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网络杂集电子书 > 你是天使我是谁 >

第17章

你是天使我是谁-第17章

小说: 你是天使我是谁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是我和七七第一次一起坐飞机。
在飞机上,我们看着下面的一个地方,猜那是哪里。
我猜是长沙,七七说是武汉。
最后坐在我们后面的一个老人说,别争了,是广西的某个城市。
我和七七坐在飞机上,互相深情地看着对方。
我突然说,七七,如果飞机掉下去了,怎么办?听到我这么说,坐在我们后面的那个老人又说话了,他说,两位年轻人,你们不要谈论这个话题,我心脏不好。
我们只好不谈论这个话题。
这是一次美妙的飞行。
在飞机降落之前,七七第一次对我说,甘蔗,我爱你。
我说,七七,我也爱你。
那个老人又忍不住了,这一次他说,唉,一对肉麻的年轻人。
我和七七下飞机后,分别回家过年。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我们的爱情终于被确定了下来。
过年的这一天,我接到了李小离打来的电话,她祝我新年快乐。
我也祝她新年快乐。
在电话里,我兴奋地告诉她,我和七七又和好了。
她想了一会儿,然后笑着说,你现在是不是很开心?我说,是的,我很开心。
她说,那就好,希望你永远开心。
我说,你也一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希望你也永远开心。
我还接到了尉迟,尉迟第二的新年电话。
最后,当然我也接到了七七的新年电话。
她说了三点:一、希望世界上有永远都不分开的情侣。
二、希望我们能够成为那样的情侣。
三、希望我们已经是那样的情侣。
第49节:Part014多年前的记忆(1)
Part014多年前的记忆
62过年之后,不到半个月,就是情人节。
这应该是我和七七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
我已经想好了送给她什么礼物,我打算和我妈学一道菜,烧豆角。
这是七七最喜欢吃的一道菜。
在食堂,几乎每天她都要吃这个菜,她说,对于这个菜,她有可能会永远喜欢。
当时,我就想,以后我一定要学会做这道菜。
当我向我妈提出我要学烧豆角这道菜的时候,我妈表现出了一个家长应有的警觉。
她问我,你为什么要学烧豆角?我说,我就是想学。
她说,那你为什么不学烧茄子?我说,我不想学烧茄子。
她说,你想学烧豆角肯定有理由。
我说,是的,但是我不方便告诉你。
她说,你以为你不说我就猜不到了吗?我说,你猜啊。
她说,我要猜到了怎么办?我说,你要猜到了,我就让你亲一口。
她说,臭小子,你是不是喜欢上了一个喜欢吃烧豆角的女孩?我说,妈,你酷毙了!你怎么猜到的?我妈笑而不语,坚决不说她是怎么猜到的。
我只好安慰自己,她是我妈,连我都是她生出来的,她当然能猜到。
后来就此事,我偷偷问了我爸。
我爸说,当年我妈是一个喜欢吃鱼的女孩,知道这一点之后,他就天天坐在池塘边,自己钓鱼,晒得像个黑人一样。
钓上来鱼之后,他又用从我奶奶那里学来的手艺,把鱼做好,装在饭盒里,给我妈送去。
就这样,我妈被俘虏了。
有我爸成功的例子在前,我更加坚信了这一招的杀伤力。
如果以后有足够的时间,我会考虑为七七种一片豆角。
我每天都和我妈学烧豆角。
烧豆角是一道很难烧的菜,我学得很用心。
有一天我在烧豆角的时候,接到了七七的电话。
她说要见我,给我看两样东西。
我其实不想出去,我想在家学烧豆角。
可是七七在电话里表现得很神秘,我只好装出一副好奇心很重的样子。
我说,好的,美女,一会儿见。
我把围裙摘下来,换上衣服和鞋,双手插在口袋里,轻快地下楼。
从楼里出来之后,我就被冬天的阳光照在了脸上。
它也照在那些没有化掉的积雪上,它还照在那些高高的楼房上。
我掏出一根烟,点上。
在路边打了一辆车,就朝和七七约会的地方而去。
63七七这一次选择的地方是一个很温馨的咖啡店。
她早就坐在了那里,所以我从窗前走过,就看见了她在里面兴奋地向我招手,同时露出了她招牌似的微笑。
我走进去,坐在她的对面。
她一直看着我笑。
我说,捡到钱了?她笑着摇头。
我说,中彩票了?她依然笑着摇头。
我说,七七,你是不是傻了,也没有捡到钱,也没有中彩票,你为什么笑得这么灿烂啊?这个时候,七七说话了。
她说,甘蔗,你不要激动,如果我告诉你,当年你曾经送过我两件生日礼物,而我并没有完全地丢弃,你会不会感到吃惊?
她这么说完,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吃惊。
我一直以为我和七七在高中的时候是没有什么愉快的记忆的。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当年还送过她生日礼物!而且她竟然还保留着!我看着七七的眼睛,说,真的吗?她说,真的啊。
说完,她就低头从她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个录音机,把它放在我们之间的桌子上。
我拿起这个录音机看了一眼,这是一个很旧的录音机,是杂牌子,叫爱华。
一看就是国产的,估计它的价格不会超过50元。
我摁了一个键,录音机就弹开,里面放了一盘磁带。
这盘磁带上面什么都没有写,如果不听,你永远不知道里面录了什么。
我拿着录音机,问七七,这个录音机不会就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吧?她笑着说,就是啊,还有里面的那盘磁带。
我说,磁带也是我送给你的?她说,是啊。
我说,上面录了些什么?她笑着说,你自己听吧。
我把录音机又放在了桌子上,我有一点紧张。我想了想,然后问七七,你放电池了吧?她笑着说,放了。
我说,那我摁了?她说,摁吧。
我深吸了一口气,就摁了下去。
接着,在这间没有多少人的咖啡店里,我就听到了三年前自己久违的声音。
“张妍妍,你好,我是刘按。我花了一百块钱请给老师整理过档案记录的胡丽娜吃了一顿肯德基,她才告诉我,今天是你的生日。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我的兜里只有一百一十三块钱,请她吃完肯德基,我就只剩下十三块钱了。那是两个月前的一个周日,风很大。知道这个消息后,我就开始为你准备这个礼物。大家刚开学,互相都不太熟悉。也许你不知道,我是一个唱歌跑调的人。你一定帮我保守这个秘密,我希望在这个高中里,重新做人。无论别人怎么劝我,我都不会给大家唱歌,但是我想给你唱一首歌,这首歌我以前在初中的时候也唱过,但是唱得非常难听。这首歌就是林忆莲的《至少还有你》。在过去的两个月里,我每天晚上都缠着我爸教我唱这首歌,我爸是一个唱歌很好听的人,我很嫉妒他。因为我个人的音乐细胞几乎少到没有,所以我爸过了一段极其痛苦的日子。他每天都教我唱最少两个小时的这首歌,我学得很认真。他一句一句地教我,我一句一句地学。在他崩溃之前,我终于把这首歌学会了。我想,这一辈子我再也不会学别的歌了。因为我的爸爸年纪也很大了,我也不好意思老折磨他。完全可以说,只有这一首歌,我才能唱得不跑调。我很希望把这首歌唱给你听。下面我要唱了,如果有跑调的地方,希望你谅解。我也想过,很有可能,我唱得还是跑调,只是我的爸爸为了逃避做我的音乐老师,才联合我妈,坚定地告诉我,我唱得很好听。我真的要唱了,张妍妍,生日快乐……”
一段美妙的前奏过后,里面就传出了我的歌声: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而你在这里就是生命的奇迹……64
歌唱完之后,录音机里又传出了我说的话。“张妍妍,我唱完了,到底有没有跑调?如果跑调了,你告诉我一声啊。”之后,就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磁带沙沙转动的声音。
第50节:Part014多年前的记忆(2)
听完这首歌,我深吸了一口气,我笑着摇了摇头,我无法说清楚此刻我内心的真正感受。我抬头去看七七,她正在冲我微笑。我说,七七,谢谢你没有把这个扔掉。
她说,这回你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唱这首歌不跑调了吧?我说,终于知道了。
她说,你平静一下心情,还有第二件礼物呢。
我又深吸了一口气,说,拿出来吧。
七七拿出来的竟然是一张叠得四四方方的纸。我不知道七七过生日,我为什么要送给她一张纸。
我问七七,我不会这么抠门吧?就送了你一张纸?不像我的风格啊。
她说,这张纸是你送给我的礼物的一部分,其他部分让我丢掉了,就剩了这么一张纸,我几乎快把我的屋子翻遍了,才找到它。
我说,这张纸上是我写的字?她说,是的。
我说,写了什么?她说,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我说,写得煽情吗?她说,很煽情。
我说,那我还是不要看了吧?她说,你看看吧。
我说,那我看了?她说,你看吧。
我小心翼翼地把这张纸打开。我想不明白,我的字写得那么差,我为什么还要给七七写字。我打开这张纸,就看到了两年前我写给七七的一些话。
张妍妍,我刚把你的名字写下来,估计你就知道了,我是一个字写得很差的人,希望你谅解。我曾经试图练过字,可是我总是练不好。后来我发现,写字好的人,字写得都很大同,除了让人觉得他的字写得好之外,再也无法给人留下别的印象。而字写得很差的人,却基本各有各的差法。我偷偷翻过咱们班的作业本,发现没有人写字和我一样差。我的字写得这么差,但是我还是给你写了这么多字。可见,我是一个很坦诚的人。你又要过生日了,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之间说过的话不超过五句。一句是我问你,有橡皮吗?你头都不抬地说,没有。还有一句是,我莫名其妙地走过去问你,张妍妍,你是不是很讨厌我?你说,要我说实话吗?我想了想说,你还是不要说实话了,然后我就走了。当时我穿一件白衬衫,牛仔裤,匡威帆布鞋,染成红色的头发。我想,你很有可能是讨厌我的白衬衫、牛仔裤、红头发、帆布鞋中的一种,我逐一试验,最后把头发也染成黑的,终于绝望地发现,你讨厌的不是这些,你就是讨厌我。唉,我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这样。如何追到一个讨厌你的女孩?在这个问题上,我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没有人可以帮我,我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只想到,要和你保持距离,一定不能让你再比现在更讨厌我了。这就是为什么我总在后面跟着你,但是却从来不和你说话的原因。
虽然你讨厌我,但是我还是决定在你过生日的时候,送给你一件生日礼物。这个生日礼物有点奇怪,是一个枕头。下面我向你讲一讲,我为什么要送给你一个枕头吧。最开始,我没有想到枕头。我只想送给你一件用心的礼物。在想到底要送你什么的时候,我突然想到,我还从来没有送过别人玫瑰。第一次送玫瑰,我很想送给你。但是我又想到,玫瑰好像有点太俗了。怎么样才能把玫瑰送得用心呢?我想了又想,觉得,也许只有血的颜色才能和玫瑰的颜色相比拟。我又想到,人身上所有的血液都流经心脏,完全可以说,它们都是“心血”。哈哈,我猜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用卖血的钱给你买了三百朵玫瑰。我是代替我的一个好朋友献的血,学校给他的600元补助,他都给了我。我用其中的200元,请他吃了一顿饭。只剩下400元。这就是我为什么给你买三百朵玫瑰的原因,钱太少了,只能买这么多。我可以和你打赌,我送给你的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