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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月曜日的激情-第7章

小说: 月曜日的激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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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漂亮。」
    爱丽冒出一句,「你也说过我漂亮埃」
    「喔,那她跟妳不一样,她有内涵。」
    史瑞克与小科不约而同的送出「哈哈哈」,爱丽则是加大字体送过来,「石硕臣,你皮在痒。」
    史瑞克显然很乐,「比尔那叫实话实说,不叫过分。」
    石硕臣笑了出来。「比尔」这称呼,虽然不过才十天,但感觉还真怀念,在台湾没人叫他比尔这个跟计算机有关的绰号。
    后来,史瑞克的女友电话来,他很自然的重色轻友闪人,爱丽说该出门了,原本四人的聊天,剩下他跟小科。
    「喂,你毕业后,要继续念,还走回台湾?」
    「继续念。」石硕臣毫不犹豫,「我想拿博士,我跟两家计算机公司谈过,如果我能签五年合约,他们可以提供我攻读博士时的奖学金,两家的环境都不错,所以我还在想。」
    「还奖学金咧,你这个无敌打工王不是已经有二十几万了?折台币多少?啊,也不少了吧?」
    「是不少,可不能让我姊姊知道。」
    小科大惊,「还不能让妳姊知道啊?」
    自己跟石硕臣认识好几年了,老实说,很少看到像他这么聪明会赚钱的学生。他看电话簿找公司,然后自动上门推销将数据计算机化的好处,他的口才灵辩,说动率大概有一半以上。
    店家同意,价钱也谈好,他就开始输入跟整理,依照数据大小收费。
    大三的时候,他开始编纂管理程序,虽然需要量不是那么大,但是,报酬率比较高,他又跟那些喜欢炫耀的学生不同,始终走平民路线,努力赚,不乱花,七、八年下来,居然也让他存了二十多万美金。
    已经可以买房子了,可他还是每天走路上下课。
    「我怕她知道我独立后,会产生失落感啊,毕竟,我们只有两姊弟,我的需要对她来说,是很重要的生活动力,在轻松跟负荷之间,我想,她会比较希望自己是后者。」
    「但你如果跟她讲的话,她就不用那么辛苦啦。」
    「所以,我才想到用奖学金这个办法。我姊是有点粗线条,但不是笨蛋,合不合理,她会判断,』石硕臣说出自己的想法,「这样的话,一方面可以减轻她的负担,一方面我也还是依赖着她。」
    小科送过来一个苦笑,「弟弟真辛苦。」
    「辛苦的是她……我希望她快点谈恋爱。」
    「这样就比较不会管你了。」
    「这样对她比较好,人本来就有爱跟被爱的需求,她是因为自己的好朋友跟男朋友曾经背着她在一起,怕到了,所以一直不敢谈恋爱,可是她这样一个人,真的让人担心。」
    「你们这叫姊弟?根本是兄妹吧?」
    「我们也才差两岁。」
    「那群姊姊妹妹们都是这样吗?」
    「一个准备结婚,一个五岁那年就被定下来,剩下是我姊跟玺媛姊--就是收留我的那个人。」
    「你说很漂亮的嘛。」
    「漂亮……长得像中岛美嘉,啊,这边刚好有照片,给你看一下。」
    显示图片一换上了玺媛的照片,小科脑袋就已一阵的空白。
    石硕臣可以想象他的惊讶。中岛美嘉是小科的女神,他一定无法想象,自己的朋友跟有一张女神脸的人住在一起。
    久久,小科总算活过来,「女神现在没有男朋友?」
    「跟我姊姊一样,初恋受创后,就再也不接受追求。」
    「那你该不会……她这么漂亮……你又说她聪明有脑袋……」
    看到小科明显是冲击后的词不达意,石硕臣微觉好笑,「我再三个星期就回西雅图了,接着还要拿博士,然后想在那里工作,你觉得,我有可能会去追这个成熟版的中岛美嘉吗?天天见面都可能会变心,何况是距离这么遥远,既然喜欢的话,我就是要在一起才算。」
    「你这样讲,那就是喜欢了嘛。」
    「我是喜欢啊,成熟中带着小女生的天真,是男人都没有办法招架,尤其是有时候她想装作坚强,可是眼睛中却流露出无助的时候,那比性感美女对你抛媚眼还吸引人。」
    「你这个假同性恋,我恨你。」
    石硕臣哈哈大笑,「你是爱我不成才恨我吧。」
    「我要跟她拆穿你的假面具……」
    「我不会让你有机会的,啊,不跟你说了,我要出门了。」
    墙上的时钟快要走向五点,今天方玺媛上的是早班,他想去接她,可能去街上走走,或者,再去看场电影。
    喜欢是喜欢,可是他没有想对方玺媛做什么,尴尬的友谊与长距离的恋爱都不是他想要的。
    喜欢,就珍惜相处时间,对她好一点,多关心她一点。
    目前为止,他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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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下班人潮,店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六点的时候,根据过往经验,客人人数会到达最高点。不过这与方玺媛无关,因为今天她上早班。
    现在时间是五点半,再三十分钟,她就下班了。
    明欢拉肚子,所以今天整个白天都只有她跟小杰顾店,两人做三个人的事情,饶是已经从事服务业许久,但毕竟还是累。
    她现在只期待宜倩赶快来接班,然后她要回家泡澡,再看「背叛爱情」。
    小杰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上了阿格丽希的巴哈,华丽的曲子,跟走着蓝白风格的「冰蓝海豚」实在有点不配,想要他换掉,可是一整天累下来,连开口都懒。
    叮啷,门把上的风铃响起。
    她正在等机器将咖啡吐出来,小杰拿了菜单走了出去。
    「一杯卡布奇诺,一杯温牛奶。」乔霓的声音。
    方玺媛微微一笑。乔霓以前又是酒又是咖啡的,在怀了宝宝之后,只喝牛奶、果汁,上次她们去猫空,她就在那块「禁带外食」的牌子旁边,跟服务生多要了个碗,然后大剌剌的把装在保温壶中孕妇食补汤倒出来喝。
    服务生傻眼是傻眼,但在看到保温壶上印有「王妈妈坐月子食补中心」的字样后,却也不敢说什么。
    恋爱的力量很伟大。
    虽然乔霓老说沈亮宇丑,可是他却有办法把这只纸老虎收得服帖,让她心甘情愿放下事业上的一切,在家专心待产,对她们这几个大学起就认识的朋友来说,真的是从来未见。
    方玺媛其实是很羡慕的。
    能够喜欢上一个人,然后也被一个人喜欢,最重要的是,自己愿意为那个人放弃一些东西。
    不是被逼迫,是放弃得很喜悦。
    乔霓的事业心一直很重,进入银行后也拚了命的要往上爬,可是,因为沈亮宇疼她,她什么都不要了。
    没有当成她一直以来想争取的客服部经理,可是现在的她却比以前看起来更幸福、更快乐……咖啡机停止了运作。
    方玺媛将黄色的杯子放入杯盘,送到了七号桌的客人面前。
    转过咖啡厅的门型弯,正准备去跟乔霓说一下话,意外的,跟她坐在一起的人不是品曦,也不是湛蘅,而是……而是……乔霓跟她招了招手,然后,那人也转过头来,还是一样好看的眉眼。
    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叫他的旧名「浅井奏」,还是叫他那个大红大紫的艺名「莫斯」比较好。
    不想面对,但是,二十七岁了,难道要像小孩子那样躲开吗?他是沈亮宇的好朋友,而她与乔霓的友谊也会持续,躲,又能躲到什么时候?
    犹疑之间,乔霓已经先走了过来。
    「我有打电话给妳,不过妳一次在忙,一次在点货,所以……」她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妳如果不想跟莫斯讲话,我就带他走。」
    「没关系。」
    「哎呦,玺媛……」
    「真的没关系。」方玺媛定定的说,「其实,自从他上次来店里之后,陆陆续续都有打电话来这里,那时他就一直讲,等他从香港回来,希望能跟我吃顿饭,所以……不要紧。」
    「真的?」
    「等宜倩来我就下班,她应该快来了。」方玺媛看了一下时钟,又安抚的摸了摸乔霓的手臂,「我没有生气,该来的就是会来,早点说开也好,省得大家都有种好像什么事情没做完的感觉。」
    「那就好。」乔霓艳丽的五官明显的松了口气,「他今天中午一直从香港拨电话,因为他明天又要去美国了,只有今天晚上有时间……妳不生我的气就好了。」
    随着玺媛的一笑,她心中的大石总算落了地。
    她很担心她们的友谊会因为那个花花公子受损。
    莫斯是沈亮宇在台湾唯一的朋友,她是沈亮宇未来的老婆,而且最重要的是,当初莫斯之所以会来「冰蓝海豚」,并不是偶然,而是受到沈亮宇的托付,来找当时被银行开除,暂时在这里打工的自己--基于这段说也说不清的奇怪原因,她好像没有办法置身事外。
    「那我走了,你们好好谈。」
    「小心下楼。」
    「会啦。」乔霓走了几步,又回头叮咛说:「如果妳晚上心情不好要人陪,我醒着,多晚都醒着。」
    面对她这样的心意,方玺媛笑了,伸出手抱了抱她,「妳啊,早早上床睡吧,储备体力,好准备生宝宝。」
    「可是……」
    「妳好啰唆。」方玺媛笑着婉拒,「我有品曦,还有湛蘅,至于妳,还是早点休息吧,不然我怕妳太累,生出来的孩子会变丑。」
    「那……那我走了喔。」
    「快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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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霓走后五分钟,宜倩就来了。
    方玺媛脱下绣着海豚跃水画面的粉色围群,朝角落那张桌子走去。
    短短的距离,但是,感觉好艰难。
    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在刚刚乔霓坐过的椅子上坐了下来,面对面,她可以很容易看到他的脸,眼睛、鼻子、嘴巴,都是她很熟悉的模样。
    很久以前,他叫浅井奏,跟她一样是东京华桥学校的学生,谈了三年她以为会天长地久的恋爱。
    后来他不见了。
    留了信说想回台湾闯一闯,然后说会永远爱她。
    问了华侨学校的朋友她才知道,他早就有打算回台湾,所有的人都听他说过,就是她没有,在他准备把将来延展到台湾的时候,她像个傻瓜一样,在东京想着他们的未来。
    未来并没有实现,她因为父亲结束生意的关系,举家又迁回台湾,然后在中文补习班认识了当时在那里打工的湛蘅。
    接着考大学,过着自己的生活,准备毕业的那个夏天,她突然在报纸的娱乐版上看到他的照片。
    如果用很乡土的话来讲,就是当了明星。
    那个跟她谈了三年恋爱,后来不声不响离开的人,因为中日混血的特点,让他在一波的偶像潮中受到了注目,报纸上的他不叫浅井奏,赶上明星有英文名字的潮流,他现在叫莫斯。
    走红得很快,她常常在报纸上看到他的消息,原本以为,他们之间是不会再见了,没想到,这世界上真的有巧合这回事……好久不见,两人都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后来,还是他打破沉默。
    「玺媛。」他唤她,声音一如当年。
    「嗯?」
    「我……今天才回来。」
    「我知道,刚刚乔霓说了。」
    「我问了乔霓,她说……说妳们认识好几年,妳回台湾了,为什么不找我?我没有换电话。」
    那样急于解释跟要解释的脸孔,说不心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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