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鼠 [英国]劳伦斯-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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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沉思中不经意地转过身,听到杰克回来的声音。随之他开始假寐。在澳洲他一直难得睡个好觉,似乎是土着人的魔魂在他睡着时潜入了他体内,把他旧的体格全然破坏了。睡眠对他来说成了一种痛苦,还没完没了地做梦。这天夜里,他刚做了一个颇为生动的小梦,便醒了。一梦就醒,速度之快亦教他恼火。而在家时,他是不到黎明时分不做梦的。
那个梦不过如此:他站在“咕咕宅”的起居室中,弯着腰在干点什么小事,或许就是在折上报纸吧,上床前整理整理屋子而已。这时他感到胳膊有点刺痛,随之听到身后一个男人调侃笑谈。似乎他也看到了这个人的脸──一个陌生人,一个粗粗拉拉壮壮实实的澳洲男人。这时他不无恐惧地意识到:“他们在我头上套了一条麻袋,缚紧了我的胳膊,让我蒙在黑暗中动弹不得。他们趁机从卧室里偷走我那只棕色的小包,那包里可是装着我们全部的钱财啊。”紧迫的现实令他震惊,他要挣扎着从睡梦中醒来,不过,好半晌他也弄不清这样的事实,诸如:“我并非置身‘咕咕宅’中。我并非在马伦宾比。我是在悉尼的威叶沃克,考尔科特夫妇就在隔壁。”良久,他真的醒了。不过,如果那种事真的发生过了,那大概也只是梦中才有的事,很难真的发生在他身上。
翌日一早,他们就动身回南海岸了。杰克颇为调侃地对索默斯说:“你们是不是跟我们处得不怎么愉快呀?”
索默斯沉吟片刻才回答:“我对我自己不是也不满意吗?”
“这年头,别太较真儿了。”杰克说。
“可能我是非较真不可的。”
“可你知道,你不可能让一切都完完美美地等着你去享有。要学会游泳,就得先淹上几回,呛几口水才行。”
“怎么个挨淹呛水?”
“还不懂?我觉得你是想做什么事之前先要十拿九稳,全明白了再做。可有些事是不可能这样的。你得先一头扎进去,就像把狗扔进水里一样。”
索默斯对这番话十分不以为然,心中悻悻然。这是他们遇上的头一个真正的冬日。悉尼的清晨,寒雾弥漫,湿雾欲滴。山里──蓝山山脉中一定会下雪的。可是雾幕撩起后,蒙蒙细雨也收起了雨丝,淡黄的阳光如水流泻。
哈丽叶在火车上不得不跟同行的旅客交谈,因为洛瓦特此时情绪十分不佳。这是个红胡子的威尔士人,淡蓝色的目光中透着些许哀怨,似乎一切都是那么不尽人意,总觉得自己怀才不遇的样子。他说他的名字叫伊文斯,开着一间百货店,在澳洲已经住了十六年了。
“这儿夏天热吗?”哈丽叶问,“我猜挺热的吧?”
“是的,”他说,“极热。我记得有一阵子下午两点就上床躺着,热得不能动弹。热得让人顶不住,太热。”
哈丽叶在印度尝过酷热的滋味儿,信他的话。
“你认为要很久才能适应这个国家吗?”她随后又问。
“嗯,我想得四五年工夫你的血才能变稀点儿。少于两年都免谈。”
“四五年!”哈丽叶重复道。但她脑子里这时想的是这句“让你的血变稀”。变稀!真叫怪!洛瓦特也听到了这句话。而他的血则很难变稀。很明显,他要在这国家呆下去,还要熬上四个年头才能适应。那,如果血真变稀了,又会怎么样?他看看伊文斯先生:苍白的尖鼻子,红头发,淡蓝色的目光中透着哀怨。伊文斯先生似乎同“旧世界”来的人聊起来很感愉快。“你们是旧世界来的?”这是个不可避免的问题。血变稀后教他看上去缺了点什么。可他绝不要再回威尔士。哦,不,绝不再回去。
“到了这儿,咱的血比在旧世界时稀了。”澳大利亚人似乎把这当成了一个科学说法。理查德觉得,他不想让他的血变稀以适应澳洲的制度。可到了晚上,入睡之后,毫无疑问这种新陈代谢会迅速疯狂地进行。
黄昏时分,索默斯和哈丽叶回到“咕咕宅”,天上飘起了小雨。
哈丽叶一脚迈进门,着实松了口气。
“噗!”她长出一口气道,“谢天谢地,总算回来了。”她四下看看,便去整理沙发上的小垫子。前几天为了除尘,他们把这些垫子很是抽打了一番。
索默斯则来到草坪边上,这儿靠海近些。海水正呼啸着,一排排浪头涌动着,浪并不太高,却是长长的,一波接一波汹涌翻滚。天空灰蒙蒙的,海天之间扯起了一道道昏暗的雨幕。而在南边,正有一片黑鸦鸦的雨幕随风袭来。栈桥尽头,风浪之中,一条长长的满载运煤船正随波颠簸,要挣脱缆绳漂走了。可那海浪实在绵长,水流过于汹涌湍急,使得这条船难以调头离岸。
无色阴沉,可大海相比之下却显得白亮,只是色调颇冷。浪涛呈现为黄绿色,泛着白沫。一排浪头一般会泛起三道白沫来,前赴后继地随海浪翻卷而来,而有时也会有四道泡沫。绵长的浪涛拍打着海岸。海岸上景象荒凉一片:浪潮退下后,沙岸裸露出湿漉漉的陡壁来。
礁石让雨水冲刷着。那矮爬爬、狭长的黑色汽船仍旧在风雨中飘摇,远看影影绰绰的。
索默斯走回屋,突然开始除下身上的衣服。转瞬间他已赤身跑过雨中,清凉的雨水立时洒了他一身。啊,城里那场炽烈的情感经历太教他燥热得慌。哈丽叶惊讶地看着他的白色身影消失在矮矮的崖畔,便跑过去看。
他飞跑过沙滩,那儿凉风习习,雨点儿稀疏。他径直跨进水中,扑入涌上来的浪花中。这海水至少看似翻滚着。浪头把他旋入水底,教他尝尝太平洋的滋味。啊,清凉湿润!清凉湿润!海浪又退下,沙滩在他身下又散开,他成了一条搁浅的鱼儿晾在沙滩上。他再次扑入水中。一道道墙一样的浪头在不远处汹涌着,可看上去仍然很可怕,似间不容发地咆哮而来,那白色的浪墙正“哗啦啦”压向他。就在那澎湃激荡的白浪背上,那条影影绰绰的汽船在挣扎,看似骑在什么枝头的一朵花儿。
他没敢游近那浪墙。不,那汹涌的绿色波澜足以揪住他的脖子把他掀到海滩上。但是波涛的冲击对人是有好处的;如果你逃跑,海浪会沉重地砸到你的后背上;如果你向前冲,它会迎头冲来,扑入你怀中。
走出海水时,雨正下得急,天幕低垂,黑沉沉地悬在绿波白波之上。海岸边翻涌着泡沫,一片雪白,看似四射的阳光一般。雨水落下来,倒让人觉得暖洋洋的。
哈丽叶手执一条毛巾穿过草坪走来。
“这样可真不错!”她说,“早知道这么好,我刚才也来下海了。”
但他没理会那条毛巾,而是进了小洗澡间,站在莲蓬头下冲掉太平洋粘在他身上的海水和气味。哈丽叶手拿毛巾跟过来。他用手挡住她的脸冲她点点头。她明白他的意思,就若有所思地出去了,待他擦干身子,才向她走来。
未了,她更为好奇了。结束之时,外面天色已暗,她冲他笑道:
“太棒了,很时髦呢。直接从海中走出来,像另一个动物似的。”
棒、时髦,这种词儿让他觉得很不适合描述刚才的情景。他给她端来一碗热水,就去准备茶点了。风声开始大了,淹没了大海的涛声,但仍能听到屋外海的咆哮。他们喝茶,吃了愠悖酱的烤面包。那七把掉了壶嘴的茶壶在红白两色的方格茶座布上闪闪发光,那块布占了硬木桌的一角。谢天谢地,他感到凉爽而清新,很是超然,虽然不像在家中那么受用。没有家里的受用感,这反倒使他觉得庆幸。这间屋,很容易受室外的影响,它就像海滩上的一只贝壳,清凉,弥漫着海的气息,而不是一只可以藏身躲避的安逸小盒子。
杰克·考尔科特的驳斥还让他觉得如鲠在喉。或许说到底他只是个来澳洲混饭的,爱夸大事物的重要性,尤爱在未知物前装成全知全能的上帝。澳洲人把英国老家来的移民称做Pommy。
老师:乔治,你干吗打他?
乔治:老师呀,他叫我Pommy。
奥西(一只眼睛已经变色):嗯,你是个Pommy,难道不对吗?
我能让你不是Pommy吗?
Pommy据说是石榴的简称。而这种发音在一个顺其自然发音的国家中便与移民一词的节奏相近。还有,移民们在血末‘变稀”之前的初期,其特征是圆脸和红脸蛋。人们这样说。有了石榴,便引出了Pommy这个词。让词源学家们姑息吧,这种词的变异是合理合法的。
或许,索默斯自语道,我就是个傻乎乎的Pommy。假如我的血已经变稀,就不会对同“袋鼠”同甘共苦或与杰克义结金兰感到大惊小怪。我即使不是个红脸膛的Pommy也是个青脸Pommy。当然了,这些人把一切都视之自然,并且希望我也这样做,可我却像一条掉进油锅里的鱼儿,又蹦又闹。那是注入了太多“灵魂”的缘故。当你的血变稀后,便只剩下灵魂的残渣了,你的机智与感情全然离你而去了。正如同杰克所说,你会把一切视之当然。难道这样做不是最理智的吗?总比你钻牛角尖儿硬要用你的条条框框去衡量要好。唉,血一变稀,你就会忘却许多。可要忘却的东西太多了,一旦忘却,你又说不上来忘却了什么。首要的是,这样做是与古板的英国理性传统势不两立的。
其次,一旦你的血变稀了、没了魂,你就也不在意谈你的感受了。
“你这杯澳洲红酒淡多了。”索默斯上床前无意中看到映在镜中自己的身体,对自己这样说,“你瘦得如同一只空瓶子,可瓶中酒却不能淡。我这几天简直是在犯傻。”
可他又自忖:“难道我愿意让自己的血像他们那样变稀不成?血变稀了,人也空虚了。我想要这种奇特的透明血液,让它成为一种对照物吗?这种血使人感情无常,空虚苍白。当然,在我的血未变稀之前,我是不会像他们那样看问题的。天知道,这个充满博爱的世界上,人类何以用同一种眼光看问题。须知,不同大陆上人们的血浓度并不同,血不同,心态必然不同啊!眼光绝不会相同!”
第八章 火山迹象
理查德·洛瓦特·索默斯发出了新的誓言:绝不为什么事过分动情、过分认真,而是沉着镇定地面对一切;还有,那就是摸不准情况绝不感情用事过早下结论。他已经快挣脱束缚了,为什么看到别人挣脱了绳索,脚上拖着断绳头儿瞎撞而发脾气呢?是奋力挣脱自己身上的最后一根绳索呢还是毫无束缚地信马由维缰?自己选择吧!
但是上帝已经成为过去,我们又一次遇上了陌生的众神。“当你快要摆脱绳索时,你别无选择,只有去死。”一首过时的俗歌儿这样唱道。的确如此吗?为什么没彻底摆脱掉?当你身上还有最后一根绳索束缚时,就该彻底挣脱它。当你走到小路尽头时,你该拚死冲进灌木丛中,披荆斩棘,直至杀出一条新路来,不在乎是否遇上□蛇、沙袋鼠甚至恶臭。如果你见到某个人在奋力开辟一条新路,千万不要脱口而叫“神经病”、“恶棍”或“歹毒的人”。也不可一言以蔽之“傻子”战和善地叫人家“可怜的人儿”。你应该允许人家试一试身手。怎样也比自作自受、作茧自缚或做千篇一律的事要好。宁做一个“坏人’,也不做机械的千篇一律的工作。当什么也不当人蚁。
这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