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鼠 [英国]劳伦斯-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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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那怎么可能。我们谁都没上楼,而沃太太上床是半小时前的事。”
“过道上的窗户有窗帘吗?”索默斯轻声插话道。他曾帮夏普装修过房子。
“我不信有窗帘,”夏普说,“我把它忘了,因为它不在屋里,我也从不去那一边,即便是沃太太上厨房的楼梯,她也用不着过那儿呀。”
“或许她上床时是举着蜡穿过那儿的。”索默斯说。
中尉可不愿受冷落。这几个年轻人细声细气地闲聊,把他排除在外了,似乎他无足轻重──他们就想干这个。
“您家面对大海的窗户没挂窗帘,对吧,夏普先生?”他用军人的口气说。
“你明天得给它挂上个帘子了。”索默斯对夏普说。
“你叫什么?”中尉淡淡地问。
“索默斯,不过我没跟你说话。”索默斯冷冷道,随后轻蔑地对夏普说,“就这么回事。肯定是沃太太举着蜡烛一晃而过。”
人们沉默了。那些好奇的旁观者们也未表示异议。
“是,我想就是这么回事。”夏普气愤地说。
“我们明天就挂上窗帘儿。’索默斯说。
那中尉真想把这屋子搜一遍,摧毁它的隐私,但没这么做。他上下打量着音乐室。哈丽叶尽管招人恨,但总算是个贵妇;脸色苍白的索默斯则一脸的嘲弄表情;夏普则叼着烟斗无动于衷;那几个站在背影里的小木拉子随从明知原委,几乎要“倒戈”反对这个军官了,他们对中尉来说可是太重要了。
“哼,反正漏光了,夏普先生。从海上看得清清楚楚嘛。”说着他转身向随从们寻求证实。
“哦,是的,灯光挺清楚的。”掉进沟里的那位说,以此出口气。
“是蜡烛!”夏普操着他那富有乐感又恼又损的特殊语调说,“是蜡烛碰巧掠过──”
“你有一面窗户没挂窗帘,灯光从中泄出去了。我得向总部报告这事。也许,如果您能给卡隆少校写份检讨书,这事儿就算过了,只要别再出类似事件──”
他们走了,这三人回到屋里,怒气冲冲,嗤之以鼻。他们嘲弄那中尉的相貌和声调,嘲弄那几个随从的长相,哈丽叶觉得那个掉沟里的人最教她开心。他们这样说笑,其实他们知道窗下的荆豆丛中埋伏着人在偷听,已经埋伏一宿了,随它去。
“你会写检讨吗?”索默斯问。
“检讨?不!”夏普火了,不屑一顾地说。
哈丽叶和索默斯星期一回家了。可星期二夏普就来了,说警察到过他家,留下一纸传票,要他去城里走一趟,按照《王国国防法》,他被起诉了。
“我看你必须走一趟了。”索默斯说。
“哦,去就去。”他说。
夫妇俩等了一整天。下午,夏普回来了,脸色苍白,泪水盈盈,目光中透着屈辱。长官要他为他的国家服务而不是躲在与世隔绝的角落里搞恶作剧,还要罚他二十英镑。
“我就不交钱。”夏普叫道。
“你母亲会交去的。”索默斯说。
果真如此。在人家手心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吗不躲着点?
低地里的麦子收干净了,他们开始收割活地上高处的两块麦田。
夏普骑着自行车来说一个农夫请他去维斯特尔帮忙,他就去这一次;索默斯把他扯进这种事里,弄得他心里老大不乐意。
不过索默斯挺喜欢伯扬农庄的这一家人,喜欢和约翰·托玛斯及姑娘们一起干活儿。约翰·托玛斯长索默斯一两岁,此时是索默斯最要好的朋友。他喜欢整天在大路那边的麦地里干活儿,四周是荒蛮的沼地,左首,山丘上的史前花岗岩石高耸如黑暗的金字塔,面前是大海。海面上空时有飞艇盘桓,搜寻潜艇,田里的人们便停下手中的活计观看,看过了接着干活儿,马车缓缓地颠簸着行驶在荒芜的花岗岩石路上,像一艘摇摇晃晃的船驶过哈丽叶那间路面下的小屋。不过索默斯在上面一呆就是一天,装车、挑拣或休息,歇息时同约翰·托玛斯聊天。托玛斯喜欢带点哲理和神秘地谈论太阳和月亮,谈论月亮在夜里神秘的力量,谈论人随着季节的变幻发生神秘变化,谈论性对男人产生的神秘影响。他们就这样躺在蕨草和石楠上,边等马车边聊天。有姑娘提着篮子送晚饭来了,他们会一起吃,周围的语地、天空和秋色令他们心旷神怡。索默斯爱这些人,爱他们的敏感和聪慧。他们没受教育。可他们对世界怀有无穷的好奇,总想弄懂什么是“对的”
。
“索默斯先生,您觉得这对吗?”这样的问题发自女孩子们,发自亚瑟和约翰·托玛斯。他们以康沃尔人讲话的方式,吐词极快,带有西康沃尔口音。有时口音是这样的:
“索默斯先生,你寻思这对不?”
他们那一双双黑眼睛在盯着他,像要从他脸上看出这个道德的问题答案来,的确有点奇怪。对他们来说,是与非的概念不像对英格兰人那样一成不变。之于他们,是与非的道理仍有点神秘。只有一件事是错的──肉体上遭到任何一种强迫和伤害,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
至于别的行为,都因人因事而定。他们没有一丁点骑士或爱的道德观。
哈丽叶时而也来喝喝茶,但不经常。他们喜欢她来,可她在场又让他们感到有点不自在。哈丽叶绝对是个贵妇,她喜欢他们大家,可她有点矜持。索默斯跟他们很是亲如一家的样子,但哈丽叶不行。女孩子们都说:“索默斯太太不像索默斯先生那样跟我们渴得热热乎乎儿。”
不过哈丽叶来,总是让他们感到开心。
可怜的哈丽叶在村舍里日子过得好不孤独。现在理查德不把她挂在心上,他只对托玛斯和农民们感兴趣,自己一天天变得更像个劳动者了。而农民们对哈丽叶如何独守空屋并不在乎,连夜里独自守在那间小屋中担惊受怕也不予理会,因为那是她感到英国当局恨她胜过恨索默斯,因为她让他们感到她蔑视他们。正因为他们实在卑鄙,他们一见她就恨,恨她的美,恨她的骄傲和她的尖刻。可是,理查德,连他也忽视她、恨她。她简直给逼疯了,于是他们两个之间打得不可开交。
麦收尚未结束,天一天比一天短了。有时索默斯独自一人躺在麦捆地上,等待最后一辆马车来装车,别人此时则在挤牛奶。渐渐地,夜幕开始笼罩在阴暗、粗砺如兽皮的沼地上,笼罩在那些浅灰色的花岗岩石头堆上,那古老的石头看似一群群巫师,教人想起血腥的祭祖。索默斯在晦暗中坐在麦捆儿上,看着海面上灯火明灭,他不禁感到自己是身处另一个世界里。跨过疆界,那夕阳中有当年凯尔特人可怕的世界。远古的史前世界精灵仍在真正的凯尔特地域上徘徊,他能感到这精灵在野性的黄昏中进入他体内,教他也变得野气起来,与此同时教他变得不可思议地敏感微妙,从而能理解血祭的神秘:牺牲自己的牺牲品,让这血流进古老花岗岩上荆豆丛的火焰中并百倍敏感地体验身外动物生命的黑暗火花,甚至是骗幅,甚至是死兔体内正在于死的蛆的生命之火。扭动吧,生命,他似乎在向这些东西说,从而便再也看不到其令人厌恶的一面。
这凯尔特古国从来不曾有过我们拉丁一条顿人的意识,将来也决不会有。他们从来不是基督徒,在蓝眼睛的人看来不是,甚至在真正的罗马和拉丁天主教徒看来也不是。不过,他们被我们的意识和文明压得过分,积郁起永久的文火,它永远也扑不灭,除非它自己燃尽。
这个秋季,理查德·洛瓦特似乎倒退了。他对这个地方怀有激情,怀有深深的乡恋。他能感到自己的变态。他不再想刻意作为一个思想冒险家去斗争。他愿意随波逐流漂入某种血的黑暗中去,令自己的血管再次随着徘徊于史前人祭场上神秘石头中的野性振荡而共振。人祭!他能感到他那黑暗的血液意识再次附着其上,渴望而又感到神秘。古老的神灵,古老恐怖的神灵缠绕着浑尘中黑暗的沼地边缘,天光四射开去,明朗的天随之化为乌有。随后,一只猫头鹰开始飞翔嚎叫,理查德思绪回溯,回溯到血祭的史前世界和太阳神话、月亮神力和圣诞树上的概寄生,从而离开了他的白人世界和白人意识。远离强烈的精神重负,回退,回退到半冥、半意识中,在那里,意识搏动着,是一种激情的振动而非理性意识。
约翰·托马斯驾着车来了,他们两人一起将麦捆装车,边装边聊天,聊的是他们深有感触的半神秘事物,一直聊到天黑。约翰·托玛斯紧张地扑闪着那双棕色的眼睛,眼神里满是恐惧,惧怕冥冥中的东西,惧怕不可知的恶毒行为,首当其冲的是:怕死。所以他们才要谈论死亡和死的力量。这个农民,以某种非理性的方式弄懂了这些问题,甚至比索默斯懂得更多。
夜色初降时,他们驾着马车下了山,在村舍门口分了手。对有着一脑子条顿人思维方式的哈丽叶来说,约翰·托玛斯的招呼声就如同嘲弄。而索默斯则像个敌人回家来了,脸上的表情透着十足的刻毒。
对哈丽叶来说这是个痛苦的时刻,亦是个令她焕发光彩的时刻。
秋天一口凉似一日,麦子收完了,就到了十月。约翰·托玛斯每天都驾车穿过沼地去集市上,要走两小时呢。这天索默斯同他一起去,他妹妹安妮也一道去买东西。这是个美丽的十月早上。他们穿过教堂城外那一片石头小山包,继续上山,那里,花岗岩地表看上去一派荒凉,古老而坚实。他们能看到远处巨大的悬崖下飞翔的海鸟。还有一只雕在教堂城下方的沼地上盘桓。这是一个充满康沃尔色彩的神奇早晨。约翰·托玛斯和索默斯步行上山,把马恒绳留给坐在车上的安妮。
“等到战争结束的那天,’索默斯跟着车在阳光下穿过枝头摇曳的荆豆丛向山上走着,一边走一边说,“我们要走得远远儿的,去墨西哥、澳大利亚,看能不能在那儿生活。你也要来呀,咱们在那儿办个农场。”
“我!”约翰·托玛斯说,“我去算怎么回事?”
“为什么不呢?”
那康沃尔人以一个他特有的怀疑微笑做了回答。
他们终于穿过沼地,翻过了山,到达了城里。约翰·托玛斯总是迟到。索默斯转来转去买东西,后来在一家小吃摊上与安妮碰头。约翰·托玛斯也是要到那儿的,可他食言了。索默斯在这康沃尔的码头上溜达,现在他熟悉这儿了,人们见到他也认得出他来,他是个招人恨的主儿。不过,买卖人儿对他倒是和蔼而友好。真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
这座城里流传着一个故事。两个德国潜艇军官进了城,身穿从他们击沉的英国船上弄到的衣服。他们在山湾旅馆住了一夜。两天以后他们劫了一条渔船,对渔夫讲了这件事。有个渔夫不信,他们就向他出示旅馆的收据作证明,然后弄沉了渔船,用划艇把三个渔夫送上了岸。
·托玛斯这个唠叨嘴子应该五点钟到马厩。他总是没完没了地唠叨,从没准时过。索默斯和安妮一直等到六点,所有的农夫们都驾车回府了,只剩下他们了。
“伯扬家的车──永远最后一个。”别人都这么说。
天黑了,店铺都打烊了。忙了一天的城市这时变得冷漠、生硬而荒芜,陡峭的山路上风呼呼地刮着。快七点了,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