,至1939年春,在绥靖军总司令任援道指挥下,共有苏州、杭州等7个绥靖司令部和绥靖军1个旅另3个团。1939年12月,伪政府在上海举办军官训练团,培训伪军骨干,汪精卫自任团长。
1940年4月,成立苏豫边绥靖总司令部,胡毓坤任司令,下辖暂编第1军、河南皇协军等共10个师。1941年1月,又将苏浙皖绥靖军升编为第1方面军,任援道任总司令,下辖7个师。在华南,至1940年底成立了伪“广东和平建国军”,总司令黄大伟,下辖5个师。
最大的伪军集团为汪精卫的“和平救国军”,于1940年3月汪伪政府“还都”南京后正式组建。汪政权设置了军事委员会,汪兼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领特级上将衔,在军委会名义之下,在各日占区设置高级军事机构,保持名义上的建制。1942年日本推行“对华新政策”之后,汪政权表面上的“独立性”增加。同期日占区国民党部队以“曲线救国”的旗号大量投降,伪军数量达于极盛,其正规军数量达3个方面军、3个集团军及华北绥靖军、苏豫边绥靖军等。共67师、20个旅、11个集团。据八路军延安总部1943年公布数字,该年伪军总数达62万人。'《解放日报》1943年8月24日。'
日本对关内伪军的控制形式同东北伪满军有所不同。关内伪政权和伪军在形式上多有一套独立的指挥系统,战术部队以下一般没有专设的日本人顾问或指挥官。各部队直接听命于配置地区日军部队指挥官的指挥,在华北及华中等地,日汪之间的协定规定,日军首长即可指挥伪军的团长及其下属官兵。可见,汪政权“和平救国军”比较东北等地各系统伪军,虽有相对的汕立性,而实质上仍然完全是一支附庸军队。汪政权不仅政治上完全为日军所控制,其数十万伪军也由日本设置的最高军事顾问部指挥。军官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等方面,均由日本人掌握。日军对汪伪军的方针是明确的: “配备、指导及使用……等方面,实质上应由日本军队统辖。”'〔日〕堀场一雄:《中国事变战争指导史》,时事通讯社,1962年版,第549页。'
日军对各地伪军所担负的任务,在各时期有所变化。汪政权正式登场后,集团无固定编制,每集团约以2~4个团编成。
1941年1月31日,日军统帅部在《中国方面武装团体之整备及其指导要纲》中规定:
“一、中国方面武装团体在近期内基本宗旨,应以协助我占领地区之治安肃正为主,并使之成为完成国民政府政策之支柱,此外除特别规定,应考虑各地方特色为乡土之自卫安民而加以整备和指导。
二、今后随着事变处理与国民政府的发展,逐渐在占领地全境对其加以综合整备、刷新军容,以日本军队为后盾而独立担任治安之维持,在可能的条件使之协助日本军队的作战。”'〔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