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高墙-第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远的事——那是儿时的一个梦。
来到了深圳,从业务员到部门经理到小老板到一无所有再到人力资源部部长的3年里,购买了满满四书柜书,却没有几本是小说,全都是创业、财富、管理、时政等方面的工具书。小说真的离自己遥远了吗?两年前的牢狱之灾,让我在无法面对未来的时候,又萌发了写小说的念头,这次不是因为什么梦,而是要和自己做一次心灵的较量——不让环境磨灭意志。但最终还是落空了,因为一些条件的限制……
两个月前,因一些东西的改变,失落的心慢慢平静了下来,抑或说自己看淡了一些事物,突然想写一点长的东西,当时还没确定是小说,只是想把思想的表达能够连贯起来,展示一个真实的自我。直到启动“阳光下12·4行动”的旅行前,想写小说的愿望特别强烈,因为旅行中一定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如果坚持做一件事则能帮自己摆脱许多的困扰,以减少心灵的纷乱。就这样动笔写了,结果一发不可收拾。或许压抑太久了,或许是沉淀后的爆发,于是有了16万字的小说《混在深圳》。
旅行中有过多次都想放弃,因每天经历的事不同,见的人不同,睡的地方不同,自己的思维时刻被打扰。或许我的生活注定了漂泊,每当夜幕降临,我的住处还没有着落的时候,我总发现自己的心依旧——因为那份感动,我看到了未来,也就坚持了下来。
握着刚打印出来的书稿,我并没有想象中的兴奋——旅行开始的地方,就是一个梦开始的地方。
我相信“阳光下帮教协会”的成立,将是我另一个梦的开始……
第四章 行动:背负责任一路奔走第57节:法与农民
2003年12月5日 星期五 晴
自由后第251天
广州站的下一站是中山。在去中山的路上,听到两个城里的年轻人讨论农民工素质是如何如何低,而且经常在城里干坏事,心中顿时像是打翻了五味瓶,特别不是滋味——看起来法与农民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实际上农民是推动司法改革的主体,因为中国有9亿多的农民,它代表着多数人的利益。而农民的知识结构又是最低的,正因为如此,许多不法者利用农民的某种局限性“挂羊头卖狗肉”,还高举着“人民”的旗帜。如每年年底,总有一些民工的血汗钱被骗,如果不集体闹事或用性命做“赌注”——跳楼,钱是要不回的,因为只有那样才会有媒体的关注。
“阳光下12·4”普法宣传行动,去过了许多的贫困村,虽说这些村与内地的农村还是有差别,但对广东来说,它们还是富裕中的贫穷地区。有人曾在广东某监狱中做过一个小小的统计,广东籍服刑人员,80%以上是来自偏远贫困的农村。也许有人会说,谁让他们不懂法,多读一些书不就行了吗?但没钱读书是谁的原因?他的父母,还是他自己?或许有人认为,谁让他们太贪婪,为了几百元钱去犯罪!但不知大家想过没有,他们需要这几百元钱是为了基本的生活,他们与那些贪污几千万却是为了享受的“人民公仆”相比,是不是让人觉得他们有些不可理喻?尽管他们的行为结果是一样的。
许多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即农民,是因为他们是贫穷没知识老土的象征,说具体一点就是没有钱。既然钱是那么好的东西,那么农民工不怕掉面子不怕脏,用双手换来的血汗钱为什么“城里人”总要耍赖?难道仅仅因为他们是“农民”,他们的“命”不值钱?由此说来用勤劳换来的钱得不到保障,为了生活他们还能去干什么呢?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国家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既然好处城里人都占尽了,为什么有人还要做伤害“人民”的事情?我相信“城里人”都能给出答案,因为他们有知识。城里先富起来的一些人,假期总喜欢到乡下去旅游,因为那里的人淳朴、善良——既然乡下人有那么多的“好”,不知城里人是否想过他们为什么会走上干“坏事”的路,这是谁造成的呢?
每年“12·4”法制宣传,电视里报纸上看到最多的是豪华车在繁华的大街上行驶,或许这就是城市与农村的最大区别。如果说法与农民间有距离,那就是城市与农村的距离。
第四章 行动:背负责任一路奔走第58节:永远的“阳光下12·4行动”
2003年12月10日 星期六 晴
自由后第258天
结束了“阳光下12·4行动”,今天我回到了深圳。
50天转眼就过去了,但50天的经历却给我留下许许多多的难忘和感动:我感谢那些和我素不相识给我无私帮助的朋友,我为那些和我仅有一面之缘却请我去吃担担面的路人感动,因为他们我看到了希望和美丽。
有人说,善良的最高原则是保持受施者的尊严,而这恰恰是我们当今慈善事业所忽略的——做人的尊严是任何东西也取代不了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某贫困大学生泪流满面从某企业老板接过资助款,一个用眼泪来表达内心的无限感激,一个用微笑来陈述爱心的崇高。媒体这样做是要呼唤更多的人关注贫困群体,不让一个学生因为贫困而辍学,这本身没有错,只是我们忽略了受助学生的尊严。
也许有人说:得了“好处”,还讲什么尊严呢?其实,当你的行为让别人产生了压力,你的善意就不是善意了。在这次“阳光下12·4行动”前,朋友说以“正常人”身份(不公开个人经历)进行法制宣传好,那样不会给自己将来的生活造成不好的影响,哪怕有人会说是作秀。但我没接受,我之所以选择以真实的身份宣传法制是因为想让更多的人得到启示,人的一生很长也很短,有时人走错了路回头很难,为避免不要陷得太深,给自己一些警示是很有必要的。另外行动中,有些人关心我的那段经历比关心普法行动本身更有热情。为什么呢?好奇!没有人坐牢了还敢大胆向别人讲述自己不光彩的过去。有人背着说我傻,我会心地笑了——至少我没有给他们造成心理压力,那样他们必然会对法律多一种感受,因为违法犯罪是不需要理由的,有时它发生在人的无意识中,故而要想不犯错或少犯错,加强警惕是有必要的。
人活着总要有一个精神支柱。因为污点的存在,我必须重新调整人生的方向,开始新的征途。我相信有许多走在法律边缘或刑满释放的人看不到自己的前途,随时都有可能步入歧路。这正需要更多的人站出来,给他们指引,给他们力量,让他们与某种行为决裂,找回自我,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我知道我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我相信有我的坚持,就会多一份希望。
第四章 行动:背负责任一路奔走第59节:“失足者心理咨询热线”开通(1)
2003年12月12日 星期五 晴
自由后第260天
昨天休息了一天。上午刚到办公室,手机突然响了,一看号码是外地的。
她说她姓方;叫方太,是从海南打过来的。昨天晚上,爱好文学的她在网上查阅资料时无意进入了“中华失足者热线”网站, 网站上的文章勾起了她对过去的回忆。激动的她当时就拨打了网站上我的手机号码,因我关机没有拨通,所以今天一早她又接着打了。方太的语气有些急促,我一直不好意思打断她。下面是她的讲述:
1982年1月8日,我出生于重庆开县一个偏远的小村庄。我是家里4个孩子中惟一的女孩,父母和3个哥哥对我都特别宠爱。玉萍是我的邻居,比我小两个月,她在家和我一样也是最小的,上面还有两位姐姐。因为她父母期望第三个孩子生个儿子,想不到还是个女儿,所以她一生下来就让父母不喜欢。
由于我的父母和3个哥哥都特别喜欢女孩,玉萍经常到我家来玩,我们很早就成了要好的伙伴。1988年9月,我和玉萍一起报名上了小学。在学校里我很贪玩,因为有3个哥哥护着,我经常和班上的男生打架。如果有人欺负我, 她每次都会及时向我哥报信,让他们为我“打抱不平”。
玉萍读书比我认真,我的作业基本上都是她帮我做的。记得1993年7月的5年级期末考试时,她因为传答案给我,被监考老师发现后取消了考试资格, 为此她的父母要她回家放羊。我的父母知道后第一次动手打了我。虽然我很生气,但我并没有记恨她,即使她将在学校帮我写作业的事全捅了出来。我还主动向玉萍的父母求情,同时让3个哥哥轮流去做工作,就这样她和我一起又上学读书了。
1997年7月,我和玉萍一同初中毕业。本来她可以去上重点高中的,但她的父母不同意,说什么女孩读书太多没用。而我的父母要我读书我却没有考上。
1998年春节刚过,我和玉萍在老乡的带领下满怀期待地南下深圳打工。由于是事先约定好的,我们很容易进了宝安西乡一家电子厂。厂里四川老乡超过了员工的一半。因为是第一次出来打工,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高楼大厦,我和玉萍都很开心。流水线的工作虽然辛苦,但每周有一天的休息,我还是很满足。每到星期天,我和玉萍都会和其他的老乡一起聚餐,晒太阳,去宝安城热闹的地方走走。太过安静的时候,我和玉萍也会首先打破沉默,在宿舍里唱歌跳舞。
1999年元旦,玉萍去了东莞厚街看望她的姐姐。呆在宿舍百无聊赖的我,晚上被一老乡拉去了歌舞厅。那歌舞厅在金威啤酒厂附近,原来就听她们提起过。刚开始我还有些害怕,坐在椅子上听着狂乱的节奏发愣。这时,一位英俊的男子径直朝我走来,很有礼貌地请我跳舞。他的诚恳让我无法拒绝。我很快知道他名叫大力,香港人,年龄比我父亲还大,但看起来只有30岁的样子。舞步娴熟的他耐心地教我,带引我在“快三”中轻舞飞扬,在“慢三”中柔情翩翩。我在这个男人略带忧伤的目光下,悄悄地红了脸。
舞后,大力告诉我他今天心情不好,但因为有了我的陪伴,舒畅了许多。为了表示对我的感谢,他给我1000元钱。一开始,我说什么也不肯收,因为那比我一个月的工资还多,我不能无缘无故地收别人的钱。但大力很生气,说我看不起他。看着他委屈的样子,我终于很勉强地接受了。离开歌舞厅时,大力还开车把我送回了工厂宿舍。
自那以后大力经常来工厂请我去跳舞,如果遇上我加班,他总会买一些夜宵放在门卫那里。 随着我和他交往的深入,我越来越觉得在工厂做流水线很没意思,有时工作上出了一些小错误,拉长除了会大骂我一顿外,还要扣我的工资,一点人情味都没有。一次,因为上道工序误时造成我这道工序产品积压,拉长不找别人,却让我在全线工友面前作深刻检讨。我一气之下将厂牌啪地一扔,头都不回就走了 。
当大力得知我辞工后,高兴地给我买了10000多元钱的衣服。也就是那天,我把自己17岁的身体交给了他。第二天,大力就帮我在一高档花园租了一套三居室,我和他迅速地住在了一起,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