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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泯灭-第24章

小说: 泯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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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刻我凝视着子卿,连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就忽然联想到了李晶在给我的信中写的一些话。而我感到终于明白了的是——原来子卿他是我第一个爱过的人啊!从是孩子到是少年到是青年,我们一直是在彼此呵护的关系中长大的。除了子卿,不曾有过一个女孩儿或一位少女一位可爱的姑娘取代过他和我的关系。反过来我对他也是如此。从是孩子到是少年到是青年,我们的感情园圃中都不曾有异性的身影驻留过。我们之间的友爱真的带有互相怜爱的色彩呢!……
    心里边这么想着的时候我一点儿也未觉得羞耻。只不过觉得多多少少有些遗憾罢了。遗憾我们的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的感情色彩回头观望竟是那么的单调。对我而言,当年最亲爱最温馨的色调,除了我的母亲,再就是子卿涂在我人生画板上的了。对子卿而言我当然也是那样的……
    我又想到了鲍卫红……
    她仿佛是一只蝴蝶,在我们共同的感情园圃中翩飞了一番,不知去向地便飞走了。留在我记忆里的只是一缕淡远的惆怅。不知留在子卿记忆里的是什么?我们之间从小到大最为深长的一道心理冲突的裂痕,归根到底是那个鲍卫红造成的。哪怕仅仅由于这一点,她也够使我难忘的了……
    我听到老板娘的丈夫在柜台那儿低声发问:“他们怎么了?……”
    我听到老板娘这样地低声回答她的丈夫:“不知道。我也没见过两个大男人会这样……”
    我并未回头……
    子卿也并未朝他们望……
    我问:“子卿,那你要我改了行干什么呢?”
    子卿说:“什么挣钱干什么!什么来钱快干什么!跟我一块儿干。我,和你。我们两个加在一起,那我就如虎添翼了!三年后我保证你也可以像我现在一样积累了一笔数目可观的钱!那时,我们用我们两个人的钱,能在本市建立起一种类似王朝的金钱统辖范围!那时候我就是那个王朝的主教,而你就是国王!你要愿意当主教也行,那我就当国王!一个由主教和国王共同挽手统辖的王朝,才是一个理想的王朝!赋予宗教色彩的王权是完美的。赋予思想色彩和哲学意味儿的金钱才更具有魔力……”
    我扑哧笑了。
    我明白在当时那么一种情况之下我是绝不该笑的。因为当时子卿的真挚和虔诚是不容置疑的。我也明白他当时对我说出的全是他的肺腑之言。而且于他,不是一时心血来潮的妄言痴语,是深思熟虑后的人生设想……
    但我还是忍不住笑了。
    我一边笑一边回头朝老板娘瞥了一眼。那是一种下意识的使然。我猜她和她的丈夫从柜台那儿望着我们,听着我们从始至终几乎一直在谈钱,一定像在看两个“玩深沉”的小品演员在预演,一定早已感到我们太滑稽可笑了……
    不料却发现她正手拿着一台小录音机,在暗中录下我和子卿的话!
    我急了,大声说:“老板娘你……”
    我顾此失彼,一时忽略了子卿在我笑后的反应……
    啪!……
    一只酒杯摔碎在地上。我倏地将目光从老板娘身上转移向子卿,见子卿已离开座位站了起来。
    “虚伪!”——他指点着我,恼怒地说:“你!你一样的那些个人们,我见得多了!你们的话,我也听得多了!可你们实际上跟我一样,给你一套带花园的别墅,你不要?给你一辆‘林肯’,你不要?你做梦都想要!可谁给你?凭什么给你?你得买!拿什么买?拿钱买!钱从哪儿来?要靠自己去挣!钱不像雨点儿或雪花儿,能均匀地落在每个行人的身上!钱是这样一种东西,它自然而然地源源不断地往富人的衣袋里淌!于是穷人到手的每一个角子都将更多地沾有他们的汗水!贫穷是耻辱!什么是穷?和你这样的‘拾垃圾者’在一起我是‘大款’!因而是比你在这座城市里还有知名度的‘华哥’!可是和另外一些人在一起时,我仿佛是穷光蛋!被人耻笑!轻蔑!有时候他们仅仅比你多二三十万元钱就像比你多一条命似的!你仅仅因为比他们少二三十万元钱就像在他们面前你是侏儒一样!钱就是这么有权力的东西!而你竟觉得我的话可笑!仿佛我是一个小丑似的!你们写的书里,你们发表的文章里,一贯装模作样地告诉人们,尤其是装出诲人不倦谆谆教导的样子,告诉孩子们青少年们追求金钱仿佛是一种罪过!教他们最虚伪地企图过一种与金钱无涉无染的生活!今天,在这个地球上,只有动物才与金钱无涉无染!而所有的人都知道金钱是唯一使人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东西!是像玫瑰花一样美丽的东西!听着!金钱它代表着健康、俊美、力量、荣誉、高贵和尊严!正如它代表着疾病、软弱、耻辱、下贱和丑陋对它的需求对它的渴望一样明明白白!知道这话是谁说的吗?是萧伯纳!你还问我看不看书了?告诉你,自从我十几年前从书中读到了萧伯纳这句话,就刻骨铭心地记住了!就觉得其他的一切书都没有一读的必要了!……”
    子卿他是大醉了。
    我很后悔不该那么扑哧一笑,惹恼了他,又不得不聆听了他这么一大番教诲。我赶紧招来老板娘付账。这顿饭本是他请我的,不料他醉成这样,结果却成了我请他。
    付过账,我严正地要求老板娘将录音销毁。
    老板娘将录音机往身后背,嫣然一笑:“怕什么啊?我们这儿又不是窃听点儿,我们两口子又不是收集民间有害言论的!我们不过是觉得你朋友的话太深刻了,太明白太有道理了!录下来嘛,为的是以后经常听,反复听,在用字上狠下功夫……”
    她的丈夫也说:“是啊是啊,我们绝对没有别的意思。我们就是想学习学习嘛,你朋友的话很符合时代的潮流嘛!……”
    我也顾不上和他们太认真,挽起子卿就往外走。
    子卿一抡胳膊:“听着,都听着!老子……不是个没文化的人!对……社会……时代……老子也有……独到的见解!这个国家现在需要的,不是更好的道德!不是教我门怎样管理好自己灵魂的道德家!不是……他妈的冠冕堂皇的人权!不是自由、文化、一小撮人津津乐道的什么他妈的文学和艺术!不是怎样拯救堕落的同胞姐妹和迷途的同胞兄弟们!也不是上帝的慈悲、怜悯和他妈的什么仁爱!它最需要的仅仅是金钱!金钱本身就是生活!就是爱、情欲和性!就是最实在的实在之物!是统治一切男人和女人的至高无尚的意志!这个国家最应被消灭的,不是……不是对神圣的亵渎!不是……不是蛊惑人心的虚伪的宣传、垄断、酗酒、瘟疫、卖淫、吸毒和艾滋病!而是贫穷!消灭贫穷!金钱万岁!……”
    老板娘和她的丈夫目瞪口呆……
    我对子卿吼:“可耻!……”
    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他拖出门。
    而子卿在门外仍高叫:“这就是我——一个拥有二百万的穷光蛋的宣言!一包金币多么美!钱柜多么美!如果谁的钱丧失光了,谁将嚎啕大哭!像父母失去了宠爱的独生子一样!”
    我招手截住一辆出租车,将他送回了家里。
    子卿母亲守在床边,低俯着花白了头发的头,端详着并抚摩着儿子的脸。那一时刻,老人家脸上的每一条皱纹,都放射着无比慈爱的光彩。
    我感到内疚极了。
    我说:“大娘,真对不起,我劝他别喝那么多,可他……”
    老人家回头问我:“喝的啤酒,还是白酒?”
    我说:“啤酒……”
    老人家说:“要喝的是白酒就好了!”
    我一怔。
    老人家又说:“啤酒,他睡一觉就醒过酒劲儿了。要是白酒,他兴许能醉上三天!我巴望他哪一次醉上三天。那样,我就能守着他三天,看着他三天了……”
    老人家几乎掉光了牙的嘴一瘪缩,老眼中扑簌簌落下泪来,无声地双手掩面哭了……
    那一时刻,我更加明白,对于一个普普通通的苍老人生命的女人,对于一位含辛茹苦了一辈子的母亲,她最最需要的不是金钱,而是一个她看得见抚摩得着的儿子!尤其是,当她的儿子实实在在地拥有了那么多钱以后,她是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实实在在地拥有自己的儿子呵!……
    可是子卿的母亲却并不拥有子卿……
    我在内心里怆然地诅咒着:生活、生活!我操你妈的生活!你把我那么好的一个子卿改变成这样!你把一个可敬爱的老母亲唯一的一个孝子改变成这样!你这本身就已变得像最不要脸的娼妓一样的生活!我恨你……
    我忍不住想陪着老人家一起哭……
    我怕我会那样……
    我一转身冲出了子卿的家……
    接连下了几天雨。
    我终日将自己囚禁在宾馆里,一个字一个字地填写每页五百字的大稿纸。从早至晚伏案十余小时,每天也不过仅能达到两千余字的创作进度。子卿他像一个幽灵纠缠住了我。尽管那几天里我再也没去找过他,他也再没来找过我。甚至连电话都没打来过一次。然而当我写作时,却总觉得他就坐在我身旁或背后,脸上带着嘲讽的表情注视着我似的。有时我想象贫乏,思维迟钝,竟至于神经质地猛转过身大吼:“你走,不要干扰我!……”
    吼过之后,连自己也感到自己完全是在发神经,更加心烦意乱,写不下去了。
    离出版社限定的最后交稿期日日迫近,我变得焦躁极了。原以为回到我的母亲城,于悠悠往事中寻觅旧情种种,可能会大大激发创作灵感,不料却是“劳思复劳望,相见不相知”。依稀的往事,都变作了都市靡华的风景!
    我决定离开哈尔滨,赶快到黑河去。我在兵团当过一年多的小学代课老师,教过的一个学生如今“出息”了,当上了黑河市一家新落成的宾馆的“前台经理”。他给我来信说黑河今非昔比了,热闹多了。如果我去,能为我于热闹中安排一处靠黑龙江边的幽幽静静的下榻地点。我想所谓“前台经理”,大概就是“领班头儿”的意思。“领班头儿”安排个把人的住处不会成问题,他的话也肯定不至于是夸口。决定一下,便于当日订了票。
    下午三点多钟,我正躺在床上看书,有人敲门。开了门,见是一陌生的小伙子。他很礼貌地问过我姓名,将一封信交给了我,说是“华哥”让他送来的。交了信,连我房间的门也没进,说自己还有急事要办,转身就走了……
    信是封着的。我放下书,手中拿着信,想看又不太想看。
    正犹豫,电话响了。
    抓起一听,对方是女人。声音很亲切。然而又很陌生。语调款软,分明是南方语音。
    “是晓声弟吗?”
    我说我是。一时相当困惑,回忆不起来在这座城市里有哪一位女性自认为她有资格称我“晓声弟”。
    “我是吴妍啊!……”
    “噢,妍姐,你好。你在哪儿给我打电话呢?”
    既然她已称我“晓声弟”,我也就只好顺水推舟地暂且称她“妍姐”。怕真是一位年长于我从前又与我或我家关系亲密的女性,由于我一时回忆不起对方是谁,而在语气方面首先就使对方受了冷淡……
    “我在妈这儿给你打电话呀!”
    “……”
    我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因为我的母亲早已被我接去北京,和我住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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